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交换体系规范

更新时间:2024-04-02 12:2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总体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交换模式、逻辑结构、物理部署、技术要求、建设规范、交换指标及技术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3304-1991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16987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数据库(基础库)数据格式

GB/T 21062.1-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GB/T 21062.2-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2部分:技术要求 GB/T 21062.3-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 GB/T 21062.4-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DB42/T 362-2006 电子政务术语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B/T 21062.1-2007、GB/T 21062.2-2007、GB/T 21062.3-2007、GB/T 21062.4-2007及DB42/T 262-200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使用方便重复给出了GB/T 21062.1-2007和GB/T 21062.4-2007中的部分术语。 3.1.1

政务信息资源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由政务部门或者为政务部门采集、加工、使用、处理的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依 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 3.1.2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interchange 政务信息资源在网络环境下从一交换结点到其他交换结点的传送和处理过程。 3.1.3

1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interchange system

由服务模式、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组成的整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3.1.4

交换结点 interchange node 在跨政务部门业务系统中,实现信息资源传送和处理的系统单元。 3.1.5

前置交换结点 front interchange node 前置交换结点是本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设施,包括结点服务器、结点软件和结点上存储的信息资源。 3.1.6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提供者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exchange) provider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的机构或软件系统。 3.1.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使用者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exchange) user 使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的机构或软件系统。 3.1.8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管理者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exchange) manager 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结点的机构。 3.1.9

消息中间件 message-oriented middleware 安装在需要进行消息传递的系统之上,在它们之间建立逻辑通道实现消息传送的一组分布式的服务程序。 3.1.10

Web服务 Web service

Web上可用的,能够通过基于XML等标准开放协议(如WSDL、UDDI、SOAP)进行描述、发现和访问的,执行特定功能的软件应用程序。 3.1.11

数据库访问服务 database access service

通过一组统一的异构数据库访问接口所提供的特定功能。 3.1.12

数据访问接口 data access interface

数据访问行为或功能的执行过程所能体现的服务。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PEL Business Process Execution Language 业务流程执行语言 SOAP Simple Object Access Protocol 简单对象访问协议

UDDI Universal Description, Discovery and Integration 统一描述、发现与集成 WSDL Web Service Description Language Web服务描述语言 XML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扩展标记语言 4 总体架构

4.1 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是我省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依托于省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我省跨部门、跨地域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提供电子政务信息服

2

务。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由服务模式、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组成,如图1所示。不同服务模式的业务应用通过调用交换平台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对各种政务信息资源的访问和操作,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提供技术和管理的保障。

交换体系湖湖北北省省电电子子政政务务信信息息安安全全保保障障体体系系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公共服务辅助决策服务模式技技术术标标准准与与管管理理机机制制交 换 服 务 1??交 换 服 务 N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交换数据库信息资源湖 北 省 电 子 政 务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图1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总体架构

4.2 信息资源

参与交换的各类共享信息资源包含但不限于:

a)基础数据库——存储基础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基础政务信息资源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诸多部门在履行政务职能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政务信息。比如人口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等;

b)业务数据库——各厅局委办的业务数据库,是其他各类共享信息库的数据来源; c)主题数据库——基于各类业务应用主题而设计的共享数据库。比如企业信用共享库、低保信息库、中小学生学籍数据库等;

d)交换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隔离的、参与政务部门间数据交换的临时信息库。 4.3 交换平台

交换平台是提供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交换平台提供的基本信息服务应包括:数据传输、数据适配、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流程管理、数据存取等服务,为上层各类跨部门应用提供公共的系统间信息传输和共享信息存取服务。 4.4 服务模式

服务模式是信息资源和交换平台为跨部门业务提供的主要服务方式,包括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

资源共享服务模式可支持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通过确定单一信息源,实现其他部门共享使用,来解决政务信息资源一致性问题。

业务协同服务模式可支持多个政务部门协同完成一个业务过程。通过工作流等技术,将多个部门业务组成一个业务流程。各部门实现各自的业务,工作流实现业务信息按流程转发,并持续启动相关业务过程,实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

