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船规格书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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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m浮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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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船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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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船体部分

1 总体 1.1 概述

1.1.1 本全坞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及相关图纸文件旨在对本浮船坞的设计、材料、构造和设备作出说明与规定。

说明书和图纸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补充的,凡说明书中说明而图纸 文件中未表明者或图纸文件中表明而说明书中未说明者均认为有效。 1.1.2 下列图纸文件是全坞说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总布置图、横剖面图、轮机设备表 电气设备表

1.1.3 本坞按120m浮船坞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本坞的设计、建造、设备的配置、试验及交坞应遵照全坞说明书及相关图纸的要求并符合BV船级社和验船部门的有关要求。

1.1.4 本说明书及认可图涉及的设计细节、加工安装方法和工艺将根据建造厂的标准和经验来执行。

1.1.5 本规格书未述及而船级社认为必需的事项应由建造厂承担。

1.1.6 如发现本说明书与设计图有矛盾时,应以说明书为准。否则应由建造厂与船东协商决定。

1.1.7 当发现本说明书的船体部分,轮机部分和电气部分有矛盾时,该设备或装置属于船体部分的以船体部分的规定为准;是属于轮机部分的以 轮机部分的规定为准;是属于电气部分的以电气部分的规定为准。

1.1.8 本说明书和作为不可分割部分的图纸的修改或变化应征得船东的同意。 1.1.9 本坞在设计和建造中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否则本说明书中将另作说明。 1.1.10 本说明书中“或”的含义是建造厂有选择权。

1.1.11 本说明书中规定的机器或设备的技术规格应允许根据设备制造厂的产品档次加以适当调整。

1.1.12 本坞坞体全部由新钢料建造。

1.1.13 本说明书某一项目重复叙述二次或多次时,应理解为这些项目仅供应或安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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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坞的用途及概况

1.2.1 本坞应用于遮蔽海域,可修理进坞重量不大于5000吨的船舶。 1.2.2

概况

本坞为整体式钢质浮船坞,由连续的底部浮箱和2道连续的坞墙组成且焊接连接。 浮箱由1道中纵水密舱壁、2道旁纵水密舱壁和7道横舱壁分隔成24 只压载水舱,与2道浮箱横向通道。

全坞共设4只干泵舱。每只泵舱各设2台主排水泵,并用连通管连接而互为备用。左右坞墙之间的电缆、管路必要时可通过浮箱内的2条横向通道沟通。

本坞左右坞墙设安全甲板。安全甲板以上的处所被分割成机器处所、 电气处所、值班坞员居住舱室、贮藏室等舱室。安全甲板以下的处所为压载水舱,并与浮箱两舷的压载水舱连通。干泵舱的上方坞墙舱室,用作淡水舱、清洗水舱、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舱等。本坞左舷安全甲板上设监控室、氧气间、乙炔间、发电机间、燃油舱、高压水泵舱和工具间。此外在顶甲板的梯口(进入安全甲板舱室)处设有梯棚。本坞右舷顶甲板上设置中央控制室、CO2间、厕所和梯棚。

从浮箱甲板到顶甲板的主梯设于坞墙的两端。左、右坞墙顶甲板的交通由首部的天桥加以解决。

本坞抬船工作时岸上人员通过引桥从左舷首部进入浮箱甲板。本坞淡水通过管道由岸上引上坞。本坞设置淡水舱、清洗水舱、高压水泵舱。

本坞左坞墙上设置1台5t×20m门座式浮坞起重机,右坞墙上也设置1台 5t×20m门座式浮坞起重机。

本坞用4根横向锚链和首尾纵向各 2 根锚链,共8根锚链和 8块水泥沉石实现泊碇。 本坞通过重力进水下沉;借助主排水泵动力排水而上浮抬船。沉浮作业通过中央控制室遥控。

本坞浮箱甲板设有墩木设备以及缆桩等系泊件;顶甲板引船小车平台设有引船小车。顶甲板设有绞车等甲板机械以及缆桩等系泊件。布置情况参见总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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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要素

浮坞总长 120.00m 浮箱长 116.10.00m 外坞墙间宽 37.00m 内坞墙间宽 31.00m 坞墙高度(浮箱甲板以上,内坞墙处) 5.00m 最大沉深龙骨墩以上吃水 5.00m

1.4 举重量及起浮时间 1.4.1

举重量

本坞在下列条件下能抬起5000t 进坞排水量的船舶: (1) 海水密度为 1.025t/m3; (2) 浮箱甲板的干舷为 0.30m; (3) 淡水舱及清洗水舱注满;

(4) 压载水舱中的调节压载水 2000t 加上不能由主排水泵抽走的残余 水~1300 t 总共为~3300t。

本坞的实际举重量通过工作吃水时的排水量减去浮坞空载排水量来确定。 空载排水量包括空坞重量、残余水重量、调节压载水重量及其他重量。 空坞重量包括坞体结构重量、舾装设备重量、甲板机械重量、轮机及系统重量、电气设备重量。

调节压载水是指在抬举7600t进坞排水量船舶时,压载水舱内扣除残余水后的那一部分压载水。调节压载水用来调整抬船后浮坞的纵横倾及限制坞的挠度。

其他重量包括淡水舱和清洗水舱的液体重量、2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人员及物品,备品供应品重量等。 1.4.2 起浮时间

空坞起浮时间为75min。

1.5 液舱容积

本坞安全甲板以下的压载水舱的总净容积~18115m3,大于本坞下沉至最大沉浮所需,可确保本坞下沉至最大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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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坞设淡水舱2只,净容积为~75m3;清洗水舱2只,净容积为~228m3。

1.6 稳性与干舷 1.6.1 稳性

本坞稳性满足BV船级社对浮船坞的稳性要求。 1.6.2 干舷

本坞干舷满足BV船级社对浮船坞的稳性要求。

1.7 留守值班船员

本坞右舷安全甲板设坞员卧室4间,单人床8张。办公室1间。本坞坞员编制由船东自定。

1.8 规范、规则及证书 1.8.1 规范及规则

本坞按BV船级社“钢质船舶入级规范”和“FLOATING DOCK”进行设计与建造。 本坞取得BV入级证书。

1.8.2 证书 建造厂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下列证书。每份证书需一份正本,三份付本。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设备安全证书 船检部门 船舶起货设备检验和试验证书 船检部门 建造证书 建造厂

其他证书 船检部门或建造厂

1.9 材料和工艺

1.9.1 材料 材料、设备和机械应当是使用安全可靠的船用产品,除非在本说明书中特别说明并经船东同意采用的可以例外。

材料、设备和机械都应满足规范的要求并具备BV船级社要求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或认可。

浮坞主体使用的结构钢料应符合BV船级社的要求。 本说明书规定的材料因故不能获得时,则其代用品应经船东和船级社(视需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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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工艺 建造厂应根据本坞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建造工艺,并视需要取得BV船级社的同意。建造厂在设备安装中应充分考虑到设备制造厂的有关要求。在建造中应严格控制浮箱在长度方向的不平度不超80mm,以免为满足规范对干舷的要求而损失过多的举重量。

1.10 系泊试验及沉浮试验

交坞前应根据船级社要求进行一系列试验。试验由建造厂主持和实施,用船部门代表在场,验船师参加。试验按各专业的“系泊试验及沉浮试验大纲”进行。设计单位人员参加沉浮试验及实船进坞试验。

在系泊试验完成后,当坞具备作沉浮试验的安全技术条件且生活施 设处于有效状态后方可进行沉浮试验和实船进坞试验。 1.10.1 系泊试验

(1) 锚泊泊碇设备的检查。

(2) 救生及消防设备的检查和试验。 (3) 系缆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4) 门窗及开口关闭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5) 生活系统及设备的试验。 (6) 墩木设备的检查。 (7) 引船系统的检查和试验。 (8) 护舷材和防撞装置的检查。 (9) 天桥的检查和试验。

