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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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东胜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铀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OO八年四月

目 录

基本预案 ............................................ 1

1、总则 ............................................... 1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 2 3、组织机构及职责 ..................................... 3 4、预防与预警 ........................................ 10 5、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 18 6、应急响应 .......................................... 19 7、指挥和控制 ........................................ 21 8、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 22 9、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 22 10、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 22 11、重新进入和恢复 ................................... 25 12、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 ........................... 25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 27

1、铀矿事故处理原则和事故应急救援 .................... 27 2、矿井事故的处理 .................................... 28 2.1 炮烟中毒事故的处理 .............................................................................. 28 2.2 水灾事故的处理 ......................................................................................... 31 2.3 顶板事故的处理 ......................................................................................... 35 2.4 矿井火灾的处理 ......................................................................................... 40 2.5 运输事故后的处理....................................................................................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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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提升设备重大事故处理 ......................................................................... 44 2.7 供电事故的处理 ......................................................................................... 45 3、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与避灾方法 .................... 45 3.1 顶板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 45 3.2 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 47 3.3 矿井透水事故的自救和互救 .............................................................. 47 3.4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时的自救和互救 .............................................. 47 3.5 现场急救 ......................................................................................................... 48 4、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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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铀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实际,特制定《中核东胜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铀矿、铀水冶厂、铀尾矿库和标准源一旦发生事故时,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的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订的有关计划和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设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其目的是增强中核东胜铀业有限公司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其后果严重,影响大。而且具有突发性。如果事先未做好充分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就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工作。因此,在吸取我国铀矿以及其他类似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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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铀矿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迅速进行救援,中核东胜铀业有限公司专门成立抢救指挥部,总经理为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生产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安防环保部主任负责各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救援行动,各工区、队、医院等部门配备充足的物资资源,以处理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 1.2编制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 《铀矿冶安全规程》(2003年6月4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3)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2003年3月14日,国务院第373号); (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5)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年8月22日,劳动部发布);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007-06-01)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铀矿山企业的基本概况

中核东胜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7年新成立的,目前主要进行孙家梁地段砂岩铀矿采冶试验工作。孙家梁地段低渗透砂岩铀矿采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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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工程所属的皂火壕矿床东西长17.5km。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南约20km,北距包头市约100km,矿区有公路相通。 ——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思路:

为了对矿山危险源更有针对性,在矿部编制统一的应急响应预案的基础上,各铀矿山、水冶厂、尾矿(渣)库和放射性标准源根据自己的各自特点分别编制铀矿山(地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水冶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尾矿(渣)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放射性标准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铀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及其分类方法,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铀矿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采用现场勘查和系统分析法,公司危险、有害因素有地压危害、放射性危害、触电、车辆伤害、火灾、机械伤害、水害、中毒和窒息、粉尘、噪声、振动、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危险化学物质、淹溺、雷击等。其中地压危害、采场顶板失稳、爆破、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等因素是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放射性危害、触电、水害、粉尘、噪声和振动、物体打击、危险化学物质等虽然不能引发重大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但引发生事故和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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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设立东胜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安防部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工程部、技术部、机电部、办公室、供应部、后勤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可根据各铀矿山实际情况修改)。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公司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和安防部主任的协助下,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

3.2指挥机构及职责(绘制指挥机构图表)

指挥部下设11个组,其组成与职责如下:

指挥组 事故处理组 矿山救护组 通风组 机电组 器材供应组 秩序维护组 医疗急救组 后勤服务组 调查组 善后处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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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挥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副总经理、调度室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制定事故抢救计划,并全权指挥,以坐台指挥为主。

(2)事故处理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防部主任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工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 (3)矿山救护组: 组长:救护队队长 成员:救护队队员

主要工作:负责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

(4)通风组 组长:通风负责人

成员:安防部及工区通风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监视全矿通风系统及井下空气成分的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

(5)机电组 组长:机电负责人 成员:机电全体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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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负责落实全矿供用电,机电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及时将自救器等有关物资送到井下避灾路线内的靠近事故地点处。

(6)器材供应组 组长:供应部主任 成员:供应部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到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 (7)秩序维护组 组长:后勤部部长

成员:后勤保卫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医疗急救组 组长:医护负责人 成员:全体医护人员

