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互补与山水画创作

更新时间:2023-04-23 11:0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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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中国的艺术一直是在儒道互补的思想体系下发展的。儒道的矛盾关系,决定了两者相互制约,互补有无,指引着艺术发展方向。儒家在艺术审美上重在社会功利性,道家则是超功利的。前者,重视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服务性能,把艺术与社会、道德紧密联系起来,为艺术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方向;后者,则追求超现实的、自然的、“形上”的精神世界,为艺术提供了创作规律。两者推动着中国艺术的不断发展,并且,架构起了山水画的思想体系


儒道互补与山水画创作

从古至今,中国的艺术一直是在儒道互补的思想体系下发展的。儒道的矛盾关系,决定了两者相互制约,互补有无,指引着艺术发展方向。儒家在艺术审美上重在社会功利性,道家则是超功利的。前者,重视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服务性能,把艺术与社会、道德紧密联系起来,为艺术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方向;后者,则追求超现实的、自然的、“形上”的精神世界,为艺术提供了创作规律。两者推动着中国艺术的不断发展,并且,架构起了山水画的思想体系。
一、山水画创作是对自然山水的精神再造

山水画重神轻形,其情感传达是主旨,精神是山水画的第一性。山水画里所表现的精神是一种深沉、静默,是与无限的自然、太空浑然融合,体合为一的境界。山水画创作中,不能“得其形而遗其气”,要达到
“气质俱盛”、“气韵生动”的意境美。山水创作前,注重技法的修炼很关键,这种修习也是可视的、实在的,很容易接受和理解。不管是一树一枝的训练、一山一石的训练、一云一水的训练;还是笔法、墨法、皴法的训练,其目的就是要体现山水的本质——精神。不能“得其形而遗其气”,仅作到外表的形似,而是要达到
“气质俱盛”、“气韵生动”。“气韵生动”是我国传统绘画的美学准则,更是山水画追求的最高境界。董其昌语:“画家六法。一气韵生动。气韵不可学,此生而知之,自有天授。”要达到“气韵生动”,就要“读书、行路、脱尘”,就要“立象”。对于山水画来讲,“立象”就要亲近自然,描绘自然,最终而“以尽意”。达到“得意忘象”,达到“传神”。


山水画本身是物质性的,由笔墨和附载的材料构成。把非物质的气润运用物质手段表象出来,过程复杂。“以蹊径之怪奇论,则画不如山水。以笔墨之精妙论,则山水决不如画。”于此,董其昌巧妙地把客观之山水和画面之山水做了比较,画中之山水是以笔墨取胜于自然的,不能拘泥于现实。张彦远在论画六法中指出:“至于传模移写,乃画家末事,然今之画人,粗善写貌,得其形似,则无其气韵,具其彩色…”
在这里,作者论述了绘画不能求形遗神,形愈完而神愈遗的绘画观。要运用强化了的气
势来营造绘画作品的精神意境,多层次、多角度地提供给欣赏者审美愉悦。可以讲,中国山水画向前发展的精髓就是对客观自然的精神再造。


山水画运用构图中的分割、宾主、呼应等关系;用笔墨的浓淡、干湿、苍润等变化;用点、线、面的交错、互衬、陈设等技法,结合明暗、虚实、黑白的对比、互衬以及画

从古至今,中国的艺术一直是在儒道互补的思想体系下发展的。儒道的矛盾关系,决定了两者相互制约,互补有无,指引着艺术发展方向。儒家在艺术审美上重在社会功利性,道家则是超功利的。前者,重视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服务性能,把艺术与社会、道德紧密联系起来,为艺术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方向;后者,则追求超现实的、自然的、“形上”的精神世界,为艺术提供了创作规律。两者推动着中国艺术的不断发展,并且,架构起了山水画的思想体系

中物象的气势,去经营、创造出打有自我意识烙印的、情境交融的胸中丘壑。


二、山水画表现的是儒道互补的精神意境

山水画对境与界的追求主要是指精神层面上,这种境界是表现技法和意境、格调、学养等多种精神内涵糅合之后表现出来的总体感觉。这种意境的思想支撑来自儒家、道家思想的融合。