(10) 浮坞的电气、轮机设备和甲板机械参照一般船舶的系泊试验要求进行试验 1.10.2 沉浮试验

在坞作沉浮试验时,坞内的淡水舱、清洗水舱注满;浮坞起重机位于进出坞作业停放的位置。浮坞锚泊于工作场地,并测得该水域水的密度和水深。 (1) 空坞排水量测定

所有压载水尽可能泵出,使仅剩下残余水,再用尽量少的调节水将坞调平,记录浮坞的前、中、尾左右吃水,各水舱的水位。并由此计算出本坞的空坞重量和空坞重心的纵向和横向位置测量龙骨墩顶面的挠度,并校正挠度计的读数。 (2) 中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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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No3,No4压载水舱进水,使浮坞产生规范规定的最大纵向弯矩,测量并校正浮坞挠度计的读数。挠度计对应规范规定的最大纵向弯矩的挠度值将作为今后实际使用中允许的最大挠度值,并以此值的70% 作为报警挠度值。 (3) 空坞沉浮试验

通过重力进水将空坞下沉到最大沉深。并在最大沉深位置打开各进水阀门,让各压载水舱的空气垫阻止继续进水,观察浮态应无变化。在下沉过程中记录浮坞的吃水和各舱的水位,校正四角吃水仪读数和各舱 水位仪的读数。

通过排水使浮坞从最大沉深上浮至抬船甲板出水,并测得上浮的时间。 通过空坞沉浮,校正各压载水舱空气管的下伸位置,以获得最大沉 深时各水舱合适的空气垫。 1.10.3 实船进坞试验

用一艘进坞排水量尽可能接近5000t,主尺度接近进坞最大船舶尺度的船舶作本坞实船进坞试验,观察整个进坞及抬船过程是否正常和符合要求。 (1) 观察引船设备在操作中是否运行正常和可靠。 (2) 观察防撞装置是否有效。

(3) 观察墩木的承载情况,是否发生损坏。 (4) 观察压载泵、阀和管系工作是否正常和可靠。 (5) 观察中央控制室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和可靠。

(6) 观察电源供应系统与有关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和可靠。

1.11 图纸及技术文件

设计图纸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11.1 本坞详细设计的图纸由武汉金鼎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船东的设计任务书,经船东确认的方案设计图样及文件进行设计。 图纸完成后,交船级社及船东审查。船东在收到图纸文件后的一定期限内将审查意见反馈给设计方。设计方将根据船东的反馈意见和BV船级社的退审意见修改。修改完整的图纸将作为施工设计图纸的设计依据。

1.11.2 施工设计中,凡涉及规范、规则或对已送审批准的图纸作修改的应送船检部门审查批准。

1.11.3 浮船坞完工后建造厂应完成完工图纸的设绘。完工图纸目录将根据满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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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以及便于管理和维修保养的原则

由建造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确定。下列图纸将用镜框固定在本坞的指定位置: 总布置图 舱容图 防火控制图 压载管系图 空气、测深、注入、消防管系布置图。 1.11.4 其他 建造部门应向使用部门提供主要机器、电气设备的说明书和备件手册,包括必要的简图、图纸,以利日后维修保养。

1.12 铭牌和标记

全部铭牌和标记除另有说明外均采用英文。

1.12.1 坞名标记、坞名由使用部门提供外形、色彩、英文字体要求,建造部门用5mm厚钢板制成并焊于外坞墙两端,安装位置由使用部门指定。 1.12.2 水尺标记

本坞在左坞墙和右坞墙的内、外侧的两端和中央均设置吃水标记,共12处。其中外坞墙吃水标记自坞底以上0.6m处设置到顶甲板,内坞墙吃水标记自坞底以上 4.4m 处设置到顶甲板。除此以外,在两舷内坞墙两端和中央还应设置龙骨墩以上水深标记,标记从龙骨墩顶面高度(吃水 5m)设置到最大沉深吃水,且与浮坞吃水标记并排。

水尺标记用 5mm 钢板制成。 1.12.3 干舷标志

在两侧外坞墙中部位置按规范的要求设置浮箱甲板干舷标志和顶甲板干舷标志。 干舷标志用 5mm 钢板制成并焊于指定位置。 1.12.4 肋位号标记

在两侧内坞墙顶甲板至安全甲板间和近浮箱甲板处设置肋位号标记。 1.12.5 舱室铭牌

本坞所有舱室均设置铜质舱室铭牌,用英文书写。 1.12.6 告戒标记

各种告戒标记及告戒牌,如许可、注意、当心、警告、不准吸烟等按使用部门的要求配置。用英文书写。 1.12.7 设备及系统铭牌

坞上各种机电设备及系统按需要设置铭牌,建造厂外购设备经使用部门同意后可仅保持原有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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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备品、供应品及工具

坞上机电及舾装设备、舱室的备品、供应品及工具,应按规范要求、设备制造厂的标准及本坞建造厂的惯例提供。

1.14 船东供应品

下列船东供应品均由建造厂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置于坞的指定位置: (1) 除本说明书另有说明之外的从本坞坞墙顶甲板通往进坞船舶的梯子以及从囤船到坞的引桥。

(2) 超出本说明书或规范所要求的水龙带、钢丝绳、化纤缆绳及系 泊起重用索具、卸扣。

(3) 除本说明书另有说明外,各种贮物间内的备品、供应品及修船 工具。 (4) 所有的餐具,茶具。 (5) 卫生和办公用品。 (6) 药品和医疗器械。 (7) 旗帜。

1.15 交坞

当浮坞建造完毕,在本坞设置场地泊碇和经过沉浮试验和实船进坞试验并消除发现的缺陷后,建造厂即可向使用部门交坞。 交坞时坞上的垃圾应清理干净,油漆表面应光洁,交坞时建造厂向使用部门提交的文件应交齐。

2 坞体结构 2.1 概述

本坞结构按BV船级社“钢质船舶入级规范”和“FLOATING DOCK”的适用要求进行设计。本坞的建造工作必须遵照BV船级社的有关规定进行。

整个坞体结构的装配(包括每道坞墙),采用手工焊,重力焊或自动焊来完成。焊条和焊丝应符合规范规定,并采用船级社认可的产品。 本坞为全电焊焊接结构。建造厂应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和程序,以减小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施焊工艺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船级社的有关要求。坞体主要电焊缝除进行外观检查外,应按船级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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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的要求进行 X 光抽样检查探伤,并提出报告。抽样比例和部位按规范要求由验船师规定。对于在中部0.5L范围内的顶甲板、坞墙、浮箱甲板的对接焊缝和横直交叉节点的焊缝必须用 X 射线照相检验。如果在焊缝中找到缺陷,必须铲除并进行修补,修补后必须用 X 射线照相再次检验,并获得验船师认可。 坞体构件的焊接应按“焊接规格表”的要求进行。凡表中未包括的构件可按施工图纸或同类构件的要求施焊。 所有液舱内构件均采用双面连续焊,坞墙板与顶甲板连接的强力角焊缝以及浮箱外板与浮箱甲板连接的、强力角焊缝的打底焊应采用较细焊条,以便焊深焊透。

焊接的坡口必须加工,间隙和坡口角度应按节点图及有关工厂标准 施工。所有沾污物,如水、钢渣、铁锈、油、灰尘、油漆以及可能损害焊缝质量的东西,在焊接前或开始新的焊道前均必须清除干净。焊接后的焊渣必须随即清除,要使焊缝金属部分全部裸露,才能开始焊封底焊缝。当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焊接时,当厚度差超过 4mm,则厚板的边缘 按规范要求削斜。

建造厂应根据自己建造船舶的经验选用合理的建造工艺。所有在建造中的临时开孔或通道最终都应补没,并不应减弱结构强度和密性要求,重要部位处(如外板、坞墙板、横舱壁等)的临时开孔或通道孔应在取得验船师同意下进行施工。为建造需要而设置的临时支撑、眼板等完工前应全部拆除,并将焊疤批平。但必须注意,在批平后钢板规定厚度不能减少。

本坞构件上的流水孔、通气孔、通焊孔、骨材通过构件处的切口及型材端部形状,节点形状,除特殊注明外均按现行的标准及结构节点的要求施工。

本坞的坞体材料均选用符合BV船级社规范要求,并取得BV船级社认可的船体结构用钢。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有关要求。

凡建造厂由于订货等原因,未能按设计文件及图样规定的构件尺寸、材料牌号施工的,应在施工前征得船级社的同意。

坞体分段在合拢之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验收。关于建造公差的检验可按照建造厂有关企业精度标准进行。

坞体结构完工后,油漆前应按“钢质坞体紧密性试验大纲”进行密性试验,并提供密性试验报告。密性试验必须在验船师参加下进行,并得到验船师认可。

2.2 纵强度与横强度

本坞纵向强度由坞体顶甲板及纵骨,内外坞墙、浮箱侧板及纵骨,浮箱甲板及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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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浮箱底板及纵桁、纵骨;纵舱壁等构件承担。横向强度由每只浮箱内的横舱壁、浮箱甲板及横梁、强横梁和坞底及肋板等构件承担。