公共服务服务模式可为政务人员或社会公众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可采用网站或门户等技术。 辅助决策服务模式可为领导和政务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通过对多渠道的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分析、归纳和综合等,获得可靠、科学的决策信息。

3

4.5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与信息资源相关的共享指标、信息编码、信息分类等标准,另一类是与技术平台互连互通互操作有关的技术标准、与应用接入平台有关的技术标准。

与信息资源相关的标准含各种信息的编码标准、数据标准等国家标准。

与技术平台相关的标准含各种通信协议、业务格式标准、业务表示方法等国家标准。 4.6 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是保证交换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要求、操作规范和评估机制。 管理机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a)对信息资源的维护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保证信息采集的持续性、正确性、一致性等的管理规范;对信息传输、信息存贮、信息备份、信息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对信息指标登记、信息指标变更方面的管理规范;

b)对技术平台的运行维护机制,主要包括对平台运行状况的监测、系统维护、设备维修、系统改造等活动的管理规范;

c)对业务服务的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提供、服务配置、服务注销等活动的管理规程;

d)对岗位职责的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岗位的设置、职责、考核等管理规范。 5 交换模式

5.1 分布式系统间的信息交换模式

政务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是建立在部门内原有业务应用系统基础上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门间的共享信息来源于各部门采集的业务信息;二是经过交换平台交换获得的信息最终为部门的业务服务。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分布部署在电子政务网络上,因此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可看作是网络上的分布式系统间的信息交换。

分布式系统间可采用三种信息交换模式:

第一种是集中交换模式,即共享信息集中存储在统一的数据库中,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的使用者通过访问集中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共享。该模式适用于信息共享程度广泛或信息一致性要求高的应用中。

第二种是分布交换模式,即需要共享的信息存储于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各自的数据库中,系统间通过信息交换协议将信息从提供者系统定向传输到使用者系统中。该模式适用于信息提供与需求确定的应用中。

第三种模式是混合模式,即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各类跨部门应用需求,是支持多种业务模式,实现基础信息的“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基本结构。 5.2 混合模式 5.2.1 概述

湖北省电子政务交换体系应采用第三种模式。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

可通过集中式的共享信息库实现数据交换,如人口、法人数据资源集中存储于共享的数据库中,该信息资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过访问共享数据库实现交换;

也可以直接访问或通过中心交换结点实现数据交换,即信息资源分布存储在各部门应用业务数据库中,信息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过交换结点(各部门的前置服务器和电子政务中心的交换服务器)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两者之间的数据定向传送。 5.2.2 混合交换模式的概念模型

混合交换模式的概念模型如图2所示,由中心交换结点和端交换结点组成。端交换结点接收和发送政务部门的交换数据;中心交换结点管理交换域内端交换结点的数据交换服务,根据需求形成共享数据库。

4

交换结点交换结点共享数据库交换结点端交换结点交换数据业务数据交 换 服 务 交 换 服 务 端交换结点中心交换结点交换数据业务数据交 换 服 务

图2 混合模式交换的概念模型

注1:业务数据是由各部门产生和管理的政务数据;

注2:交换数据是端交换结点用于存储参与交换的政务数据,即部署在各部门前置服务器上的数据;

任意一个端交换结点可以按照一定注3:共享数据库是可以为多个端交换结点提供一致的政务数据的集中存储区。

的规则访问共享数据库;

注4:端交换结点是政务数据交换的起点或终点,完成业务数据与交换数据之间的转换操作,并通过交换服务实现

政务数据的传送和处理;

注5:中心交换结点主要为交换信息提供点到点、点到多点的信息路由、信息可靠传送等功能;

注6:交换服务是为特定业务交换信息资源而实现的一组操作集合,通过不同交换服务的组合支持不同的服务模式。

它可以部署在提供者的前置环境,或部署在交换中心环境。交换服务可以访问交换数据库、主题共享库或基础数据库。通过前置交换环境或交换中心环境的交换平台提供给使用者调用。交换服务能够被提供者部署与发布,被使用者发现、定位和集成。

5.2.3 交换结点的基本功能

交换结点应至少提供数据传送和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传送是指根据选定的传送协议完成数据的接收或发送功能,可通过HTTP/HTTPS、FTP、SMTP、RMI、JMS等技术进行数据传送。

