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2015-5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更新时间:2023-05-08 04:5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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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1湘质监统编

施2015-51

建筑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初

验收日期:年 月 日

注:①该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②记录时应首先说明是否按设计图号施工,如有设计变更应立即在备用竣工图纸上用红色文字注明变更情况或绘制变更补充图;凡有、无设计变更,监理(建设)单位的旁站监督人均应在备用竣工图号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办理该部位隐蔽验收手续。

③隐蔽验收时,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内容要求全数检查,凡有不合格处必须当即整改达到合格后才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④检查评定结论必须语言规范,并针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特别是结构构造措施的内容要求,填写真实可靠的结果或结论。隐蔽部位要拍摄现场照片作为该记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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