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4-02 01: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
技术指南
中国环境规划院 2003年9月
1
一、总论 ......................................... 4
1.1 工作目标.................................................... 4 1.2 工作内容.................................................... 4 1.3 工作原则.................................................... 6 1.4 时间要求.................................................... 8 1.5 组织机构.................................................... 9 1.6工作成果 .................................................... 9
二、污染源调查 .................................. 12
2.1技术路线 ................................................... 12 2.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 14
2.2.1确定水域范围 ..................................... 14 2.2.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 16 2.2.3确定排放去向 ..................................... 18
2.3基础数据调查 ............................................... 22
2.3.1工业污染源调查 ................................... 23 2.3.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 27 2.3.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 28 2.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 29 2.3.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 30 2.3.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 30 2.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 31 2.3.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 32 2.3.9入河排污口调查 ................................... 33
2.4数据计算分析 ............................................... 35
2.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36 2.4.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36 2.4.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 37 2.4.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38 2.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39
2
2.4.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40
2.5数据汇总分析 ............................................... 41
2.5.1水量核定 ......................................... 42 2.5.2污染物量核定 ..................................... 42 2.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 42 2.5.4河流数据汇总 ..................................... 43 2.5.5地市级数据汇总 ................................... 44 2.5.6省级数据汇总 ..................................... 44
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 46
3.1 基本概念................................................... 46 3.2 计算步骤................................................... 48 3.3 设计条件................................................... 50
3.3.1 计算单元......................................... 50 3.3.2控制点 ........................................... 51 3.3.3水文条件 ......................................... 51 3.3.4边界条件 ......................................... 52 3.3.5排污方式 ......................................... 53
3.4 水质模型................................................... 54
3.4.1零维模型 ......................................... 55 3.4.2一维模型 ......................................... 60 3.4.3感潮河段一维模型 ................................. 61 3.4.4二维模型 ......................................... 62 3.4.5湖库模型 ......................................... 65 3.4.6非点源模型 ....................................... 66
3.5参数推求方法 ............................................... 68 3.6 河流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1 3.7 湖库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74 3.8 容量校核................................................... 75
附:实用计算软件 ................................ 77
3
一、总论
1.1 工作目标
根据水环境功能分区和水质目标,依据河段的水文特征、入河排污口分布等因素,计算水环境功能区、水体的水环境容量,并进一步实施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是实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保证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方法,也是水污染防治量化的依据。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工作目标为:
通过污染源水陆对应关系以及水污染物排放的分类调查,通过建立污染源-水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通过模型正向模拟,得到全河段符合不同区划水域水质目标要求的水环境容量,校核、分析、确定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为管理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平台,为总量分解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奠定基础,为制定水环境保护各专业规划提供依据。
具体工作目标为如下2项:
1、通过污染源排污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污量的调查,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排污状况。
2、以污染源为输入,通过水质模拟,获得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地市、省、流域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状况。
1.2 工作内容
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水环境容量计算与核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确定、总量分解等。
全部工作分为如下图所示的6个方面的工作:
步骤1:以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为基础,进行现状调查,选择、确定代表性的控制断面,对各地水环境功能区进行达标评价,将全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达标功能区、不达标功能区,并为后续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计算提供基础。
步骤2:对排入水环境功能区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面污染源及其它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工业污染源的达标状况,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的污染
4
物排放量。
步骤3:水陆统筹,以入河排污口沟通水环境功能区和对应的陆上汇流区,按照输入响应关系,构成控制单元,作为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的基本单元。
步骤4:选择合适的水质模型,确定相应的参数,对排污口进行适当的概化,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
步骤5:结合水质评价和污染源调查数据,参考混合区大小和排污状况,上下游协调,对容量计算结果进行反馈、调整、校核,给出各控制单元的允许纳污量。
步骤6:将允许纳污量分解到主要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其中达标水域重点考虑新增量问题,不达标水域需要通过工程治理措施落实总量削减任务。
水环境功能区评价 入河排污口 污染源调查评价 确定控制断面 进行水质评价 划分达标/非达标区 制控单元 划分 容量计算 工业源生活源面源 参数选择 排污口概模型计算 容量核定 达标水域 总量分配
图1-1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总体结构图
不达标水域 5
上述6个阶段的工作构成了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的基本工作程序,6个工作阶段的划分不代表绝对的先后次序,可以分组交替进行,在工作过程中互为反馈。
其中,污染源调查和水环境容量核定是本次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本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本技术指南中的污染源调查实际包括上述步骤2、3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对污染源排放去向(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排放量的数据调查,它是水环境容量计算的输入量和校核因素,同时也为总量分配和污染源管理提供支持。从分析水体上下游关系入手,水陆并重,从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陆上汇流区域三个层次,进行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水域的对应关系调查,明确影响水域水质的主要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以各县为基本调查范围,对向辖区内各水环境功能区排污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面污染源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污染源达标状况。
