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服〔2011〕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07 09: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皖价服〔2011〕119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气象局:

为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提高防雷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 5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气象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是指取得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专门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防雷技术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我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见附件,附件中规定的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根据防雷技术服务的难易程度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严格按国家、本省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气象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管理,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检测和鉴定,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三、防雷技术服务应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提供防雷检测等技术服务。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接受用户委托,应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

间等。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和减少服务内容变相多收费用。

四、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票。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监管,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对非法定业务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本文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此前我省有关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 安徽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 号 1 收费项目 新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或计费 收费标准 单位 元/平方米 0.15 (建筑面备 注 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按照国家、机房等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 新、改、扩建构筑物和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石油、化工、危险品、易燃易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或机房的防雷设施定期检测 雷电浪涌保护器(SPD)测试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测试、评估 2 行业和本省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三类防雷建筑物0.8 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平方米 二类防雷建筑物0.9 元计收。分类按《建(建筑面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积) 一类防雷建筑物1.0 (GB50057-1994)执行。 元/点 90(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 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检测 100 3000 项目投资额≤0.1亿元部分,按1‰ 0.1亿元<项目投资额≤0.5亿元部分,按0.8‰ 0.5亿元<项目投资额≤1亿元部分,按0.6‰ 1亿元<项目投资额≤5亿元部分按0.4‰ 5亿元<项目投资额≤10亿元部分,按0.2‰ 10亿元<项目投资额部分,按0.1‰ 4% 积) 3 4 5 元/只 元/次 6 雷击风险评估 项目投资额 差额累进计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定必须做雷击风险评估之外,其他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建设单位自愿。 7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 按灾害损失总额 说明:1.表中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根据防雷技术服务的难易程度

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内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3.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出具的技术报告、证照工本费、制作费等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o7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