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研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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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研究与对策

作者:龙立钦 何军

来源:《外语学法教法研究》2015年第16期

【摘要】以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分析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成因。文章主要讨论和研究校企深层次合作与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关键词】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长效机制

【课题项目】课题来源: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研课题;课题编号:14GH007;课题负责人:龙立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6-0042-01 校企合作是中高职业技术学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提高教学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教学的形式现在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普遍现象,在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上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以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通过讨论和研究校企深层次合作与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校企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校企合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普遍存在着合作基础不稳固、合作质量不高,合作的广度深度也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1.思想认识上不到位,企业积极性不高

当前中高职业学校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是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的实施者,而且受益者也主要是学校和学生,由于各种校企合作学生的稳定率都不高,多数企业没能直接受益,这是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目前企业普遍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没有对教育投入的责任,很少或根本不想参与培养。 2.机制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

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但总体上对企业并无太大约束力,有些企业存在认识不到位或短期行为,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认为没必要进行校企合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gq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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