本坞的纵强度和横强度符合BV规范对浮船坞的有关要求。

2.3 浮箱

浮箱由浮箱甲板及骨架、浮箱底板及骨架、侧板及骨架、三道水密纵舱壁及骨架、三道水密横舱壁及骨架、四道通道横舱壁及骨架等构架组成。浮箱甲板为横骨架式,其余均为纵骨架式。

浮箱设置墩木及系泊件的下方,将视需要进行加强。本坞锚链孔环、 止链器与浮箱连接处应作必要的加强。

浮箱甲板应满足其上行走的作业车辆轮压对强度的要求。 2.4 坞墙

本坞坞墙长118.2m。坞墙由顶甲板及骨架、内外坞墙及骨架、安全 甲板及骨架、横向舱壁及骨架及垂直桁等构件组成。 整个坞墙均为纵骨架式。由横舱壁及垂直桁组成横向强框架。

在顶甲板伸出内坞墙0.7m处设引船小车轨道,长度沿整个坞墙。 坞墙尾部入口处设实心橡胶滚轮防撞装置。

在坞墙顶部设置水密的钢质顶甲板。顶甲板伸出外坞墙 250mm。并 安装 L200×200×14 的角钢,以便支持起重机轨道。顶甲板大开口的四角应以抛物线光顺,以免应力集中。坞墙内用轻围壁分隔出各种舱室及走 道(详见总布置图)。

在管路和电缆通过的开口处,按规范要求进行补强。 坞墙结构按浮坞起重机、锚链止链器施加的局部载荷进行加强。顶甲板、安全甲板也应按绞车、系泊件、机器设备等的要求进行局部加强。

2.5 甲板室

在顶甲板上设有中央控制室、会议室、办公室、工具间、厕所等甲板室和梯道围棚。

3 舾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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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泊坞设备

本坞采用锚泊方式泊碇。泊碇后浮船坞就地沉浮。泊坞设备除满足六级风力,平潮条件下沉浮进出坞作业的要求外,还应能在坞内有船状况下抗御本地区最大风力、水流力及波浪力的作用。抛锚方式:坞首尾 端各抛2根纵向锚链,锚链通过锚链筒向外抛出,其终端和沉于海底预定位置的沉石相连,其起始段连接在浮箱甲板的掣链器上,多余的锚链端部与眼板连接;坞横向左右舷各抛2根横向锚链,其终端和沉于海底预定位置的沉石相连,起始段用链钩固定在外坞墙上,多余的锚链端部和眼板相连。 以上8根锚链的长度调整完毕后,在使用中除非本坞工作的海域的水位变化太大,一般不再需要调整链长。

3.2 系泊设备

考虑到本坞在建造过程、移位拖航中均需系泊,且投产后需协助进坞船舶进行系泊及解决小型供应船、工程船靠泊,故本坞应按舾装数和参照最大进坞船舶的舾装数选取系泊件,并根据其用途布置在浮坞的顶 甲板、安全甲板首尾端及浮箱甲板的适当部位。

3.3 坞墩设备

本坞在浮箱甲板中心线处,从#0 肋位至#200肋位(搁墩长度)设龙骨墩101只。龙骨墩间距为1.20m。龙骨墩高度为1.20m,其顶面距基线5.2m。每只龙骨墩的设计载荷为150t。

在龙骨墩两侧各设3列边墩,边墩布置在浮箱甲板的一定长度范围内。边墩顶面高度与龙骨墩顶面高度齐平。考虑到台风时坞内有船,每只边墩的设计载荷也为 150t。

龙骨墩和边墩均为铁木混合结构,墩木为门格里斯硬木。龙骨墩与边墩的顶面长 1500 mm,宽度根据承载重量决定,通常在350mm。钢质底座焊接固定于浮箱甲板上,上层墩木用钢质紧固件联固在钢质底座上。

3.4 进坞设备

本船进坞设备为2台100kN 电动引船绞车,引船绞车布置在左右坞墙顶甲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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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转向后与引船小车前端相连。引船小车上的拖钩钩住进坞船舶的牵引绳。2 台 引船绞车同时动作,牵引2台引船小车,从而牵引进坞船舶进坞或出坞。引船小车在引船小车轨道上行走。

3.5 护舷材

本坞除在引船小车平台内缘设置小型钢质护舷外,还在浮箱四周设置半园形钢质护舷材。为防止船舶进坞时碰撞坞墙后端入口,在入口处设置橡胶实心滚轮防撞装置。

3.6 金属门窗盖 3.6.1 门

顶甲板梯棚门为风雨密钢质门。甲板室厕所、工具间、起居室等为铝质舱室空腹门。 机器处所、电气处所、控制站、厨房等位置采用防火门。 3.6.2 窗

顶甲板中央控制室、顶甲板办公室、会议室采用铝质移窗。安全甲板的舱室外坞墙设舷窗。以利通风和采光。 3.6.3 盖

各舱室根据需要设置钢质人孔盖。 3.7 栏杆扶梯 3.7.1 栏杆

本坞在顶甲板四周,浮箱甲板的两端外沿设钢质栏杆,高度为1.00m。 在顶甲板室顶设高度为 1.0m 的钢质栏杆,当顶甲板甲板室的外侧不设栏杆时,则在外壁上设一条钢质防浪扶手。安全甲板两端无钢质坞墙板的 区域亦视需要设置钢质栏杆。以上栏杆上档用钢管,中下档为园钢。 3.7.2 扶梯

坞墙两端从浮箱甲板至顶甲板设钢质斜梯,梯宽为1200mm,斜度为50°左右。 坞墙顶甲板至安全甲板设钢质斜梯,梯宽为800mm,斜度为55°左右。

以上斜梯扶手均为钢管。

所有人孔盖下均设400mm 宽的钢质直梯,通至舱底。 顶甲板甲板室设一具登至室顶的钢质直梯,梯宽400mm。

120m浮船坞 第 14 页 共 14 页 全船规格书 JD09(22)-100-001SM 3.8 甲板排水 浮箱甲板横向有0.20m 梁拱,故应在每只浮箱近内坞墙设疏水口。疏水口上加置滤网板及防止铁砂阻塞措施。 3.9 消防设备 1 2 3 4 5 6 7 8 9 手提式泡沫灭火机 灭火机架 手提式干粉灭火机 舟车式泡沫灭火机 消防水带 消防水枪 水龙带接头 消防水带箱 消防铁钩 MJPZ-9 M MFZL5 10公升 Φ60×20m 水雾/水柱型 Φ60/Φ16 DN60 A CB*488-81 6 12 6 14 35根 35 35 35 7 7 7 7 7 10 消防铁撬 11 消防铁铲 12 太平斧 13 半圆形消防水桶 3.10 救生设备 1 2 3 4 5 救生圈 救生圈架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 救生圈用橙色烟雾信号 救生圈用可浮救生索 A GB4302-84 BG CB640-1968 QD2L-2 GB4541-91 QCY15 GB4543-91 Φ9.5×30m 12 12 12 12 12根 120m浮船坞 第 15 页 共 15 页 全船规格书 JD09(22)-100-001SM 6 船用救生衣 YT GB4303-84 60 3.11 信号设备 设信号灯一组。 设左舷、右舷灯各2只;尾灯2只;锚灯2只;上红、中白、下红信号灯各1只。 3.12 天桥 本坞首部两坞墙顶甲板之间设宽度为 1.0m 的人字型天桥。其强度按0.37t/m2 荷重校核。天桥开合由绞车通过钢索牵引完成,闭合后用插锁或花兰螺丝锁住。天桥两侧设高度为 1.0m 的钢质栏杆。 3.13 油漆 3.13.1 钢材表面处理 本坞按造船的要求进行油漆:厚度为6mm 及6mm 以上的板材应进 行抛丸或喷砂除锈,并涂上车间底漆。型钢、钢质舾装件原则上应采用喷丸或喷砂除锈。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加工、焊接、气割和火工校正等原因破坏了原有油漆涂层的,应在重新补漆前进行人工再次除锈。 本坞油漆采用优质产品。建造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经验决定油漆的厂商并经船东同意。 3.14 舱室设备 一 厨房及电器设备 1 2 3 4 5 1.5kW DYJ-50 380V 1.5kW CB*3109-81 QHZ-40 220V 0.5kW 220V 1 kW 1 1 1 5 2 消毒柜 厨房多用机 不锈钢双眼气化油灶 饮水机 电饭煲