以水环境功能区及其陆上汇流区构成的控制单元是水环境容量计算的基本单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确定本辖区内的水环境容量时,要在水环境功能分区的基础上,以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目标,划定控制单元,通过选用适当的水质模型,建立基于控制单元的污染物排放与水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在一定的排污条件下对各控制单元的水环境容量进行计算,结合环境管理需求,确定可以利用的水环境容量,作为总量分配的基础。
1.3 工作原则
在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中,将贯穿如下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分工协作
国家负责宏观指导和最终结果的校核。包括制定总体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路线,组织技术培训,负责对省级和重点城市数据进行校核验收,协调省际之间水环境容量的分配,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性水环境容量核定。
省环境保护局是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组织核心。各省需要结合各地实际,编制适合本省水环境实际的实施方案,确定相应的技术参数和省内的技术路线,组织对省内其他非重点城市的技术培训,统一组织全省的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
6
地市是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工作主体。地市应在基础数据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污染源排放系数,计算相应的排放量,以地市为单位,向省级上报基础数据和计算数据,同时,进行容量模拟计算工作。
县(区)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省的组织下和地市的指导下,进行对于污染源排放去向和排放量的调查。
2、分类指导,相互校核
本次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是以工作的方式完成科研层次的任务,因此需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技术人员,充分重视以往各种数据资料的积累,按照工业、生活、非点源的不同特征,对水质水量统筹考虑,分类指导。
工业污染源立足于充分利用以前的各种资料积累,同时附以必要的现场调查。工业污染源调查以重点污染源为主,同时通过分析研究获得全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对于生活污染源,主要通过各类用水、排水、排污等总量和强度系数进行计算。工业和生活污染源要求排放去向对应到具体的水环境功能区,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将直接用于水环境容量正向试算的输入,应优先启动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
考虑到非点源工作基础情况,本次工作中,非点源原则上以县(区)为单位(局部可以结合河流的典型调查),将非点源分为5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分析、类比得到全县(区)的非点源排放总量,在计算表格填写中将非点源数据平均分摊到各功能区。原则上,各地非点源数据不用于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模型输入,而将作为总量分配和可以利用的水环境容量确定的基本考虑因素之一。
对于水环境容量计算,也应该根据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原则上推荐按照零维或一维模型进行模拟计算。对于大江大河以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情况,可以结合二维模型进行校核计算,取模拟计算的最小结果作为确定的水环境容量,大江大河水环境容量也往往取决于混合区(岸边污染带)计算的水环境容量。一般情况下,设计流量选择近10年最枯流量,但是有条件的地区,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河流,以及按照最枯流量计算没有水环境容量的情况,可以分水期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汇总得到全年的水环境容量。
可以点面结合,通过实际入河量监测把握总数,按照平时掌握的工业、生活、
7
非点源大致比例相互校核,与各类统计数据有比较分析,模型参数的选取需要进行校验,模型计算结果和水质评价工作也可以互为参照,要求对所有数据尤其是关键的源强系数、模型计算设计参数的选取有理有据。可以将科学研究数据和管理需求有机结合,理顺关系,摸清现状,摸清底数,在完成本次工作的同时,建立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的多层次数据库,服务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的水平。
3、以水环境功能区为基础,去向数量调查并重
本次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以水环境功能区为基础。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了各水域的水质目标,以上下功能区均达标和相互衔接为计算前提,并可以通过入河排污口与陆域污染源衔接,是水环境容量计算核定的唯一法律依据和基础。因此,污染源调查必须对应到具体的功能区划水域(非点源除外),同时调查各污染源的排放去向和污染物数量,并服务于水环境容量模型计算和总量分配。
将水域的功能区划河段与陆域污染源相结合,即构成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控制单元。模型是反映水陆输入响应的数据表达,水陆衔接的环节在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的调查必须使控制单元内模型输入参数客观、准确、一一对应。
考虑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河段往往不是太长,在区划过程中往往都考虑到了各种取水、用水点,因此,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在水平衡、物质平衡等工作完成后,在降解系数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将水环境功能区上、下界面或常规监测断面作为节点,在水环境容量计算时,可以以整条河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计算,将各水环境功能区作为水质约束的节点条件出现,将排入各功能区划河段的污染源作为输入条件,进行模拟演算。
1.4 时间要求
2003年9月底,重点完成培训、水质评价和污染源调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技术培训及分类指导。各地按照技术大纲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开展水质评价工作,在污染源调查评价基础上,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面污染源及其它污染源进行综合分析。
2003年10月至2003年12月底,重点完成容量计算分析工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进行容量计算,省内开展校核,统一将水环境容量计算校核成
8
果上报国家环保总局核定。对于非重点城市水环境容量计算和全省性的容量汇总分析,应在2004年3月完成。
2004年1月至2004年4月底,水环境容量审查验收和总量指标核定。国家环保总局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容量核定结果进行审查验收,对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核定。各省将总量指标进行进一步分解,进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阶段。
1.5 组织机构
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中国环境规划院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的有关技术工作,如编制工作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协调指导、数据校核汇总等。技术指导组主要成员有:
顾 问:夏 青 组 长:邹首民 副组长:吴舜泽 李云生 成员:
洪亚雄 王金南 王 东 徐 毅 吴悦颖 陈 亮 张震宇 余向勇 周劲松 侯贵光 孙 宁 严 刚
各省也应成立相关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省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的具体技术指导,编制技术实施方案。各市也应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专门的工作小组,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中国环境规划院将编辑出版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通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设置专栏,各地在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过程中,请及时与中国环境规划院交流衔接:
联系人:徐 毅 010-84915112 xuyi@craes.org.cn
王 东 010-84915267 wangdong@craes.org.cn
1.6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要求分为两批。
第一批以重点城市为单位,经过各省校核初审后,向中国环境规划院报送重
9
点城市水环境容量核定分析报告。第二批经过省校核汇总后,以省为单位,向中国环境规划院报送全省水环境容量核定分析报告(含非重点城市)。
报告应图表数据与数据分析相结合,数据结论与计算方法、关键参数选择相结合,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重点城市和全省报告格式基本类似,如下格式,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论
本次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过程与情况 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背景 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排放去向调查和控制单元划分
与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计算相对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编码表作为附件加入,以备查询,对河流省界进口、出口浓度以及是否与省界相互协调需要加以说明,计算过程中与原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差异和修改需要加以说明
污染源基础数据调查方法、过程、技术关键 各类源强系数、计算系数一览表及其确定依据
污染源调查计算数据表以及分流域、分地市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汇总表 污染源调查数据与各类统计数据的差异及其分析说明 各类污染源分析
第三章:水环境容量计算
本省市水环境容量的前期工作积累
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模型选用、参数确定、模型校验情况 水环境容量的边界条件和参数选择
分流域、河流、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环境容量计算、水质、现状排污量等数据对应一览表
分不同行政级别的水环境容量计算 最终确定的水环境容量数据的汇总分析
10
第四章:总量分配及其他 水质评价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水域) 总量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排污总量控制分阶段方案
水环境容量利用的途径、方法和设想
如何以水环境容量特征来引导和调控社会经济布局
另外,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的水环境容量核定实施方案应作为附件一并保送。
上述文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纸版和电子版。
11
二、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是水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本次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解工作的基础。污染源调查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水环境容量计算时河流各功能区划河段的输入因子,同时污染源调查、水质评价、容量计算等一起,将是总量分配的基础。
2.1技术路线
本次污染源调查的技术路线为:
对于水环境容量计算,需要通过污染源调查得到进入某一河流的各个功能区划河段的废水量以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并结合功能区划和排污口位置等基本信息,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相应的水环境容量。因此,污染源调查包括水陆对应关系调查和基础数据调查等2个方面。
2个方面的数据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地区)、县(县级市)三个层次的调查、计算、汇总、分析,填写基本表格、计算表格和汇总表格三种类型的污染源调查表,调查全国2002年的污染物排放与入河情况,并分类体现污染源情况(包括工业、生活、非点源等),将污染源数据与水环境功能区相互对应。鉴于非点源分解到各个水环境功能区存在技术难度,建议非点源按照县(区)统计,并可以按照平摊的原则将非点源总量分解到各个水环境功能区,同时原则上不考虑面源的模型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典型区域非点源的典型调查,将非点源作为进行水环境容量计算模型的输入之一。
在本次污染源调查中,将遵循如下程序:
1、中国环境规划院设计调查表格(包括基本表格、计算表格和汇总表格)
12
下发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地区)、县(县级市)的环保部门,并组织表格填报的培训工作。
2、各地环保部门应首先组织基本表格数据的调查,需要与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研究、管理和实践相结合,摸清各类污染源的排放去向,摸清各类污染源的排放量,得到一系列的基础数据,由县级环保局组织填写基本表格。
3、由地市级环保局进行计算表格填写,地级市(地区)的环保部门负责校核。其中,中国环境规划院通过以往污染源资料和非点源污染研究成果,给出部分城市生活污染源和各类农村污染源的源强系数,以及入河系数,供地方参考。各省和各地市对源强系数和入河系数进行校验,提出并最终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参数,填写计算表格。
4、各地市环保部门填写计算表格后,由各省对数据进行校核、分析、汇总。各省、各重点城市环保部门将所填写的表格上报环境规划院,环境规划院负责解决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汇总全部表格,得到本次调查的最终成果。
在本次污染源调查中,各地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调查基准年:2002年;
调查范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部陆域范围;其中,国家完成对31个省和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调查表的发放和培训,各省完成省内非重点城市调查表的发放和培训。各省上报的基础数据、计算数据、汇总数据应覆盖全省。数据调查应是范围内的全部污染源的总和。
调查表下发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地区)、县(县级市、区)的环保部门。表格填报结束后逐级上报、校核、分析并汇总。
调查基本单元:调查水环境功能区对应的陆域范围,一般可以为县或县级市进行污染源调查,所有调查数据均需对应到该基本单元(具体技术方法可以参见有关章节);
调查表分类:调查表分为3套,分别为基本表格、计算表格和汇总表格。其中,基本表格由各县(县级市、区)环保局负责填写,并由地级市(地区)环保局负责收集和校核;计算表格由地级市(地区)环保局负责填写,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负责收集和校核;汇总表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负责填写,直接上报环境规划院。
污染源分类:(1)工业污染源,(2)城市生活源(包括社会单位),(3)非
13
点源,包括农村生活源(包括畜禽养殖散养源和乡镇企业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城市径流和矿山径流等7类。
2.2水陆对应关系调查
以全国1.3万个水环境功能区为基础,首先确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排污控制城镇,然后以县域为基本范围,考虑污染物排放去向、入河排污口分布、城市管网布置等因素,特别要结合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影响程度较大的主要污染源调查,摸清污染源排放对应的水域,划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的相应陆域范围,将水上的水环境功能区和陆上污染源的汇流区包括在内,形成水陆衔接的控制单元,控制单元是实现水陆输入响应、进行水质模拟和容量核定计算的基本单元。
水陆对应关系调查方法包括2大类,一是从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信息出发,二是从污染源排污去向调查出发,两者结合,逐步递进,逐步建立污染源和功能区划水域的对应关系。
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数据可以参见各省和各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
2.2.1确定水域范围
水域范围的确定是水环境容量基本计算单元确定的基础条件,是水环境容量模拟计算的基本范围。本次工作水域范围的确定,可以基于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成果,经过适当合并、整合后形成。
水环境功能区及其陆上汇流区构成的控制单元是水环境容量计算的基本单元。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基于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已有工作成果,在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中,水环境功能区基础数据表如下表所示:
表2-1 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数据表
自然属性 1 2 3 4 5 6 7 8 9 现状水质水质功能 10 规划主导11 12 控制断面及其它 13 14 15 16 流水水水长度控制是否现状域 系 体 域 /面城镇 省界 使用积
功能水质断面断面重点备区类目标 名称 级别 城市 注 型 功能 类别 功能 14
上表中,有关信息可以作为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基本计算单元水域范围确定的基础和参考。如第1列到第3列从流域名称、水系名称、水体名称由大到小的3个层次确定了水环境功能区所在的水体。控制城镇、水质断面等也可以作为确定水域范围时参考。
水域范围信息由第4列、第5列给出,从中可以明确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定性和定量范围,可以作为水环境功能区容量核定计算时的基础边界数据,各地在进行水环境容量核定计算时可以参考、借鉴、应用。
第4列可以具体指明相应功能区在水体中的范围。功能区水域范围填写水功能区的起始点和终点,这也是本功能区与上游、下游水功能区的分割点。难以用文字明确界定功能区起点和终点的,可以用该功能区所属的行政区域定性进行描述。
下表为济宁城区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范围信息,通过起点和终点可以大致确定济宁城区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范围。
表2-2 水环境功能区水域范围定性示例
流域 淮河 淮河 淮河 水系 淮河 淮河 淮河 水体 京杭运河 光府河 老运河 水域 苏字胡同-前十里营 船舶修造厂-水泥制品厂 西五里营-东赵村 上表中的第5列数据定量给出了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范围。该数据可以与水域起点和终点定性描述相结合。对于河流,可以用功能区长度(公里)表示。对于湖泊、水库等封闭水体,该列填写湖库功能区的面积(平方公里)。默认单位为公里和平方公里。除湖库面积需要附带相应的单位(km2)外,河流长度可以省略。可以参见下表:
表2-3 水环境功能区水域范围定量示例
水体代码 DB0101 DB0101 次级水体代码 00 00 功能区顺序码 01 02 长度/面积 190 7.5 15
DB4525 L154 00 00 02 01 9.156km2 155km2 在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中,对所有的5级以内的主要河流和具有临时代码的湖库上的水环境功能区都进行了GIS描绘。在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阶段,所有属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功能区也都在GIS电子地图上进行了准确定位,这为确定水环境功能区水域范围奠定了较好的数据基础。
2.2.2确定排污控制城镇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表格,对功能区的排污城镇一列进行筛选,必要时可以结合行政区划代码等进行对比分析,得到水环境功能区的排污控制城镇。根据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水环境功能区的排污控制城镇可以具体到县或县以下的乡、镇,是水环境功能区陆域范围的大致描述。
表2-4所示为黑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数据表的一部分,可以作为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数据的实例说明:
表2-4 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数据表示例
省份 流 域 水 系 水 体 水域 长度/面积 97 控制城镇 断面名称 松江河老铁路桥下 入二道松花江前1000米 瀑布下 断面级别 市控 吉林 黑龙江流域 第二松花江 松江河 松江河 抚松县 吉林 黑龙江流域 第二松花江 古洞河 古洞河 127 安图县 建议 长白山保护区吉林 黑龙江流域 第二松花江 二道松花江 各支流 153 安图县 省控
在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信息表中,排污控制城镇一般规定到了县或县级行政区域(如上表中的抚松县、靖宇县、安图县)。通过排污控制城镇的筛选,可以明确水环境功能区的陆上汇流区的大致范围,并将其细化到县级或者更具体行政区域,为后续的调查奠定基础。
通过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排污城镇列筛选时,存在上述一个行政区域的污
16
水排向多个水环境功能区、一个水环境功能区同时接纳多个行政区域的污水、一个行政区域的污水唯一对应排向一个水环境功能区等3种情况。
如在黑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数据表中,通过筛选排污控制城镇一列,得到所有白山市的污水都排放到了3个功能区。这样,可以初步将这3个水环境功能区陆上汇流区确定为白山市,然后在后续的污染源调查等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可以将白山市所有的陆上行政区域和污染源都分别对应划分到3个水环境功能区,形成水陆对应响应的控制区。
表2-5 排污城镇筛选实例
在基本确定了水环境功能区的大致陆域范围后,需要通过结合排污情况、主要污染源去向分析、管网分布、陆上自然汇流情况等因素,对具体的排污区域进行细化分析。
如在表2-6所示的内蒙古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中,毕家街的污水一部分排入张家窑至毕家街的水环境功能区,还有一部分污水排入源头至张家窑的水环境功能区,可以按照区域排水属性将毕家街的行政区域划分为排入张家窑前和排入张家窑后两个陆上区域,以张家窑为界,分别归属于对应的两个水环境功能区。
表2-6筛选控制城镇的实例
省份 流 域 水 系 嫩江 嫩江 嫩江 水 体
水域 长度/面积 17.10 31.00 145.00 控制城镇 毕家街 突泉县 毕家街、杜尔 内蒙 黑龙江流域 内蒙 黑龙江流域 内蒙 黑龙江流域 蛟流河 张家窑至毕家街 蛟流河 蛟流河 毕家街至出境 源头至张家窑 上表的第3个功能区同时接纳了毕家街、杜尔2个控制城镇的污水,需要将2个排污控制城镇内的主要污染源都纳入后续深入分析范围。在实际操作中, 若某个水环境功能区的全部或超过十分之九的排污部分都在某个区县内,则控制
单元的划分以该区县的全部范围为准,可以将另外较少部分的排污区域忽略。
在如下表所示实例中,水环境功能区排污控制城镇就唯一对应到了阿龙山
17
镇这一具体的镇级行政区域,水环境功能区的排污控制城镇比较具体,为后续的污染源调查、陆上汇流区域划分奠定了更为对应基础。
表2-7 排污城镇筛选实例
2.2.3确定排放去向
所有排向某一水环境功能区的主要污染源就构成了该水环境功能区的陆上汇流区域,因此,水环境功能区陆上汇流区域的划分是与该区域内的污染源排放
去向具体构成的,陆上汇流区域的划分,应与污染源调查紧密联系,同步进行。
鉴于在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数据表排污控制城镇一列进行筛选时,基本可以确定排污的对应县域单元,而且我国环境管理基础也往往落实到县一级,所以在 重点城市阶段的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中,将县域作为全国重点城市水环境功