主要工作:全面落实遇灾人员的急救、康复计划。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9)后勤服务组 组长:后勤部主任

成员:后勤部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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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 (10)调查组 组长:安防部主任

成员:安防部、纪委、工会及各有关单位部分负责人。

主要工作: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 (11)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纪委、党委、调度室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过后受害职工的安排,事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清点等。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 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

③ 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职责:

①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 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

发出救援请求;

④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及职责:

总经理:是救灾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副总经理、矿山救护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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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技术副总经理:是总经理处理事故的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生产副总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中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安防部主任: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铀矿冶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为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部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生产技术部主任:按照总经理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

地质测量负责人: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和打钻工作。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

采、掘队队长及工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在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及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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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及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的命令,通知话务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与工资科考勤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照明灯具、自救器牌号、井下考勤记录,查清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经指定的生产副总经理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照明灯具、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机电负责人: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并保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工程部主任: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到井上,保证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使用地点,满足救灾需要。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医护负责人: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后勤部主任: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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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

值班调度员:接到矿调度的事故通知后,立即按规定通知所有相关单位的人员到调度室或指定的地点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员及时传达总经理命令,并做好电话记录。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防止冒顶片帮事故

要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除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人为失误,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外,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从多方面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1)选用合理的采矿方法,对围岩不稳固的局部地段,视具体情况应改变采矿方法(分段崩落法)进行采矿。对地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段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作业制度。

(2)防采空区地压:井巷掘进中遇到破碎带等不稳固的地段须及时支护。对所有井巷定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的支架、巷道冒落现象,必须及时进行维修。由于充填法采矿暴露面积较大,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采用空场法采矿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处理采空区。

(3)加强对顶板和浮石的检查与处理:采掘作业中必须经常观察作业面顶板与边帮安全情况,发现浮石及时处理。采矿场作业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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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常携带长把手手锤等撬浮石工具,每班进行“敲帮问顶”。检查浮石时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准进行其他作业,撬挖浮石必须是前进式处理,处理者须站在安全位置(不得站在浮石滑落方向)。浮石处理必须及时、细致,不能半途而废;一时撬不成的大块活石,应用炸药崩落或架设临时支架。 4.1.2防止爆破事故 4.1.2.1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1)矿井使用的炸药和其它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领用必须符合《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办理采购、运输、使用、储备等安全管理证件。制定爆破器材检验、入库贮存、领用、发放、押运、退库制度和炸药库看守制度,定人定岗、持证上岗。建立爆破器材使用台帐,严格执行领发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多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2)矿井编制爆破说明书,内容应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准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员应严格按爆破说明书施工。 4.1.2.2在爆破作业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工起爆药包时应注意:①使用木(竹)质的锥子扎孔,不应用金属锥子,以防摩擦产生火花。②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中,不许外露。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黑胶布将导火索与药卷固定紧。潮湿或有水地点起爆时,应注意药包的防水处理。③雷管炸药的装配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防止顶上岩石冒落。④装配前应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是管体压偏、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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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药时应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或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2)起爆时应注意:孔内装药填塞完毕,设立警戒,发出警报,信号发出后,人员、设备必须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爆破后,至少经过30分钟充分通风,由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检查(盲炮、顶板、边帮),并在安全隐患处理结束后,发出爆破解除信号,才准许其他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3)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有冒顶或片帮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4)盲炮处理时应注意事项:在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处理,处理盲炮应有当班爆破员进行,不准有他人在场。盲炮未处理好,禁止在工作面进行其它作业。处理盲炮时如经检查起爆网络完好,校核最小抵抗线无变化,可重新联线起爆,但要加大警戒范围。如起爆网络受到破坏或抵抗线发生变化,应重新打眼装药起爆。炮眼应布置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打平行孔(不得小于30cm),严禁打老眼。对于炮壁完好的可以用木(竹)质品轻轻掏出堵塞物,向孔内注水,使其受潮失效,严禁从炮眼中强力拔出雷管。 4.1.3防止提升运输事故 4.1.3.1斜井安全技术措施

