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本郑玄周易(最新校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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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新本鄭氏周易》三卷,國朝恵棟編。棟字定宇,長洲人。初王應麟輯《鄭元易註》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畧,於經籍頗為有功,然皆不著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註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徴,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採羣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繋辭傳》補十四條,《説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而别據元《周禮臣太師註》作《十二月爻辰圖》,據元《月令註》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宻,實勝原書。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因恒案:郑元即郑玄,盖避乾隆玄烨讳。 )

郑氏周易赞

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函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繋辭》云:乾坤其易之緼耶。又曰:易之門户耶。又曰: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又曰: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從(一作順)時變易,出入移動者也。又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陳,貴賤位矣,動静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張設布列,不易者也。據兹三義,而説易之道廣矣,大矣。

1

卷上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二于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集解】 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正義】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三于三才為人道,有乾徳而在人道,君子之象。【集解】 惕,懼也。【釋文】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五于三才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龍在焉。飛之象。【集解】 上九,亢龍有悔。

堯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正義】 用九,見羣龍无首,吉。

六爻皆體乾(一作龍),羣龍之象也。舜既受道(道一作禪),禹與稷、契、咎繇之屬,並在于朝。【後漢郎顗傳注,班固傳注。】 萬物資始,乃統天。

資,取也。統,本也。【釋文】 大人造也。造,徂早反。 造,為也。【釋文】 文言傳附。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

2

體,生也。【文選二十四】 不成名。【釋文】

當隠之時,以從世俗。不自殊異,无所成名也。【集解】 確乎其不可拔。

確,堅髙之貌。拔,移也。【釋文】

閑邪以存其誠,通。【晁氏云】(因恒案:诚后、通前阙一字。) 君子進德,脩業及時,故无咎。【同上】 聖人作。

作,起也。【釋文】

亢龍有悔,窮志災也。【同上】

利貞者,情性也。【漢上易,晁氏同。】 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晁氏云】 坤

履霜堅氷至。 履,讀為禮。【釋文】 馴致其道。 馴,從也。【釋文】 六二,直方。

直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動,直而且方。【禮記深衣正義】 龍戰于野。

3

聖人喻龍,君子喻蛇。《儀禮》注:蛇龍,君子之類。 必有餘殃。

殃,禍惡也。【釋文】

為其慊于陽也,(《釋文》謂:鄭作謙,訛。)故稱龍焉。 慊,讀如羣,公溓之溓。古書篆作立心,與水相近,讀者失之,故作慊。溓,雜也。陰謂此上六也,陽謂今消息用事,乾也。上六為蛇,得乾氣,雜似龍。【詩采薇正義】 屯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造,成也。草,草創。昧,昧爽也。【文選注三十六】 而,讀曰能。能,猶安也。【釋文】 君子以經綸。

謂論,撰書禮樂,施政事。【釋文】 《正義》曰:劉表、鄭玄以綸為論字。 六二,乗馬般如。 馬,牝牡曰乗。【釋文】 匪冦昏冓。

冓,猶會也。【釋文】 君子機不如舍。 機,弩牙也。【釋文】

以從禽也。從,于用反。【釋文】

4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蒙者,蒙蒙,物初生形,是其未開著之名也。人幼稚曰童,未冠之稱。亨者,陽也。瀆,褻也。筮,問也。互體震而得中,嘉會禮通,陽自動其中。徳施地道之上,萬物應之而萌牙生。教授之師,取象焉。脩道蓺于其室,而童蒙者求為之弟子,非已乎求之也。弟子初問,則告之以事。義不思其三隅,相況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師而功寡,學者之災也。瀆筮則不復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義而幹事也。【公羊疏釋文】 初六,用説桎梏。

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周禮大司冦疏】 九二,苞蒙。

苞,當作彪。彪,文也。【釋文】 順以巽也。

巽,當作遜。【釋文】 上九繋蒙。【釋文】 需

需,讀為秀。陽氣秀而不直上者,畏上,坎也。【釋文】 光亨貞吉。

《釋文》云:鄭揔為一句。 位(音涖)乎天位。【釋文】 君子以飲食宴樂。 宴,享宴也。【釋文】

5

九二,需于沙。【釋文】

“沙,接水者”,《詩鳧鷖正義》引作沙。 致戎至。【釋文】 訟

辯財曰訟。【釋文】 有孚咥。

咥,覺悔貌。【釋文】

九二,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小國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税三百家,故三百户也。【雜記正義】

不易之田,嵗種之,一易之田,休一嵗乃種,再易之田,休二嵗乃種。言至薄也。茍自藏隠,不敢與五相敵,則无災眚。【正義】 眚,過也。【釋文】 患至惙也。惙,陟劣反。 惙,憂也。【釋文】 渝安貞吉。 渝,然也。【釋文】 上九,或錫之鞶帶。

鞶帶,佩鞶之帶。【周禮巾車疏】 終朝三拕之。拕,徒可反。【釋文】 師

6

軍二千五百人為師。多以軍為名,次以師為名,少以旅為名。師者,舉中之言。【王氏】 丈人吉。

丈之言,長能御衆,有正人之徳,以法度為人之,長吉而无咎。謂天子諸侯主軍者。【春官天府疏釋文】 初六,否臧凶。否,方有反。【釋文】 九二,王三賜命。【釋文】 承天寵也。