能区划污染源调查的基础单元,在本次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中,也以县域为基础单元,进行污染源的调查、分析,确定各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对应的具体水环 境功能区。
自治区)分别进行的分流域水环境容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以各省(直辖市、
量计算分析为基础,国家核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水环境容量,并分解到
各流域。
以水环境功能区及其陆上汇流区构成的控制单元是水环境容量计算的基本单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控制单元进行水环境容量计算,分地市汇总,
作为总量分配的基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确定本辖区内的水环境容量时,
要在水环境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划定控制单元,建立基于控制单元的污染物排放与水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将水环境功能区的陆上汇流区定量化、具体化。 各地在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等工作中,已积累了大量的污染源排放去向的数
据,一般可以将主要污染源对应到具体的排污河流(不完全能对应到具体的水环 境功能区),为进行主要污染源调查、建立污染源和功能区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奠定了基础。下表为在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中,山东省部分主要污染源对应
排污河流的数据示例:
表2-8 污染源排放去向实例
序号 河流名称 企业名称 18
经度 纬度
1 2 3 4 沭河 沭河 沭河 付疃河 莒县造纸厂 莒县酒厂 莒县柠檬酸厂 日照市化肥厂 118.82 118.82 118.82 119.39 35.56 35.57 35.60 35.42 在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城市阶段的工作中,已经从功能区划水域开始,对监测断面、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进行系统的数据调查,获取环境专题数据,并将其全部转化为环境专题图层数据。监测断面、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3个调查表相互关联,数据之间做到了匹配吻合。其中,主要污染源调查表的格式如下表:
表2-9 主要工业污染源数据调查表
入河排排水量COD排特征污省内序监测断污染源污染源污染源污染源所属行放量污口代(吨/染物名备注 号码 面位置 名称 顺序码 代码 位置 业 (吨/码 年) 称 年) 其中,前3列的填写内容反映出环境功能区划水域(以省内序号代码表示)、监测断面(以监测断面经纬度表示)、入河排污口(以入河排污口代码表示)与主要污染源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城市阶段工作中,各县(区)CODcr污染负荷8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清单内的污染源,均视做主要污染源,必须解决定位、数据调查、确定对应关系3方面的问题。如,武汉市某郊县工业废水CODcr排放总量为10万吨,那么从最大的工业污染源开始排序,从大到小,一直到累计工业废水COD排放量达到8.5万吨的工业污染源为止,其中所有的工业污染源都是本次工作的主要污染源。
如果某一水环境功能区没有较大的工业污染源,可以用功能区水域排污的居民点名称代替(居民点可以到乡镇一级)。若有多个纳污城镇,必须要将所有的控制城镇的名称全部填写上,并按照从上游到下游的顺序进行排列。对于主要污染源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源名称可以填写城市污水处理厂名称。
污染源顺序码是反映同一入河排污口内部各个主要污染源上下游关系的编
19
码。主要污染源的顺序码编排的原则是: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先左岸后右岸。同一入河排污口内部,主要污染源按照01-99的2位数字进行编码。当一个入河排污口编码完成后,另外一个入河排污口内的主要污染源重新按照01-99的次序进行编码。不能在多个排污口内统一对主要污染源进行顺序码的编排。
主要污染源代码采用的是二合一代码,即该污染源对应的入河排污口代码(该代码实际为功能区的省内序号码和排污口的顺序码组合而成)、主要污染源顺序码二者组成的一个组合码。如该污染源所对应的入河排污口所在的功能区的省内序号代码为98,相应的入河排污口顺序码为AB,该污染源的顺序码为23,则该入河排污口代码为98AB,该污染源代码为98AB23,可以较好地反映出主要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和功能区之间的对应关系。
污染源位置确定方法所在的经纬度坐标。污染源所属行业按照环境统计的口径和分类进行填写。
主要污染源排水量和CODcr排放量可以通过各地的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HJ21基表等数据资料来进行填写。基准年为2001年,对于无2001年数据而填写其他年份数据的情况,应在备注一栏注明。对于生活污染源,可以根据环境统计的系数进行推算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对于前阶段已经进行了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重点城市,可以充分借鉴原有工作成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直接进行核实、分析。对于其他城市,应明确所有的污染源调查都是按照县(区)进行,在筛选排污城镇列得到有关县市基本信息后,可以首先应列出县或县级区域的污染物排放负荷80%以上的主要工业污染源。
下表为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西安市重点城市阶段部分主要工业污染源调查表的示例(部分列省略),可以作为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计算工作确定污染源具体排放去向、构成污染源和水域水质之间输入响应分析工作的基础:
表2-10 污染源调查实例
污染源污染源顺序码 代码 排水量(吨/年) COD排放量(吨/年)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经度 污染源纬度 所属行业 20
周至县金华印染厂 2000AA 2000AA01 西安市周至县哑兴第一印染厂 108.29 34.11 造纸及纸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业 230000 59.6 2000AA 2000AA02 108.18 108.11 34.12 34.15 27000 27000 7 7 周至县金星印染厂 2000AA 2000AA03 西安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调查统计了全市336个水环境污染源,其中化学耗氧量(COD)占全市工业污染负荷总量(COD)8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有146个。全市(包括九区四县)废水排放总量362061842m3,COD排放总量94061.6吨。其中:排入清水河废水总量为623960m3,COD总量为297.4吨;排入黑河废水总量为14976834m3,COD总量为5597.5吨;排入大耿河废水总量为60000m3,COD总量为15.0吨;排入涝河废水总量为12750596m3,COD总量为5195.6吨;排入新河废水总量为10036167m3,COD总量为4757.5吨;排入沣河废水总量为4890699m3,COD总量为1280.8吨;排入皂河废水总量为153583507m3,COD总量为33301.6吨;排入漕运渠废水总量为126142000m3,COD总量为33499.7吨;排入幸福渠废水总量为1608000m3,COD总量为38.0吨;排入灞河废水总量为18585234m3,COD总量为4382.3吨;排入泾河废水总量为119028m3,COD总量为15.9吨;排入临河废水总量为12285920m3,COD总量为3635.3吨;排入玉川河废水总量为938086m3,COD总量为164.2吨;排入石川河废水总量为5461811m3,COD总量为1880.8吨。排入以上河(渠)道的废水,COD全部汇入渭河。
在后续的基础数据表中,往往也会涉及到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功能区划水域的对应关系问题。这需要结合各地实际一个污染源、一个排污口地具体解决,可以从如下5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在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已经给定了一些基础数据,如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去向,建立了主要污染源—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的对应关系,可以作为参考。
2)对于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划分不是太细的情况下,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去向不会发生差异,可以借助地形、城市管网、河流等特征,经过经验和直观判断后确定3者的对应关系。
3)一般而言,识别入河排污口与功能区划水域之间的关系十分简单。主要污染源也较容易确定排放去向所在的水体,经过一定的经验识别、现场调查后,也可以判别出主要污染源与排放去向水体中的具体功能区水域的对应关系,难点在于确定主要污染源与入河排污口之间的对应关系。一方面可以从污染源入手,
21
按照重点污染源清单,一一分析污染源的排放去向,同时,也可以从入河排污口向陆上反推,按照每一个功能区必须有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的原则,确定汇入入河排污口的主要污染源,水陆结合,相互对接,具体确定相互关系。
4)各地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排污申报、环境统计等日常环境管理中,往往积累了较多的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功能区划水域等相关数据。可以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将所有的数据系统化、条理化。如在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如HJ1表)中,都有明确污染源的排放去向,以排污口(包括企业排污口)为单位进行填写,并明确了排放去向代码、水域功能区代码。在环境统计中也有类似的数据可以利用,可以在对排放去向的水体进行具体分析后得到最终的与水环境功能区相匹配的水域范围。
5)在各流域水环境规划等专项工作中,往往确定了控制区、控制单元,明确了污染源与监测断面、排放水体之间的对应关系,如山东对各流域主要污染源排放水体去向都进行了识别,并划分了陆上汇流区,也可以用来识别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3对应关系。
2.3基础数据调查
调查项目包括以下9项,其中1、2项为点源,3-7项为非点源。点源基础数据调查要求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非点源基础数据调查原则上要求对应到县(区),有条件的可以对应到河流。
1、工业污染源调查:填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行业性质、工业产值等;填报企业的排污情况,包括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月平均排水量、年排放量、有无处理设施、年处理量、污水排放去向,并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填报各工业执行标准和达标情况;
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填报人均社会综合用水量(包括社会各企事业单位用水量)和排水量、城市非农业人口数量;
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填报农村社会综合用水量和排水量、农业人口数量、散养式畜禽养殖数量;
4、农田径流污染调查:填报农田面积、坡度、农作物类型、土壤类型、年降雨量、轮作方式、化肥施用量;
5、畜禽养殖污染调查:填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
22
6、城市径流污染调查:填报城市地理位置、地形特征、植被特征、降雨量、非农业人口、建成区面积、公路里程数、下水管网覆盖率;
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填报矿业种类(煤矿、金属、非金属等)、矿山位置,尾矿堆积面积、组分、坡度、当地年降雨量;
8、污水集中控制能力调查:填报城市排水管网走向、覆盖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集中控制设施、已建和待建能力。
9、入河排污口调查:填报主要入河排污口位置、入河废水量、入河COD排放量等。