120m浮船坞 第 16 页 共 16 页 全船规格书 JD09(22)-100-001SM 6 7 8 9 不锈钢洗桌 不锈钢配餐桌 不锈钢碗碟架 不锈钢集气罩 Cz120 (1200×650×850) CB*3231.4-84 D120(1200×650×850) CB*3231.1-84 D120 CB*3231.7-84 配抽风机,抽风口φ300 A6 CB*3291-85 B62 (620×200×200) CB*3231.8-84 A60 (600×300×500) A50 CB*3231.9-84 C-02 2000×800×820 1 1 1 1 2 1 1 1 3 6 1 1 1 10 1 各2 各2 各2 各2 10 调味架 11 不锈钢瓶架 12 砧板 13 电冰箱 二 1 2 3 4 餐厅 不锈钢餐桌 不锈钢餐椅(两联) 电视机及柜 饮水机 三 会议室 1 2 3 会议桌 木质靠背椅 饮水机 四 船员2人舱室(4间) 1 2 3 4 船用单人床 双门衣柜 办公桌 扶手转椅 五 办公室(1间) 120m浮船坞 第 17 页 共 17 页 全船规格书 JD09(22)-100-001SM 1 2 3 4 5 双人沙发 茶几 办公桌 扶手转椅 双门衣柜 510×410 1 1 1 1 1 6 5 7 2 3 六 厕所 1 2 3 4 5 3.15 木作、绝缘和甲板敷料 大便器 小便器 洗脸盆 淋浴器 抽风机 本坞木作、绝缘和甲板敷料符合BV船级社规范对浮船坞的要求。 3.15.1 木作 安全甲板坞员值班卧室、、会议室、 办公室、中央控制室的四壁以复合岩棉板作内衬板。室顶也采用复合岩棉板作为天花板。 浴室和厕所内局部用木质壁分隔。 3.15.2 绝缘 坞员值班卧室、会议室、办公室、中央控制室的露天隔壁及室顶均以复合岩棉板内的岩棉芯材缘热。 对需人值班的安全甲板电气处所,除设置机械通风处,其与露天邻接的外坞墙板用岩棉外复玻璃布绝热 3.15.3 甲板敷料 本坞采用不易着火甲板敷料。 120m浮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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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船规格书 JD09(22)-100-001SM

坞员居室、会议室、办公室、中央控制室地面敷 12mm 厚不易着火甲板敷料,上复 2mm 塑料地板。

厕所地面敷 30mm厚水泥黄沙,上铺防滑地 砖,四周 1200mm 高四壁砌瓷砖。 电工间及配电板室视需要铺橡皮地毯。

3.16 甲板机械及主要坞修设备 3.16.1 船舶进出坞

本船配置4台100kN 电动引船绞车布置在顶甲板前后部,用来引船进出坞。绞车为整体式结构,齿轮箱传动,并有刹车和离合器装置。

主要参数: 额定拉力 额定速度 钢索直径

100kN

10m/min

Φ30mm

电动机功率 30/30/22kW 电制

本坞左右坞墙顶甲板引船小车平台上各设 T 字型轨道1根,并尽量 伸向坞墙的两端。每根 T 字型轨道上设牵引小车1台,全坞共2台。小车为钢结构,车架上设拖钩1只,用以拉曳进坞船舶进坞或出坞。小车由设置于顶甲板的电动引船绞车牵引,引船绞车的钢缆通过 导向滑轮与引船小车首尾相连。引船小车的行走应与浮坞起重机的行走互不影响。

3.16.2 主要坞修设备 (1)浮坞起重机

左右坞墙上各设1台门座式起重机。起重机轨道沿内外坞墙板铺设,并尽量向坞墙两端延伸,且在两端设限制器。起重机为门座式,行走轮腿横向宽650mm。当浮船坞在纵倾≤1°,横倾≤3°,起重机可停留在任何位置上进行正常的起重作业。起重机设有断电保护装置。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外加防护,起重机行走轮箱四角还附有轨道夹钳,可在起重机闲置不用时,用以夹紧轨道。起重机应提供不工作条件下的防台安全设施。 起重机轨道和坞墙的结构强度应足以支承起重机的最大轮压。起重机的电

AC38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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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由外坞墙起重机腿内侧的电缆卷筒存贮的电缆供电。 主要参数:

右舷

额定起重量 回转半径 工作速度

5t

左舷

5t

5.5~6m 5.5~6m

40m/min 40m/min 24m/min 24m/min 1.5r/min 1.5r/min 16m/min 16m/min 8.0m 8.0m

起升 变幅 回转 行走 轨距

(2)其他设备

本坞坞修所需的高架车、高压水除锈设备、喷砂机、无气喷涂机等修船设备,由修船部门自己配备。

第二部分 轮机部分

一、概述

本坞轮机部分按BV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对防火、灭火设施等满足船级社有关船舶规范的要求。同时还满足海船防污染与设备规范的要求。

环境条件按:

绝对大气压 0.1MPa 环境温度 45℃ 相对湿度 60% 海水温度 32℃

压载水系统是保证浮船坞沉浮性能的重要系统,本坞的压载水系统设置采用重力进水,动力排水的方式。所设主排水泵能在75 分钟之内将所有压载水排出舷外。

本坞敷设压缩空气、淡水及高压清洗水等为修船服务的设备与管系;坞上还设氧气及乙炔站及相应管路。高压清洗水由坞上设置的清洗水舱通过高压清洗水泵供应。淡水系统除有与岸上连接的淡水管路外,在坞上设1 只淡水舱。淡水除供本坞使用外,还能满足进坞船舶生活用水的需要。本坞还能向被修船舶提供消防水、压载水、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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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淡水。

本坞动力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均由船坞上提供。设计配380kw发电机组三台,供全船辅助动力设备及生活用电。设压载排水泵八台,供浮船坞作业时排出压载水之用途,最大沉深,所需时间小于75min。本浮船坞压载排水泵、电动蝶阀、舱底泵组、消防泵组、高压水冲洗泵组、泵舱通风机等除能就地操作外,均可在中央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在中央控制室遥测压载舱液位、四角吃水及浮船坞挠度。

二、主要机械设备概述

2.1本船设有主发电机组三台,其容量能够满足该船正常作业及生活用电。

机组型号:CCFJ-380JWA 机组持续功率:380kW 起动方式:电起动 数量:

3 套

KTA19-D(M) 柴油机

功率: 410kW/1500rpm 燃油耗率: ≦220g/kW.h 机油耗率: ≦0.24 L/h 数 量:

主发电机组发电机: 发电机主要参数如下 型号: 1FC2355-4 额定功率:380kW 额定转速:1500r/min 电压: 380V 50Hz 数量: 3 套

2.2应急发电机组参数如下:

型号: CCFJ-40Y 持续功率:40kW 额定转速:1500r/min

主发电机组柴油机主要参数如下: 型 号:

型式: 直列六缸、四冲程、直接喷射、涡轮增压、中冷、闭式水冷船用

3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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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动方式:电和气起动 数量: 1 套

柴油机参数如下: 型号:TD226B-4CD 最大输出功率:66kW 额定转速:1500r/min 燃油消耗率:≤196g/(kW·h) 滑油消耗率:≤1.36 g/(kW·h) 起动方式:电和气起动 冷却方式:风冷 数量: 1 套

发电机参数如下: 型号:1FC2221-4 额定功率:40kW 额定转速:1500r/min 电压:380V 50Hz 数量: 1 套

2.3排水泵组 共八台

型号:500CS-22A

型式:双吸中开船用离心泵 流量:2500m3/h 扬程:10m 转速:970r/min 电电机功率:132kW 电制:380V,50HZ 轴功率:102.6 kW

2.4潜水泵 一台

型号: CQXW5-15-0.75 流量: 5 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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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0.15 MPa 功率: 0.75 kW 电压: 380V