寵,光耀也。【釋文】 比

初六,有孚盈缶。

爻辰在未上,值東井。井之水,人所汲用缶。缶,汲器也。【詩宛丘正義,釋文。】

九五,王用三敺,失前禽。【釋文】

王因天下顯,習兵于蒐狩焉。驅禽而射之,三則已,法(一作發)軍禮也。失前禽者,謂禽在前來者,不逆而射之,傍去又不射。唯背走者,順而射之,不中則(一作亦)已。是皆所以失之,用兵之法亦如之。降者不殺,奔者不禁,背者不殺。加以仁恩,養威之道。【秋官士師疏,左傳桓四年正義。】 小畜

畜,許六反,【釋文】 畜,養也。【釋文】 九三,輿説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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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伏莬。【釋文】

謂輿下缚木,與軸相連,鈎心之木是也。【王氏】 履

履,虎尾不噬,人亨。 噬,齧也。音誓。【文選十】 視履考詳。

履道之終,考正詳備。【晁氏】 泰

通也。【釋文】

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財,節也。輔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内之政。春崇寛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勅盖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集解】

初九,拔茅(音苖)茹,以其彚征。彚音謂。

彚,類也。茹,牽引也。茅喻君有絜白之徳,臣下引其類而仕之。【劉向傳注】 九二,苞荒。

荒,讀為康,虚也。【釋文】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五爻辰在卯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生育者,嫁娶之貴。仲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禮。福禄大吉。【周禮媒氏疏】 上六,城復于隍。

8

隍,壑也。【詩韓奕正義】 否

九四,畴離祉。【釋文】 九五,休否。

休,美也。【文選二十五】 其亡其亡,繋于苞桑。

苞,植也。否世之人不知聖人有命,咸曰:“其將亡矣!其將亡矣!”而聖乃自繋于植桑,不亡也。【文選五十二】

猶紂囚文王於羑里之獄,四臣獻珍異之物,而終免于難,繋于苞桑之謂。【集解】 同人

同人于野,亨。

乾為天,离為火,卦體有巽。巽為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為人和同者,君之所為也。故謂之同人。風行无所不徧,徧則會通之徳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集解】

六二,同人于宗。

天子諸侯后夫人,無子不出。【儀禮士昏禮疏,詩河廣正義。】 九三,伏戎于莽。 莽,叢木也。【釋文】 九四,乗其庸。【釋文】 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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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元亨。

六五,體离,處乾之上,猶大臣有聖明之徳,代君為政,處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能長羣臣以善使,嘉會禮通,若周公攝政,朝諸侯于明堂是也。【集解】 明,辯遰也。

遰,讀如明。星晢晢。【釋文】 嗛

嗛亨,君子有終。

艮為山,坤為地。山體髙,今在地下,其於人道,髙能下下,嗛之象。亨者,嘉會之禮,以嗛為主。嗛者,自貶損以下人,唯艮之堅固,坤之厚順,乃能終之。故君子之人,有終也。【集解】 君子以捊多益寡。 捊,取也。【釋文】 卑以自牧也。

牧,養也。【釋文,文選注十六。】 六四,撝嗛。 撝,讀為宣。【釋文】 豫

豫,利建侯行師。

坤,順也。震,動也。順其性而動者,莫不得其所。故謂之豫。豫,喜佚説樂之貌也。震又為雷,諸侯之象。坤又為衆,師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師矣。【集解】 四時不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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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差也。【釋文】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徳;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奮,動也。雷動於地上,萬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動摇,猶人至樂,則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薦,進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樂,以文得之者,作籥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徳而為制。祀天地以配祖考者,使與天同饗其功也。故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也。【集解】 六二,砎于石。

砎,古八切。謂磨砎也。【釋文】 六三,盱豫。 盱,誇也。【釋文】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簮。 由,用也。簮,速也。【釋文】 上六,冥豫。 冥,讀為鳴。【釋文】 隨

隨元亨利貞。无咎。

震,動也。兌,説也。内動之以徳,外説之以言,則天下之民咸慕其行,而隨從之,故謂之隨也。既見隨從,能長之以善,通其嘉禮,和之以義,幹之以正,則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徳,則有凶咎焉。焦貢曰:漢髙帝與項籍,其明徵也。【集解,左傳襄九年正義。】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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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宴也,猶人君既夕之,後入于宴,寢而止息。【正義】 出門交有功。

震為大塗,又為日門。當春分,陰陽之所交也。是臣出君門,與四方賢人交,有成功之象也。昔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從,内于百揆,百揆時序,賔于四門,四門穆穆,是其義也。【集解】 蠱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甲者,造作新令之日。先之三日而用辛也,欲取改過自新之義;後之三日而用丁也,取其丁寧之義。【正義】 臨

至于八月,有凶。

臨,大也。陽氣自此浸而長大。陽浸長矣,而有四徳,齊功於乾,盛之極也。人之情盛則奢淫,奢淫將亡,故戒以凶也。臨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當文王之時,紂為无道,故于是卦為殷家著興衰之戒以見。周改殷正之數,云臨。自周二月用事,訖其七月至八月,而遯卦受之,此終而復始,王命然矣。【集解】 觀

觀,盥而不薦。

坤為地,為衆。巽為木,為風。九五,天子之爻。于體有艮,艮為鬼門,又為宫闕。地上有木而為鬼門宫闕者,天子宗廟之象也。【集解】

諸侯貢士於天子,卿大夫貢士於其君,必以禮賔之。唯主人盥而獻賔,賔盥而酢。主人設薦俎則弟子也。【王氏】 初六,童觀。 童,稚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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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