数据处理是指完成对消息包的封装或解析功能,并根据需要实现格式转换、信息可靠性保证、信息加密等功能。 6 交换体系逻辑结构

电子政务系统可根据各部门应用的不同需求建立多级交换中心。 交换平台包括省交换平台和市(州)交换平台。

省交换平台是支撑全省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基础设施,应具有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认证授权服务等功能。

市(州)交换平台是支撑市(州)内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基础设施,应具有市州内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授权服务等功能。

省/市(州)交换平台的主要作用有:

a)负责汇集本级政府人口、法人、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并为各部门提供共享服务; b)负责信息交换功能的统一管理,为跨部门、跨市州/区县的信息资源交换提供服务; c)负责认证、授权等基础功能的统一管理,为各部门提供基础功能服务。

省级各部门之间基于网络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应依托省交换平台开展;市(州)级各部门之间基于网络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宜依托市(州)交换平台开展。省、市(州)两级部门之间基于网络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宜依托省交换平台和市(州)交换平台开展。

各部门的前置交换系统是与其他部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的公用软硬件设施。前置交换系统可与交换平台实现对接,获得基础信息资源等服务,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息交换。要传递的信息在交换数据

5

库中落地。

交换数据库应记录数据交换的一些基本信息,以便于对数据交换的跟踪、监控和事后查询等管理任务的实施。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参考逻辑结构如图3所示。

省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市(州)1交换平台交换数据库?市(州)M交换平台?交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局委办前置交换系统局委办前置交换系统厅1前置交换系统厅N前置交换系统交换数据库局委办前置交换系统?交换数据库区(县)前置交换系统交换数据库局委办前置交换系统?交换数据库区(县)前置交换系统

图3 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逻辑结构图

7 交换体系物理部署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物理部署如图4所示,各厅局委办和各市州政务网分别部署前置服务器,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信息资源交换。交换的服务和功能在前置交换机上进行,其内部业务系统保持不变。

省电子政务中心基础数据库交换服务器路由器政务外网广域网区)前置服务器前置服务器前置服务器前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厅局委办A厅局委办B市州A政务网市州B政务网

图4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物理部署图

8 技术要求 8.1 交换方式

6

8.1.1 概述

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可采用两种交换方式,即基于消息中间件的交换方式和基于Web服务的交换方式。

8.1.2 基于消息中间件的交换方式

基于消息中间件的交换方式是通过使用现有的消息中间件产品,实现异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这类中间件产品在底层以XML技术为基础,利用适配器(adapter)、端口(port)、管道(pipeline)等技术实现数据提供者与数据使用者之间的实时数据交换和同步。

该交换方式适用于数据量较大、对效率要求较高的场合,但由于直接操作在数据层,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灵活性较差。

采用该方式的交换体系建设参见本标准9.1.1。 8.1.3 基于Web服务的交换方式

基于Web服务的交换方式是采用Web service技术进行组件和应用系统的包装,将系统的数据展示和需求都看作一种服务,通过服务的请求和调用实现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该方式无需在数据库层面相互连接,具有较好的安全性。

该交换方式适合于对可扩展性和灵活性要求较高的场合,以及那些工作流驱动的、数据量不大的交换。

采用该方式进行交换的接口设计应符合GB/T 21062.3-2007。 采用该方式进行数据交换,系统应保证交换服务的接口不变。 采用该方式的交换体系建设参见本标准9.1.2。 8.2 交换协议 8.2.1 概述

交换体系中建议采用的信息通信协议如图5所示。

业务流程协议BPEL 1.1服务描述WSDL 1.2安全性协议可靠性协议寻址协议消息层 SOAP 1.2消息传送层(HTTP/HTTPS)SOAP信封SOAP头安全性协议可靠性协议寻址协议SOAP体负载 图5 交换体系信息交换协议

8.2.2 消息传送层协议

消息传送层应采用HTTP/HTTPS,实现消息的信息传送。邮件、文件传输可选择采用JMS、SMTP、FTP等作为信息传送协议。 8.2.3 消息层协议 8.2.3.1 概述

