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26 15: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9〕36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45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太湖是苏南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摇篮,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紧迫任务,是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共同建设美好江苏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太湖治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江苏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下决心根治太湖水污染问题,努力让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温家宝总理多次亲临太湖检查指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不断加大太湖水污染防治力度。省各有关部门、沿湖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做了大量扎实深入的工作,推进太湖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太湖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太湖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太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铁腕治污、科学治太,深入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确保到2012年太湖水质有所改善,湖体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力争到2020年太湖水质明显好转,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恢复山青水美的自然风貌,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认真落实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责任

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了太湖治理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阶段太湖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是《总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执行《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筹实施,逐级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省太湖办是《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推进方案实施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方面加强指导,帮助落实中央和省资金补助政策。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共同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制度。省政府对照国家《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每年与流域五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签订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逐年分解落实重要目标任务,保障规划目标与年度目标相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逐级考核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省太湖办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负责检查、考核下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察意见书》,责令及时整改。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对项目资金安排、相关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等开展年度专项审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太湖办、环保厅做好《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估,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报告省政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保证太湖治理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奖惩制度,将《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工作扎实认真、完成任务较好、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又无恰当理由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每年公布上年度太湖流域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各市、县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推进实施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省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太湖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的太湖治理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太湖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太湖治理目标,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江苏省太湖流域环境现状

(一)流域概况

太湖流域地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总面积36895平方公里。历来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工农业生产发达、国民经济产值和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最快的地区之一。流域人口约占

全国的3%,GDP占全国的12%,人均GDP为全国的3.5倍。我省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据2007年统计资料,我省太湖流域人口1664.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6%;GDP为12218.5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47.5%,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二)环境现状

1.污染物排放现状。我省太湖流域2005年共排放废污水总量25.55亿立方米。流域COD排放总量为58.60万吨/年(表1.2-1),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和工业废水,所占比重分别为40.2%和35.1%;氨氮年排放总量为6.42万吨,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所占比重均在40%左右;总氮的年排放总量为9.82万吨,农业面源比重接近50%;总磷排放总量0.58万吨/年,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比重达到66%,其次为城镇生活污染源。

表1.2-1 2005年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COD 分类 比重 NH3-N 比重 TN 比重 TP 比重 排放量(万吨) 排放量(万吨) 排放量(万吨) 排放量(万吨) (%) 35.1 24.7 40.2 (%) 41.1 19.1 39.8 (%) 35.7 16.7 47.6 (%) 7.2 26.7 66.1 工业 城镇生活 农村面源 小计 20.57 14.46 23.56 58.60 2.64 1.23 2.56 6.42 3.51 1.64 4.67 9.82 0.04 0.15 0.38 0.58 2.水环境现状。

(1)太湖湖体水质现状。2005年太湖水质为劣Ⅴ类。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为Ⅴ类水质,其他湖区均为劣Ⅴ类。太湖湖体水质总氮指标为劣Ⅴ类,其次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全湖平均为中富营养化程度,其中仅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富营养水平。

2007年太湖湖体水质总体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氮仍是污染最严重的指标,但是浓度相对于2005年有所降低,全湖总氮平均由3.6mg/L降低为2.6mg/L。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污染最为严重。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总氮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为Ⅴ类水质。各湖区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现状。滆湖、长荡湖和阳澄湖是太湖流域除太湖外水域面积较大的湖泊,水质

污染也较为严重,2007年滆湖和长荡湖均为Ⅴ类水质,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滆湖为Ⅴ类水质,总氮和总磷是主要污染因子,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0.6倍和1.0倍;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长荡湖为Ⅴ类水质,总磷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超标1.5倍;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Ⅳ类和Ⅲ类水质,氨氮满足Ⅱ类水质标准;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超Ⅲ类水质标准2.6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和氨氮污染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1.4倍和0.7倍,均为Ⅴ类水质。

(3)出入湖河流水质现状。对照《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5年水质目标,太湖主要出入湖河流21个控制断面中有13个达标,达标率为61.9%;45个行政交界断面中有24个达标,达标率为53.3%。2007年,流域主要河流5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0%,其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占控制断面总数的56.6%,Ⅳ类断面占17.0%,Ⅱ类和Ⅲ类断面占26.4%。 3.水质变化趋势。

