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讲解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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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态势

概 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基层农经管理部门在对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指导时无章可循。小农意识是指在小农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和适应于小农经济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模式。其本身并不应作褒贬,因为它是时代给每一位社会人的烙印,具有普遍性和顽固性。小农意识支配下的贫困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很难有突破性发展。

如果要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摒弃小农意识,学会用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头脑去思考问题是关键。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用财务核算提供的数据去分析合作社营运过程的问题、指导经营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节 管理现状

1.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没有制定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目前,我乡两家专业合作社,其中一家明确了专门的会计人员和出纳入员。会计员由社员集体推荐,出纳员由理事长任命,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发放聘书,也没有向农经部门报告。另一家没有确定专门的财务人员,年终报表时临时花钱聘请,出纳员由理事亲自兼任。两家均没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成立章程中对财务管理也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票据一般使用自制收据,有时根据需要在税务部门领用收款收据,记账程序和财务手续混乱不清。

2.财务活动频繁,资金流量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活动主要具体表现为物资运动和资金运动两个方面。其中合作社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筹集资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合作社可以吸引社员投资,向银行和

信用社借款等筹集资金,这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来源,它是合作社资金运动的起点。合作社筹资的目的是把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便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还没有太多对外的投资活动。合作社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支。合作社要进行生产首先要采购原材料商品,以便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合作社将产品销售以后,便可以取得收入,收回资金。这是由于经营所引起的财务活动。这是目前我乡专业合作社资金活动的主要方面。另外就是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活动:一是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利润。这表明合作社有了资金增值或者要依法纳税;二是用来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是要向社员分配利益。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还没有进行实际分配,即是由协会转变而来的合作社,也没有真正向社员公布利润及分配情况,入社成员没有得到实际收益。

第二节 主要问题

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我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量十分薄弱,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所办的各种服务性事业效率不高,盈余很少,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再加上法律地位也不明确。因此,要申请银行贷款来拓展业务十分困难,同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不发达,狭窄的资金渠道和有限的资金积累,使得许多合作社不能扩大经营规模,不能及时地更新技术设备,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成长。

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尚未出台,许多政策不配套,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处于空白阶段。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如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在钱物管理上乱插手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财务收入不入账,或是收入直接

由理事长个人办理,形成“包包账”,或是年终留给财务人员一大堆条子,让他们根据实际需要来“做账”。

利润分配制度混乱。利润分配无一定之规,对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随意制定,很不合理。两家合作社,一家的股金分红的比例占20%,利润返还占10%,另一家的股金分红的比例占10%,利润返还占6%,当问到这个比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其余各部分收入是如何分配的等问题时,合作社领导和工作人员都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两家合作社都不打算进行股金分红,准备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等,合作社只付给社员较优惠的价格,除此之外社员一无所得。还有些合作社领导和无数的社员们不知道什么是利润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有的从未听说过,有的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就由某一领导拍板,社员毫不知情。这些状况明显是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

第三节 发展破解散发展之道

一、核算对象上,完善组织体系

专业合作社是通过农民在自愿入社、交纳股金联合起业的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经济组织。它是一种机制灵活,体制全新,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订适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合作经济特点的章程,并健全组织体系。专业合作社应完善“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切实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社员代表大会是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达到同股同权,理事会的财务报告,年度的盈余分配方案等,必须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向社员公开。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必须制定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管理,随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对外代表合作社签订合同、协议等。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要切实履

行职能,认真检查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状况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二、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专业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

1.专业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财务上要实行独立核算,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专业合作社的不同形式,制定适合不同专业合作社的核算流程,如收购环节的核算、加工环节的核算、销售环节的核算等。

2.完善内部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目前多数合作社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有的甚至没有财会机构。财务管理最基础最重要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按制度规定实行岗位分工,规范货币资金审批使用程序。货币资金收支实行理事会会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收支业务,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4.实行现金管理双人监督制。现金收付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方可生效。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5.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一是健全内部会计稽核制度。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二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应由监事会对当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内部审计报告于