消息层应基于XML进行消息传递,并采用SOAP作为XML消息传递协议。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3.2 消息寻址协议

消息寻址协议规定了定位服务地址所需要处理的属性和操作行为。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3.3 消息可靠性协议

消息可靠性协议是可选的,在需要可靠消息传输时应遵循该协议规范,本协议的基本目标是在应用

7

程序产生异常、系统发生崩溃、网络出现故障时消息能够不丢失。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3.4 安全性协议

安全性协议是可选的,包含XML消息签名、XML消息加密以及安全的扩展,安全性协议规定了在消息处理中安全部分的格式框架。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4 服务描述协议

服务描述是用于描述信息交换的一方提供的业务功能和接口,以便其他功能组件调用该服务。服务描述采用WSDL 1.2规范作为描述语言,WSDL是定义了服务交互的接口和结构。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5 业务流程协议

当需要支持工作流机制时,需要用标准的描述语言定义业务流程中的活动、事件、变量等要素及其关系,应采用BPEL1.1作为流程描述语言进行定义。具体格式规范参见GB/T 21062.2-2007。 8.2.6 协议适用范围

由于消息中间件和Web服务可支持相同的传输协议(如HTTP/HTTPS),可采用相同的消息封装协议(如SOAP),因此消息传送层和消息层所规定的协议既适用于基于Web服务的交换方式,也适用于基于消息中间件的方式。服务描述协议和业务流程协议主要适用于基于Web服务的交换方式。

在具体的系统部署结构中,协议可应用于前置交换系统与中心交换系统之间、前置交换系统与前置交换系统之间、中心交换系统与中心交换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 8.3 异构数据库的访问 8.3.1 概述

在分布式系统中,由于系统的建设时间、建设目标和建设者的不同,跨系统的数据访问难于实现。其系统的异构性主要表现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不同;数据库设计结构不同;数据字段的语义和表示方面的差异。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差异,可通过ODBC、JDBC等通用数据库接口屏蔽。

数据库设计结构的不同,可以通过实现具有一组统一接口的、标准的数据库访问服务来屏蔽。访问过程由数据访问客户端和数据访问服务器端的交互操作实现,客户端向服务器发送规范的数据访问请求,服务器接收数据访问请求并通过调用底层数据库访问接口完成服务请求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返回客户端。服务器端提供的访问服务应用WSDL描述,以提供客户端应用程序调用。请求与响应的具体格式规范见GB/T 21062.3-2007。 8.3.2 访问方式

在提供者的前置环境部署访问服务,使用者可采取轮询方式、订阅发布方式或调用方式等获取交换的信息资源,将交换的信息资源存放在交换信息库。

轮询方式是使用者定期或定时访问提供者服务。

订阅发布方式是使用者向提供者一次性订阅,提供者分批向使用者发布。 调用方式是使用者业务系统通过其前置交换环境访问提供者前置环境,提供者前置环境再访问其业务系统,获得政务信息资源。

通过轮询、订阅发布或调用方式,使用者根据业务需求,将提供者的信息资源交换到交换信息库,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在多部门政务协同中,根据各自部门的需求,开发与部署交换服务。在交换中心环境部署采用工作流技术支持政务协同过程。 9 交换体系建设 9.1 建设路线

交换体系的建设可采用消息中间件技术或Web服务技术。 9.1.1 路线一:采用消息中间件技术 9.1.1.1 前置系统建设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交换结点的建设,并负责将本部门对外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信息在本级交

