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判断劳务派遣与建筑劳务分包-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更新时间:2024-04-09 00: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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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建筑劳务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国内劳务派遣,同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和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在纳税评估中,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发票比对发现该企业申报异常,要求企业提供2012年~2013年评估期间所有用工合同、承接工程合同和发票予以核对。经核对发现,该企业签订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大体条款是:1.乙方(分包方)负责组织分包工程所需岗位专业人员;2.甲方(发包方)提供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3.甲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人员工资并按期拨付乙方,由乙方支付;4.乙方按甲方实际结算人工费的1.5%收取管理费。该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上述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还是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评估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观点不一。

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是当今各行业较为普遍的劳动生产者供给方式。由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这两种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基层税收征管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分歧,在建筑行业尤为突出。因此,应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劳务派遣服务与建筑劳务分包。 1.建筑法有关规定分析。

建筑法对建筑企业、建筑分包企业承接工程业务都有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包括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法律规定的建筑施工资质,才能从事与资质等级相应的建筑工程。

本案例中的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所承接的经营业务符合建筑法上的主体要求,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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