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提纲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17:0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总结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规定的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是什么) 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是什么? (是什么) 我国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5.我国宪法是如何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我国宪法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为什么说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为什么、怎么样)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并规定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从而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 6.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该怎么做?(怎么样)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说我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为什么) (1)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宪法保护的人权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 (2)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3.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是什么)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1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4.各级国家机关应该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人权? (怎么样)
(1)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应当依据宪法,规范立法权的行使,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立法保障)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执法保障)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司法保障)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知识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普法)
*中国的人权具有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的显著特点。 *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
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组织国家机构 1.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怎么样)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3)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是什么)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 (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3)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 1.为什么我国宪法要规范权力的运行? (为什么)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 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4)总: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怎么样)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 2
(2)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法定职责必须为) (3)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4)总: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家四大机关: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称司法机关)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立法的价值取向: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
【本课易错点】
1.公民=人民+人民的敌人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国家权力≠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是政治概念。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通常被称为公权力。与服从相对应。
公民权利:是法律概念。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与义务相对应。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一、坚持依宪治国
(一)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的构成:(是什么)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为什么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总纲)(为什么)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为什么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 (详细)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
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①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②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
无法保证。
【要求】:
3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什么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
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③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
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二)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的地位:(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总纲)(为什么) (1)从规定内容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从法律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看: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详细)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从内容上看,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什么区别?】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
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2)从法律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②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
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看: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有什么意义?】 ①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
②另一方面可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①全面依宪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
律体系。
②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
③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
替代的作用。
*拓展: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区别:
(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2)法律效力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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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法律地位不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联系:宪法和其他法律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法律体系。宪法的落实需要通过各种法律制度来完成,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需要通过宪法予以确认,而且需要其他法律来实现。
二、加强宪法监督
(一)监督权力行使(他律角度---依靠制度) 1.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为什么)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怎么样)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3.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怎么样)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4.如何全面依法治国?(怎么样)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增强宪法意识(自律角度---自觉践行) 1.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为什么)
(1)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2)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都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3)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2.公民如何增强宪法意识?(怎么样)
(1)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2)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3)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4)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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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易错点】
1.宪法是其他法律之和。
这是错误的,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2.增强宪法意识只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 这是错误的,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普通公民的我们也要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
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1.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地位:选举权和被包括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人身自由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
6
律保护。
*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①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住宅不受侵犯。
①重要性: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1)财产权
①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②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
①重要性: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意义: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3)物质帮助权
①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②保障措施: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1)受教育权
①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②教育的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文化权利
①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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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3.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和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二、依法行使权利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行使权利的界限是什么?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行使权利有界限的原因: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他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3)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1.公民行使权利的要求及意义
要求: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意义: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2.公民维护权利的途径和方式: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3.协商——(1)适用的维权行为: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
(2)优势: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3)程序: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讲道理,分
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4.调解——(1)含义: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方式: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5.仲裁——(1)适用的维权行为: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2)程序: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
裁裁判约束。
6.诉讼——(1)诉讼机关:人民法院 (2)种类:①民事诉讼——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 ②刑事自讼——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③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 【本课易错点】 1.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选举的权利。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权只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人身自由是最根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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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4.只要政府或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随时可以调查公民人身自由。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5公民的人格尊严杈只包括名誉权、荣誉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杈、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6公民只享有占有、收益的财产权利。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7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可以任意行使权利。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8.公民行使权利,可按自己的方式行使。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9.一些常见的消費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10.调解是刑事案件的有效方式。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11.仲裁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方式。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12.诉讼方式只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种。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课 公民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 、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
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一)遵守宪法法律
1.原因: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具体表现: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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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样遵守宪法法律?
①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②建设法治社会,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③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二)维护国家利益
1.公民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我们公民应当如何做?
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诸的关系。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包括哪些内容?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三)依法服兵役 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2.我国的兵役制度: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现役军人的职责:现役军人的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的职责: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四)依法纳税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偷税的后果: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劳动的义务;②受教育的义务;③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④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⑤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依法履行义务
(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1.如何理解权利义务相统一? (是什么)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 2.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有哪些现实意义?(为什么)
(1)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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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3.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公民如何做?(怎么样)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二)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1.为什么说法定义务须履行?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2.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1)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做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违反义务须担责 1.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法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①违反民事法律——承担民事责任(如:民事赔偿) ②违反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如:行政拘留、行政罚款) 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如: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本课易错点】
1.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保守国家秘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都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
2.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就是维护国家安全。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3.维护国家利益只是维护国家安全就行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4.在我国只有义务兵,没有志愿兵。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5.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权利。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只是矛盾的,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7.公民只是合法权利享有者。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8.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割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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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9.法律要求做的,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可以不做。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0.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就是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11.凡是违反法律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
*国家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机关的宗旨 为人民服务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组成
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构成 *加强制度建设的意义
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至关重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
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基本经济制度
(一)公有制为主体
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3.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经济形式?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4.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和国家的态度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国家政策: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5.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和国家的态度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3)国家政策: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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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作用和国家的态度分别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国家政策: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2.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2)我国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被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权是什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3.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2)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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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三、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2.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3)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4.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6.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政策决策。 (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2.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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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有哪些?