(1)对于斜井提升,要安装和使用可靠的防跑车装置;车辆运行时,严禁在斜井中行走、作业,严禁违章登钩乘车,下部车场人员应及时躲进躲避硐室;严格执行钢丝绳检验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把钩工要认真操作,谨防未挂钩下放和过早摘钩,防止超挂车辆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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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超载,挂车时应认真检查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不合格的插销、链条不得投入使用,并坚持使用保险绳;绞车司机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禁止未带电放飞车,注意避免惯性过载;提升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2)对于平巷运输,在车辆运行中禁止人员在轨道上行走,严禁登钩乘车,机车拐弯要鸣笛或打铃等。 4.1.3.2竖井安全技术措施

(1)竖井的绞车及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

(2)竖井提升系统应设独立的信号系统,井口和井下各中段、码头门车场,都必须设信号装置。各中段均应设专职信号工,各中段发出的信号应有区别。安设在各中段的电铃应经常检查、维修、更换,严禁非信号工打铃。

(3)各中段应设阻车器,井下各中段(水平)安全门及摇台与提升信号应闭锁,只有在安全门关闭、摇台抬起后,才能发出提升信号

(4)竖井系统应设防过卷保护装置,井底设防蹬罐措施,提升容器设可靠的防坠器。竖井提升系统应每班检查一次,每周由车间负责人检查一次,每月由公司机动部(或机械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入提升装置记录簿。 4.1.4防电气伤害

1) 井下电器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采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不得用于向井下供电。

2) 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都要保护接地。

3) 井下变电所高压馈电线,应设检漏装置,低压母线及送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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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面的馈线,应设断开电源的检漏装置或指示器。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每天应由值班人员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 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5) 在电气设备的外部醒目地方注明带有防止意外事故的电气标志,如接地标志、危险标志、运行标志等。使电气运行人员易于辨认,尽可能杜绝误操作。

6) 停电检修不得单人作业。

7) 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要加锁,必须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操作人员本人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4.1.5防止矿山火灾、水灾事故 4.1.5.1防火

(1)地面防火规定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防火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对建筑物、木材场、炸药库等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2)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井下禁止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禁止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

(4)易燃易爆器材,严禁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井下焊接作业应有经审批的防火措施,并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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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防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二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2)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井下溶洞水、裂隙水等的超前探水工作,避免掘进或采矿时工作面突然涌水形成灾害。

(3)鉴于矿体上存在含水层,在开采时要加强采场崩落范围的控制,局部地区应预留保安矿柱,以免与含水层沟通造成水害。 4.1.6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对策措施

主要包括采光、照明、噪声(洞内),防高温、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等,重点为矿井内的放射性原素的辐射、粉尘及噪声,空气含氧量,要求空气中粉尘小于2mg/m3,含氧量不少于20%,噪声不大于85分贝。 4.1.7 电气与照明

(1)井下应设良好照明,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各作业面不大于36v。

(2)电气线路须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设置保护,照明线与动力线须分开设置,有独立系统,以确保照明电源不致发生中断。

(3)照明线路的架设应固定在绝缘器和瓷瓶上,禁止随意将电线连接于支撑或其他设施上,电源线路应注意经常检查维修。

采用电气照明时,灯头间距、悬挂高度与灯光强度,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4.1.8 通风、防尘及降氡

通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排除因凿岩、爆破、装岩和车辆的运行等原因在硐室内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岩石粉尘,减少空气中的氡子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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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供给工作面充足的新鲜空气;降低由于上述各种原因而引起的环境污染,从而改善巷道内的温度、湿度、气流速度等的状况,使其符合正常生产的要求。在铀矿井中加强通风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氡子体的防治,加大排氡及防氡措施。

井下氡子体。凡产生放射性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地面作业场所,必须有通风装置,通风系统应防止污染物的回流,进风口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0.1mg/m3,氡浓度不应大于150Bq/m3。

1)氡及其子体的防治

矿井内大气中氡及其子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会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危害:(1)大气中氡的浓度相当高;(2)氡及其子体吸入人体内;(3)吸入氡及其子体的时间足够长。三条件中任一条消失,就可达到防治氡的危害的目的。因此,降低矿内大气中氡的浓度,是防治氡的危害的有效措施。

2)排氡措施

矿井通风是降低矿内大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的有效方式。大茶园矿的矿井通风压力及其合理分布,对降低氡及其子体的浓度是相当重要的;为此,在建立通风排氡的措施当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通风系统要合理。即满足风路短、阻力小、漏风少、有效风量率高、便于采场实现贯穿风流以及便于调节等条件。此外,在拟定通风系统时,进风道应布置在不含或少含放射性物质的岩层中;采场进风巷应直接与新鲜风流连通;回风流应直接引入总回风道。