在污染源调查中,若污染源(如甘蔗制糖等)的污染物排放受季节性生产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较大的,需要按照季节等特征进行污染源调查,并在后续的水环境容量计算中也需要分季节进行模拟计算。
2.3.1工业污染源调查
分为工业污染源基础信息和达标情况2个表:
1、调查估算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的企业基础信息和排污情况
以县(区)为基本单元,逐一调查县域内重点工业企业(日排水量大于100吨,或日COD排放量大于60kg,日氨氮排放量大于10kg,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工业企业标准。但无论是按照给定标准或自身标准,都应确保重点工业企业COD排放量占当年环境统计总量的80%以上),填写到下表的各行。
对于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含原乡镇企业),可按照企业类型、产值、规模等进行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估算,填写在最后一行,工业企业名称填写其他。
应在调查表后附加说明,调查县(区)工业污染源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对现有同口径的环境统计、排污申报量也一并列出,本次污染源调查并不要求调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或排污申报相同,但是希望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并对数据之间的差异有所说明,下面的
23
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等其他基础数据调查表与此类似。
通过排污河流、入河排污口、功能区划水域,建立水陆对应关系,同时调查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
表2-11 工业污染源调查表
县(县工业企业所属排污 入河水环境水环废水排pH值 污染物排放量(公斤/级市)企业位置 行业 去向 排污功能区境功放量 名称 名称 口编编号 号 能区(吨/名称 日) 日) 污染物污染物污染物1 2 3 说明:
1)工业企业对应的水环境功能区,需要结合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成果,结合排污去向具体确定。排污去向填写企业废水进入哪个水体,水环境功能区应是排污去向所代表的水体的一部分。
2)企业位置:填写企业距离入河排污口的距离,此数据将用于估算入河系数。
3)对于某些污染源直接排放去向的水域没有进行功能区划,在污染源调查和后续的水环境容量计算中,可以寻找该股废水最终汇入的功能区划水域,将此污染源及其直接排污水域作为最终汇入的功能区划水域的支流污染源看待。
4)对于某工业企业(如企业A)排向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区时,可以将工业企业名称定为:企业A东排口/西排口,或者企业A一车间/二车间予以区别。
5)所属行业:按照国家统计的行业分类进行。
6)污染物排放量需填报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因此表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并非仅限于3种污染物,而是需由企业添加补全,避免漏项;
7)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调查、填写方法如下: ——有污水处理装置的,在装置口测定; ——无污水处理装置的,在企业总排放口测定。
——参考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审结果,确定主要排放污染物。COD、氨氮及行业排放标准的相关特征污染物必须测定,有条件者应
24
执行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取生产代表性周期污水物测定值和月平均水量值。条件困难者,可使用一年内某次实测数据,并通过物料衡算予以论证其代表性。
——可以结合企业历年的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数据在分析、校核后填写。 8)水环境功能区编号统一采用全省顺序代码,可以参见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相关内容。入河排污口需统一编号,详见“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9)火核电厂的直流冷却水单列表格。
2、调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水体的水质目标、工业企业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及其级别,分析工业污染源达标情况,填写下表。该表将作为总量分配的考虑因素之一。
表2-12 工业污染源达标分析表
执行的排超标因超标工业企业境功能区标准级别 是否达标 治理工艺 考核因子 名称 放标准 子 值 类型 受纳水环 说明:
1)表中的工业企业名单要与表2-11中的名单一一对应;考核因子与表2-13中污染物项目一致。
2)如工业企业所有污染因子排放均达标,则不需填写超标因子和超标值二项,有超标现象时,则必须填写超标因子和超标值。
3)“治理工艺”栏中填写所用的治理工艺名称,并按“一级处理”、“二级
25
处理”或“深度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4)受纳水环境功能区类型填写工业企业排污对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
表2-13 工业行业执行标准表
行业名称 执行标准 梯恩梯生产执行《梯恩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4-84)》 黑索金生产执行《黑索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5-84)》 二硝基重氮酚生产执行《二硝基重氮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8-84)》 叠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D2S共晶生产执行《叠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 兵器行业 D2S共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9-84)》 火炸药生产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14470.1-2002)》 火工药剂生产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 14470.2-2002)》 弹药装药生产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GB 14470.3-2002)》 船舶工业 石油化工 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 26
钢铁工业 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普钙生产执行《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合成氨生产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3458-2001)》 化学工业 烧碱、聚氯乙烯生产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5581-95)》 磷肥生产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 纺织工业 食品工业 航天工业 轻工业 其他工业 其他情况 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肉类加工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 航天推进剂生产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 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3544-2001)》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由城市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执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2.3.2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
调查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数量、人均综合用水量、人均综合排水量、生活污水平均浓度,填写下表。
表2-14
城区
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表
生活污水平均水环水环社会综合(近非农业人人均综合 人均综合 浓度(mg/l) 境功境功用水量 排放 郊口数量用水量 排水量 能区能区(万吨/去向 县) (万人) (吨/年) (吨/年) COD 氨氮 编号 名称 年) 名称 说明:
1)县级以上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数可参考《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等数据。 27
2)如果一个城市被划分为几个水环境功能区,则需按照各水环境功能区的汇水区面积及汇水区内人口、企事业单位数量及用水量调查、统计结果分解估算。
3)社会综合用水量的含义是:城市中除工业企业用水量外的其它用水量总和,包括城市居民用水量、企事业单位用水量、餐饮服务业用水量。居民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综合用水量可参考市自来水公司的统计数据,如城区内企业通过自备井取水,需要补充这部分用水量。
4)人均综合用水量的含义是:城市年用水总量与非农业人口之比。 5)人均综合排水量可以根据城市周边河流分布情况、管网分布情况、污水处理厂分布情况等,估算排放系数和排水量。人均城市综合排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3排放系数。 6)选择城市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月均浓度作为生活污水平均浓度。对于没有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可以参考各类监测、研究数据,也可以参考生活污水一般标准。
2.3.3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
调查农业人口数量、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农村人均综合排水量、散养型畜禽养殖数量,填写表2-15。
表2-15
县(县级农村生活源调查表
农业人口畜禽养殖量 人均综合用水人均废水排放河流名称 市)名称 数(万人) (万头猪) 量(吨/日) 量(吨/日) 说明:
1)有条件的可以将农村生活源(非点源)对应到河流,难以对应到河流的,河流名称一列可以不填,其他非点源基础数据调查表的填写与此类似。
2)农业人口可参考各县(区)的统计年鉴数据;
3)畜禽养殖量需要通过农村年鉴、统计年鉴及必要的调查获得,并需换算
28
成猪,换算关系如下:30只蛋鸡折合为1头猪,60只肉鸡折合为1头猪,3只羊折合为1头猪,5头猪折合为1头牛。
4)散养畜禽定义为:猪少于100头,或蛋鸡少于3000只,或肉鸡少于6000只,或奶牛少于20头,或肉牛少于40头。
5)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定义为农村除农业灌溉用水之外所有用水量之和除以农业人口数。
6)农村人均废水排放量通过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乘以农村污水排放系数计算,农村污水排放系数范围为0.4-0.8,各地方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
2.3.4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
调查各水环境功能区的农田面积、土地坡度、农作物类型、轮作类型、土壤类型、化肥施用量、年降水量,填写下表。
表2-16
农田基本情况表
种植结构 施农药量kg/亩2年 县(县级市)河流 名称 说明:
农田面降雨 土壤 积(亩) 类型 种类 25°以25°以上坡耕下耕地种植作种植 施肥量 地面积 面积 物名称 面积 kg/亩2年 1)农田面积可通过县(区)统计年鉴获得;
2)降雨类型按照年降雨量分三类填写,分别为400mm以下,400-800mm,800mm以上;
3)土壤类型分砂土、壤土和粘土分别进行填写;
29
4)坡耕地面积可根据当地地形情况进行估算; 5)施肥量需折算为纯氨和磷。
2.3.5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填报表2-17。
表2-17
畜禽养殖污染调查表
养殖数量县(县级规模化畜禽 用水量 污水处理河流名称 (折算成排污方式 市)名称 养殖场名称 (吨/日) 设施情况 猪) 说明: 1)“养殖种数量”栏,如有多于一种的生物,需折算成猪; 2)用水量以农业部门掌握的数据为准;
