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演讲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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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汇报工作

一、保障性的分类、保障对象、标准等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主要分类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出租或出售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可以说是将公共租赁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定向安臵房

安臵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臵所建的房屋。安臵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2、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条件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城镇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本县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6个月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为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以上条件外,申请租赁廉租

住房时,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

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还没有出台。

二、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阶段一:\安居工程\起步阶段(1995年-1997年)

1995年1月20日出台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安居工程\在我国全面起步,其计划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房,不售给高收入家庭。这一阶段我国住房的主要模式为集资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两种方式,同时实物分房还没有完全取消。

阶段二:保障性住房体系初步确立阶段(1998年-2001年)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标志着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已经全面建立起来。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这是救济性的,基本不需要贫困家庭出钱,完全依靠政府救济。廉租住房的核定标准是\双困标准\,即收入和现有住房面积的双困。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这是援助性的,即政府贴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

三是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商品房,是完全市场化的。这一阶段主要以商品住房的供应为主。

阶段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萎缩阶段(2002年-2006年)

2001年底开始,以大连市为代表的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获取政府收入,导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从2002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占房地产投资比例大幅下降。2005年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3%(2005年经济适用房投资额为519亿,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15909亿元),一些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阶段四:保障性住房体系重新确立阶段(2007年-2009年)

2007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基本框架,即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2006-2010年)期末,

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意见》中要求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008年底,国务院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计划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09年国家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计划2009年到2011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阶段五:保障性住房体系逐步完善阶段(2010年-2015年)

2010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

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已经逐步趋于完善。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每年新建保障性住宅500万套,力争还清3000套保障性住房的历史欠账。

三、实施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

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性需求的恐慌性需求,有利于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 3、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

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4、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 完善住房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

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

提高。各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前进,形成了有效做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五是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大,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硬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未来五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管理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呈现稳健有力的增长势头,但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十分复杂,其中一个突出矛盾是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国际上粮食、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原油价格突破100美

元/桶,新兴经济体面临较大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国内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流动性规模较大。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较高。针对这些情况,在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过程中,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有的城市房屋租赁价格也明显上升,给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带来很大压力,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需要指出的是,住房价格如果持续过快上涨,容易形成房地产“泡沫”,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金融风险,扰乱乃至破坏经济正常循环。在这个问题上,国际上有不少深刻教训,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美国发生“次贷”危机,都与房地产“泡沫”有关,应当引以为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我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还可以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对市场起到“镇静剂”的作用,有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现阶段,在人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中,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住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古人讲,“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现在说,安居才能乐业。住的问题解决了,群众生活就更有奔头,就业创业也就更有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群众住房条件总体上得到显著改善。近几年,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公租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又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也要看到,目前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仍然比较大。特别是在城市、工矿等棚户区里,还有不少工业化初期形成的简易住宅,大多是危房,缺乏供水、排污、取暖等生活设施,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巷道狭窄,环境脏乱,不能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由于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较高,不少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很差,又出现了新的住房困难群体。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通过政府保障和政策支持,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发达国家,住房保障覆盖面通常在25%—40%甚至更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更应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让困难群众早一点实现安居。推进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必然要增加政府投入,这实质上是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 “托底”。这种做法顺民意、解民忧,有利于纾缓群众困难,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体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增长质量效益的内在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既能增加投资,又能带动消费,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可以发挥乘数效应,发挥房地产业链条长的作用,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住房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群众有了新居,要进行装修,购买家具、电器和其他生活用品,还会直接扩大消费需求。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后,居民的消费信心和能力也会增强,从而增加其他商品的即期消费。还要看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对全局发展有利,而且对地方发展有利。更重要的是,这有利于当地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此外,一个城市如果人居环境差,还

会影响市容市貌,影响投资与发展环境,影响城市长远发展。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推进棚户区改造,既解决了贫困人口集中成片居住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结构优化,又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形象,吸引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有利于实现产业再造和经济转型,起到“建设改造一片、带动提升一方”的作用。

四、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演变及政策走向

从1949年至今,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福利分房制度阶段(1949-1978年),住宅私有化与福利分房制度并存阶段(1978-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住房保障收缩阶段(1998-2007年),其中1998年至2007年又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以及住房保障政策调整阶段(2007年至今)。