第二,通风方式的选择须合理。由于通风方式和矿内采掘工作面氡的析出量关系密切,故通风方式一定要结合矿山实际而定。大茶园矿为岩面致密、裂隙不发育、渗透性差、气压变化对氡析出量影响较小的井巷适用于现采用的抽出式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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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通风风量控制要按照排氡及其子体的要求进行计算,可按排烟降尘的要求供给风量,一般能满足降低氡浓度的需要,关键是通风压力的大小及其合理分布方式的选择。

第四,平巷和斜井深度超过20m、竖井或浅井超过10m、天井超过5m,均应采用机械通风。工作面应采用压入式通风,压入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0m,开支巷或巷道转弯掘进,深度超过5m时,应有专门的通风。

3)井下密封降氡措施

第一,已完工的巷道应及时封闭。封闭要严密牢固。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封闭坑道,必须经防护部门同意,戴好防毒呼吸器和个人剂量计,事后应立即重新封好。

第二,主巷道的见矿和裂隙发育地段,应喷涂防氡覆盖层,以减少氡的析出。并尽可能减少矿石在未封闭巷道内的存留时间。

第三,巷道排水沟应经常清理,保持水流畅通,对氡气浓度高的井下水,应设专用管将水直接排出坑外废水处理设施中。

第四, 沿脉巷道必须设计在矿脉外。施工中副产矿石和废石必须分开堆放。

4) 加强个人防护

井下作业场所,除必须采取“加强通风、坚持湿式作业、密闭氡尘源”外还必须加强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防护设施管理和经常检查等综合措施,把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降至国家标准以下。

进入井下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在井下作业场所内不得进食、饮水、吸烟和存放食品;工作结束后强迫沐浴,清除表面污染;所用的防护用品,应经常清洗,工作服定期分类清洗,不得带回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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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预警行动 4.2.1危险报警

1)发现重大险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报告。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接到危险报告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工作。

3)如果险情严重,本单位能力有限,应及时请求有当地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救援。

4)事故应急过程中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5)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4.2.2 抢险

1)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抢险通知,必须按规定要求赶赴事故现场待命或履行抢险职责。

2)抢险过程中,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沉着应战。 3)必须保证抢险人员的自身安全。 4)必须确保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

5、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5.1 通讯联络

东胜铀业公司调度室电话: 矿救护中队电话: 医院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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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电话:金原铀业公司安防处:010-68555720、68555721,传真:010-68523743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环保应急处:010-68510370,传真:010-68539375。 5.2 事故报告

(1)铀矿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金原铀业公司安防处、集团公司安质部有关领导。 (2)铀矿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3 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维护好治安秩序;公司后勤保卫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6、应急响应 6.1响应程序 6.1.1 值班员的行动

(1)记录事故发生区报告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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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预案规定,通知指挥部所有人员到达集中地点; (3)报告金原铀业公司;

(4)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单位取得联系,并向他们通报情况;

(5)根据情况的危急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出动准备。 6.1.2 指挥中心的行动

(1)根据事故发生区的情况,指示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危害估算; (2)会同专家咨询组判断情况,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并向总指挥提出建议。其主要内容是:事故危害后果及可能发展趋势的判断,应急的等级及规模,需要调动的力量及其部署,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现场指挥机构开设的必要性、开设的地点与时间等;

(3)按总指挥的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组织投入行动; (4)开设现场指挥机构;

(5)向政府机构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

6.1.3 其他有关组织的行动

(1)专家咨询组进行技术判断及力量使用估计,会同指挥组向总指挥提供建议的内容;

(2)安全评价(扩散估算)组根据事故发生区报告的基本情况和已知的条件,进行事故后果评价,扩散趋势预测,向指挥部做出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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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保障组做好后援准备;

(4)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织按指挥组指令投入行动。 6.1.4 现场应急措施(见各专项预案应急措施) 6.2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⑴ 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⑵ 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⑶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⑷ 损失控制在最小; ⑸ 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7、指挥和控制

