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的处理

更新时间:2023-10-14 19:1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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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的探讨

价外费用,根据账务处理要求分为两三类: 1、不记入企业收入

2、不计入收入,但应计缴增值税。 2、应该记入收入

对销售方,通常列入发票总金额,其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即符合规定的价外费用,应以不含税金额计入收入或者冲减相应费用。同时计征销项税。

1、代垫运费:但实际业务中,代垫运费的处理相对复杂

? 代垫运费,如果运费发票开给销售方,再由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运费税额应分离出

来(因为运费发票也是可以申请抵扣的),不含税金额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这部分不能作为销货方的收入。支付该款项时,也不能作为企业的费用支出。属于代垫费用,如果记入企业费用,有虚增费用之嫌,纳税鉴证的时候是要做纳税调整的。 ? 运输发票的可抵扣额只包含运费和基建费,装卸和保险等其他费用不得抵扣。运输费

的抵扣税率是7%,可抵扣额=可抵扣发票金额*7% 具体的:

a、收到发票并支付代垫费用时(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或者其他应付款)

b、确认应收账款(代垫运费不应该确认为企业收入,但又必须全额并入收入计算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发票总额

贷:其他应收款【发票总额/1.17】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发票总额/1.17*0.17】

? 分析,至此,其它应收款科目有余额,金额刚好是带电费用所计算的销项税17%。

事实上,运费发票是可以申请抵扣的,抵扣金额是发票总额的7%。抵扣后的余额,应该记入企业营业费用

c 运费发票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总额*0.07】 营业费用-运费

贷:其他应收款

? 举例:带电运费11700元,运输发票开给销售方。11700会全额向购货方收取。

支付运费取得发票时:

借:其它应收款-代垫运费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销售开票确认: 借:应收帐款11700

贷:其它应收款-代垫运费10000 应交销项税 1700

运费发票认证抵扣时,将可抵扣税金转入进项税,可抵扣额与销项税的差额计入营业费用(运费或者税金)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819 (11700*0.07)

营业费用 881 (11700/1.17*0.17-11700*0.07) 贷:其它应收款-代垫运费 1700

【问题是:这里记入营业费用的这笔抵扣差额,是否在税审中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 但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代垫的运费,进项不得抵扣,销售也不计销项税。税务处理相对

简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收款

2、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的价外费用:收取的手续费、奖励性质的加成并入营业收入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3、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的价外费用:如基金、集资款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金-

4、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补贴性质的价外费用,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5、应冲减财务费用的价外费用:如延期付款利息 借:应收账款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金

6、应冲减销售费用的价外费用:如包装费、装卸费 借:应收账款 贷:销售费用- 应交税金-

7、其他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的垫支费用 如:运费发票直接开给购货方,且合同注明有销货方代垫费用,则不必并入收入计缴增值税,处理就简单得多

付款时,记入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款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费用

8、代收款项:如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款项不属于企业收入,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征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 价外费用的购货方处理:

购货方,应将列入发票总额的价外费用记入材料成本。因而,分录应该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材料采购 借:材料采购 贷:应付账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mj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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