1978年以前 主要采用福利分房制度,即城镇居民职工从单位获得的分房。

1、公共住房由政府统一供应,将住房建设纳入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基建计划,由政府统一拨款,统一规划、建造;

2、公共住房的需求主体为企、事业单位; 3、公共住房无偿分配,采取低租金政策;

4、由于公共住房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不能形成良性的循环机制。导致住房问题解决的进程非常缓慢,住房拥挤、危旧房等等问题很多。

1978-1998年

住房商品化探索 这一阶段住房的主要模式为集资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两种方式,同时实物分房还没有完全取消。 我国在这个阶段进行了一系列的住房改革,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

1、“三改”指投资方式的改革,从过去国家统一的投资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管理方式,从由居民所在单位和房管所进行房屋管理改为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使得政府和单位摆脱住房管理的包袱;分配方式,从实物分配改为货币补贴,逐步走向市场化、货币化。

2、“四建”指的是逐步建立新型的公用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建立与住房消费相适应的住房金融,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房产交易市场。

1998-2003年

住房市场化发展迅速,住房保障收缩 新的住房体系包含三个层次:

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 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三是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商品房,是完全市场化的。 标志着福利住房转向了住房商品化,初步确立了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这一时期的住房发展非常迅速;

2003-2007年

住房市场化深化改革,住房保障收缩 将之前的为大部分人提供经济适用房的政策逐步废弃,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1、2003年8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2、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赚钱,导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从2002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比例大幅下降,2005年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一些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2007-2010年

调控房地产市场,重新重视住房保障问题,住房保障政策调整 在已有的普通商品住房模式逐步完美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其中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两限房。

1、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2009年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计划2009年到2011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2010年6月至今

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加快住房保障步伐 此阶段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两限房、公共租赁房。不仅首次纳入“公共租赁房”,而且公共租赁房即将成为未来住房保障的主体。

1、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2、《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2011年3月5日上午正式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逐步使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五、我县保障性住房现状及规划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投入,积极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1、廉租住房(共计)5个

2008年承建滑县华森小区廉租房项目,位于道口镇解放北路西侧道口镇解放北路西侧。总投资500万元,共2栋楼,100套,建筑面积5000平方,已全部分配入住完毕。

2009年承建滑县枫林居一期廉租房项目,位于道口镇北环路东段北侧。总投资2156万元,共8栋楼,460套,建筑面积23000平方,已全面分配入住完毕。

2010年承建滑县南湾枫园廉租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南一环北侧,总投资4000万元,共8栋楼,756套,建筑面积37800平方,已全面竣工,尚未分配入住。

2011年承建滑县枫林居二期廉租房项目,位于滑县北环路东段北侧。总投资4500万元,共13栋楼,800套,建筑面积40000平方,已全面竣工,尚未分配入住。

2012年承建滑县枫林居二期廉租房项目,位于滑县北环路东段北侧。总投资3376万元,共7栋楼,422套,建筑面积21100平方,已全面竣工,尚未分配入住。

2、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1个

2011年项目一个,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形式承建安阳市

凤凰光伏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人民路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2202万元,共3栋楼,536套,建筑面积19237平方,已全面竣工,已分配428套,剩余108套未分配。

2012年项目五个,均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形式承建。 1、安阳永达食品公司公租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人民路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4478万元,共7栋楼,933套,建筑27990平方,已全面竣工,已分配500套,剩余433套未分配。

2、安阳市凤凰光伏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人民路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1300万元,共1栋楼,144套,建筑面积3801.6平方,主体已封顶,尚未分配入住。

3、安阳盈德气体公司公租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盈德路西侧东盈路北侧。总投资 720万元,共2栋楼,180套,建筑面积4500平方,其中一栋已竣工,另一栋正在施工,已分配90套,剩余90套未分配。

4、安阳中盈化肥公司公租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中科路南侧中盈路北侧。总投资1283万元,共1栋楼,126套,

建筑面积4472平方,已全面竣工,已分配126套。

5、滑县金泰服装公司公租房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一号路与南一环交叉口东北角。总投资1391万元,共2栋楼,280套,建筑面积8697平方,已全面竣工,已分配280套。

2013年项目一个,以政府投资承建滑县滑东小区公共租赁房一期,位于滑县城关镇欧阳路与中盈路交叉口东南角。总投资7616万元,共3栋楼,1280套,建筑面积55745平方,正在施工中。