事故应急指挥和控制包括各种确保员工和企业附近公众安全健康的主要功能。主要功能为:紧急检测、紧急评价、紧急定级、紧急减缓,通报管理人员、通报地、县的政府机构、现场和企业外援助人员的启动和反应、如必要,持续评价和重新定级、启动保护程序、救助受伤人员、恢复和重新入驻。

紧急检测是指对事故发生的地点、原因及相关的数据进行快速收集和检测,并及时汇报救援指挥部。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检测结果,对事故的大小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事故的级别,以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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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8、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1) 铀矿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公司物资供应部门为主储备。公司物资供应部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信息库,形成信息网络,以保障救灾物资、设备足额储备,状态完好。

(2) 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储备库的物资和设备。

9、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创伤急救预案。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地方医院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

10、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0.1 指导思想及基本任务

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

基本任务: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10.2 应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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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培训的范围包括:社区居民培训、企业全员培训、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等。

应急救援培训人员:安全、消防、绞车司机、医护人员、急救人员以及应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

(2) 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报警、疏散、火灾应急培训、不同水平应急人员的培训等。

(3) 特殊应急培训:受限空间的营救等。 10.3 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 (1)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是为了检测培训效果、测试设备和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的最佳方法。其主要目的在于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要素都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

应急救援演习是为了提高救援队伍间的协同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检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运作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水平。

(2)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类型

应急救援训练的基本内容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种。

演习可分为:综合演习、单项演习。 (3)训练准备与计划

主要包括:必要性分析、训练计划、确定范围、选择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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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等。

(4)演习的组织与准备

演习目的: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步骤:(1)成立演习小组; (2)阐明演习的文件; (3) 对演习的评述; (4) 计算机模拟。 10.4 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评估 10.4.1 评估的主要目的:

(1) 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 (2) 辨识出培训和人员需要; (3) 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

(4) 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10.4.2 训练和演习的评估

三个阶段:(1)评估人审查;(2)参加者汇报;(3)训练和演习的改正。

10.4.3 评估报告

包括:(1)训练和演习的总结;(2)对重大偏差/缺陷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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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议和纠正措施;(4)完成这些纠正措施的日程安排等。

10.4.4 应急演习

应急救援体系由矿山救护队组成。矿山救护队(含各矿辅助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

矿山救护队应根据所服务矿井的特点,制定训练计划,定期进行演习。训练和演习计划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安全监察局负责监督指导。

10.4.5 注意事项

(1) 可设立专门的小组来负责训练和演习的设计、监督和评价; (2) 负责人应拥有完整的训练和演习记录,作为评价和制定下一步计划的参考资料;

(3) 可邀请非受训部门应急人员参加,为训练、演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提供参考意见;

(4) 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都要进行演练,并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

(5) 应尽量避免训练和演习给生产与社会生活造成干扰。

11、重新进入和恢复

在金原铀业公司领导、东胜公司领导的指挥和带领下,完成事故抢险救灾后,由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发布解除警戒命令。公司完成技术改造后,进行试生产,并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12、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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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部门应在事故处置完毕后,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和用具进行清理、补充和更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的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2)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和应急实施所涉及的员工,按应急预案的对象、范围、内容等进行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3) 对应急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能力评价,提高和改进应急救援能力。

(4) 对应急救援的信息系统、通讯能力定期进行评价,每年至少进行1次,提高应急通讯能力。

(5)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审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管理评审,按管理评审的结果修订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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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应 急 预 案

1、铀矿事故处理原则和事故应急救援

东胜铀业公司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

(1)成立事故处理统一指挥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事故抢救处理指挥部,事故处理由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止指挥上的混乱。指挥部成员的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李海辉(总经理) 指挥部主要成员: 徐建章(生产副总经理)

谢国森(技术副总经理)

成 员:徐建民(综合部主任)

黄 新(工程部副主任)

赵海军(安防部副主任)

邱付贵(后勤部主任)

张合龙(供应部副主任)

吴传清(施工方经理)

朱曙光 (施工方副经理)

(2)事故处理指挥部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范围;灾区遇险人员的数量及所在地点;事故区域的通风、巷道支护情况;矿山救护队的人力和技术装备情况,迅速提出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

(3)设立现场指挥所。为及时掌握事故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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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措施,除地面设立统一指挥部外,还必须在井下设立处理事故的现场指挥所。