股东会上公布。

三、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专业合作社应配备高素质的专门财会人员从事独立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如以工贸农科一体化专业合作社、联合型的市场营销专业合作社、产供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其在财务处理上与传统的企业有所不同。因此财会管理人员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后续教育,加大《会计法》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还应带头并要求社员加强学习财会知识,提高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

四、强化专业合作社股金管理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1.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社员、会员或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2.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其份额原则上不得大于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3.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五、建立规范的分配机制

专业合作社应合理进行盈余分配,以增强本社的发展后劲和服务功能,同时提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一是建立风险、发展基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在盈余分配时必须首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专款专用,以丰补歉,保证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二是实行二次返利,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对社员的吸引力。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既不同于公司制企业,也不同于社团法人,因此必须坚持按股分红和按农产品交易量返利相结合的原则。其盈余部分原则上30%按股金分红,70%按农产品交易量分红;三是对供销社投入专业合作社的资金、设施等;都以入股的形式同农民一样平等参与专业社的分配。

第四节 改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针对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想方设法拓展筹资渠道,只有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才能弥补资金来源的不足。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信用工具,广泛进行合作社之外的融资。例如,努力争取国家农村政策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通过证券信用,像工商企业发行债券一样发行合作社集合债券等。另一方面,调整原有的分配制度,将合作社产生的盈余,提取较少的公共积累、风险基金等之后,剩余部分归全体社员所有,并按社员同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额比例与持股比例并存进行分配。

此外,积极开拓农村的资金市场,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充分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本,促进农村信用社进行市场化改革,这也非常有利于解决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问题。

如山西侯马市的“农户间有偿服务模式”,以抵押方式, 让有钱的农民把钱存入信用社,为需要贷款的农户作抵押,存款农民除了获得银行利息外,贷款的农民还支付给他们一笔手续费,作为抵押担保的报酬

二、封闭运营原始资金,实行投资可行性论证制度

初始投资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入社农户都必须缴纳,投资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确定。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股份,但是不能够退股。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能够挪作他用或放贷。

投资、重大管理措施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合作社必须慎重行事,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三、健全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互补机制

合理的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发挥自律意识的动力,所以,建立以生产者为主体和以股份二次返利为根本的分配体系,是合理分配盈余的一条有效途经。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增强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在盈余分配时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保护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只是提取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比例不宜过大。二是调整分配比例,简化分配科目,实行二次返利。按照我国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年终结算盈余应提取公积金35%、公益金5% ,股金分红与二次返利共占60%。

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第一节 资产管理

第七条 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 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 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 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四条 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 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二节 财会人员

第十七条 合作社按照账、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 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 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组织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 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分类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 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 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

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节 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账。

第二十五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 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 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 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且金额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到税务部审核办理补税手续,方可

但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分配制度却相当混乱, 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都是“随意制”。例如, 有的合作社股金分红的比例占16% , 利润返还占8% , 不可分割的集体资产占合作社资产总额的比例在各合作社之间存在较大差别,高的达到80%-90% , 少的仅占2%-5%。还有一些合作社并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 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等, 合作社只付给社员较优惠的价格, 除此之外社员一无所获。而且由于分配权都掌握在村干部手中, 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集体财产成了少数干部任意支配的私有财产, 资产浪费严重。最典型的是, 不少合作社不按规定实行盈余返还。

总之,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混乱的分配制度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持久发展。

第四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经典案例

第一节 资产的核算

一、债权资产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债权资产从内外方向角度划分为两类: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为外部应收款,以“应收款”科目核算;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为内部应收款,以“成员往来”科目核算。 (一)外部应收款项核算

外部应收款项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应收款项通过“应收款”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借方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收及暂付外部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或已转销的应收及暂付款项,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在“应收款”科目下,应按不同的外部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详细反映各种应收款项的情况。