2.5供水泵 二台

型号:65CBZ-30 排量:36m3/h 压力:0.3MPa 转速:2900 r/min 电机功率:5.5kW 电制:380V,50HZ

2.6舱底泵(铜泵) 二台

型号:100CBZ-30 流量:100m3/h 扬程:30m 转速:2900r/min 电机功率:15kW

2.7喷射泵 四台

型号: CP20-0.3 流量: 20m3/h 排出压力: 0.05 MPa 吸上高度:4 m 工作水耗量: 24 m3/h 工作水压力: 0.3 MPa

2.8消防泵(铜泵)二台、应急消防泵(铜泵)一台

型号:80CWL-6

流量:60m3/h 扬程: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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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速:2950r/min 电机功率:18.5Kw

2.9高压水冲洗泵组(铜泵) 一台

型号:80CWF-120-2D 型式:卧式封水泵 流量:60m3/h 扬程:120m 转速:2900 r/min 电机功率:45 kW 电制: AC380V,50Hz

2.10坞修空压机组淡水冷却水泵 一台

型号:50CWL-8 排量:21m3/h 压力:0.21MPa 转速:2950 r/min 电机功率:4kW 电制:380V,50HZ

2.11组装式淡水压力水柜、组装式卫生水压力水柜各一台,共两台

型号:ZYG0.2/0.4

容积:0.2m3 工作压力:0.40MPa 配套水泵型号:1WZ-0.9

泵电机功率:1.5kW×2(互为备用) 电制:380V,50H

2.12电加热热水柜 一台

型号:DRG-0.2 容积:0.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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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压力:0.40MPa

2.13生化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二台

型号: WCB-10

处理负荷: 平均720 l/d 高峰2160 l/h 排放水质:大肠菌群数

≯250 个/100ml SS≯50 mg/l BOD5≯50 mg/l

气泵电机功率:0.37 kW 转速:1400 r/min 粉碎泵电机功率:1.1 kW 转速:2820 r/min 定量泵电机功率:0.12 kW 转速:1400 r/min

2.14舱底水油水分离器 一台

型号:ZYFM(YZ)-0.5 处理量:0.5m3/h 排水含油量:<15mg/L 排油方式:手动/自动 加热电功率:1kW 配套电机功率:1.1kW

2.15 燃油输送泵 一台

型号:2CY-3.3/0.33 排量:3.3m3/h 压力:0.33MPa 转速:1400 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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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功率:1.5kW 电制:380V,50HZ

2.16 手摇泵主要参数:

名 称 型 号 污滑油手摇泵 CS-32Y 污油手摇泵

CS-32Y

2.17坞修空压机组 一台

型号:LU55-8 排气压力:0.8Mpa 排气量:10.8m3/min 额定转速:1000r/min 功率:55kW 电压:380V

2.18 坞修空压机组板式热交换器 一台

型号:BR0.1-5B 热交换面积:5m2

2.19空压机 两台

型号:CZ-20/30FZK 排气量:20m3/h 额定排气压力:3 MPa 额定转速:1000 r/min 功率:5.5kW 电制:380V,50HZ

2.20空气瓶 两台

型号:A0.25-1 CB493-1998

流 量 压 力 数 量

1 1 1

2.88 m3/h 2.88 m3/h

0.25 MPa 0.25 MPa

燃油手摇泵 CS-32Y 2.88 m3/h 0.25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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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250 L 工作压力:1 MPa

2.21发电机舱通风机 两台

型号:JCZ-50B 型式:立式轴流可逆转 流量:9000m3/h 全压:590Pa 静压:490Pa 转速:2920r/min 电机功率:2.2kW

2.22发电机舱抽风机 一台

型号:JCZ-35A

型式:船用立式轴流风机 风量:3000m3/h 全压:440Pa 静压:390Pa 转速:2920r/min 电机功率:1.1kW 电制:380V,50HZ

2.23应急发电机舱抽风机 一 台

型号:JCWZ-200D 型式:船用小型轴流风机 风量:450m3/h 全压:35Pa 转速:1400r/min 电机功率:0.04kW 电制:38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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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泵舱通风机 四台

型号:JCZ-40A 型式:立式轴流可逆转 流量:6000m3/h 全压:500Pa 静压:390Pa 转速:2920r/min 电机功率:1.5kW

2.25泵舱抽风机 四台

型号:JCZ-35A

型式:船用立式轴流风机 风量:3000m3/h 全压:440Pa 静压:390Pa 转速:2920r/min 电机功率:1.1kW 电制:380V,50HZ

2.26 CO2间抽风机 一台

型号:JCWZ-224D 型式:船用小型轴流风机 风量:650m3/h 全压:40Pa 转速:1400r/min 电机功率:0.04kW 电制:380V,50HZ

2.27卫浴间抽风机 两台,厨房抽风机 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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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JCZ-30A 风量:1800 m3/h 全压:300 Pa 静压:290 Pa 转速:2920 r/min 电机功率:0.75 kW 电制:AC380V,50Hz

2.28电工工作间通风机、高压水泵舱通风机、氧气站抽风机、乙炔站抽风机各一台,污水处理装置间抽风机两台 共六台

型号:JCZ-30A 风量:1200 m3/h 全压:300 Pa 静压:290 Pa 转速:2920 r/min 电机功率:0.75 kW 电制:AC380V,50Hz

2.29手提式轴流风机 一台

型 号: SJFG-1-25 风 量: 25 m3/h 功率: 0.2 kW 电压: 24V

2.30机舱CO2灭火装置 一套

型号:CB/T3294-1998 数量:10瓶 容量:68L/瓶

2.31氧气站氧气瓶、乙炔站氧气瓶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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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20瓶 容量:40L/瓶

2.32集中控制室空调 一台

型 号:CFK(F)-12

型式:船用风冷、分体立柜式 制冷量:12kW 制热量:6kW 风机功率:1.1kW 风量:1600m3/h 压缩机功率:4.2kW 制冷剂:R22/R407C

2.33 船员室空调四台,办公室空调、控制室空调、船员休息室、会议间空调各一台 共7台

型 号:CFK(F)-3

型式:船用风冷、分体挂壁式 制冷量:3 kW 制热量:1.5kW 风机功率:0.03kW 风量:600m3/h 压缩机功率:1.2kW 制冷剂:R22/R407C

2.34阀门遥控操纵装置 一套

型式:电控 阀门:电动蝶阀

2.35 DN500电动蝶阀 40套

型号: FBS10500 GB/T 3037-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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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压力:1MPa 公称通径:DN500 阀体材料:铸钢

2.36 DN600电动蝶阀 8套

型号: FBS10600 GB/T 3037-1994 公称压力:1MPa 公称通径:DN350 阀体材料:铸钢

2.37 DN700电动蝶阀 4套

型号: FBS10700 GB/T 3037-1994 公称压力:1MPa 公称通径:DN350 阀体材料:铸钢

2.38其他设备详见“全船设备明细表”

三、船舶系统

该系统所有管系、阀件、法兰和管系附件均按BV规范进行设计。管系在安装前需进行放样,重要用途的管路要进行二次安装和酸洗。

管路的各种法兰,支架,吊架均按有关标准进行制作,柴油机废气管路的绝热包扎按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

3.1 专用进排水系统 3.1.1概述

本坞为整体式钢质浮船坞,本坞的下沉、起浮的能力是由进排水系统提供的。 进排水系统由进水阀箱、电动蝶阀、进水总管、主排水泵组、集水管、各舱支管和连通管等组成。

本坞压载水舱24 个,共设首(左右)、尾(左右)4 个干泵舱。全坞共选用8 台主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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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在每个泵舱里各设2 台主排水泵。泵舱内设有进水阀箱、进水阀、进水管、集水管及连通管;在每个泵舱里的主排水泵之间设连通管,左右泵舱之间也设连通管,连通管通径为DN700mm,使每个泵舱的2 台主排水泵能互为备用,满足规范要求。

本坞在首部和尾部的左,右泵舱之间各设一条横向通道,使左、右坞墙两侧相通。 在左坞墙两泵舱各设有消防泵及压载泵各一台,在右坞墙两泵舱各设有舱底水泵及喷射泵各一台,舱底水泵兼作扫舱泵,喷射泵作为扫舱泵和舱底水泵的备用泵。

两通道底层铺设花钢板,花钢板距基线高度约为1500mm。

3.1.2 主排水泵

主排水泵由电动机直接驱动。

主排水泵安置在泵舱底部坞体骨架的底座上,泵叶轮中心线距基线高为1.05m,泵体与底座采用螺栓连接,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主排水泵的控制:主排水泵和电动蝶阀均在中央控制室控制台监控与操纵。在中央控制台上能显示泵的启停、阀的启闭及开启度,还能显示压载水舱各舱的水位。电动蝶阀发生故障时,可就地使用手轮进行应急操纵。