先王以明罰勅法。 勅,猶理也。【釋文】 九四,噬乾胏。 胏,簀。【釋文】 上九,何校滅耳,凶。

离為槁木,坎為耳木。在耳上何校,滅耳之象也。【集解】 聰不明也。

目不明,耳不聰。【釋文】 賁

賁亨小。利有攸往。

賁,文飾也。离為日,天文也。艮為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二文相飾,成賁者也。一云天地之文交,相而成賁。賁,然也。猶人君以剛柔仁義之道,飾成其徳也。剛柔雜仁義合,然後嘉會禮通,故亨也。卦互體坎艮,艮止于上,坎險止于下,夾震在中,故不利大行,小有所之則可矣。【詩白駒正義,集解。】 賁,變也。文飾之貌。【釋文】 无敢折獄。 折,斷也。【釋文】

初九,賁其趾,舍輿而徒。【釋文】 趾,足。【同上】 義不乗也。【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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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賁如燔如。燔,音煩。【釋文】

六四,巽爻也。有應於初九,欲自飾以適,初既進退未定,故燔如也。【檀弓正義】

白馬翰如。翰,寒案反。【釋文】

謂九三位在辰,得巽氣,為白馬。翰,猶幹也。見六四,適初未定,欲幹而有之。【檀弓正義】 剥

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

陰氣侵陽,上至于五,萬物霝落,故謂之剥也。五陰一陽,小人極盛,君子不可有所之,故不利有攸往也。【集解】 蔑,貞凶。 蔑,輕慢。【釋文】 剥牀以辨。

足上稱辨,謂近膝之下。屈則相近,信則相逺。故謂之辨。辨,分也。【集解】 切,近災也。 切,急也。【釋文】 小人剥廬。

小人傲很,當剥徹廬舍而去。【天官遺人疏】 復 復,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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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反也。還也。陰氣侵陽,陽失其位,至此始還反,起于初,故謂之復。陽,君象。君失國,而還反道徳,更興也。【春秋正義】 (因恒案:言君既失其國,而復行徳治,其国因以更興也。) 七日來復。

建戌之月,以陽氣既盡,建亥之月,純陰用事,至建子之月,陽氣始生,隔此純陰一卦。卦主六,日七分,舉其成數言之,而云“七日來復”。【正義序】 商旅不行。

資貨而行,曰商。旅,客也。【釋文】 无祗悔。

祗,病也。【釋文】 六三,顰復。【釋文】 六四,中行獨復。

爻處五陰之中,度中而行,四獨應初。【漢上易傳】 中以自考也。 考,成也。【釋文】 有烖眚。【釋文】

(因恒案:烖,灾之异体。)

異自内生,曰眚。自外曰祥,害物曰災。【釋文】 无妄

妄,猶望。謂无所希望也。【釋文】 无妄之往,何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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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之言望,人所望,宜正行,必有所望。行而無所望,是失其正,何可往也!【後漢書李通傳注】

(因恒案:人有所望,則需正道而直行,方可遂其所望。既已行焉,而無所望,是入于邪径,而失其正道也,又何可行也!) 天命不右。 右,助也。【釋文】 不菑畬。

一嵗曰菑,二嵗曰新田,三嵗曰畬。【王氏】 大畜 不家食,吉。

自九三至上九,有頤象。居外,是不家食。吉而養賢。【表記正義】

“煇光日新”,絶句;“其徳”連下句“剛上而尚賢”。【釋文】 (因恒案:谓当如下断句:煇光日新,其徳剛上而尚賢。) 良馬逐逐。

逐逐,兩馬走也。【釋文】 日閑輿衛。日,人實反。 日,習車徒。【釋文】

六四,童牛之梏,元吉。(晁氏謂梏。鄭作角,非也。) 巽為木,互體震。震為牛之足,足在艮體之中,艮為手,持木以就足,是施梏。【大司冦疏】 六五,豶豕之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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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讀為互。【釋文】 上九,何天之衢。

艮為手,手上肩也。乾為首,首肩之間,荷物處。乾為天,艮為徑路,天衢象也。【後漢崔駰傳注】 道大行也。

人君在上位,負荷天之大道。【文選十一】 頤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頤,口車輔之名也。震動于下,艮止于上,口車動而上,因輔嚼物以養人,故謂之頤。頤,養也。能行養則其幹事,故吉矣。二五离爻,皆得中。离為目,觀象也。觀頤,觀其養賢與不肖也。頤中有物,曰口實。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載養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觀其求可食之物,則貪廉之情可别也。【集解】 觀我朵頤。 朵,動也。【釋文】 大有慶也。

君以得人為慶。【漢上易傳】 大過

陽爻過也。【漢上易傳】 九二,枯楊生荑,老夫得其女妻。

枯(音姑),謂无姑。山榆(羊朱反)。荑(音夷),木更生,謂山榆之實。【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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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丈夫年過,娶二十之女,老婦年過,嫁三十之男,皆得其子。【詩桃夭正義】 習坎

六三,檢且枕。

木在手曰檢,在首曰枕。【釋文】 六四,尊酒簋貳,用缶,内約自牗。

六四,上承九五,又互體在震。上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貳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主國尊于簋,副設玄酒而用缶也。【詩宛丘正義,禮器正義。】 九五,祗既平。