3)“排污方式”分无序排放、经冲洗后排放、经冲洗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利用、干燥后制作有机肥等几种方式。在填写时,填写以上方式中之一,如有其他处理方式可据实上报。
4)规模化养殖定义为:猪大于100头,或蛋鸡大于3000只,或肉鸡大于6000只,或奶牛大于20头,或肉牛大于40头。
2.3.6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
调查城市地理位置、地形特征、植被特征、降雨量、非农业人口、建成区面积、单位面积公路里程、下水管网覆盖率等情况,填写表2-18。
表2-18
县市城市城市径流污染调查表
管网覆非农业人建成区面建成区绿公路密度降雨量 30
名称 地形类型 说明:
口(万人) 积(km2) 化覆盖率km/km2 (%) mm/年 盖率(%) 1)城市按地形分为平原城市、山区城市、丘陵城市3种情况填写; 2)非农业人口可参考城市统计年鉴等相关资料; 3)建成区面积可参考城市统计年鉴等资料;
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可通过城市统计年鉴及其他相关资料获得; 5)公路密度计算方法为公路长度除以建成区面积,其中公路长度可参考城
市统计年鉴中年末铺装道路总长度的数据; 6)管网覆盖率数据可由城建部门获取。
2.3.7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调查
本次调查主要考虑煤矿、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业的开采,调查矿山位置,尾矿堆积面积、组分、坡度、当地年降雨量等指标,填写表2-19,固体废物调查填写表2-20。
表2-19
县(县级河流名市)名称 称 矿山径流污染调查表
矿山 地形 尾矿 堆存时间尾矿堆积降雨量 名称 特征 成分 (年) 面积(km2)( mm/年) 其中,尾矿成分填写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 表2-20
县(县级河流名地形 固体废物调查表
堆存面积降雨量 固废构成 31
市)名称 称 特征 工业生活危险(km2) (mm/年) 固废 垃圾 废物 说明:
1)地形特征按照平原、山区、丘陵3类填写;
2)降雨量按照小于400mm,400-800mm之间和大于800mm3种情况填写。
2.3.8城市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调查
调查城市供水管网、排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情况,城市集中与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收费情况,填写表2-21和表2-22。
表2-21
城区(近城市供水管网 郊县)名称 说明:“未覆盖区域”栏主要写明管网未覆盖的城市区域名称和面积,填写方式如下:“××(地名)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表2-22
城区污水所属(近处理水环建成设计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
出水指标 日处处理运行收费出水其他主要污染覆盖率 未覆盖 区域 城市供排水管网配套情况表
城市雨水管网 覆盖率 未覆盖 区域 雨污分流管网 覆盖率 未覆盖 区域 城市排水管网 覆盖率 未覆盖 区域 理规达标郊县)设施境功时间 规模 方式 情况 情况 COD 氨氮 污染物去模 情况 名称 名称 能区 除率 物 32
说明:处理方式填写处理工艺的名称,并按“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或“深度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2.3.9入河排污口调查
入河排污口是连接水上功能区和陆上污染源的纽带,是输入响应的中心环节。对入河排污口,重点工作在于经过调查后确定入河排污口的经纬度位置以及排污量等属性数据。由于入河排污口位于特定的水域,入河排污口和功能区划水域的对应关系在空间表述完成后比较明显,辨别比较容易。
排污口的调查和填写范围与主要污染源相对应,应囊括主要污染源汇入的入河排污口,不能遗漏对功能区水质有较大影响的排污口。
通过对入河排污口的调查,最终要形成下表:
表2-23 入河排污口调查表
省内序号码 代表性入河排入河排入河排入河排水体 水域 监测断污口顺污口代污口名污口位面位置 序码 码 称 置 入河COD量入河废水量(吨/年) (吨/年) 备注 说明:
入河排污口位置这一列填写排污口距离功能区下边界的长度。
水环境功能区属性数据列填写方法同前。代表性监测断面位置填写常规性监测断面的距离下边界的长度。对于在监测断面数据调查表中存在多个常规性监测断面的,该栏填写最具代表性、在监测断面数据调查表中排列最前、断面级别最高的监测断面。对于非常规性的建议断面,该列可以不填。
为了实现数据表和数据图的相互链接,需要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编码,最终数据表和数据图相互链接的桥梁为入河排污口代码,该排污口代码采用二合一代
33
码,即该功能区的省内序号代码和该功能区内的排污口的顺序码所组成的一个组合码。
在同一个功能区内,入河排污口顺序码时采用从AA-ZZ的2位字母来表示。入河排污口的顺序码编排的原则是: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先左岸后右岸。同一水环境功能区内部,排污口顺序码体现了入河排污口之间的流域上下游关系。当一个功能区内入河排污口编码到AZ后从BA开始继续编码。当一个水环境功能区内部所有主要入河排污口编码完成后,另外一个功能区从新按照AA-ZZ的次序进行编码。各个水环境功能区之间,排污口顺序码不具有相关性,不能在多个功能区内统一对排污口进行顺序码的编排。
如某功能区的省内序号代码为98,排污口的顺序码为AB,则入河排污口代码应该为98AB。头两位数字98反映该入河排污口是位于省内序号代码为98的功能区水域,而AB表示该排污口是该水环境功能区内部的从上游起点开始的第二个主要排污口。
入河(湖、库)排污口要对应到水环境功能区,以便与污染源和水环境质量相衔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入河系数法进行估算或实测入河废污水量。在无实测资料情况下,可根据污染源排放口与入河排污口的距离(L)及土壤透水性、蒸发系数等,在污染源排放总量确定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入河系数以及入河量。
有条件的地区需要进行以入河排污口为单位的污染物入河量实际监测,没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入河系数进行入河量的估算。入河系数确定方法如下:
(1)以企业排放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到入河排污口的距离(L)远近,确定入河系数。参考值如下:
? L≤1km,入河系数取1.0; ? 1<L≤10km,入河系数取0.9; ? 10<L≤20km,入河系数取0.8; ? 20<L≤40km,入河系数取0.7; ? L>40km,入河系数取0.6。
(2)入河系数修正
a.
渠道修正系数:
? 通过未衬砌明渠入河,修正系数取0.6~0.9; ? 通过衬砌暗管入河,修正系数取0.9~1.0。
34
b. 温度修正系数:
? 气温在10℃以下时,入河系数乘以0.95~1.0; ? 气温在10℃和30℃之间时,入河系数乘以0.8~0.95; ? 气温在30℃以上时,入河系数乘以0.7~0.8。
在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城市阶段,对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的位置和污染物量进行了调查,其中,主要污染源位置和污染物量在前面章节中进行了介绍,因此,在此仅进行入河排污口位置和入河污染物总量等数据的介绍,这些数据,可以作为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计算的基础数据,各地可以充分借鉴使用。
下表为济宁市2个功能区对应的6个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的数据示例:
表2-24 入河排污口数据实例
省内序号码 70 京杭大运河 梁山黄河南堤口-济宁李集 梁山黄河南堤口-济宁李集 梁山黄河南堤口-济宁李集 梁山黄河南堤口-济宁李集 梁山黄河南堤口-济宁李集 李集-入湖口 水体 水域 排污口排污口排污口排污口排污口入河废水断面经度 断面纬度 入河COD量 序码 代码 名称 经度 纬度 量 116.56 35.34 AA 70AA 龟山河 116.12 35.82 2010 1.22×107 70 京杭大运河 116.56 35.34 AB 70AB 张任沟 116.13 35.80 202 1.19×106 70 京杭大运河 116.56 35.34 AC 70AC 泉河口 116.38 35.54 济宁市政口 济宁造699 3.56×107 70 京杭大运河 116.56 35.34 AE 70AE 116.54 35.42 94 7.12×105 70 京杭大运河 116.56 35.34 AF 70AF 116.55 35.38 纸厂口 李集村116.57 35.33 入河口 236 1.31×106 71 京杭大运河 116.57 35.33 AA 71AA 9.0 6.6×107
2.4数据计算分析
计算表格为在调查表格涉及的基本调查内容基础上,结合源强系数和源强影响参数,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填写计算结果,所形成的计算表是调查表的扩展和最终结果。计算表需要提交给省级环保部门和中国环境规划院。
数据计算项目包括: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城市生活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市径流污染、矿山径流(固体废物)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等7类计算。工业污染源和污水集中处置能力仅需调查不需进
35
行计算。
2.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城市生活污染源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利用生活污水平均浓度与排水量的乘积,得到城市生活源的污染物量。公式为:
城市生活污染物量排放量=生活污水平均浓度3城市生活综合排水量。 用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产污系数的经验值进行对比验证。一般城市人均产污系数约为:COD 60~100g/人2日,氨氮4~8g/人2日。如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位于此范围内,则数值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如偏离此范围20%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可能性;如偏离此范围20%以上,则应修正所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填写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2-25 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城区(近郊县)名称 人均综合 生活污水平均浓度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排水量 (mg/l) 氨氮 (吨) COD 氨氮 水环境功水环境功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吨/年) COD 2.4.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对于非点源排放量的计算,在各类全县(区)非点源排放总量基本确定后,以平摊为基本原则,根据各类非点源的影响因素加以修正,将非点源总量分解到各个功能区划河段。有条件的,可以结合典型调查、前期工作积累、各类研究经验,确定适宜的参数。
初步给出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如下:
36
人COD产生量40 g/天、氨氮4 g/天;猪产生污染物量为COD50 g/天、氨氮10 g/天。
(1)调查水环境功能区内农村人口数和散养畜禽数,核算人均畜禽养殖数,进行人均综合污染物排放系数的核算。
(2)利用农村人口数和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3)调查农村用水量和排水量,以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和污染物浓度作为校核指标,如果人均综合用水量不在80-160l/人2天范围之内,COD浓度不在200-400mg/l范围之内,则需要重新核算人口、水量等数据的一致性。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2-26 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级市)水环境功能水环境功能生活污水平均浓度(mg/l) 名称 区编号 区名称 COD 氨氮 COD 氨氮 污染物排放量 (吨) 2.4.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2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的农田。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2年,氨氮2kg/亩2年。对于其他农田,对应的源强系数需要进行修正:
(1)坡度修正
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为1.0-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1.5。 (2)农作物类型修正
以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经济林等主要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确定不同作物的污染物流失修正系数。此修正系数需通过科研实验或者经验数据进行验证。 (3)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即根据土壤成分中的粘土和砂土比例进行分
37
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以壤土为1.0;砂土修正系数为1.0-0.8;粘土修正系数为0.8-0.6。 (4)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 (5)降水量修正
年降雨量在400ml以下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0.6-1.0;年降雨量在400~800ml之间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0-1.2;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2-1.5。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表2-27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县(县级水环境功水环境功市)名称 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农田情况 农田面积 源强系数 COD 氨氮 总磷 污染物排放量(吨) 说明:源强系数中的“农田情况”一栏以下发的农田径流源强系数为准,需对应各类情况填写,并代入源强系数求得其污染物排放量。
2.4.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可参照如下经验系数估算: 猪:COD50 g /头·天,氨氮10 g /头·天。
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标准中对养殖场的排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均有规定,按标准折合每头猪的COD排放量为17.9g/头·天,氨氮排放量为3.6 g/头·天。
根据上述源强系数,填报下表。
38
表2-28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表
污染物排放量(吨) 养殖量 排放系数 COD 氨氮 县(县级市)水环境功能水环境功能规模化畜禽 名称 区编号 区名称 养殖场名称 2.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所谓标准城市的定义为:地处平原地带,城市非农业人口在100万~200万之间,建成区面积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年降水量在400~800mm之间,城市雨水收集管网普及率在50~70%之间的城市。
考虑影响城市径流的几个因素,分别进行系数修正。 1)地形修正系数
将城市按地形分为平原城市、山区城市、丘陵城市3种情况,分别给出地形修正系数。
? 平原城市取地形修正系数为1; ? 山区城市取修正系数为3.8; ? 丘陵城市取修正系数为2.5。
2)人口修正系数
将城市非农业人口分100万人以下、10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人口修正系数。
? 100万人以下取人口修正系数为0.3; ? 100万~200万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200万~500万之间取修正系数为2.3; ? 500万以上取修正系数为3.3。
3)面积修正系数
将城市建成区面积分75平方公里以下、75~150平方公里、150~250平方公里、250平方公里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面积修正系数。
? 75平方公里以下取面积修正系数为0.5;
39
? 75~150平方公里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150~250平方公里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6; ? 250平方公里以上取修正系数为2.3。
4)降雨修正系数
将年降雨量分400mm以下、400~800mm、800mm以上3种情况,分别给出降雨修正系数。
? 400mm以下取降雨修正系数为0.7; ? 400~800mm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800mm以上取修正系数为1.4。
5)管网修正系数
将雨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分30%以下、30~50%、50%~70%、70%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管网修正系数。
? 雨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在30%以下取管网修正系数为0.6; ? 覆盖率在30~50%之间的取修正系数为0.8; ? 覆盖率在50~70%之间的取修正系数为1; ? 覆盖率在70%以上的取修正系数为1.2。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表2-29 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城区(近郊县) 名称 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城市情况 城市面积 源强系数 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氨氮 2.4.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所谓标准矿山企业的定义为:地处平原地带,面积在10平方公里左右,年降水量在400~800mm之间,作为标准矿山企业。
考虑影响矿山径流的几个因素,分别进行系数修正。 1)地形修正系数
40
将矿山按所处地形分为平原、山区、丘陵3种情况,分别给出地形修正系数。
? 平原取地形修正系数为1; ? 山区取修正系数为3.8; ? 丘陵取修正系数为2.5。
2)面积修正系数
将矿山面积分10平方公里以下、10~30平方公里、30平方公里以上3种情况,分别给出面积修正系数。
? 10平方公里以下取面积修正系数为0.5; ? 10~30平方公里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30平方公里以上取修正系数为1.6。
3)降雨修正系数
将年降雨量分400mm以下、400~800mm、800mm以上3种情况,分别给出降雨修正系数。
? 400mm以下取降雨修正系数为0.7; ? 400~800mm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800mm以上取修正系数为1.4。
通过上述计算,填写矿山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和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表。
表2-30 矿山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级水环境功水环境功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矿山面积 源强系数 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氨氮 市)名称 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矿山情况 表2-31 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级水环境功水环境功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堆存面积 源强系数 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氨氮 市)名称 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固废情况 2.5数据汇总分析
数据汇总在基础数据调查的成果上进行,主要为后续工作如容量核定、总量
41
分配等服务。
2.5.1水量核定
对比近年来取水量数据,对取水量发生突变的整合区,分行业进行调查,确定基准年取水量。
将水利、城建两个部门的用水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取水量作为校核依据,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的用水量数据和用水系数。
将水利、城建、环保三个部门的污水排放量进行对比分析,以用水量作为校核依据,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的污水排放量数据和排水系数。
将水利、环保两个部门的污水入河量进行对比分析,以污水排放量作为校核依据,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的污水入河数据和污水入河系数。
2.5.2污染物量核定
结合污水入河量、污染物入河量、入河排污口分布、断面水质评价结果以及河流流量(湖、库水量)等数据,建立排污与断面水质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分析排污类型和水质超标因子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排污构成(如点源、非点源)和断面水质超标时段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等。以此作为污染物入河量的校核依据。
以污染物入河量和污水入河系数为校核依据,进行污染物排放量的校核。
2.5.3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
将各入河排污口的入河污染物数据按水环境功能区进行汇总,填写水环境功能区数据汇总表。
42
表2-32
水环境水环境功功能区能区长度编号 (KM) 水环境功能区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废水排放量 入河排污口编号 (万吨/年)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表2-33
水环境功能区编号 水环境功能区长度(KM) 入河排污口编号 水环境功能区污染物入河量汇总表
COD入河量 (吨/年) 氨氮入河量 (吨/年) 废水入河量 (万吨/年)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2.5.4河流数据汇总
对于整条河流,可以汇总得到相应的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及入河量,并作为水环境容量核定的基础数据使用。
表2-34 河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河流名水环境入河排称 功能区污口编编号 号 废水排放量 (万吨/年)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43
表2-35 河流污染物入河量汇总表
河流名水环境入河排称 功能区污口编编号 号 废水入河量 (万吨/年) COD入河量 (吨/年) 氨氮入河量 (吨/年)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2.5.5地市级数据汇总
通过水环境功能区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入河量数据,汇总各地市级行政区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填写地市汇总数据表。
表2-36 地市级行政区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废水排放量 地市 名称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万吨/年)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表2-37 地市级行政区污染物入河量汇总表
废水入河量 地市 名称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万吨/年) COD入河量 (吨/年) 氨氮入河量 (吨/年) 2.5.6省级数据汇总
省级行政区数据汇总以地市级行政区数据汇总表为依据,参考水环境功能区数据调查表,汇总各省数据情况,填写省级数据汇总表。
44
表2-38 省级行政区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流域 名称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废水排放量 (万吨/年)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表2-39 省级行政区污染物入河量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流域 名称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工业 城市 非点源 废水入河量 (万吨/年) COD入河量 (吨/年) 氨氮入河量 (吨/年) 45