(4)地面指挥部和井下指挥所,必须有严格的联系汇报制度。 (5)要建立处理事故的记录。事故处理指挥部要建立事故处理登记薄,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性质、地点,指挥部采取的一切处理措施,参加指挥和下井抢救处理事故的人员,每天每班处理事故的进展情况及灾区的变化情况。

2、矿井事故的处理

2.1 炮烟中毒事故的处理(其汇报程序如图1)

处理炮烟中毒事故的主要任务:一是首先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抢救遇险人员;二是采取最快的措施恢复灾区通风;三是寻找根源,查明引起事故的原因。 2.1.1炮烟中毒事故的处理原则:

(1)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险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应首先侦察事故区域的情况,检查CO、CO2以及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的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险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险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毒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2) 在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的同时,要组织通风人员向灾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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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局部通风设备,准备迅速恢复事故区域的通风。

(3) 如果事故区域巷道距离较长、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应迅速采取安装局扇、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险人员。这种方法处理事故,既能保证速度,又安全稳妥。 2.1.2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的处理:

(1) 当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现场,调度室根据《预案》附表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2) 公司领导必须立即组织救护队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等情况,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3) 救灾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迅速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4)如果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部门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修复通风设施,恢复通风系统。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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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 询问并记录事故发生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调度室 通知邻近灾区工作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避灾线路撤出(必要时戴自救器)。通知中央变电站及有关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供电。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公司值班领 导 安防环保部救护队 总经理 生产副总 技术副总 工程部 技术部 后勤供应施工方 有关单位 医院 公司调度 室 安全监察 局 成立救灾指挥部 制定救灾方案 方案实施

图1 炮烟中毒事故汇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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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水灾事故的处理(其汇报程序如图2) 2.2.1水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安装排水设备,分秒必争地组织排水抢救工作。在抢救中要根据透水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救灾。当透水量较小,透水后淹没了矿井的部分采场或下部中段的巷道,使部分采场的人员被水堵或淹没在水下边。应从两个方面组织抢救:一是应迅速组织救护队,侦察水位上所有地点,寻找抢救被淹水位上的所有人员,查清被水淹堵的准确人数。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一定要派人观察独头平巷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增高堵住了救护人员的回路;二是应利用通往被淹采区的所有通道,组织力量,分头安装水泵排水进行抢救。

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的条件。指挥部必须以抢救活人为指导思想去部署各项抢救工作,不能看到水位己高于遇险者所在地点,就轻易地做出遇险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否则就会贻误战机,使本应得救人员死亡。 2.2.2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处理:

(1)井下工作人员发现涌水预兆或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报告单位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

(2)工作面产生较大涌水,对采掘工作面人身安全及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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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威胁时,区队值班人员首先利用工作地点的通讯工具,向矿调度室汇报的同时,并通知其它有关地段的人员撤离危险区。

(3)涌水出现后,区队值班人员应立即布置现场人员启动已有备用的排水设备排水,并利用本区域的泄水工程疏放涌水。

(4)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报告后,应立即向矿指挥部汇报,迅速组织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到井下现场指挥救灾。

(5)水文专业人员到井下现场后及时调查,并及时分析研究水灾现状、受水灾威胁区域及预测水灾发展趋势等,为领导采取治理方案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6)水文工作人员预测涌水有增大趋势时,工区、队在排水的同时应积极准备备用排水设备。

(7)预测涌水对施工现场人身安全有可能产生威胁时,现场值班领导应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按照工作地点水灾避灾路线撤离。同时矿调度室和指挥部领导小组根据水灾影响范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矿井其它受影响的施工地点或水平工作人员。

(8)接到通知的施工人员,应迅速组织其所在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按工作地点水灾避灾路线快速撤离至地面。

(9)预测涌水对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无威胁但可能对生产设备造成损坏时,在积极疏排涌水的同时,现场区队值班人员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妥善转移或现场保护。把水灾对设备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0)发生突水事故后,井下人员万一来不及撤至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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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内,被困人员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以等待救援。

