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

更新时间:2023-06-07 02:4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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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日韩非传统安全合作现状

非传统安全问题严重威胁东亚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在客观上形成了推动东亚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强大动力。近年来,中日韩非传统安全合作已经起步,无论是第一轨道还是第二轨道的对话,无论是双边合作还是多边机制,都有较大发展。

1、双边合作方面。以中日非传统安全合作为例,双方的非传统安全合作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比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沙化等方面。中国大气污染直接影响东北亚空气质量,甚至在日本造成酸雨;中国北方的沙尘暴也影响到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就参与中国生态建设,帮助中国治理环境,至1997年日本对中国环保领域无偿援助达12亿美元。2001年开始的第5次对华日元贷款16个项目中,有9个是环境项目。日本通过“政府开发援助”贷款和民间企业投资,帮助中国植树造林、培训环保工作人员、治理大气和水污染等,受到中方广泛好评。但日本在能源开发和海洋资源划分方面不合作态度,成为影响中日进一步合作的主要障碍。再比如日韩两国在1999年就海上反恐合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加强了两国在反恐方面的合作;两国正在共同推动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

2、多边对话与合作机制。目前中日韩之间还没有纯粹的非传统安全多边合作机制,合作主要是在10+3框架下和东盟地区论坛中进行。这主要有:(1)、10+3框架下整个东亚国家非传统安全的对话与合作。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促成了东盟与中、日、韩“10+3”机制的形成。2000年,东盟与中日韩签订“清迈协定”,共同应对投机行为,预防货币贬值。2004年1月,东盟与中日韩召开首届“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启动10+3合作框架下公安部长会议机制,标志着东亚非传统安全合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5年8月,东盟与中日韩首都警方签署了《关于加强东盟与中日韩首都警察局合作的北京宣言》,提出各方应根据需要,建立警务联络制度,并在恐怖主义、贩卖毒品、洗钱、跨国有组织犯罪、计算机犯罪等领域加强区内信息交流,密切彼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2)、10+3框架下中日韩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在环境保护、地震救灾、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从1999年开始,中日韩启动10+3框架下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在防治沙尘暴、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初步取得了成效。比如,建立了沙尘暴监测和早期预警网络机制和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络,启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以及东北亚次区域环境合作计划。在防灾治灾合作方面,2004年10月,中日韩地震局长举行首次会议,同意加强观察数据的实时交换以及技术与基础研究信息的交流。三国移民管理机构还就恐怖主义、贩卖人口、贩毒等举行研讨会,相互交流信息。

3、第二轨道对话。以东北亚合作对话会为例,1993年成立以来,东北亚合作对话会在增进东北亚国家相互理解信任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话会把本地区的政府官员、学者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各方所关心的政治、安全和经济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是历届对话会重要的议题之一。1997年纽约会议集中讨论了能源安全和海事安全问题;1998年莫斯科会议把南亚核爆炸和亚洲金融危机列为主要讨论问题;2002年东京会议专门讨论反恐合作问题。

四、东亚非传统安全合作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障碍

首先,中日韩三国对非传统安全的界定和关注领域存在差异。各国都根据本国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利益制定相关政策,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三国有利益趋同之处,也必然存在利益差异。

其实在东亚地区的非传统安全早已存在,但由于各国关注点的不同,所以难以形成合力形成地区层面的合作安排。例如,日本由于资源稀缺,所以很早就把能源安全、粮食和其他原材料的安全作为日本的重要非传统安全,并把它们作为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组成部分,形成日本独具特色的“综合安全”观。而中国正在加速发展经济,再加上人口多,人口流动频繁,

由此造成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以“非典”和禽流感为代表的传染性疾病流行,因此中国把资源和环境问题作为主要的非传统安全,再加上恐怖主义、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9·11”后在我国周边有所抬头,所以打击这三股势力也成为我非传统安全的重要内容。由于国情不同,不同国家对非传统安全的关注点不同,因此在合作层面有不同的侧重,由此也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在某些具体领域的合作的意愿和动力。中日韩对个别问题领域作为传统安全还是非传统安全判定的歧异,突出表现在朝核问题上。日本认为,朝核问题就是核武器扩散,是典型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而中国和韩国则认为,朝核问题是传统安全的延伸,国际社会在处理朝核问题时应该兼顾朝鲜合理的安全关切。上述认识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日韩非传统安全合作的障碍,导致三国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复杂化和紧张化局面。

第二,中日韩非传统安全合作受传统安全影响较大,三国更关注其主权安全问题。区域性合作,在实质上具有主权让渡性。因此,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必然会采取相对保守的政策。

多数非传统安全问题本身就是从传统安全环境和问题中逐渐演变或衍生出来的,因此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相互关联性。一方面,非传统安全问题一旦被激化,便会引发国家间冲突,导致采用传统安全的军事手段来解决。以能源安全为例 ,时至今日,共同开发能源的合作迟迟未能有效展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其中更多地涉及到了领土争端。目前,中国在东海、南海部分岛屿归属问题上与日本还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双方还没有达成共识,使得该地区大规模共同开发能源的合作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源安全问题的解决,也随时有可能因为能源的争夺而爆发传统安全上的军事冲突。另一方面,三国普遍存在的传统安全合作的困境,也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了非传统安全深层次合作的开展。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彼此间的认同低,信任度不高,特别是中日之间呈现出既合作又相互防范的态势。