三、水环境容量计算
水环境容量是基于对流域水文特征、排污方式、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进行充分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环境管理需求确定的管理控制目标。水环境容量既反映流域的自然属性(水文特性),同时反映人类对环境的需求(水质目标),水环境容量将随着水资源情况的不断变化和人们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发生变化。本次全国水环境容量计算,指的是确定在给定水质目标和现有参数下全国范围内各个不同层次的水环境容量。本技术指南仅介绍水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和简化的计算方法,各个省应结合具体实际,明确参数选择依据,进行计算方法的进一步深化、细化。
3.1 基本概念
3.1.1 定义
在给定水域范围和水文条件,规定排污方式和水质目标的前提下,单位时间内该水域最大允许纳污量,称作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的确定是水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的依据,是水环境管理的基础。
如图3-1所示,按照污染物降解机理,水环境容量可划分为稀释容量(W稀释)和自净容量(W自净)两部分。稀释容量是指在给定水域的来水污染物浓度低于出水水质目标时,依靠稀释作用达到水质目标所能承纳的污染物量。自净容量是指由于沉降、生化、吸附等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给定水域达到水质目标所能自净的污染物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方式的改变(如排放口位置的不同)将影响水域的环境容量,因此水环境容量往往是一组数值。实际的水环境容量确定,是在分析稀释容量与降解容量的基础上,根据排污方式的限定与环境管理的具体需求,即在不改变排污口位置和水质目标等情况下,确定水域的环境容量(W)。
46
W
自净 W
稀释 W 排放方式
图3-1 水环境容量概念示意图
3.1.2 基本特征
水环境容量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资源性。水环境容量是一种自然资源,其价值体现在对排入污染物的缓冲作用,即容纳一定量的污染物也能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系统的需要;但水域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可再生自然资源,一旦污染负荷超过水环境容量,其恢复将十分缓慢与艰难。
2、区域性。由于受到各类区域的水文、地理、气象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水域对污染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净化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从而导致水环境容量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3、系统性。河流、湖泊等水域一般处在大的流域系统中,水域与陆域、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构成不同尺度的空间生态系统,因此,在确定局部水域水环境容量时,必须从流域的角度出发,合理协调流域内各水域的水环境容量。 3.1.3 影响要素
影响水域水环境容量的要素很多,概况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水域特性。水域特性是确定水环境容量的基础,主要包括:几何特征(岸边形状、水底地形、水深或体积);水文特征(流量、流速、降雨、径流等);化学性质(pH值,硬度等);物理自净能力(挥发、扩散、稀释、沉降、吸附);化学自净能力(氧化、水解等);生物降解(光合作用、呼吸作用)。
2、环境功能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国各类水域一般都划分了水环境功能区。
47
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区提出不同的水质功能要求。不同的功能区划,对水环境容量的影响很大:水质要求高的水域,水环境容量小;水质要求低的水域,水环境容量大。例如对于COD环境容量,要求达III类水域的环境容量仅为要求达V类水域环境容量的1/2。
3、污染物质。不同污染物本身具有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生物反应规律,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对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不同的污染物具有不同的环境容量,但具有一定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提高某种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可能会降低另一种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因此,对单因子计算出的环境容量应作一定的综合影响分析,较好的方式是联立约束条件同时求解各类需要控制的污染物质的环境容量。
4、排污方式。水域的环境容量与污染物的排放位置与排放方式有关。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集中排放的环境容量比分散排放小,瞬时排放比连续排放的环境容量小,岸边排放比河心排放的环境容量小。因此,限定的排污方式是确定环境容量的一个重要确定因素。 3.1.4 确定原则
水环境容量的确定,要遵循以下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首先确定合理的环境资源利用率,在保持水体有不断的自我更新与水质修复能力的基础上,尽量利用水域环境容量,以降低污水治理成本。
二是维持流域各段水域环境容量的相对平衡。影响水环境容量确定的因素很多,筑坝、引水,新建排污口、取水口等都可能改变整个流域内水环境容量分布。因此,水环境容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客观条件,并分析局部水环境容量的主要影响因素,以利于从流域的角度,合理调配环境容量。
3.2 计算步骤
通常情况下,水域的环境容量计算可以按照以下6个步骤进行:
1、水域概化。将天然水域(河流、湖泊水库)概化成计算水域,例如天然河道可概化成顺直河道,复杂的河道地形可进行简化处理,
48
非稳态水流可简化为稳态水流等。水域概化的结果,就是能够利用简单的数学模型来描述水质变化规律。同时,支流、排污口、取水口等影响水环境的因素也要进行相应概化。若排污口距离较近,可把多个排污口简化成集中的排污口
2、基础资料调查与评价。包括调查与评价水域水文资料(流速、流量、水位、体积等)和水域水质资料(多项污染因子的浓度值),同时收集水域内的排污口资料(废水排放量与污染物浓度)、支流资料(支流水量与污染物浓度)、取水口资料(取水量,取水方式)、污染源资料等(排污量、排污去向与排放方式),并进行数据一致性分析,形成数据库。
3、选择控制点(或边界)。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域内的水质敏感点位置分析,确定水质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浓度控制标准。对于包含污染混合区的环境问题,则需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确定污染混合区的控制边界。
4、建立水质模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立零维、一维或二维水质模型,在进行各类数据资料的一致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模型所需的各项参数。
5、容量计算分析。应用设计水文条件和上下游水质限制条件进行水质模型计算,利用试算法(根据经验调整污染负荷分布反复试算,直到水域环境功能区达标为止)或建立线性规划模型(建立优化的约束条件方程)等方法确定水域的水环境容量。
6、环境容量确定。在上述容量计算分析的基础上,扣除非点源污
49
染影响部分,得出实际环境管理可利用的水环境容量。
3.3 设计条件
3.3.1 计算单元
水环境容量计算单元的划分,往往采用节点划分法,即从保证重要水域水体功能角度出发,以大中城市及重要工业区、工业企业生活等重要和敏感的区域或断面作为划分节点,把河道划分为若干较小的计算单元进行水环境容量计算。这种方法计算较为严密、科学,对河段内重要的保护目标能够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但是这种划分方法主要适用于范围较小的河段,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
考虑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河段往往不是太长,在区划过程中往往都考虑到了各种取水、用水点,可以覆盖各种节点或控制点。因此,本次水环境容量核定,原则上以水环境功能区为基本单元,以水环境功能区上、下界面或常规监测断面作为节点。在水环境容量计算时,可以以整条河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计算,将各水环境功能区作为水质约束的节点条件出现,将排入各功能区划河段的污染源作为输入条件,进行模拟演算。当然,也可按照一个水环境功能区逐一进行计算。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为了兼顾到工作的一致性,可以考虑对水域范围进行适当整合,在计算单元处理上会出现如下情况:
1、排污河道的处理。对于没有径流量的水环境功能区或河流(即下面所说的设计流量为零),可以不进行本水域的水环境容量计算,但是往往需要将该排污河道作为下游功能区划水域的支流进行处理,在满足下游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时,将本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要求也作为节点条件加以处理。
2、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不容许排污的高功能水域、水环境容量无法利用水域,可以不进行水环境容量的计算。
3、水环境功能区有空白、漏项等问题的处理。当一条河流的中间水域没有进行功能区划,可以直接按照上下断面的水质要求确定本水域的水质边界条件。对于某一没有进行功能区划的河流如果最终汇入一定的功能区划水域,可以将该河流作为下游功能区划水域的支流进行分析计算。
4、对于沿海城市直接排入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的污染源,不纳入本次全国统一的调查和容量计算范围。各省市可以自行组织进行。
50
正在阅读:
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 图文04-02
房地产企业主要流程人事行政流程04-15
己亥杂诗中考题10-25
组装电暖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03-18
大学英语四级单词 Microsoft Word 文档05-02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多篇】05-02
竹板材生产竹板工艺08-19
冰箱的自述作文500字07-09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技术指南
- 水环境
- 核定
- 容量
- 图文
- 全国
- 《程序设计语言C》实验指导书
- 银行客户经理先进事迹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试题及答案(最全)
- 历年高考复数试题汇编
- 名著阅读围城40道选择题
- 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心得体会
- 中考真题一模二模资料第一学期初三化学质量检测试卷
- 分享超级技巧
- 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实验指导书
- 社交网络疏远了人们之间的距离-立论
- 17春北理工《二手车鉴定评估》在线作业
- 中国松鹤镇尺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 图文
- 苏教版三年级数学下册第6、7单元试卷
- 2018-2024年CRO行业市场盈利模式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目录) -
- 假设检验spss操作例题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经办方法
- 定语从句导学案及 高考真题(有答案)
-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 浅谈油田固井水泥车上液压系统的维护
- 2016-2022年中国文化产业市场发展格局及十三五未来趋势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