宗白华把艺术意境定义为:介乎学术和宗教境界之间,以宇宙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这就是艺术境界。实质上,艺术意境是作者内心思想境界的反映,是作者精神气质、情感、意念的流露。这种思想境界反映出来的是情景合宜,与自然的浑然神合,是“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天人合一”是儒家美学的根本原理,也是中国历代艺术家所遵循的美学原则。它阐释自然界并不是完全孤立于人的精神之外的纯客体存在,它贯穿的是社会中人和人的精神与自然及物质的关系。儒家崇尚中庸之道,用中和之法,强调人对自然的精神再造和艺术的社会功利性。在艺术创造中遵循“天人合一”的“中和”之美原则——追求平衡与和谐。“中和”的艺术才是尽善尽美的艺术,是仁的流露和表现。这种和谐是精神层面上的,强调的是内在生命的表达和融合,而不是对对象的忠实的摹拟。山水画中笔墨的浓淡、干湿;线条的连续、意延;构图的虚实、留白都体现着中和之美,这“美”和“和”不在艺术的外在表现和认识的再现,而是内在情感的感受,是精神之和,是内在的功能关系和韵律。

道家对艺术的影响则是在创作规律方面。“道法自然”
是道家的美学思想核心,强调物象自然而然的本我状态。“道”,天地间万事万物的发展规律,而道的本质是“自然”,是事物没有任何外力参与作用下的存在和运行状态。“道”是不可言、不可见的,只有通过自由心灵和创造直观才能体会。山水创作所崇尚的就是这种不为人雕琢的自然状态。


道家对美的认识是客观的、辩证的,道家学说提出“阴阳”、“虚实”关系,体现出的是内在的、精神的、对立冲撞之美。阴
因阳而产生,阳因阴而存在,两者相互依存互为补充,达成和谐。在一种相对对立的条件下,它们保持着一种自然的、谐和的统一与平衡的关系,这种和谐与平衡之美也构成山水画美学理论的基础。在山水画的创作中,布陈“此不平衡”再用“彼不平衡”来打破,最后达到和美统一。因此,在中国山水画的艺术表现中才会出现

从古至今,中国的艺术一直是在儒道互补的思想体系下发展的。儒道的矛盾关系,决定了两者相互制约,互补有无,指引着艺术发展方向。儒家在艺术审美上重在社会功利性,道家则是超功利的。前者,重视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服务性能,把艺术与社会、道德紧密联系起来,为艺术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方向;后者,则追求超现实的、自然的、“形上”的精神世界,为艺术提供了创作规律。两者推动着中国艺术的不断发展,并且,架构起了山水画的思想体系

“虚实相间”、“若隐若现”、
“似无似有”的美学意识。
三、儒道互补是山水画创作的理论根据
表面看来,儒道是离异而对立的,一个入世,一个出世;一个乐观进取,一个消极退避。实际上,两者相互补充而协调构成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协奏曲。
孔子把人的情感观引入并消融在人的世间关系和现实生活之中。儒家美学的基本精神更加偏重于实践、理性,它为山水画提供了大量的创作题材和内容。山水创作中追求物质的气韵生动和空灵;追求形下的不求形似的神韵;追求实景又不满足于“实”的客观景象。
在以精神为第一性的山水里,人们并不关注所显之象,而是重视所含之道。形之上的道弥补了现实生活中的缺陷和不足,
从“有中出无”,从“无中生有”,如此互生互换,进而入“道”,达到乌托邦之仙境,达到情感宣泄、心灵升华。

老子把人的情感观导入自然和理想境界。这里的“自然”,并非指客观存在之物形,而是宇宙万物自身存在之状。虽然道不可道,无以名,但“道”又的的确确存在着,老子语:“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老子大意是说,从“有”的角度讲,“道”虽然恍惚,迷离不可定形,但其中确实含有一定的事物。老子的“道”在山水美学上的体现出的就是一种含
蓄、玄妙的朦胧美。

山水画创作的过程就是在“物质的自然山水与精神的山水画”的非均衡中找寻平衡,达到“中和”完成创造的。历代中国画家运用了中国“赋比兴”的美学思想,才产生了中国画独特的艺术存在形式,形成了具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绘画理论,并以此理论来指导艺术创造、完善艺术审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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