【例1】兴旺禽业专业合作社销售一批鸡蛋到某超市,成本20 000元,售价23 000元,货款尚未收到。会计分录为两笔:一是应收款增加,经营收入增加;另外结转成本,经营支出增加,产品物资减少,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款——某超市 23 000

贷:经营收入 23 000 同时,清算成本

借:经营支出 20 000

贷:产品物资——鸡蛋 20 000 (二)内部应收款项核算

内部应收款项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应收款项通过“成员往来”账户进行核算。“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都通过本账户进行会计核算。也就是说,它既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业务,也核算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业务。该账户借方登记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和偿还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贷方登记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和收回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该账户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单位和社员尚欠合作社的款项总额,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合作社尚欠所属单位和社员的款项总额。

为详细反映成员往来业务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社员设置“成员往来”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各明细账户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各明细账户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

有关成员往来业务核算举例如下:

【例2】某生猪专业合作社向社员企业华丰生猪公司按协议提供饲料10吨,成本14 000元,售价14 500元,价款暂未收到。

销售商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活动,该业务同时导致经营收入增加,同时应收款(成员往来借方)增加。会计分录为: 借:成员往来——华丰公司 14 500 贷:经营收入 14 5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成本 14 000 贷:产品物资 14 000

【例3】社员华丰生猪公司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借款20 000元,用于周转,农民专业合作社从银行转账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成员往来——华丰公司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例4】年终,按成员大会决议,华丰生猪公司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时,按交易额比例可分12 000元,按股本分配可分8 000元。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20 000 贷:应付盈余返还——华丰 12 000 应付剩余盈余——华丰 8 000

将所有成员账户应收、应付款项转入“成员往来”科目。 借:应付盈余返还——华丰 12 000 应付剩余盈余——华丰 8 000

贷:成员往来——华丰 20 000

二、各类专业存货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材料或物资等。具体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存货包括各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包括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5个会计账户。 (一)产品物资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入库的材料、商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验收入库的农产品,通过“产品物资”账户进行核算。包装物如果使用频繁、数量大,也可增设为一级科目。该账户借方登记外购、自制生产、委托加工完成、盘盈等原因而增加的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领用、对外销售、盘亏、毁损等原因而减少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 1.材料的核算

【例5】某养蜂专业合作社为加工蜂蜜,购进辅助材料一批,发票注明价款5 000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材料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例6】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制的某材料验收入库,自制成本1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材料 10 000

贷:生产成本 10 000

【例7】大米加工专业合作社接受社员以稻谷作为入社投资,双方协议作价5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材料 5 000

贷:股金——某社员 5 000

【例8】蜂业合作社加工蜂蜜饮料,领用蜂蜜1 000公斤,单价15元。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15 000

贷:产品物资——材料(蜂蜜) 15 000

【例9】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材料一批,价格10 000元,已收银行。成本9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经营收入 10 000 期末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 9 000

贷:产品物资 9 000 2.农产品的核算

农产品是指生物资产的收获品,其可直接对外出售,可再加工。农产品的成本,如果为一年生农作物,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则包括整个生产期间的各项实际支出,如:种子、肥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如果为多年生植物,如葡萄等。在投产期之前,各项实际支出则计入农业资产阶值,投产之后,如明确收获农产品,相关费用则计入该期农产品的成本,否则,计入经营支出。

【例10】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一亩田一季水稻种植过程中,共花费种子30元,肥料150元,农药60元,人工100元,收获水稻500公斤。会计分录为两步,投入时作分录:

借:生产成本 340

贷:产品物资 240

应付工资 100 收获入库后作分录:

借:产品物资——农产品 340

贷:生产成本 340

【例11】某葡萄专业合作社2005年栽种葡萄10亩,到2006年实际支出物资60 000元,工资20 000元,2006年到2007年生产周期实际支出物资15 000元,工资5 000元。2007年7月开始收获,预计可正常产果8年。