(1)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2)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3)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4)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哪些?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4.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课易错点】
1.坚持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集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3.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4.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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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9.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含义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面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 *国家机构的组成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注意:立法机关只能是全国人大。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注意:人大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
附: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监督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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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运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什么?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2.行政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行政机关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
*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法治政府
三、国家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1. 人民法院性质及分类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分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1)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17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性质及分类 (1)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人民检察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本课易错点】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指全国人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我国国家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4.只有全国人大オ有决定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5.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只能由上一级的权力机关去监督。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6.我国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各部委。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7.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是没有联系的。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8.在我国,全国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相同。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9.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1.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可以受同级的行政机关的干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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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一、自由平等的真谛
(一)无法治不自由
1.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有哪些?(熟读,了解即可)(是什么) 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地施展才能;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
2.自由有什么意义?(为什么)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4.如何理解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1) 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2) 自由主要是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的含义)。 (3)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5.自由和法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1)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3)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二)法眼看平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是什么)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1)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2)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是什么?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自由平等的追求
(一)珍视自由
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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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3)珍视自由,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法定范围和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践行平等
1.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怎么样)
(1)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不平等现象,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面对这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践行平等,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本课易错点】
1.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限制。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2.要自由就不能有限制,有限制就不叫自由。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抑。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3.网络是自由的空间,可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4.法治与自由是矛盾的,要自由就不能要法治。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5.法律面前平等就是指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6.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上:平等是指: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別、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认识公平
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是什么)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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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2.公平的重要性是什么?(为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进步)。
(二)正义的力量
1.什么是正义的行为?(是什么)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2.正义的重要性是什么? (为什么)
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3.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③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④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⑤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⑥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二、公平正义的守护
(一)坚守公平
1.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怎么样)
总: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个人)
①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②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2)制度保障公平。(国家)
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守护正义 1.如何守护正义?(怎么样)
总: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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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1)个人守护正义。(个人)
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做到见义“勇”为;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2)司法维护正义。(国家)
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2.国家追求公平正义的意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
【本课易错点】
1.公平就是指权利公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2.公平只对个人的生存起重要作用。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3.正义只是道德层面的要求。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是社会和和谐的基本条件。
4.公平的社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并随着时间而发展。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需要我们积极参加与不懈努力。
5.面对利益冲突,我们站在多数人一边就行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
6.面对非正义行为,要敢于斗争,挺身而出。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7.立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框架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一、为什么说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宪法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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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原则。
②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④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⑤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二、国家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
①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②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人权的实质和目标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宪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四、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 ①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②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③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主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④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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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①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②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③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④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六、宪法的本质与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七、为什么说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权威的重要性?)
①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②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④凌驾于宪法之上的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 都必须予以追究。 八、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什么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理国政的基本方略,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③党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九、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②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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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③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④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⑤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我国宪法怎样监督权力的行使?
①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宪法监督。 ②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
③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④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和纠正。
★十一、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①学习宪法。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着重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的铭刻于心。
③践行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十二、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的内容与意义?
①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 础。
③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④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 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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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十三、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的相关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①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十四、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
①财产权。②劳动权。③物质帮助权。【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④受教育权。⑤文化权利。⑥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收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护。
★十五、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①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十六、公民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①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生活中大量的权益争议是通过协商解决的。 ②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③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 可申请仲裁。 ④公民可以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十七、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①遵守宪法,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 ④依法纳税。
⑤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十八、公民怎样遵守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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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设法治社会,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守法光 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②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 定,以法律来知道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十九、为什么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②每个公民都应把自己的名誉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 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二十、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①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②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③国家的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二十一、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远,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
①公民的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的某些权力同时也是义务。
二十三、如何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二十四、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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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二十五、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违法应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 ①违反民事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②违反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
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十六、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态度是什么?
①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②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③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④态度: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二十七、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态度是什么?
①含义:集体经济是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②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③态度: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十八、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国家态度是什么?
①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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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重要作用。
②态度: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十九、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①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 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国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三十一、人大代表是怎样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
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三十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优越性)?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人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十三、怎样坚持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坚持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②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④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合理分工、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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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三十四、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的特点、基本方针各是什么? 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②特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 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 ③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三十五、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
①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②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③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三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
①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现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②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③有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④有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人民政协的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三十七、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的作用?
实行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城市的居民会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十八、国家权力的机关的产生及地位?
①产生: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②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利,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三十九、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
四十、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含义、组成及运行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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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②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③运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十一、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四十二、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十三、行政机关的职权的职权范围?
①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②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四十四、行政机关怎样依法行政?
①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②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四十五、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坚持原则是什么?
①基本职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工作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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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四十六、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工作要求是什么?
①基本职权: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②工作要求: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四十七、自由的意义是什么?
①拥有自由,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激发每个人的活力, 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②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③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四十八、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
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
④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四十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是什么?(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①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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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五十、怎样珍视自由?
①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②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五十一、怎样践行平等?
①践行平等,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②平等的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③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④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我们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五十二、公平的含义、内涵和具体要求有哪些?
①含义: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②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③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五十三、公平的意义是什么(公平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也能让人感受到尊严,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五十四、国家是怎样做到维护正义?
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保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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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严地生存。
③制定正义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④出台体现正义的原则的法律法规,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⑤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五十五、怎样坚守公平?
①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 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十六、怎样守护正义?
①个人守护正义。面对非正义行为,要敢于斗争;也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②司法维护正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③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复习要点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的两个作用:一、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我国宪法的两个原则是:
(1)基本原则: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基本原则,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4我们怎样当家作主? 34
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5.宪法是如何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4)规定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 【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人权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公平性等特点。 2.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权力机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2)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坚持依法行政。 (3)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4)公民角度: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 各级国家机关如何产生?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 民
2.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3.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4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①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 ②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 ③宪法规定国家权利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1.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35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人民 代表 大产生 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对其负责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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