祗,當為坻。小丘也。【釋文】

上六,繋用徽纆,寘于叢棘,三嵗不得,凶。

繋,拘也。爻辰在已,已為蛇,蛇之蟠屈,似徽纆也。三五互體,艮又與震同體。艮為門闕,于木為多節。震之所為,有叢拘之類。門闕之内,有叢木,多節之木,是天子外朝,左右九棘之象也。外朝者,所以詢事之處也。左嘉石平罷民焉,右肺石達窮民焉。罷民,邪惡之民也。上六乗陽有邪惡之罪,故缚(一作約)以徽纆,寘于叢棘。而使(一作後)公卿以下議之,其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職事焉,以明刑恥之。能復者,上罪三年而赦,中罪二年而赦,下罪一年而赦。不得者,不自思以得正道,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故曰凶。【公羊疏】 離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作,起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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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兩者,取君明上下,以明徳相承,其於天下之事無不見也。【文選注二十一】 初九,履錯然。 錯,七各反。【釋文】 六二,黃離元吉。

离,南方之卦。離為火,土託位焉,土色黃,火之子。喻子有明徳,能附麗於其父之道。文王之(一作大)子發﹑旦(一無此字)是也。慎成其業,則吉矣。【文選注二十,御覽一百四十六。】 九三,不擊缶而歌。【釋文】

艮,爻也。位近丑,丑上值弁星,弁星似缶。《詩》云,“坎其擊缶”,則樂器亦有缶。【詩宛丘正義】 則大耋之差。《釋文》云:鄭無凶字。

年踰(一作餘)七十也。【詩車鄰正義,禮記射義正義,爾雅疏。】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震為長子,爻失正又互體兌。兌為附。決子居明法之家,而無正,何以自斷其君父?不忍也。突如,震之失正不知其所。如又為巽,巽為進退,不知所從。不孝之罪,五刑莫大焉,得用議貴之辟刑之。若如,所犯之罪。焚如,殺其親之刑。死如,殺人之刑。棄如,流宥之刑。【秋官掌戮疏】 麗王公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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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

咸,亨,利,貞。取女吉。

咸,感也。艮為山,兌為澤。山氣下,澤氣上,二氣通而相應,以生萬物,故曰咸也。其於人也,嘉會禮通,和順於義,幹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徳,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親説,娶之則吉也。【集解】

(因恒案:“相親説”,谓两情相悦也。) 二氣感應以相與。 與,猶親也。【釋文】 初六,咸其拇。 足大指也。【釋文】 六二,咸其腓。

膊,腸也。膊,市臠反。【釋文】 九五,咸其脢。

脢,背脊肉也。【釋文,正義。】 媵口説也。 媵,送也。【釋文】

咸道極薄,徒送口舌,言語相感而已,不復有志于其間。【正義】 恒

恒亨无咎,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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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也。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夫婦以嘉會禮通,故无咎。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集解】 初六,濬恒。【釋文】

九三,不恒其徳,咸承之羞。【釋文】

爻得正,互體為乾,乾有剛健之徳。體在巽,巽為進退,不恒其徳之象。又互體兌,兌為毁折,是將有羞辱也。【緇衣正義】 六五,恒其徳貞。婦人吉,夫子凶。

以隂爻而處尊位,是天子之女。又互體兌,兌為和説至尊,主家之女以和説,幹家事,問正於人,故為吉也。應在九二,又男子之象。體在巽,巽為進退,是無所定而婦言是從,故云夫子凶也。【緇衣注,正義。】 上六,振恒。 振,摇落也。【釋文】 遯

遯,亨,小利,貞。

遯,逃去之名也。艮為門闕,乾有健徳。互體有巽,巽為進退,君子出門,行有進退,逃去之象。二五得位而有應,是用正道,得禮見召聘始仕他國,當尚嗛。嗛,小其和順之道。居小官,幹小事,其進以漸,則逺妬忌之害。昔陳敬仲奔齊辭卿是也。【集解】 有疾憊也。 憊,困也。【釋文】 小人否(備鄙反)。 否,塞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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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壯

壯,氣力浸强之名。【釋文】 九三,纍其角。【釋文】 六五,喪羊于易(音亦)。 謂佼易也。【釋文】 不祥也。【釋文】 祥,善也。【同上】 晉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 康,尊也,廣也。【釋文】

蕃,發袁反。庶,止奢反。謂蕃遮禽也。【同上】 晝日三接(音捷)。 接,勝也。【王氏】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照明徳。

地雖生萬物,日出於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照其徳。【集解】 初六,晉如摧如。

摧,讀如南山崔崔之崔。【釋文】 六二,晉如愁如。愁,子小反。 愁,變色貌。【釋文】 九四,晉如鼫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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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云:“鼫鼠鼫鼠,无食我黍”。謂大鼠也。【正義】 六五,矢得勿恤。【釋文】 明夷

明夷,利艱貞。

夷,傷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則傷矣,故謂之明夷。日之明傷,猶聖人君子有明徳,而遭亂世,抑在下位,則宜自艱,无幹事政,以避小人之害。【集解】 以蒙大難。

蒙,猶遭也。【釋文】 文王似之。【釋文】 箕子似之。【釋文】

六二,明夷睇于左股。【釋文】

旁視為睇。六二,辰在酉,酉在(一作是)西方,又互體离,离為目。九三,體在震。震,東方。九三又在辰,辰得巽氣為股。此謂六二有明徳,欲承九三,故云睇于左股。【内則正義】 用拯馬。

拯,承也。【釋文】 家人 閑有家。

閑,習也。【釋文】 六二,无攸遂,在中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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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陰爻,得正于内,五陽爻也。得正于外,猶婦人自修正于内,丈夫修正于外。无攸遂,言婦人無敢自遂也。爻體离,又互體坎,火位在下,水在上,餁之象也。饋酒食也,故云在中饋也。【後漢書楊震傳注,王符傳注。】 家人嗃嗃。