第三、直至目前,大多数多边合作只停留在建立软性的机制、发表宣言和对话等基础上,而加强司法合作等实际行动却不多见。

虽然中日韩三国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已经起步,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的看来,三国非传统安全合作尚未充分机制化,许多合作还停留在论坛讨论层面,成果主要体现为各种倡议、宣言、会议等等,从而使这种合作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与三国缺乏政治意愿、机制能力不强,以及缺乏法律约束有关。随着非传统安全在地区安全中地位的上升,建立一个完善的中日韩非传统安全合作机制势在必然。当务之急,应尽快在重点领域形成一套具体的、细致的合作规范,使非传统安全合作机制化、法制化,尤其是在危机防控方面的机制化和法制化,从“防”的角度来遏止各种威胁和危机的出现。

第四、来自区域外美国的压力。这是美国主导的全球体系与地方大国主导的区域化体系的矛盾体现。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不仅需要维护自己在东亚地区广泛存在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而且美国认为它在东亚的存在也是保持东亚区域稳定的重要因素,既可以防止经济大国日本走向重新军事化,也可以遏制不断崛起的中国对本地区的潜在威胁。因此,美国担心中日通过安全领域的合作对话,走上一个排斥美国的东亚一体化道路,对美国的东亚利益构成威胁。因此美国总体上是不希望看到东亚区域主义的发展,特别是由中日主导带有排斥性的地区主义的发展。这成为双方非传统安全合作进一步深化的结构性障碍。

第五、“第二轨道”动力不足。

“第二轨道”提出敏感的战略性建议,避开了政府官方对话的艰难选择。同时,由于“第二轨道”途径没有形成机制,参与者有了对各种观点进行详细审查的更大回旋空间,使这些观点成为对政府更具说服力更值得关注的建议。但东亚“第二轨道”外交也面临困境:渠道不多;经费不足;活动能力欠缺;政府官员的参加使其独立性受质疑;所作决定不具约束力,

等等。

五、加强东亚非传统安全多边合作的措施

东北亚非传统安全合作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所难免,问题是如何解决之,使非传统安全成为推动整个区域合作的动力。

(一)从社会、民间方面加强培育地区认同感,增强纽带关系,培养有利于非传统安全合作的社会基础。

除了加强经济合作外,还要加强人员往来,建立各种交往渠道,扩大和加深地区文化、教育、科学和旅游交流。政府官员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避免激化敏感历史问题,让历史问题成为学术研讨话题,而不是现实交往的障碍。公共媒体要为强化区域认同做好疏通、说服工作,加强沟通与合作,提升对地区利益的关注,使地区共同安全和安全相互主义成为百姓普遍关注的话题,尽快塑造东亚安全共同体的民意基础。政府要为诸如地区环境保护组织、流行病防治组织等多边利益的民间团体的孕育创造环境,使跨国的、功能性的利益团体成为地区相互依存的纽带。

(二)加强双边和多边对话与协调,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

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安全磋商会议、外交会晤等双边、多边渠道,加强东亚非传统安全的对话;强化10+3框架下部长会议机制以及常设高官和专家工作组机制,落实各种宣言与行动计划;充分发挥ARF和APEC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中的作用,加强东亚国家与其他亚太国家的协调与合作;慎重设置跨区合作机制,谨防某些国家搅局,宁缺毋滥;强化已有的制度安排,深化已开辟的各类合作领域。

(三)重点突破一些领域,变速、多轮推进区域合作。

在切实夯实合作基础的同时,注意抓住时机,为新的合作搭建对话与协调的平台,尤其是那些关乎整个地区稳定与发展的领域,比如流行疾病威胁、跨国犯罪等。可以先在这些领域形成紧密合作的核心圈,然后利用核心圈的吸附效应,逐步吸收区内其他国家。如果某些非传统安全威胁比如跨国河流生态破坏等只是次区域关注的热点话题,拟尽快形成次区域合作圈。

(四)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执法人员非传统安全意识。

执法部门建立热线电话,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立场;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建立各类培训中心,提高各国执法队伍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地区大国更应主动承担共同安全责任,提供更多的技术、装备援助,其他国家也应努力加强执法能力,积极配合区域行动,共同维护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五)加快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设,增强非传统安全威胁预防能力。

“危机动力”对东亚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SARS信息连通和防范机制建设以及筹建海啸预警机制的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但东亚在其他非传统安全方面却做得不够或者根本没有想法。当务之急就是理顺急迫处理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先后次序,制订各种预案,增强各国相关部门协调能力,建立和完善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加强“第二轨道”在非传统安全合作中的作用。

在东亚各国仍普遍缺乏相互信任,短期内难以就建立地区安全机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第二轨道”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以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为主线的“第二轨道”成功将本地区主要大国和其他主要国家聚集在一起,促进了本地区原有的双边关系和多边之间的良性互动。随着东亚地区多边安全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展和合作层次的逐渐提高,“第二轨道”的研究和涉及的领域也将有相应的拓展,其在组织上亦可能更加复杂化。东亚各国在加强政府间机制化建设的同时,应进一步发挥第二轨道的辅助作用,使其更加成熟,并发展为某种本地区各国均能接受的体制。

小结

东亚非传统安全威胁十分复杂,应对措施不能简单化。既要考虑区内因素,还要考虑区外因素,尤其是在与传统安全有着密切联系的领域如反恐和防扩散,区域内国家更要团结协作,谨防某些国家随意搞双重标准,借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之名干预他国,甚至采用传统军事手段和战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消除恐怖主义、流行疾病威胁、提高防范和抵御各类经济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等方面,也不只是区内合作就能解决问题,还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彻底消除贫困和落后密切相连,这需要全球合作,尤其是需要发达国家的支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gj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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