3.1.3 蝶阀及控制机构

主排水泵排出电动蝶阀DN500 共8 只,舷旁进水电动蝶阀DN600 共8个;材料均为铸钢。连通电动蝶阀DN700 共4 个,支管电动蝶阀DN500 共24 只;这些阀材料为铸铁。止回阀DN500 共8 个,材料为ZG230-450 铸钢组合件。

阀门安装:

阀门和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均设置在各个泵舱内,安装在进排水管系上。在中央控制室的控制台上可以监视所有进水阀、排出阀、连通阀、各压载水舱支管阀的开、关状态;并通过遥控电动执行机构进行开、关阀门操作。

其中8 个主排水泵排出电动蝶阀和各压载水舱的24 个支管电动蝶阀都具有开度控制和指示讯号功能。其它阀门则有开关控制和指示讯号功能。

所有阀门均设置独立的就地应急手动操作,以保证浮船坞的安全起浮和下沉。

3.1.4 进排水管系

全坞共有24 个压载水舱,共设首(左右)、尾(左右)4 个干泵舱,在每个泵舱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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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2 台主排水泵。

进水:

舷旁进水设进水箱,每个舷旁进水箱都设有进水格栅,其涂漆要求与坞体壳板相同。进水总管上装有DN600 电动蝶阀。

每台主排水泵的进水口都接到各自的集水管上,再由集水管接至各压载水舱支管,在每一支管近集水管处装电动蝶阀,每根支管穿过泵舱水密舱壁,进入各自的压载水舱。

进压载水舱的支管在穿过水密舱壁处设有通舱管件,在两个水密舱壁之间设置伸缩接头,以便安装管路时对准和补偿坞体变形。

各压载水舱支管的吸口距坞底板高80mm。 排水:

在主排水泵排出口后设置排出电动蝶阀, 并在电动蝶阀之后靠舷旁装DN500 蝶形止回阀,其目的是在坞下沉时,防止江水倒灌,损坏泵叶轮。

各压载水舱支管、集水管、连通管都应配管子托架,在托架下边缘垫有硬质树脂垫片或铜片,以利于管子的伸缩。

主排水泵进、出口处应设有真空压力表及压力表,并设有压力传感器, 其测量值由传感器发送到中央控制台。 3.1.5 阀门的开度指示和开度控制

本坞24个压载水舱相通的24 只支管阀都带有开度指示和开度控制。通过调节支管电动蝶阀的开度来控制与调节每个压载水舱的水位,以满足浮船坞平稳沉浮的要求。

主排水泵出口排出电动蝶阀共8 个,也带有流量调节开度指示和开度控制。调节该阀的开度以控制主排水泵的排量,从而调节浮船坞的纵倾和横倾,同时也可以防止泵在低扬程时排量过大使水泵超负荷工作。

系统中的其余阀门仅设开关指示和开关控制。

3.2 舱底水系统

本坞共设2 台电动立式自吸离心舱底水泵,排量为100m3/h。扬程0.30MPa, 用于排除泵舱及通道内的舱底水。由舱底水泵吸入的舱底水,直接排至舷外。舷旁排出阀为铸钢直角截止止回阀。排出口设在本坞抬船工作吃水线以上200m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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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右坞墙的4 个泵舱内各设有1 台喷射泵兼作舱底水备用泵。设计利用消防水总管来的消防水作为喷射泵工作水,将舱底水排出舷外。

舱底水管均采用镀锌无缝钢管。 3.3 供水系统

本系统包括淡水、卫生水和热水系统,供坞上的生活及洗涤之用。另外还供被修船的生活用淡水。

坞上设有与岸上连接的淡水管系,岸上淡水通过此管系将淡水注入淡水舱。另设生活用的组装式淡水压力柜1 只,容量为0.2m3,电加热的热水柜1 只,容量为0.2m3。供水泵2 台(电动卧式自吸离心泵),排量为36m3/h,扬程0.30MPa。本坞采用压力式供水系统,由淡水舱、组装式淡水压力柜、管路及附件等组成。

淡水泵自淡水舱吸入淡水后进淡水压力柜,再由压力柜供左、右坞墙上设置的厕所、浴室、盥洗室等处所的用水。

洗澡用热水由坞上设置的DRG-0.2型电加热热水柜供给。 供水流程:淡水舱→淡水泵→淡水压力柜→左、右坞墙供水。 供水管系材料均为镀锌无缝钢管。热水管需绝热包扎。

3.4疏排水系统

本坞左舷安全甲板上浴室的淋浴水和面盆排水、顶甲板上盥洗室的排水、右舷顶甲板上盥洗室的排水可以经截止止回阀和防浪阀直接排舷外。厕所的污水排至污水处理装置。

浮箱甲板的两侧均设有10 个疏水口及疏水管,管径为200mm。左右坞墙共设疏水口20 个。疏水口上表面设有滤网,以防止垃圾堵塞。

3.5 防污染系统

本系统由坞上设置的二套WCB-10型生化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左右坞墙各一套,分别放置在右坞墙安全甲板上和左坞墙安全甲板下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舱内)及管系组成,用于处理坞上粪便污水及IMO 定义规定之生活污水,使其达到船舶防污染排放标准后排至舷外。装置运行为自动控制,并备有手动操作。处理装置启动、停止和报警由液位电极、液位控制器、时间继电器、接触器以及其它元件组成的控制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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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当进入处理柜的污水达到一定液位时,能自动启动进行处理。

从厕所来的污水通过生活污水入口管进入本装置。装置的的透气管,通至顶甲板,高出甲板2m。选用内设有防火网的帽型空气管头。透气管头的设置远离生活区域、工作室窗口和油气火源,透气管上不得有水封段。

由于当浮船坞下沉至最大沉深时,水线高于本坞的安全甲板,而位于左坞墙安全甲板以下的污水处理装置不能进行正常的排放。设计考虑在浮坞下沉期间,左坞墙安全甲板和顶甲板上厕所的污水和盥洗室的面盆排水只能暂存于下方的污水处理装置中, 污水处理装置在这期间应停止工作和排放,待浮船坞上浮至抬船工作吃水后,污水处理装置方可恢复正常工作,予以排放。

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位于抬船工作吃水以上,为防止水从装置自流至舷外,排放水管应作成弯管(倒虹吸管)。其最高点设计高于装置顶,并在排放管上安装取样考克。

3.6空气、注入管系 3.6.1 空气管系

本坞压载水舱及其他液舱、柜均设有空气管。每个压载水舱设有二根空气管,两根空气管应尽量靠近水舱的中间。左、右压载水舱的空气管伸到安全甲板以下的深度应由安全甲板下的气垫需要量确定。中左及中右压载水舱的空气管,其空气通过浮箱旁纵舱壁顶部的通气孔经左右压载水舱空气管排出大气。空气管通径为DN300。空气管向上引伸至顶甲板以上,其高度为760mm。其它液舱、柜空气管引伸至顶甲板上排出,其高度为760mm。应急柴油发电机柴油舱柜的空气管出口处设置防火网罩。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透气管高出顶甲板至少2m。除压载水舱空气管外,其余舱、柜空气管截面积均为注入管截面积的1.25 倍。

3.6.2注入管系

本坞设2 个淡水舱、2 个清洗水舱。淡水舱以及清水舱由岸上注入头直接注入。各注入头处均应设有铜质铭牌标明注入舱名。

3.7消防系统

本坞消防系统由全坞水消防系统及发电机舱CO2灭火系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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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水消防系统

本坞左右舷泵舱内各设消防泵组一台。消防泵排出管分两路引出,一路向上设一只手动蝶阀、截止止回阀。另一路经过浮箱通道通向另一侧坞墙与尾泵舱消防泵接通。向上一路管系接至顶甲板下左右坞墙内侧通径为DN150 纵向水平贯通消防总管。再由消防总管分别接出支管通向顶甲板内侧。纵向布置的消防站,每一站相隔约35m。每站设置消防、压载集合管,每组集合管接出3 个消防栓及消防接头。各消防栓附近布置有水龙带箱。