嗃嗃,苦熱之意。【釋文】 婦子嘻嘻。

嘻嘻,驕佚喜笑之意。【釋文】 王假有家。 假,登也。【釋文】 睽音圭。【釋文】 睽,小事吉。

睽,乖也。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志異也,故謂之睽。二五相應,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集解】 六三,其牛觢。【釋文】 牛角皆踊,曰觢。【釋文】 後説之壺。【釋文】 蹇 往得中也。 中,和也。【釋文】 初六,宜待時也。【釋文】 六四,往蹇來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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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如字。

連,遲久之意。【釋文】 解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宅。

木實曰果,解讀如人倦之解。解謂坼嘑。嘑,火亞反。皮曰甲,根曰宅。宅,居也。【文選蜀都賦注】 損

艮為山,兌為澤。互體坤,坤為地,山在地上,澤在地下,澤以自損,增山之髙也。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故謂之損矣。【集解】 二簋可用亨。

四以簋進黍稷于神也。初與二直,其四與五承上,故用二簋,四巽爻也,巽為木。五离爻也,离為日。日體圜,木器而圜,簋象也。 君子以徵忿懫欲。【考工記旊人疏,少牢饋食禮疏,詩權輿正義。】

徵,猶清也。懫,止也。【釋文】 或益之十朋之龟。

案爾雅云: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靈龟、三曰攝龟、四曰寶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澤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禮器正義,正義。】 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陰陽之義,陽稱為君,陰稱為臣。今震一陽二陰,臣多於君矣。而四體巽之不應初,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人君之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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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下為徳,故謂之益也。震為雷,巽為風。雷動風行,二者相成。猶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也。【集解】 夬

夬,揚于王庭。

夬,決也。陽氣浸長至于五,五尊位也,而陰先之。是猶聖人積徳説天下,以漸消去小人,至於受命為天子,故謂之夬。揚,越也。五互體乾,乾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陰爻越其上,小人乗君子,罪惡上聞于聖人之朝,故曰夬,揚于王庭也。【集解】 九二,惕號(音号)。【釋文】 莫夜。莫,如字。【同上】

莫,无也。无夜,非一夜。【釋文】 九三,壯于頯。 頯,夾面也。【釋文】

其行趀趄。趀,七私反。趄,七餘反。【釋文】 九五,莧陸。

莧陸,一名商陸。【釋文,正義。】 遘

遘,女壯,勿用取女。

遘,遇也。一陰承五陽,一女當五男,茍相遇耳,非禮之正,故謂之遘。女壯如是,壯健似淫,故不可娶。婦人以婉娩為其徳也。【集解】

后以施命詰四方。詰,起一反。 詰,止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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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杞包瓜。包,百交反。 杞,栁也。【釋文】 萃

萃,王假有廟。【釋文】

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萃,聚也。坤為順,兌為説,臣下以順道,承事其君説,徳居上待之。上下相應,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釋文】

假,至也。互有艮巽,巽為木,艮為闕,木在闕上,宫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為長子,五本坎爻,坎為隠伏,居尊而隠伏,鬼神之象。長子入闕升堂,祭祖禰之禮也,故曰王假有廟。二本离爻也,离為目,居正應五,故利見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會,時可幹事,必殺牛而盟。既盟則可以往,故曰利往。【集解】 君子以除戎器。 除,去也。【釋文】 一握為笑。

握,當讀為夫三為屋之屋。【釋文】 孚,乃利用禴。 禴,夏祭名。【釋文】 齎咨涕洟。【釋文】

齎咨,嗟歎之辭也。自目曰涕,自鼻曰洟。【釋文】 昇【釋文】

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長而上。猶聖人在諸侯之中,明徳日益髙大也,故謂之昇。昇進益之象也。【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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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王用亨于岐山。亨,許兩反。 亨,獻也。【釋文】 困 困,亨。

坎為月,互體离,离為日,兌為暗,昧日所入也。今上弇日月之明,猶君子處亂伐,為小人所不容,故謂之困也。君子雖困,居儉能説,是以通而无咎也。【集解】

九二,困于酒食,朱韍方來,利用亨祀。

二據初辰在未,未為土,此二為大夫有地之象。未上值天厨,酒食象。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已用也。二與日為體,离為鎮霍,爻四為諸侯有明徳,受命當王者。离為火,火色赤。四爻辰在午時,離氣赤為朱是也。文王將王,天子制用朱韍。【士冠禮疏】 朱深于赤。【王氏】 九五,劓刖。

劓刖,當為倪兀【釋文】。

(因恒案:兀,从亻从兀。汉典网谓“倪兀”为“臲卼”之古体。读“聂务”。) 井

坎水也。巽木,桔橰也。互體离兌,离外堅中虚,瓶也。兊為暗澤,泉口也。言桔橰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井以汲人,水无空竭,猶君子以政教養天下,惠澤无窮也。【集解】 井,法也。【釋文】 汔至,亦未繘井。 繘,綆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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羸其瓶。

羸,讀曰虆。【釋文】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釋文】

九二坎爻也。坎為水,上直巽。九三艮爻也,艮為山,山下有井,必因谷水所生魚。無大魚,但多鮒魚耳,言微小也。夫感動天地,此魚之至大,射鮒井谷,此魚之至小,故以相況。【文選呉都賦注】 甕,停水器也。【釋文】 井渫不食。

謂已浚渫也,猶臣修正其身,以事君也。【文選登樓賦注】 革

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猶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謂之革。【集解,釋文】 鼎

