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23-04-07 06:4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7年8月3日至1994年8月3 日出生)之间;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2年8月3日前具有),急需紧缺专业不受限制(详见附件《枣庄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枣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

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2年8月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9:00-8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12年8月4日- 8月6日17:00。

报名网址:78819909f12d2af90242e683(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单位初审结束后,要写出初审报告于2012年8月7日下午17:00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8月4日—8月6日17:00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8月13日- 8月1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2年8月6日9:00—17:00到市交通局大楼2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8月6日9:00—17:00到市交通局大楼209室办理

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事业单位急需的个别紧缺硕士以上专业,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列。

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

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审核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D类岗位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有效证件于8月6日(8:30--17:00)到招考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现场报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将招聘岗位(专业)分为四类:A类--综合类岗位;B类--卫生专业本科岗位;C 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D类—医学硕士、翻译岗位。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18日上午9:00 -11:30

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A类:公共基础知识;B 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C类: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D类:不进行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七类分别命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加考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在鲁南人才市场张贴公布。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幼儿教师为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按照岗位类别分类进行。

A、B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C类岗位采用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法(幼儿教师说唱弹跳写:从教材中抽选讲一个故事、弹奏一首曲目,自选表演舞蹈一个、演唱一首歌曲,时间共6分钟,编写教案一篇,40分钟);

D类岗位重点考核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

面试结束后,A、B、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教师按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占10%、专业技能占40%、教案编写占2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D类岗位的专业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为保证拟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对D类岗位单独划定分数线,成绩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考核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不含加分因素)。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办公室:市交通局大楼209房间

咨询电话:0632-8662859

0632-3312940(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1、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D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9t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