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29 23:5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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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遵照黔人通()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c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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