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體乾兌,乾為金,兌為澤。澤鍾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亨孰物之象。鼎亨孰以養人,猶聖君興仁義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謂之鼎矣。【集解】 君子以正位凝命。 凝,成也。【釋文】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顛,踣也。趾,足也。無事曰趾,陳設曰足。爻體巽為股,初爻在股之下,足象也。足所以承正,鼎也。初陰爻而柔,與乾同體,以否正承乾。乾為君以喻君,夫人事君若失正禮,踣其為足之道,情無怨則當以和,義出之然。如否者,嫁于天子,雖失禮无出道,廢逺之而已。若其无子,不廢逺之,后尊如故。其犯六,出則廢之、逺之。子廢,坤為順,又為子、母牛,今在后妃之旁側,妾之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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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順徳,子必賢,賢而立以為世子,又何咎也?【士昏禮疏,内則正義,御覽一百四十五。】 我仇有疾。 怨耦曰仇。【釋文】 雉膏不食。

雉膏,食之美者。【釋文】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音屋)。【釋文】

糝,謂之餗。震為竹,竹萌日筍。筍者,餗之為菜也。餗,美饌,是一作具八珍之食。鼎三足,三公象。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天官醢人疏,秋官司烜氏疏,詩韓奕正義。】 (因恒案:筍,笋之异体也。) 六五,金铉。

金铉,喻明道能舉君之官職也。【文選西征賦注,唐律義疏。】 震

震亨。震為雷,雷動物之氣也。雷之發聲,猶人君出政教,以動國中之人也,故謂之震。人君有善聲,教則嘉會之禮通矣。【集解,詩召南正義】 震來虩虩。 恐懼貌。【釋文】 笑言啞啞。 樂也。【釋文】 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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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之言驚戒也。雷發聲聞于百里,古者諸侯之象。諸侯之出教令,能驚戒其國疆之内。【詩召南正義】

則守其宗廟社稷,為之祭主,不亡其匕與鬯也。人君於祭之禮,尚一作匕牲體薦鬯而已,其餘不親為也(一云:其餘不足觀也)。【特牲饋食禮疏】

升牢於俎,君匕之,臣載之。鬯秬酒芬芳條鬯因名焉。【集解】 億喪貝。億,於力反。 十萬曰億。【釋文】 六三,震蘇蘇。 蘇蘇,不安也。【釋文】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

索索,猶縮。縮,足不正也。矍矍,目不正。【釋文】 艮 艮其背。

艮為山,山立峙各於其所,无相順之時,猶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與通,故謂之艮也。【集解】 艮之言很也。【釋文】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釋文】 限,要也。【釋文】 漸

初六,鴻漸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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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謂大水之旁。故停水處者。【詩伐檀正義,斯干正義,釋文。】

夫征不復,婦孕不育。

九三,上與九五互體為离,离為大腹,孕之象也。又互體為坎,坎為丈夫,坎為水,水流而去,是夫征不復也。夫既不復,則婦人之道顛覆,故孕而不育。【郊特牲正義】 孕,猶娠也。【釋文】 歸妹

六三,歸妹以須。

須,有才智之稱。天文有須女,屈原之妹名女須。【詩桑扈正義】 女承筐无實。

宗廟之禮,主婦奉筐米。【王氏】

《士昏禮》云:婦入三月而後祭行。【詩葛屨正義】。 豐

豐之言倎,充滿意也。【釋文】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

言皆有休巳,無常盛也。【公羊疏】 初九,遇其妃主。 嘉耦曰妃。【釋文】 雖旬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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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脩禮,上朝四,四以匹敵,恩厚待之,雖留十日不為咎。正以十日者,朝聘之禮。止于主國以為限,聘禮畢歸。大禮曰旬,而稍旬之外為稍,久留非常。【詩有客正義】 六二,豐其菩。 菩,小席。【釋文】 九三,豐其韋(一作芾)。 韋,祭祀之蔽膝。【釋文】 日中見昧。【釋文】 折其右肱。

三艮爻。艮為手,互體為巽,巽又為進退,手而便于進退,右肱也。猶大臣用事于君,君能誅之,故无咎。【儀禮,覲禮疏】 闃其無人。

闃,無人貌。【釋文】 天際祥也。【釋文】

際當為瘵,瘵,病也。【釋文】 自戕也。

戕,傷也。【釋文】 旅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瑣瑣,猶小小也。爻互體艮,艮小石。小小之象。三為聘客,初與二其介也。介當以篤實之人,為之而用,小人瑣瑣然,客主人為言不能辭,曰非禮,不能對,曰非禮。每者不能以禮行之,則其所以得罪。【儀禮聘禮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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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 離澤兌

離,猶併也。【釋文】 九四,商兌。

商,隠度也。【釋文】 渙

渙,汗其大號。 號,令也。【文選三】 節

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空府藏則傷財力,役繁則害民。二者奢泰之所致後。【漢書王符傳注】 中孚

中孚,豚魚吉。

三辰在亥,亥為豕。爻失正,故變而從小,名言豚耳。四辰在丑,丑為鼈蟹,鼈蟹魚之微者。爻得正,故變而從大,名言魚耳。互體(互一作三)兌,兌為澤,四上值天淵。二五皆坎爻,坎為水,二浸澤,則豚利五,亦以水灌淵,則魚利。豚魚以喻小民也,而為明君賢臣恩意所供養,故吉。【詩無羊正義】。 乗木舟,虚也。

舟,謂集板,如今目空,木大為之,曰虚。【詩谷風正義】 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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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亨,利貞。