2014年项目四个

1、滑县滑东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位于滑县城关镇中盈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总投资3996万元,共1栋楼,461套,建筑面积19980平方,尚未开工。

2、滑县安阳市宜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南二环与1号路交叉口。总投资3223万元,共4栋楼,368套,建筑面积16119平方,已开工建设。

3、滑县天骏实业有限公司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南四环与文明路交叉口,总投资3035万元,

共3栋楼,362套,建筑面积15177平方,已开工建设。

4、锦和书院,位于滑县产业聚集区,共750套。 3、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6个 2011年项目一个

滑县水务局、县社、公路局、新华二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滑县人民路中段西侧,总投资7000万元,共5栋楼,200套,建筑面积34932平方,已分配200套。

2012年项目一个

滑县水务局、县社、公路局、新华二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滑县人民路中段西侧,总投资6000万元,共3栋楼,185套,建筑面积30000平方,已分配185套。

2013年项目三个

1、滑县中州大道东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泰假日花园),位于滑县广福路与欧阳路交叉口西北角,总投资16560万元,共7栋楼,520套,建筑面积72000平方,正在施工中。

2、滑县滑州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万象城),位于滑县中州大道与滑丰路交叉口东南角,总投资8158万元,共2栋楼,240套,建筑面积31377平方,正在施工中。

3、滑县广福路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德远广场),位于滑县欧阳路北侧滑兴路西侧,总投资6624万元,共3栋楼,240套,建筑面积28800平方,正在施工中。

2014年项目一个

滑县棉麻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鹏鑫剑桥城小区安臵房项目),位于北至道康路、西至解放路、南至轧花厂南墙、东至灰砂石管理站胡同,总投资5016万元,共2栋楼,190套,建筑面积22800平方,已开工建设。

4、廉租住房补贴领取情况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是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相对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而言的。廉租住房补贴也是针对市、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采取的一种保障政策。

从2007年开始,滑县开始实施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 2007年向215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20元/月。

2008年向871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30元/月。

2009年向1867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30元/月。

2010年向2030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40元/月。

2011年向1302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40元/月。

2012年向1030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40元/月。

2013年向871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30元/月。

2014年向871户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30元/月。

我县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就是上面所述的这样,关于保障性住房也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项目建设资金和土地需求压力大。随着近几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资源供应短缺和征用困难逐渐凸显,建设资金筹措压力逐步加大。建议协调上级部门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并保证供应;二是对年度用地指标科学合理地做好配套规划,尽快破解耕地占补指标紧缺难题;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力度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2、征地拆迁补偿难度加大,部分被征地户补偿期望值过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进度。

3、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后续管理任务愈加繁重,现临时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已无法承担繁重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将尽快研究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设臵问题,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后期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完善,信息调查困难。保障对象属最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要求比较严格。在保障性住房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就要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地调查,将涉及到住建、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多个部门,同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入户调查。对此,政府将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使家庭信息调查工作快速顺畅地完成。

5、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确

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提前谋划,科学规划,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建设计划。

3、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力争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妥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创造条件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结合上级政策,积极探索企业自建、政府投资、企业自建政府回购等多种建设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

2、依据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模式,在满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的基础上,将部分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3、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优化居住环境,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三)切实加强廉租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们将坚决按照省、市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践行三个代表,强化工作措施,继续做好廉租住房

的调查、分配工作,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及退出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租赁补贴,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六、产生的社会效果

1、改善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显著提高,但是近年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各级政府都格外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人居” 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话题,虽然世界各国大都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所谓安居才能乐业,民生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住房问题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实施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2、满足住房需求

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 m2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 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随着《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实施,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纳入政府的保障视野。

有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仅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这就说明还有成千上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期待着《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住房保障的新政策更快、更广泛、更切实地温暖百姓生活。

3、有利平稳商品房价格

房地产市场所提供的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和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覆盖的群体应该说是分得清的。中国正在发展过程中,人均GDP水平和群众的收入还不高,即便有大量商品住房供应,还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在商品房市场用节能产品来满足节约能源、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建立生态建筑思想,尊重自然环境,用科学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相统一的方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将节能意识贯穿于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使建筑节能获得巨大的实际应用价值,满足备阶段节能目标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设好现代化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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