8

换平台上进行注册和更新。

各部门的前置系统主要包括前置服务器、前置数据库、中间件及其他软件。前置服务器提供与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连接,以及共享信息的采集、转换、传输等服务。前置服务器通过物理隔离设备与部门内部网络相隔离。前置服务器上安装数据库及消息中间件等。前置数据库存放参与部门间交换的临时数据信息,设计应符合本标准9.2的规定。消息中间件负责传输和接收各部门交换数据,保证数据的安全准确及时传输。数据交换中间件的功能应至少包括:

a)数据采集――在业务数据库设置触发器,记录数据的变化,并能通过定时或实时任务将数据变化记录到前置数据库;

b)数据格式转换――把业务数据转换成标准格式的XML数据传送到中心服务器,在中心又将接收到的数据转换成可以入库格式的数据;

c)通讯――将增量变化数据以XML格式发送到目的服务器; d)数据入库――将接收到的数据存入本部门前置数据库。 9.1.1.2 交换平台建设

交换平台应支持面向消息中间件技术,客户接入端软件部署在每个端交换结点的前置服务器上,实现交换平台和各端交换结点的有机结合。交换平台应实现包括数据比对、数据管理、传输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功能,用于消息的传输、解析、比对、数据整理与存储等应用,如:

a)前置服务器到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交换平台把接收的数据按交换类型存储到中心共享数据库,以备监控和数据比对使用;

b)数据中心到前置服务器的数据交换――根据数据与交换结点间的关系,动态确定目的服务器的地址,并把数据的副本发送到目的服务器;

c)数据比对――可以根据不同条件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的输出和查询; d)交换监控――对端交换结点和中心交换结点进行监控。能对所有的交换结点进行启动、停止服务、下载工作日志等活动;能远程对所有结点进行数据交换通讯的配置,如配置远程结点的实时、定时通讯活动,配置远程结点至远程结点的表对表通讯活动。 e)日志功能;

f)安全管理――提供身份验证、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功能。 9.1.2 路线二:采用Web服务技术 9.1.2.1 前置系统建设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交换结点的建设,并负责将本部门对外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信息在本级交换平台上进行注册和更新。

各部门的前置系统应包括前置服务器、前置数据库、数据库访问服务及其它系统软件。前置服务器提供与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连接,负责完成系统前端的数据配置与采集。前置服务器通过物理隔离设备与部门内部网络相隔离。前置服务器上应安装有数据库,用于存放参与部门间交换的临时数据信息。前置数据库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9.2的规定。另外,在分布交换模式中,如果该部门是信息资源提供者,还应部署适当的数据库访问服务,以便于其它结点能够从该交换结点获取信息资源。

数据库访问服务是具有一组标准接口的Web服务。这组接口包括:

a)创建会话接口――规范化的建立用户会话,包括用户会话的创建操作;

b)关闭会话接口――规范化的关闭并回收用户会话资源,包括用户会话的关闭操作; c)服务自描述接口――规范化的描述自身服务能力,包含服务能力描述操作。

d)数据类型自描述接口――规范化的需要访问的数据类型结构模型,包含数据类型描述操作。 e)数据操作接口――规范化的各种各样数据操作的实现,包含数据操作。其操作类型有五种,分别是查询数据、插入数据、修改数据、删除数据和用户自定义的数据操作。 具体接口的定义应符合GB/T 21062.3-2007的规定。 9.1.2.2 交换平台建设

9

中心交换平台完成数据的存储、格式转换和数据交换,它由一系列服务、Web Service接口以及中心共享数据库组成。交换平台核心部件应包括:

a)Web 服务管理――提供对Web服务的注册管理和发布功能。通过Web服务管理,各数据交换结点向数据中心注册自己的数据交换Web服务,数据中心根据注册的信息进行Web服务的路由,主动调用数据交换结点的数据访问服务来向数据交换结点传送数据或从数据交换结点获取数据;

b)Web Service接口――向外部应用程序和数据交换结点展示数据交换的相关Web服务,Web服务的实现可以是基于HTTP、邮件SMTP 以及JMS 等各种协议的,可以是异步的也可以是同步的。Web Service接口通过安全管理服务来实现可信的Web 服务调用;

c)安全管理服务――利用系统安全平台实现用户管理、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等服务,安全管理服务中的安全中间层还提供安全的Web Service服务,管理Web服务会话,实现安全的数据交换; d)系统管理服务――实现对系统的配置管理和状态监控。通过系统管理服务配置数据中心各部分的运行参数,服务的启停控制,监控整个系统的运行状态;

e)中心共享数据库――中心数据库提供数据转储和存储功能。采集和交换过程中的数据可以转储到中心数据库,并在转储过程中提供数据的正确性和一致性校验功能,保证数据的权威性。