中孚為陽,貞于十一月,子小過為陰,貞于六月。未法于乾坤。【王氏】 不宜上。

上,如字。謂君也。【釋文】 密雲不雨,已尚也。【釋文】 尚,庶幾也。【釋文】 既濟

既,已也,盡也。濟,度也。【釋文】 六二,婦喪其茀。 茀,車蔽也。【釋文】 憊也。

劣弱也。【釋文】

繻有衣袽。繻,音須。【釋文】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互體為坎,又互體為离。离為日,坎為月,日出東方,東鄰象。月出西方,西鄰象。【坊記正義】 禴,夏祭之名。【王氏】 未濟 小狐汔濟。 汔,幾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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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繋辭上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已陳,貴賤位矣。 君臣尊卑之貴賤,如山澤之有髙卑也。【樂記正義】 動静有常,剛柔斷矣。

雷,風也。陽動陰静,剛柔之斷也。【同上,穀梁疏,公羊疏。】 方以類聚,物以羣分。 謂水火也。【同上】 在天成象。

日月星辰也。【同上】 在地成形。

謂草木鳥獸也。【同上,御覽三十九。】 八卦相蕩。【釋文】

乾以易知。易,音亦。【釋文】 三極之道也。

三極,三才也。【釋文】

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翫其辭。【釋文】 震无咎者,存乎悔。 震,懼也。【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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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與天地準。

準,中也,平也。【釋文】 原始及終。【釋文】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 精氣,謂七八也。遊魂,謂九六也。七八木火之數,九六金水之數。木火用事,而物生,故曰精氣為物。金水用事而物變,故曰遊魂為變。精氣謂之神,遊魂謂之鬼。木火生物,金水終物。二物變化,其情與天地相似,故无所差違之也。【集解,樂記正義。】 而道濟天下。 道,當作導。【釋文】 範圍天地之化。 範,法也。【釋文】 故君子之道尟矣。 尟,少也。【釋文】 臧諸用。

臧,善也。【釋文】 言天下之至嘖而不可惡也。 惡,烏落反。【釋文】 言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 嘖當為動。【釋文】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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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户樞也。機,弩牙也。户樞之發或明或闇,弩牙之發或中或否。以喻君子之言,或榮或辱。一云,以譬言語之發,有榮有辱。【禮記曲禮正義,左傳襄二十五年正義。】 慎斯術也。 術,道。【釋文】 有功而不置。

置,當為徳(一作誌)。【釋文】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幾,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動作,則禍變必成。【公羊疏】 野容誨淫。

飾其容而見於外,曰野。言妖野容儀,教誨淫泆。【釋文,後漢崔駰傳注。】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五行氣通,凡五行減五,大衍又減一,故四十九也。【正義】

衍,演也。揲,取也。【釋文】

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東,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陽无耦,陰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與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與地二并。地八成木于東,與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與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與天五并。大衍之數五十有五,五行各氣并,氣并而減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數不可以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以用之,更減其一,故四十有九也。【月令正義】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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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氣各有五。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數也。二曰火,地數也。三曰木,天數也。四曰金,地數也。五曰土,天數也。此五者陰无匹,陽无耦,故又合之。地六為天一匹也,天七為地二耦也,地八為天三匹也,天九為地四耦也,地十為天五匹也。二五陰陽各有合,然後氣相得,施化行也。【春秋正義】 以制器者尚其象。

此者,存于器象,可得而用。一切器物及造立皆是。【春官太卜疏】

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機也。 機,當作幾。幾,微也。【釋文】 蓍之徳圓而神。

蓍形圓而可以立變化之數,故謂之神也。【少牢饋食禮疏】 神武而不殺者夫。殺,所戒反。【釋文】 易有太極。

極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也。【文選十九】 兩儀生四象。

布六于北方以象水。布八于東方以象木。布九于西方以象金。布七于南方以象火。【王氏】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龜。

凡天下之善惡及沒沒之衆事,皆成定之。言其廣大無不包也。【公羊疏】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成。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也。【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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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尚賢也。【釋文】 繋辭下傳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

包,取也(一作聚)。鳥獸全具,曰犧。【釋文】 黃帝、堯、舜垂衣裳。 始去羽毛。【公羊疏】

金天氏、髙陽、髙辛,遵黃帝之道,無所改作。【春官大司樂疏】 盖取諸乾坤。

乾為天,其色玄,坤為地,其色黃。【王制正義】 重門擊柝,以待虣客。【釋文】

豫,坤下震上,九四體震。又互體有艮,艮為門。震日所出,亦為門,重門象。艮又為手,巽爻也。應在四,皆木也。手持二木也。手持二木,以相敲,是為擊柝。擊柝為守備驚戒也。四又互體為坎,坎為盗。五离爻,為甲胄戈兵。盗甲胄持戈兵,是虣客也。又以其卦為豫,有守備則不可自佚。【天官宫正疏】 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諸大過。

大過者,巽下兌上之卦。初六在巽,體巽為木,上六位在巳,已當巽位,巽又為木,二木在外以夾四陽。四陽互體為二乾。乾為君,為父,二木夾君父(一作是),棺椁之象。【檀弓正義】 上古結繩而治。

結繩為約,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正義】 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書之于木,刻其側為契。各持其一,後以相考合。【書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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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一君二民,謂黃帝,堯,舜。謂地方萬里,為方千里者百。中國之民居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九。四裔之民居千里者五十一。是中國四裔二民共事一君。二君一民,謂三代之末。以地方五千里一君,有五千里之土,五五二十五,更足以一君。二十五始滿千里之方,五十乃當堯,舜一民之地,故云二君一民。【王制正義】