2 台消防泵排出管的连通管设在通道内。连通管上设1 只隔离阀,使2台消防泵既可共同向消防总管供水,也可使左、右舷消防泵均能单独向全坞消防水管供水。

在左右坞墙顶甲板上设有国际通岸接头各一只,必要时可通过国际通岸接头与消防船连接,进行水灭火。根据规范要求设置两用消防水枪和通径为65mm 的水龙带,并带有标准螺纹接头。

本坞消防管系兼作甲板冲洗水和对外供冷却水之用。

3.7.2 柴油发电机舱CO2灭火系统

本浮船坞CO2室位于右坞墙安全甲板上,室内设10×68L瓶组固定式CO2装置一套,供柴油发电机舱灭火用。

3.7.3消防用品

柴油发电机舱设手提式泡沫枪两具,连同20L背桶及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具。 柴油发电机舱、泵舱均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

3.8空调及全坞通风 3.8.1 空调系统

本坞中央控制室、会议室、工人休息室及坞员室均设有冷暖空调。中央控制室、会议室、工人休息室采用的空调机为船用空调机。冷却方式均采用风冷。空调机的加热均采用电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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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通风系统

本坞工人休息室及浴厕所、盥洗室等设机械抽风,自然进风。首尾泵舱、高压水泵舱、应急发电舱设机械进风,自然抽风。其它舱室的通风如需要可设自然通风。

3.9 坞修设备及系统

3.9.1 坞修船舶清洗系统

坞修船舶清洗系统为冲清被修理船舶外板而设置,本系统为高压清水系统,可冲清船舶外板上的海生物及一部分油漆,本系统由高压水泵、高压管系及阀件组成,使用冲洗水压力为12MPa。

本坞高压水泵水源由清洗水舱供给。

3.9.2 坞修压缩空气管系

本坞坞修压缩空气由坞修压缩机提供,坞修压缩机设置在发电机舱内。为满足坞修风动工具、喷砂、喷漆等需要,选用坞修压缩机压力为0.8MPa,2 根坞修总管压缩空气管沿坞墙内壁的外侧设置,在对应的相对位置处接出支管以设压缩空气供气站。

压缩空气总管高度距基线约8 m,在左右舷坞墙各设4 组(对称布置)压缩空气集气包,各集气包相距约35m。每组集气包配有φ32 截止阀2 只,φ12 截止阀3 只,并以φ65 截止阀接控制气源。

3.9.3 氧气、乙炔管系

本坞主甲板上设置有氧气及乙炔站,分别储存氧气及乙炔各20瓶,并设有氧气、乙炔管系。

3.9.4 坞修船舶供水系统

在左坞墙安全甲板下的淡水舱附近布置一台淡水供应泵,流量为30m3/h,扬程为0.35Mpa。淡水供应泵从淡水舱吸水供给被修船上用水。

3.10燃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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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浮船坞发电机组均燃用轻柴油。 配电动燃油输送泵一台,燃油手摇泵一台。

燃油由燃油输送泵或燃油手摇泵自燃油舱抽出,泵至燃油日用油柜,再由柴油机自带的燃油泵抽吸使用。

燃油手摇泵、燃油滤器下方均配设油盘。

3.11 滑油系统

本船不设滑油管系,柴油机所需滑油,用油桶进行补给。

设滑油贮存柜一个,以供补充滑油及杂用。柴油机自带完整的润滑系统,并配有滑油低压报警。

3.12 冷却水系统

柴油发电机组之柴油机采用闭式水循环冷却。通过机带海水泵从专用冷却水舱,吸取海水,泵入热交换器冷却淡水后排至舷外。

柴油机自带膨胀水箱,用以透气和补充淡水。 柴油机设淡水高温报警。

坞修空压机采用闭式冷却。由坞修空压机淡水泵、板式热交换器及膨胀水箱等组成,并设有淡水温度调节装置,以调节淡水的进机温度,冷却水由冷却水泵供给,经板式热交换器后排至舷外。

3.13 排气系统

发电机组之柴油机排气系统由膨胀接头、消音器和排气管等组成。柴油机排气的废气经排气短管、膨胀接头,经排气管至消音器后向上排至大气。排气管均包扎绝热层,使其外表温度低于60℃。

3.14常规压缩空气系统

本坞左泵舱内另设空压机一台,供海水水箱吹洗、机舱及机修间杂用、压力水柜补充气源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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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电气部分

1.概述

船上所选电气设备应满足有关的标准,并按要求提供船级社船用产品证书。船上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满足船级社对船用设备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进行。

本船电气施工按照有关标准、设备说明书和船级社要求。

全船电气设备的布置要提供便于设备维护和修理的完整和安全的通道。电气设备要布置在避免机械损害或水、蒸汽、油或高温危害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在上述区域,设备要提供保护或增加防护等级。

电气设备的安装按有关标准进行,满足船级社规范要求,电气设备的安装应考虑使用和维修方便;电气设备安全接地要求良好,并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电气设备本身有特殊安装要求的,应按其说明书进行安装;用电设备的避雷、接地的安装均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及电缆在施工时要加强保护,要用防水阻燃的帆布或其它材料对设备及易受损伤处的电缆进行包扎保护,以防止油、水、焊渣、垃圾等对电气设备的损害。甲板上电缆管须进行防腐处理或用耐腐蚀管件。

全船包括随机械设备配套的配电设备、电控设备及控制台的内部配线均需采用船用电线。全船包括随机设备配套的配电设备、电控箱、控制台内均需带有电气原理图。配电设备、控制台前均需放置大小合适的绝缘橡皮。控制箱和警告牌的铭牌材质为铜或阻燃材料,用螺丝紧固。全船工作处所及室外的控制开关、按钮(盒)、电源插座、火警系统及通用报警系统附件均需标识。

2.电制及基本参数

2.1 主电源采用交流50Hz、400V、三相四线系统。 2.2 应急电源采用交流50Hz、400V、三相四线系统。 2.3 动力系统采用交流50Hz、380V、三相三线系统。 2.4 正常照明系统采用交流50Hz、220V双线系统。 2.5 通导系统采用交流50Hz、220V双线系统。 2.6 显示及报警系统采用交流50Hz、220V双线系统。 2.7 应急照明系统采用交流50Hz、220V双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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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源设备 3.1 主电源

本船设置三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本船主电源。主电源的容量满足下沉、船舶进坞、上浮、作业等各种工况。当其中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停止工作时,仍可保证船坞的下沉、船舶进坞与上浮、船舶进坞和出坞以及通讯、报警和照明的正常供电。 3.2 备用电源

坞上备用电源由380V 岸电供给,当主电源失电,由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在浮船坞锚泊而无修理工作时, 对浮船坞长期提供所需的电能,并至少能对消防泵、闸阀的电力拖动以及主要舱室的照明的长期供电。

备用电源与主电源设联锁装置。 3.3 应急电源

本船设1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船舶应急电源。在应急状态下对应急消防泵、主要舱室的照明、浮船坞沉浮系统的操纵和监测电路、浮船坞内部通信和报警等系统供电。

应急发电机组在主电源失电时具有自起动功能。 主电源、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联锁。 3.4 低压电源

本船设置DC24V 蓄电池一组作为低压电源,供全坞低压设备用电。 3.5 坞修船供电箱

在左、右舷中部各设对坞修船供电箱1只。 3.6 左右舷中部作业供电箱

在左、右舷中部各设作业供电箱1只。 3.7 左右舷艏部作业供电箱

在左、右舷艏部各设作业供电箱1只。 3.8 左右舷艉部作业供电箱

在左、右舷艉部各设作业供电箱1只。 3.9 附加充电装置

设CDHD-20/24ⅢS型充电器2台,输入电压AC380V,输出DC24V 20A,供主发电机组、应急发电机组柴油机起动蓄电池组补充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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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电设备 4.1 主配电板

本船设主配电板1座,共7屏。其中三屏为发电机保护屏,一屏为岸电保护屏,二屏为380V负荷屏,一屏为220V负荷屏。

该板为钢质结构,板后维修,落地安装,板前、板后装有绝缘扶手,外形尺寸:5000(长)×2100(高)×750(厚)。

各配电屏根据需要配备有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整步表、兆欧表等测量仪表和转换开关、按钮和指示灯。

