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表

更新时间:2023-05-04 14:1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附件1

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评审表

申请单位名称:

代码:

(公章)

批准设置本

科学校时间

填表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

1

填表说明

1.请认真阅读本说明,逐项据实填写。

2.内容较多时,请根据实际加行(页)。

3.“师资队伍”一栏,是指与本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列入本校教学编制的全日制教师,不包含聘请的外单位兼职教师,也不包括校外实习实验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及教辅人员;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等情况请在有关报告中说明。

4.“教学经费”一栏内,教学业务费是指“四项经费”的总和: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它们是按原国家教委1988年制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项目统计的。具体为:①本专科生业务费:本专科生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论文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②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查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

③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④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n4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