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源防突长期计划措施

更新时间:2023-11-09 22:58:01 阅读量:1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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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防突中长期计划措施

一、 矿井概况: 1.1.1矿井位置、隶属关系

锦源煤矿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县城东南,距六盘水火车站30公里,水城县城至化乐乡政府的公路可直通该矿,交通较为方便。

锦源煤矿隶属于水城县管辖,该矿山矿界呈六边形。南北长约1.5km,东西宽约1.6km。矿区面积2.2249km。矿区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12′30″——105°13′15″;

北纬26°29′40″——26°30′30″。 1.1.2矿井开采范围、小窑及老窑情况

本矿开采范围由采矿许可证的6个拐点坐标圈闭见下表2-1-1(详见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约2.2356k㎡。开采深度标高:+1460m~+900m。

表2-1-1 开采范围拐点

点号 1 3 5 2931710.00 2932755.00 2933215.00 35520365.00 35520785.00 35521999.00 2

X坐标 Y坐标 点号 2 4 6 X坐标 Y坐标 2932750.00 2933215.00 2931759.00 35520365.00 35520785.00 35521999.00 开采标高:标高:+1460m~+900m 矿界面积:2.2249km, 2 本矿井开采范围内小煤窑开采情况

区内采煤历史悠久,有零星小窑,为当地村民季节性开采,以采掘民用煤为主,部分开采后以原煤销售。开采时,大多采用自然通风。其开采深度较浅。现区内所有小煤窑均已关闭、封停。

1.1.3企业状况

本矿“六证”齐全,合法有效,详见下表。

矿井“五证”明细表

序号 证件名称 1 2 3 采矿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证 矿长资格证 安全资格怔 证 号 有效期至 5200000820260 2017年11月 205202210346 编号2003040846 编号10252010100162 4 5 营业执照 5200002930237 每年年检 备注 30kt/a 2026年9月13 30kt/a 2013年9月30 2013年6月11 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黔)MK安2013年7月12 许证字 (0268)

全矿现有职工265人,其中井下223人,地面42人,最大班下井作业人数90人。矿井年工作日300天,每天早、中、夜三班生产。

本矿设有矿长1人,安全副矿长1人、生产副矿长1人,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经过培训并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共46人,其中瓦检员13人、安全员8人、放炮工12人、电钳工8人,配有主要通风机司机3人,通风工2人等。配备有光学式瓦检仪30台、便携式瓦检仪30台,高速、中速风表各1台、微速风表1台、等主要安全仪器、仪表。

所有从业人员均与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上岗前均经72小时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本矿设有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有矿委会、生产科、安全科、通防科、技术科、地测科、机电运输队、调度、监控中心、办公室、保卫科、工会、供应科、财务科等管理部门,制订较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齐全,此外还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二、组织措施及防突机构职能 1、成立防突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廖观清(总经理)

副组长:蒙香王(矿长)、冯恩阳(总工程师)、 成 员:何元昌(生产副矿长)、郑国林(技术科长)、孙士强(安全副矿长)、郑直(办公室主任)、向正举(安全科长)、扬佰信(机电科长)、宋安江(通风科长)曲全亮(机电矿长)陈均嘉(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通防科,负责日常防突管理工作。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防突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通防机构及职责 1、通防科:

(1)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并报批; (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

(3)组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参与突出事故调查分析。

(5)会同安全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防突小组成员参加的防突专题会;

(7)审批防突工作面日报表和防突参数报告单; (8)负责矿井抽放技术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技术管理; 2、通风部门:

(1)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2)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建筑;

(3)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 (4)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5)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不规范时必须及时处理,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处理;

(7)负责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保证瓦斯超限既报警又断电,遥讯信号不得中断;

效果检验方法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值为主要指标,并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情况有无突出预兆。 2、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临界值及评判依据

⑴残余瓦斯含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少于20米。

⑵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断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效果检验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临界指标值

瓦斯含量W(m3/t) 煤层瓦斯压力P(MPa) 区域类别 <8 <0.74 无突出危险区 >8 >0.74 突出危险区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效果检验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的临界值

煤样 △h2指标临界值(pa) k1指标临界值(mL/g?) 干煤样 200 0.5 湿煤样 160 0.4

(五)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孔要求

⑴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⑵各检验测试点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掘进巷道的排放范围和预抽超前距。 (六)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点布置要求

⑴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煤巷每间隔25米布置一个测点。

⑵对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回采面推进方向每隔25米布置一个测点。

⑶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布置5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则、下部,其中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2米的范围。

⑷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煤巷每间隔20米布置一个测点,每个检验区域3个检验测点。

⑸当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措施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少于20米。 (七)区域验证 1、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

⑴区域验证方法:采用复合指标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钻孔每钻进1米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和钻屑量S。

⑵在工作面进入无突出危险区时,立即连续进行2次区域验证。

⑶工作面每推进10米进行一次区域验证。 ⑷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⑸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3个孔深15米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2、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验证方法采用钻孔瓦斯钻屑量Smax(kg/m)和钻屑解析指标△h2。

3、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若为掘进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保留2米的预测超前距。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钻屑指标法验证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钻屑量Smax(kg/m) 钻屑瓦斯解吸量△h2(Pa) 验证结果

≥6 ≥200 措施无效 <6 <200 措施有效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1、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下延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2、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3、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4、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5、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6、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7、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8、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9、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必须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1)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规章、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判断; 2)各检验指标的测定情况及主要数据。

10、超前钻孔、抽放钻孔及高压注水施工结束后,必须将“钻孔参数单”及时送生产科、技术科、通防科。三科室及时分析钻孔情况后汇报总工。

11、施工单位严格按掘进允许进尺执行,通防科、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

12、严格按措施组织施工,确保抽放钻孔、超前排放钻孔的超前距。

1)施工单位接通防科掘进通知后,严格按规定组织施工,凡发生超掘现象的,由安检科按重大事故追查。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掌握施工进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j9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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