(1)湖体水质变化趋势。太湖湖体水质总体上呈显著的恶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太湖平均水体水质由以Ⅱ类水为主下降到以Ⅲ类水为主;90年代中期至今,全湖平均水质恶化为劣Ⅴ类。监测数据表明,1997-2006年高锰酸盐指数在4mg/L和6mg/L之间波动;2000年以来氨氮浓度逐年增加,2006年超过Ⅱ类水质标准限值;2000年以来总磷浓度逐年下降,由Ⅴ类水质逐步变为Ⅳ类水质;总氮浓度一直劣于Ⅴ类水质标准,“九五”末以来呈现逐步恶化趋势,2006年浓度超过Ⅳ类标准1倍以上。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变化趋势。滆湖水质在“十五”期间逐步恶化,由Ⅳ类水体迅速恶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2.4倍;“十一五”以来,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水质仍为Ⅴ类水质。长荡湖水质“九五”末污染非常严重,劣于Ⅴ类水质;总氮是主要污染指标,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3.1倍;“十五”以来,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仍为Ⅴ类水质,且氮磷污染均比较严重。阳澄湖水质污染非常严重,2000年以来一直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4倍。

(3)出入湖河流水质变化情况。1998-2006年环太湖地区河流入湖水质平均浓度均为劣Ⅴ类,上游入湖河流水质明显劣于下游入湖河流水质。直湖港、武进港、漕桥河、太滆运河、陈东河等河流入湖水质最差,占太湖入湖污染负荷的比例较大,是治污重点区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流域饮用水源安全形势严峻。目前我省太湖流域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现象依然存在,河网地区水质更为严重,水源地水质仍然存在水质恶化的风险。环太湖地区大部分自来水厂深度处理能力不足,在

水源地水质污染时,供水水质缺乏充分保障。部分城市备用水源建设不足,供水水源单一,区域供水联网工程建设不到位,饮用水安全应急能力不足。

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十五”以来,太湖流域经济增长迅速,年均GDP增速超过20%,但经济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传统高污染行业如印染、造纸、化工、酿造等在工业中仍占较高份额,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比重仍然相对较小。区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和布局未得到很好规划,部分地区尤其是村镇一级没有严格的流域内重点保护地区规划,高能耗高污染化工、印染等行业依然是部分乡镇的支柱产业,流域并未真正形成优化的经济发展模式。

工业点源治理整体水平不高。太湖流域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足,清洁生产程度不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距离治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目前还停留在COD达标为主的初级阶段,氮磷等指标监测和控制还没有全面开展。流域环境污染控制和环境执法能力还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部分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有没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面源治理严重滞后。太湖流域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种植、养殖业较为发达,污染治理重视不够。2005年,流域内耕地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农药施用量分别为34.1kg和1.68kg,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猪存栏254万头,家禽2996万只,奶牛5.35万头,畜禽养殖量大,分布区域广,粪污处理率低。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严重,未得到治理直接排放附近水体。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致使农村面源已成为流域的重要污染来源之一。太湖及上游滆湖、长荡湖等的围网养殖面积过大,密度过高,未达到国家和有关规划的压缩要求。太湖90%以上的网围以河蟹养殖为主,其余为鱼类,过度的投饵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全年太湖网围养殖氮的净入湖量为299.73吨,增加了湖体的内源污染。

流域水体缺乏水质水量交换。太湖是典型的浅水型湖泊,水体流动性差,循环周期长,引排出路不畅。近年来实施的望虞河“引江济太”工程增强和改善了太湖东部部分水体流动和水质交换,但解决不了梅梁湖生态补水问题,也远不能满足太湖生态补水的需要。此外,望虞河作为太湖北部区域主要的尾水排放通道,实施调水期间关闭入望虞河的口门,导致望虞河西岸地区排水不畅,污染加重。因此要统筹考虑流域的引排通道问题,形成新的太湖湖体调水引流循环,并完善京杭运河以北地区的河网水体,促进流域水体水质、水量有序交换。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广度和深度不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率低,城镇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未充分考虑人口迅速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等因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总体滞后,厂区、管网不配套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已建污水处理厂还未充分发挥应有的处理能力。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bq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