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定位职责与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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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定位职责与工作方法 作者:张俊文 发布时间:2009-11-24 10:07:19

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应作为一个重要的机构来设计和维护,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性质上的专门性。法院内部管理机构过去主要有实施队伍管理的政治部、实施机关事务管理的办公室、实施调研统计的研究室等等,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实施审判业务的管理。各审判机构既履行审判职能又履行管理职能,往往是“重审判轻管理”;且在相互协调配合方面,常常是“重局部轻全局”。因此,建立独立的、专门的、常设的审判管理机构的新模式势在必行。这种新机构,应不同于“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类的不占编制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是职能上的综合性。在传统的法院内部管理模式下,系属审判管理的统计评估、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评、审判事务督察等管理职能分属研究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治部和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为避免多头管理导致的缺陷,必须建立具有综合职能的管理机构,即审管办。三是地位上的权威性。法院管理包括三大系统,即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通过三个机构来实施,即审管办、政治部和办公室(含行装处),类似军队的“司政后”三大机构。但是,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是为审判核心工作服务的,这两项管理的目的都是为更好地促进审判。因此,三项管理应密切协调配合,并应向审判管理倾斜,审判管理的权能应在一定程度上覆盖队伍管理和政务管理。

审管办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与其他审判管理主体的关系中。审判管理具有主体多元的特点,不仅包括院领导的决策管理和宏观管理,还包括审判业务部门的微观管理和法官的自主管理。审管办作为一个专门机构,既需要辅助其他管理主体,其存在的合理性又在于弥补其他管理主体的不足。要始终围绕综合性审判管理的平台功能和核心管理地位,协调各方,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保障法院审判工作有序运转的结合效应,在审判管理体系中担负主导的作用。 审管办的工作职责主要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判流程管理。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监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过问、审批和督办;为各审判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和各个审判环节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行协调,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二是审判态势分析。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展开调查研究,掌控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及时为院长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三是案件评查。对已审结的各类案件,从程序到实体进行严格评查,分析研究并及时通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四是审判绩效管理工作。从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申请再审率、裁判文书合格率、涉诉上访率、调解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五是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审委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发布指导性案例。六是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审判管理制度,指挥大型系列案

件审理,协助监察室审查案件,完成院领导交办事项等。 从上述工作职责来看,审管办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其职能具有五个特点:一是程序性为主,实体性为辅。主要着力于案件的程序控制,除个别情况下办理审批事务外,一般不直接作用于案件实体处理。二是立足中观,偏重宏观,兼顾微观。作为法院内设机构,天然具有“中观”视野。但是,基于审判工作在法院的核心地位和审管办的综合性地位,审管办的工作要着眼于审判工作的整体,内提“审判力”,外提“公信力”;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全程跟踪掌控,提供相关服务,帮助法官提高审判质效。三是服务为主,监督为辅。要走内函式发展道路,一为领导决策服务,二为法官服务。即使是做案件评查工作,也重在总结经验教训,不在纠错。在这方面,既要区别于审监庭的改判纠错,又要区别于监察室的责任追究。四是管理性为主,事务性为辅。审管办的服务,是管理性、行政性的,应侧重于协调、指导、监督,应当区别于从事审判工作中的辅助性工作的服务。诸如送达、询问、收取证据和评估鉴定等事务性工作,审管办不应当承担或不作为“主业”。五是事前事后管理为主,事中管理为辅。加强审判管理,不能因噎废食,必须尊重和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管办应侧重于通过案件审结后的评查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审判态势分析预测未来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制度完善防患未然。对办案过程中的管理,应让位于审判庭和法官,审管办仅限于节点控制。

有三个方法对审管办的工作是最根本最长效的。一是互动的方

法。既对法官的审判活动实行有效监控,又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关注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全体法官改进和提高审判工作服务;要将评估排序的行政管理拓展到以评估促管理、以管理促质效的审判管理;要将对立型、指令性的审判管理转化为互动型、服务型的审判管理。二是量化的方法。要强调精细化,实现“数目字的管理”。很多法院的审判管理本身就是从定量化的审判绩效考评开始的,这种方法应当坚持和强化。三是技术的方法。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对审判管理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是审判管理的重要依托,要将智能化建设贯穿于审判管理的全过程。

为迅速打开局面,审管办在草创之初,可首先采取四个措施:一是汇集整理、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其中,与审判管理软件相配套的、构成审判管理软件设计标准的审判流程实体规范和案件评查办法、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是三大支柱性制度。二是要开发两大软件,即“网上办案系统”和“审判绩效考核系统”。三是开展专项活动,如召开审判管理研讨会、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实施对辖区法院和本院审判庭的目标考核等。四是创设和运用有关载体。如编发不定期内部资料《审判管理》,分别设立院长论坛、管理研究、审判态势、焦点解析、他山之石和工作信息等栏目;出版《审判指导与参考》,全面反映一个法院的审判质效和理论研究水平等。 相关链接

重庆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经重庆市编委批复同意,2009年8月6日重庆市高院下文新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流程管理、评查、审委会日常事务及督办等,在机构序列中居各庭之首,编制十五人,下辖四个二级机构,即综合科、流程考核科、案件评查科和审委会办公室。

(作者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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