发电机保护主开关采用ABB空气断路器系列,该开关具有过电流预报警、长延时、短延时、短路瞬时、欠电压脱扣保护。

岸电保护主开关采用ABB空气断路器系列,该开关具有过电流预报警、长延时、短延时、短路瞬时、欠电压脱扣保护。

动力各负载分路开关一般为ABB断路器系列,可对用电设备和电路进行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照明各负载分路开关一般为ABB断路器系列,可对用电设备和电路进行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岸电和船电设置联锁。 4.2 应急配电板

本船设应急配电板一座,共两屏,一屏为应急发电机保护屏,一屏为负荷屏。每屏分为上下两层,该板为钢质结构,后板设门,落地安装,板前有绝缘扶手,板前维修。

各配电屏根据需要配备有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频率表、兆欧表等测量仪表和转换开关、按钮和指示灯。 4.3 分配电板

本船设分配电板一座,共两屏。该板为钢质结构,后板设门,落地安装,板前有绝缘扶手,板前维修。

各配电屏根据需要配备有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频率表、兆欧表等测量仪表和转换开关、按钮和指示灯。 4.4 低压充放电板

本船设低压充放电板一只,壁挂式,充电型式采用浮充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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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分电箱

动力分电箱和照明分电箱根据需要设置。 4.6 中央控制室集中操纵台

本船在中央控制室设集中操纵台1座,其上主要装有下列控制单元: 电动阀门控制、开闭指示及开度指示控制板单元; 进出排水阀门模拟板单元;

消防泵控制、主排水泵进出口压力指示,消防泵出口压力指示; 消防泵、主排水泵控制显示单元; 挠度测量及报警单元; 压载舱液位测量单元;

四角吃水及纵横倾测量及报警单元; 紧急切断、报警及供电指示单元; 计算机控制及管理功能;

主要设备运行指示及故障报警功能; 电话单元(能与岸上电话网络相连接); 火灾报警单元; 甚高频无线电话单元; 广播单元; 电视监控系统; 通用报警控制单元; 强光灯分电单元; 信号灯控制单元; 室外照明分电单元等。

5.电力系统设备 5.1 电动机

一般来说,本船各类动力设备的电动机均采用船用电动机。在露天甲板的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6以外,其它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44。 5.2 控制设备

本船除了一些诸如锚机等甲板机械随设备自带的电力控制设备以外,配备了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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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设备控制所用的组合起动器(屏)和单个磁力起动器。

凡动力设备的容量大于0.5kW的,均配备相当的磁力起动装置。其容量介于0.5kW和30kW之间的动力设备,为直接起动方式起动;而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设备,应采用Y-Δ降压起动方式起动;其它容量大于55kW的电动机采用自软起动方式起动,以限制它们的起动电流对电网的冲击。

起动控制装置应按照动力设备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自动/手动控制转换、机旁控制/遥控操纵转换等控制环节。

6.照明设备

主照明系统应向人员正常出入和使用的浮船坞处所提供照明,配电板间、泵舱等机器处所及中央控制室、会议室、走道等处所的照明,由照明用的两个最后分路供电。 6.1 强光灯

在左、右舷顶甲板各设TG14-B型,220V,1000W的卤钨灯6盏,共12只。作为对被坞船的工作面照明;其电源由集中操纵台内强光灯分电单元提供。 6.2 室外照明

采用CCD9-6,220V,60W型,为加强左、右舷上甲板的照度,在不影响吊机作业的情况下,各设10只TG15-250型高压钠灯,共20只。其电源由集中操纵台内室外照明分电单元提供。 6.3 室内照明

在泵舱、发电机舱等处设荧光舱顶灯,中央控制室、会议室和船员住室设荧光蓬顶灯,其余处所均设白炽舱顶灯;其电源由#1、#2照明分电箱提供。 6.4 应急照明

在船级社规范要求的处所内提供应急照明,在主电源失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自动投入。

7.通信设备 7.1 声力电话

中央控制室与系缆绞盘处所、发电机舱、应急泵舱之间设置选通声力电话一套。 另设1部与岸接的市用电话。 7.2 通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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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梯道、公共走道、中央控制室和机电舱及空压机舱设警铃或/和警灯,其控制装置安装在中央控制室的操纵台上。 7.3 火灾报警装置

在各层甲板走道、发电机舱、空压机舱等处设火警按钮。中央控制室和船员舱设感温或感烟探测器,其控制装置安装在中央控制室的操纵台上。

7.4 甚高频无线电话1部, AC220V/DC24V,带天线及电源装置,并随机配带相应电缆。

7.5 手持甚高频无线电话4部,带专用电池、备用电池各2个及专用充电器2个。 7.6 扩音机一套,输出功率为100W,120V。顶蓬上配有一只60V,100W高音扬声器,在全船必要处所设置一些扬声器。

7.7 本船设置电视监视系统1套,分别用于对船舶首、尾处进行监视。显示屏安装于中央控制室集中操纵台,并可将信号传输到岸上。 7.8 本船设置CO2施放报警系统一套。

8.船坞测量显示及报警 8.1 压载水舱液位测量

压载水舱液位测量采用压力传感器。在控制台上设各水舱液位表。各舱液位由计算机管理并打印。水舱液位调节通过操纵电动阀门进行控制。 8.2 挠度及四角吃水测量

本坞设1套挠度测量装置及1 套四角吃水测量装置。

在控制台上设挠度指示及四角吃水指示。当超过允许值有声光报警。当挠度达到最大容许值时,报警并应自动停止主排水泵及关闭阀门。

挠度测量及四角吃水测量均由计算机管理和打印。 8.3 坞纵横倾测量

在中央控制台设纵横倾测量装置。测量坞的纵横倾度。当坞纵横倾超过极限时,报警。纵横倾由计算机管理及打印。 8.4 计算机控制及管理

通过计算机可实现系统工作显示及控制,报警及打印功能。为了保证计算机可靠工作,中央控制台设UPS 电源。本坞挠度测量和四角吃水测量由计算机完成,带CRT 显示、打印机和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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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回声测深仪

在中央控制台设回声测深仪1 套,具有浅水报警和深度测量功能。测深仪配置换能器 2个。

9.信号设备

设信号灯一组。

设左舷、右舷灯各2只;尾灯2只;锚灯2只;上红、中白、下红信号灯各1只。 10.电缆

动力和照明系统采用CEF92/SA型,控制系统采用CEF82/SA型。通信导航设备电缆按各自要求配备。

根据船级社规范的规定,当火灾发生时仍然必须工作的设备和系统,其电缆穿过本船有较大失火危险区内的,采用耐火电缆。

浮船坞上设置两个截面积70mm2 的专用接地导体和两根截面积70mm2 的铜质软电缆,以便同进坞船的船体连接。

浮船坞上设置两个截面积70mm2 的专用接地导体和两根截面积70mm2 的铜质软电缆,用于将坞体与岸上接地装置相连接。

11.电缆安装

所有电缆上船安装,均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电缆的敷设和安装满足船级社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用于重要设备或应急电源、船内通信或信号的电缆应尽量远离厨房、厕所、机器处所及机舱棚,以及其它有失火危险的处所,但对这些处所的设备供电应例外。

电缆的敷设尽可能平直且易于达到便于检修,尽量减少交叉敷设。

电缆应避免设在过热及潮湿的场所,否则须采取隔热防潮措施。电缆如敷设在有机械损伤的危险场所要用钢管保护起来。

成束敷设的电缆,采用钢质紧钩或托架固定;每束电缆的层数原则上不大于2层。住舱电缆采用尼龙扎带固定,机舱和露天甲板电缆采用不锈钢喷塑扎带固定。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处所电缆加护盖板或穿管敷设。

穿过各层甲板或水密隔舱壁及不同等级防火区域需隔堵的电缆,均要求使用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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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料密封处理来保证原有防火、防水、隔音和强度等的各方面性能。凡暗式敷设的干线电缆,沿路线所经过的封闭板要做成可拆形式,以便于检修,居住舱室中的分支电缆尽可能做成暗式敷设,无条件暗敷设时,要敷设在专用电缆槽板内,并用装饰盖板复盖。

位于机舱在花钢板以下的电缆,应穿钢管敷设或采用其它船东认可的形式,以防止油水浸渍和机械损伤。

如果电器设备安装在围蔽的货物处所内,系统能完全隔离。电缆穿过的甲板和舱壁应予以密封。穿通电缆和货物处所内部的电缆应予以保护以防止碰损。

电缆敷设应远离热源,离开热源法兰接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00mm。 电缆的金属编织层护套应于两端作有效接地,最后分路可在电源一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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