9.2 前置数据库规范

9.2.1 前置数据库名命名规范

前置数据库实例名格式为:前置服务器IP地址(或前置服务器机器名):前置数据库端口号。 前置数据库方案名格式为:“HBEGS”与连字符“_”以及应用系统简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的组合。 9.2.2 前置数据库表名命名规范

数据表命名方法 :“数据库名称”+“_”+“表拼音首字母”。 例:“人口信息”表的数据表名为“RKK_RKXX”。 9.2.3 前置数据库字段名命名规范

数据字段命名方法:数据字段命名采用中文字段名的拼音全拼表示。 例:“姓名”字段的字段名为“xingming”。 9.2.4 定时或实时增量更新前置数据库的数据规范 9.2.4.1 数据表设计规范

适用于部门能定时或者实时更新前置数据库的数据。

在表结构上增加两个标志字段。两个字段的标准规范如表1。

表1 前置数据库表新增字段

字段名称 TimeFlag 类型 timestamp 中文简称 时间戳标志 长度 默认值 系统当前时间 0 是否允许为空 否 1表示删除;0表示有效 备注 DelFlag Int 删除标志 否

9.2.4.2 更新前置数据库的数据

部门应定时或实时更新前置数据库的数据。

部门更新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时,应遵照如下的规范:

a)增加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时:“时间戳标志”与“删除标志”有默认值,不需要更新; b)修改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时: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c)删除前置数据库上的数据时:修改“删除标志”改为1,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d) 避免修改数据库表结构。

9.2.5 定期初始化前置数据库的数据规范 9.2.5.1 数据表设计规范

10

适用于部门定期清空原表中的数据,然后重新导入数据。 这种模式将在前置数据库上建立两个表,如下:

a)原表:部门共享给电子政务的物理表结构,部门定期清空原表的数据,然后导入新数据。

b)辅助通讯表:辅助通讯表负责与中心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辅助通讯表保持最新的更新数据,当原表中的数据定时清除、重新导入后,通过调用比对更新程序或者调用存储过程等方式,将原表中的数据逐条与辅助通讯表中的数据进行比对更新。表结构规范如下:

1)表名――辅助通讯表名在原表基础上加“_TX”。

2)表结构――辅助通讯表在原表的基础上加入两个字段。两个字段的标准规范如表2。

表2 辅助通讯表新增字段

字段名称 TimeFlag 类型 timestamp 中文简称 时间戳标志 长度 默认值 系统当前 时间 0 是否允许为空 否 备注 1表示删除;0表示有效 DelFlag Int 删除标志 否

部门可使用数据比对更新程序或者编写存储过程实现原表与辅助通讯表的比对更新。比对更新的规则如下:

a)对原表中有,辅助通讯表中没有的数据(新增数据),插入到辅助通讯表中,“时间戳标志”与“删除标志”有默认值,不需要更新;

b)对原表中没有,辅助通讯表中有的数据(删除数据),则将辅助表中的“删除标志”改为1,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c)对原表与辅助通讯表中都有的数据,判断是否有修改,有修改,则修改辅助通讯表中对应的数据,同时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9.2.5.2 更新前置数据库的数据

部门应定期初始化前置数据库上的原表中数据。 部门初始化完原表中的数据后,必须通过开发应用程序或者存储过程完成比对更新。对原表中的数据与辅助通讯表中的数据逐条进行数据比对。

原表与辅助通讯表比对更新的规则如下:

a)原表中有但辅助通讯表中没有的数据(新增数据),插入到辅助通讯表中,“时间戳标志”与“删除标志”有默认值,不需要更新;

b)原表中没有但辅助通讯表中有的数据(删除数据),则将辅助表中的“删除标志”改为1,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c)原表与辅助通讯表中都有的数据,判断是否有修改,如果修改,则修改辅助通讯表中对应的数据,同时修改“时间戳标志”为系统当前的时间。