(11)若发现有人被突水堵于井下,应判断人员可能躲避地点,并快速制订营救人员措施。

(12)积极组织人员排泄积水,清理浮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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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水事故 询问并记录事故发生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调度室 公司值班领导 重大事故 安防环保部救护队 通知现场人员在班组长或老工人指挥下迅速抢救。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护,堵住出水点,避免事故扩大。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很猛,危及人员安全时,则应通知出事地点和可能涉及的地区有关人员有组织的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点。随着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调度室 公司有关部门领导 总经生产技术副工程技术地测施工方 医院 有关单位 理 副 部 部 负责 总 总 成立救灾指挥部 制定救灾方案 方案实施

图2 突水事故汇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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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顶板事故的处理(其汇报程序如图3)

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一切方法,扒通冒落区,抢救出遇险人员。处理事故的指挥员应首先了解掌握冒顶区域的有关情况:一是冒顶区域的范围、遇险的人数和所在地点,冒落岩石的状况(冒落高度、岩石大小);二是认真观察冒顶周围的支护变化情况。如有再次冒顶危险时,应首先加强支护,一定要把抢救的后退路线维修好;三是如果冒顶区域内通风不良时,应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孔,用局扇向冒顶区内压风,向遇险人员地点输送新鲜空气,若时间较长,要采取措施输送饮料、食物,使遇险人员能坚持较长的时间;四是若发现有遇险者的呼救声音时,抢救的方向应沿着呼救的声音前进。

2.3.1顶板事故的抢救方法:

(1) 如果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遇险人员被大块岩石压在下边,可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顶起来,将人员救出。

(2)如果顶板沿采场工作面矿壁冒落,岩石比较破碎,遇险人员又靠矿壁附近时,可采用沿矿壁由外向里掏小洞的方法。为便于操作,小洞的面积一般应不小于1m2,并严格支护顶板,采取边支护边掏洞,直至把遇险人员救出。 2.3.2 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处理

(1)影响范围: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发生,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对工作面通风系统等造成破坏,引起其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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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采掘工作面跟班人员、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人员通过对外联络电话等,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2)处理措施:

① 采场工作面顶板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冒顶事故影响范围内一切设备的运行,并切断电源;

② 冒顶影响范围内人员,立即沿撤离路线撤至安全区; ③ 由采场工作面跟班人员或工长负责,清点安全撤离人员人数,确定是否有冒顶埋人现象,并判断冒顶位置、规模、性质;

④ 出现冒顶伤人、埋人事故后,对伤者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抢救或上井治疗;对冒顶埋住人员立即组织营救;

⑤ 人员营救工作应由指挥部统一指挥,首先确认冒顶区周围环境安全或经加固支护安全后,对冒顶区进行由外向里临时支护,在不危及事故抢救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方准进行人员营救及事故抢救工作。

⑥ 处理冒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先加固冒顶区周围的支护,防止冒顶继续扩大;处理工作面冒顶必须坚持由冒顶区两侧的安全区逐步向冒顶区进行处理的原则。凡处理冒顶事故,必须等顶板稳定后,备足物料,组织好人员,安排专人观察好顶板,区队长现场指挥,由熟练的工人作业。遇有大块岩石应使用千斤顶等工具小心移动石块,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引发顶板继续冒落或给被埋住人员造成二次伤害,从而使事故扩大。

⑦ 若工作面因冒顶造成通风系统破坏,无法保证通风安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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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全部撤离工作面,由救护队负责抢救遇险人员和恢复通风工作。

⑧ 事故处理完毕,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恢复现场生产秩序,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恢复生产应注意的问题。 2.3.3掘进过程中顶板事故的处理

(1)如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现场人员将冒顶位置、范围、人数、伤亡情况等现场情况,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汇报;如在巷道中间位置发生冒顶事故,将人员堵在里头,通讯设施未受破坏时,里头被堵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工区汇报,然后通过喊话向其它附近人员呼救,通讯设施被破坏时应采取敲击管路等方法对外求救。附近工作人员接到求救信号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采取一切可能手段进行抢救。

(2)如发生冒顶事故经核实确无人员被堵、压时,应将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并根据现场情况先对冒顶区以外进行套棚或支顺向棚加固巷道,防止冒顶继续扩大,然后由外向里对冒顶区进行处理。如有人员被堵、压时,应及时架设顺向棚加固巷道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然后可开掘通往遇险人员的专用通道,抢救堵、压人员。同时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 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修复巷道的原则,加强支护强度,防止发生二次冒顶事故。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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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e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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