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湘教通〔201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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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 南 省 卫 生 厅

湘教通?2011?443号

关于长株潭地区部分高校餐饮服务食品 及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2011年湖南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食药监食?2011?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1?225号)要求,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组成长株潭高校检查组,于5月23日–5月27日对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女子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城建职业

技术学院9所驻长株潭高校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评估各高校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从此次重点抽查情况看,各高校均按照《2011年湖南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大部分受检高校均提交了书面自查报告。湖南女子学院、湖南警察学院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安全制度健全、责任体系明晰、管理措施得力、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受到检查组的一致好评,对此予以通报表扬。各受检高校在学校餐饮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中值得肯定的做法有:

1、领导普遍重视,管理机构和制度比较健全。各受检高校认真落实有关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的法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高校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2、高校内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湖南工业大学3个校区4个食堂均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后勤处专门设立了食品卫生监督科,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组成

食品安全督导组,定期检查或不定期巡回督导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状况,组成学生膳食监督小组,及时向学校反映饭菜质量及安全问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食堂规划合理,设施完备,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科学,并配备有专门的督查人员和兼职的督查队伍,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食堂改善食品安全工作;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食品安全整顿与学院“三创”工作相结合,食堂自律与学院监管相结合,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小组,同时组建了学生食堂监督委员会,定期举行“食堂与学生双洽会”,评选“师生放心食堂”,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参与,促进食堂自律;湖南女子学院管理机制科学,坚持自主经营学院食堂,对附设档口统一原材料采购,实行目标管理,学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好地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了科学、有序、规范、严谨的监管特色;湖南警察学院在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校托管食堂的监管。在服务供应商的选择上,该学院设立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并坚持择优原则,督促服务供应商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食物留样、实施农药残留检测等多项制度,学院还主动邀请执法部门进校检查检测,督促托管食堂规范各类台账管理,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3、健康教育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被检高校在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的基础上,围绕食品及饮用水安全问题,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墙报、板报及校

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绝大多数学校均有针对性地组织从业人员、监管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和营养专家向学生传授食品安全常识和营养知识,帮助学生增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能力。

4、检查中没有发现高校食堂存在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高校仍疏于对承包(托管)食堂特别是食堂附设的特色窗口(档口)的管理。食堂内部存在转包档口的现象,由于部分档口承包者不具备经营资质,达不到准入的基本条件,这种转包的经营方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部分高校存在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在制度建设上,有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于形式,没有具体到每个细节,存在关键责任点缺位问题,缺乏应对重大事故的实用价值;在制度执行上,少数高校食品原料采购储存把关不严,检查中发现有库存发芽马铃薯和无标识食用油现象,有食品仓库内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的现象;在索票索证方面,有的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齐或者未索取当批次检验报告单,部分学校餐用具消毒、保洁措施不到位,“三防”设施不严密,存在操作间生熟食混放、操作台混用的情况;部分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有的样品量不足100克,有

的无留样日期,有的未密封就存放在冷藏柜内,甚至还有个别学校无留样制度,少数学校小卖部食品存在标识不清、无生产日期、包装不严等问题。

3、个别高校仍然存在自备饮用水源加盖、消毒等防护措施不严、距临时厕所较近,可能受到污染及其他安全隐患。

检查组已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检高校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就部分高校对转包经营的特色窗口(档口)食品安全监督不力,个别高校索证索票、食物留样制度不健全,食品原料采购储存管理把关不严及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全省各高等学校都要针对本通报揭示的以及学校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再进行一次彻底自查并认真整改。

三、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深入开展自查,从硬件条件、制度措施和责任体系等方面彻底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监管,除对食堂承包经营者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外,还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食堂进行定

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确保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高校相关负责人要明了自身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无论高校食堂是否实行后勤社会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必须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并据此修订和完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和所有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批次检验报告。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要健全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确定专人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二年以上备查。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制度,切实做到专人留样、专柜留样、足量留样、标识清晰,保证食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完善食品库房安全制度,严禁在食品库房内放臵非食用物资,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三防”设施齐全。

3、切实加强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安全管理。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加强防护措施,彻底清除

水源污染及其他安全隐患,保护好水源,做到安全事故防控责任到人;对自备水池采取严格卫生防范措施,定期清洗消毒蓄水设施,定期检测水质,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

4、要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建立健全处臵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检查及演练,确保应急预案一旦启动,能真正达到响应迅速、职责明晰、处臵有序、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故对师生危害的效果。

附件:长株潭地区部分高校餐饮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专项

检查结果汇总表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 南 省 卫 生 厅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长株潭地区部分高校餐饮服务

食品与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女子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等 级 合 格 合 格 良 好 良 好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备 注 予以表扬 予以表扬 注:本检查根据《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计分表》进行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在60-89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和违反一票否决项者,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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