完成比对更新后,删除原表中的数据。 10 政务信息交换指标

异构分布式系统在数据字段语义和表示方面的差异须通过定义数据交换指标项来规范。交换指标是一类电子政务数据元,采用电子政务数据元国家标准的部分属性描述。交换指标描述信息实体在交换过程中的基本特征,若干交换指标描述交换过程中一个具体信息实体的内容。湖北省政务部门间信息交换的基本指标项见附录A。

指标项按照管理对象分类,比如关于自然人的共享指标项,关于法人(事业、企业、社团)的共享指标项等。每个指标项通过标识符、名称、说明、表示格式、来源、备注6个属性进行定义:

a)标识符:指标项的唯一标识,其格式为X-XXX-XXX(第一位为类目,范围0~Z;中间三位为业务类别,范围0~Z;最后三位为流水,采用数字型顺序号)。

11

b)名称:指标项的中文名称。 c)说明:指标项的内容。

d)表示格式:指标项内容的表示格式,包括指标项类型和长度。 e)来源:产生指标项的职能部门名称;

f)备注:与该指标项相关的其他说明,包括指标项的取值范围、遵循的标准规范要求等。 11 技术管理要求 11.1 管理架构

交换体系管理架构包括交换体系管理的三个角色和六项活动。三个角色是提供者、管理者、使用者。六项活动包括规划、部署、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如图6所示。

图6 交换体系使用管理架构

11.2 角色职责 11.2.1 提供者

主要负责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与系统的规划、部署、运行、维护和使用授权。 a)对本部门用于交换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组织与分类,并负责内容更新;

b)对用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及部门端交换结点进行部署与运行维护; c)与使用者、管理者协商确定交换内容、交换模式、更新周期; d)负责集中交换模式中共享信息库共享信息内容的提供与更新; e)对本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设置使用授权。 11.2.2 管理者

主要负责政务信息资源中心交换结点和共享信息库的部署、运行、维护、服务、安全。 a)负责政务信息资源中心交换结点和共享信息库的部署和运行管理; b)应用系统接入信息中心交换结点时,管理者提出部署要求; c)负责集中交换模式中共享信息库的运行维护。 11.2.3 使用者

主要负责部门交换信息与服务系统的使用、维护。 a)根据需要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请求;

b)与提供者、管理者协商确定交换内容、交换模式、更新周期;

c)对用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及部门端交换结点进行部署与运行维护; d)对于交换与共享获得的信息内容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11.3 管理活动

12

11.3.1 概述

交换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规划、部署、运行、维护、服务与安全,它们与相关角色的关系如图7所示。

图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管理活动与相关角色职责

11.3.2 规划

编制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时,要在政务业务流程梳理基础上规划跨部门、跨市州的政务信息交换内容、范围、模式和实施步骤。

信息接收/发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技术手段实现。常见的信息传送技术包括:消息传输、工作流、邮件传输、文件传输、数据复制等。

当采用分布交换模式并以消息传输机制进行信息交换时,交换结点之间的信息传送技术应遵循第8章的规定。 11.3.3 部署

提供者对用于交换与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组织、分类。提供者依法对用于交换与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内容设置使用授权,分为依法专用、公开和授权共享三种级别。

提供者和使用者分别对进行交换的政务部门应用系统和端交换结点按本标准中提出的技术规范与接入要求进行部署。

管理者负责共享数据库和中心交换结点的部署。

13

11.3.4 运行

提供者根据政务部门业务的需要确定交换内容与范围,并对交换到政务部门内的信息要进行使用授权管理。

对于集中交换,提供者应负责共享库内容的更新,并及时将本部门的共享信息存入共享库中;使用者通过中心交换结点实现对共享信息库的查询与获取服务;管理者负责共享库及中心交换结点的运行。

对于分布式交换,提供者可根据确定的交换方式通过端交换结点与使用者进行信息交换,信息交换可通过中心交换结点,也可直接交换;管理者只负责通过中心交换结点的运行管理。

使用者对获取的信息内容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11.3.5 维护

提供者负责所提供交换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的使用、存储、备份、更新和注销等管理。管理者负责共享信息的使用、存储、备份、更新和注销等管理。在交换域内建立交换管理系统,监控和管理各交换结点的运行状态。 11.3.6 服务