君子知微知章。

知微,謂幽昧。知章,謂明顯也。【文選西征賦注】 男女覯精。

覯,合也。男女以陰陽合其精氣。【詩草蟲正義】 因貳以濟民行。 貳當為弍。【釋文】 損徳之修也。 修,治也。【釋文】 困徳之辨也。

辨,别也。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窮則濫徳,于是别也。【集解】

益長裕而不設。

設,大也。《周禮攷工》曰:中其莖,設其後。【攷工桃氏疏】 若夫雜物算徳。 算,數也。【釋文】

則居可知矣。居,音基。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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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者觀其彖辭。

彖辭,爻辭也。【釋文】。 當文王與紂之事耶。

據此言以《易》文王所作,斷可知矣。【左傳昭二年正義】 (因恒案:言据此可知《周易》为文王所作。) 成天下之亹亹者。 亹亹,沒沒也。【釋文】 人謀鬼謀。

鬼謀,謂謀卜筮於廟門是也。【士冠禮疏】 愛惡相攻。惡,烏落反。【釋文】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謂伏犧、文王也。【尚書孔序正義】 參天兩地而倚數。

天地之數,備於十,乃三之以天,兩之以地,而倚託大演之數五十也。必三之以天,兩之以地者,天三覆,地二載,必極於數,庶幾得吉凶之審也。【正義】 發揮于剛柔。 揮,揚也。【釋文】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言窮其義理,盡其人之情性,以至于命,吉凶所定。【文選注六十】

42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三才,天,地,人之道。六畫,畫六爻。【士冠禮疏】 雷風相薄。 薄,入也。【釋文】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离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靣而聴天下,嚮明而治,盖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萬物出於震,雷發聲以生之也。齊於巽,相見於离,風摇動以齊之也。絜,猶新也。萬物皆相見,日照之使光大。萬物皆致養焉,地氣含養使有秀實也。萬物之所說,草木皆老,猶以澤氣說,成之戰,言陰陽相薄。西北陰也,而乾以純陽臨之,猶君臣對合也。坎勞卦也,水性勞而不倦,萬物之所歸也。萬物自春出生於地,冬氣閉藏,還皆入地,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言萬物陰氣終,陽氣始,皆艮之用事也。【漢上易九卷,周易折中。】 神也者,眇萬物而為言者也。

共成萬物,物不可得而分,故合謂之神。【漢上易】 莫盛乎艮。盛音成。 盛,裹也。【釋文】 故水火相逮。【釋文】 兌為羊。

其畜好剛鹵。【夏官羊人序官疏】

43

兌為口。

上開似口。【漢上易】 乾為天。

天清明无形。【漢上易】 為瘠馬。

凡骨為陽,肉為陰。【同上】 為龍。

龍,讀為尨。取日出時色雜也。【漢上易】 為専。専,市戀反。【釋文】 為大塗。

國中三道,曰塗。震上值房心,塗而大者,取房有三塗焉。【漢上易】 為萑葦。 竹類。【漢上易】 為反生。

生而反出也。【漢上易】 為繩直,為墨。【晁氏云】 其於人也為宣髮。

宣髮,取四月靡草死。髮在人體,猶靡草在地。【攷工車人疏】 為黃顙。【釋文】 為矯輮。【釋文】

44

為月。

臣象也。【文選月賦注】 為電。

取火明也。久明似日,暫明似電也。【集解】 為乾卦。

乾當為幹(董遇本作幹),陽在外能幹正也。【釋文】 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龜。 皆骨在外。【攷工梓人疏】 為科上藁。

科上者,陰在内為疾。【漢上易】 為徑路。

田間之道,曰徑路。艮為之者,取山間鹿兔之蹊。【初學記二十四】

為小指。【晁氏云】 為黚喙之屬。

謂虎豹之屬。貪冐之類。取其為山獸。【漢上易,釋文。】 為陽(今本羊)。 (因恒案:谓今本为羊。)

此陽,謂為養。无家女行賃炊爨,今時有之,賤于妾也。【漢上易,晁氏同。】 序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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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蒙,幼小之貌。齊人謂萌為蒙也。【集解】 物穉不可不養也。

言孩稚不養,則不長也。【集解】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猶争(一作諍)也。言飲食之會,恒多争也。【集解】 履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晁氏云】 有大有,不可以盈。【晁氏云】 有大而能嗛,必豫,故受之以豫。

言同既大而有嗛德,則於政事恬。豫,雷出地,奮豫。豫,行出而喜樂之意。【集解】 豫必有隨。

喜樂而出,人則隨從。孟子曰:吾君不游,吾何以休。吾君不豫,吾何以助。此之謂也。【正義】 可觀而後有所合。

《易乾鑿度》曰:陽起於子,陰起於午。天數大分,以陽出离,以陰入坎。坎為中男,离為中女。太乙之行,出從中男,入從中女。因陰陽男女之偶為終始也。【王氏】

致飾然後亨,則盡矣。亨,許兩反。【釋文】 有无妄物,然後可畜。【項安世周易玩辭,晁氏同。】 故受之以大過。

以養賢者,宜過于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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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

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咸恒也。【集解】 物不可以終久於其所,故受之以遯。【晁氏云】 主器者莫若長子。

謂父退居田里,不能備祭宗廟,長子當親視,滌濯鼎俎是也。【曲禮正義】 雜卦傳

屯見而不失其居。見,如字。【釋文】

損益,衰盛之始也。(《釋文》引見。會通今《釋文》無之。) 兌説而巽伏也。【晁氏云】 蠱則飾也。【釋文】 大過顛也。

自此以下,卦音不協,似錯亂失正,弗敢改耳。【晁氏云】 小人道消也。【晁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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