管理者负责建立求助响应、帮助、变更、培训、统计分析、技术咨询与监督管理等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工作可由管理者承担,也可通过政府服务外包的形式由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项目开发单位或专业技术单位提供。 11.3.7 安全

提供者向管理者提出要求,经管理者审核,建立相应的安全域,安全域的变更由管理者负责实施,但管理者无权擅自对安全域进行变更。

信息交换各方要遵循国家有关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建立信息交换各方参加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1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湖北省政务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基本指标项

A.1 人口相关的基本指标项

A.1.1 公民身份号码

标识符:1-001-001 名称:公民身份号码

说明: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编订的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表示格式:C..30 来源:公安

备注:参照GB 11643-1999的规定。 A.1.2 姓名

标识符:1-001-002 名称:姓名

说明:公民的中文姓名全称 表示格式:C..30 来源:公安 备注: A.1.3 性别

标识符:1-001-003 名称:性别

说明:公民的性别 表示格式:C..12 来源:公安

备注:参照GB/T 2261.1-2003的规定。 A.1.4 民族

标识符:1-001-004 名称:民族

说明:公民所属的、经国家认定的民族名称 表示格式:C..20 来源:公安

备注:参照GB/T 3304-1991中的民族名称。 A.1.5 出生日期

标识符:1-001-005 名称:出生日期

说明:公民出生的日期 表示格式:D8 来源:公安 备注:

A.1.6 户口所在地地址

标识符:1-001-006

名称: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

15

说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 表示格式:..UL 来源:公安

备注:参照GB/T 2659-2000的规定。 A.1.7 本人相片

标识符:1-001-007 名称:本人相片

说明:证件所有人的相片 表示格式:二进制 来源:公安 备注:

A.1.8 证件的有效期

标识符:1-001-008 名称:证件的有效期 说明:证件的有效期 表示格式:N2 来源:公安

备注: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A.1.9 证件签发机关

标识符:1-001-009 名称:证件签发机关

说明:签发证件的机关名称 表示格式:C..100 来源:公安

备注: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 A.1.10 出生时间

标识符:1-001-010 名称:签发日期

说明:签发证件的日期 表示格式:D8 来源:公安

备注: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A.2 法人相关的基本指标项

A.2.1 组织机构代码

标识符:2-001-001 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说明: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表示格式:C9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 11714规定。 A.2.2 机构名称

标识符:2-001-002

16

名称:机构名称

说明:指由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机构管制管理机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机构登记管理机关或批准机关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组织机构名称。

表示格式:C..100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T 16987规定。 A.2.3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标识符:2-001-003

名称: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说明:机构登记机关或批准机关核发的有效证照或批文上的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表示格式:C..20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T 16987规定。 A.2.4 行政区划代码

标识符:2-001-004 名称:行政区划代码

说明:组织机构所属行政区划的代码。 表示格式:C6 来源:公安

备注:参照GB/T 2260规定。 A.2.5 机构地址

标识符:2-001-005 名称:机构地址

说明:组织机构注册或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或批文上的机构地址。 表示格式:C..100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T 16987规定。 A.2.6 经济行业代码

标识符:2-001-006 名称:经济行业代码 说明:组织机构所属的行业类型的代码。按机构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

表示格式:C..5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T 4754规定。 A.2.7 经济类型代码

标识符:2-001-007 名称:经济类型代码

说明:组织机构所属经济类型的代码。按不同资本(资金来源和资本组合方式)划分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的类别。

表示格式:C..3 来源:质监

备注:参照GB/T 12402规定。 A.2.8 注册或批准成立日期

标识符:2-001-008

17

名称:注册或批准成立日期

说明:组织机构注册或者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或批文上的成立日期或批准成立日期。 表示格式:D8 来源:工商、民政

备注:参照 GB/T 7408规定。 A.2.9 营业状态

标识符:2-001-009 名称:营业状态

说明:企业经营的状态信息 表示格式:..UL 来源:工商、民政 备注:

A.2.10 单位类型

标识符:2-001-010 名称:单位类型

说明:单位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类型。 表示格式:C..30 来源:工商、民政

备注:参照GB/T 16987 规定。

1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ph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