投产之前的各项开支,计入农业资产的价值,会计分录为: 借:林木资产——葡萄树 80 000

贷:产品物资 60 000 应付工资 20 000

2006年至2007年生产周期,各项开支记入产品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20 000

贷:产品物资 15 000 应付工资 5 000

2007年收获葡萄15 000公斤,摊销本年葡萄树价值,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葡萄 20 000

贷:生产成本 20 000

摊销本年葡萄树的折旧=80 000×(1-5%)÷8=9 500(元) 借:经营支出 9 500

贷:林木资产——葡萄树 9 500

销售农产品时,按已收或应收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2】前例所收获的葡萄全部对外实现销售,销售价每斤8元,货款已全部收存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经营收入 120 000 期末,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 20 000

贷:产品物资 20 000 3.商品核算

商品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1)从事商品流通合作社商品物资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产品物资”,贷记“应付款”、“成员往来”、“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发出商品后,结转成本,借记“经营支出”,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3】养鸡专业合作社到社员李义家收购山鸡一批,价格2 000元,价款尚未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山鸡 2 000

贷:成员往来——李义 2 000

同月,这批山鸡实现对外销售,计2 200元,款存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 200

贷:经营收入 2 200 结转发出商品成本:

借:经营支出 2 000

贷:产品物资 2 000 (2)加工型专业合作社商品物资的核算

从事加工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其商品物资主要指产成品。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实际成本,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专业合作社在销售产成品并结转成本时,借记“经营支出”,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4】蜂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车间将蜂蜜加工成饮料,当月共加工饮料10 000箱,实际单位成本72元,共计72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 720 000

贷:生产成本 720 000

同月,上例实现对外销售5 000箱,每箱售价12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经营收入 600 000 月底,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经营支出 360 000

贷:产品物资 360 000 (二)委托业务的核算 1.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专业合作社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按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产品物资”等科目。

【例15】蜂业专业合作社加工蜂蜜饮料,委托外单位进行灌装,发出半成品甲材料50 000元,辅助材料乙10 000元,应负担加工费用5 000元,运输费用1 000元。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000

贷:产品物资——甲材料 50 000 ——乙材料 1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借:委托加工物资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3)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以备对外销售 借:产品物资 66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66 000 2.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发给外单位销售的商品,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等科目。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款”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应支付的手续费等,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代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

【例16】某禽业专业合作社委托中旺超市销售500箱鸡蛋。每箱鸡蛋成本为40元,零售价每箱50元。协议按销售收入的5%作为手续费。 发出500箱鸡蛋时,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产品物资 20 000 收到已销售500箱鸡蛋的清单时 借:应收款——中旺超市 25 000

贷:经营收入 25 000 结转成本时

借:经营支出 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20 000 提取手续费用时

借:经营支出 1 250

贷:应收款——中旺超市 1 250 实际收到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 750

贷:应收款——中旺超市 23 750 3.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专业合作社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 “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本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

【例17】生姜专业合作社接受本社社员李义委托代销生姜2 000公斤,协议每公斤2.40元,货物售出后结清。专业合作社当月实现对外销售,每公斤2.6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用现金结清往来。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委托代销产品时

元(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成员甲个人账户记载的出资额为10 000元、专项基金1 000元、公积金7000元;与专业合作社没有交易的成员乙个人账户记载的出资额为10 000元、专项基金1 000元、公积金1 000元。 专业合作社分配剩余盈余时

第一步,计算出每个成员个人账户记载的出资额、专项基金、公积金占这三项总额的份额

成员甲:(10 000+10 00+7 000)÷(500 000+50 000+50 000)×100%=3% 成员戊:(10 000+1 000+1 000)÷(500 000+50 000+50 000)×100%=2% 第二步,计算出每个成员应分配的剩余盈余金额 成员甲:100 00O×20%×3%=600(元) 成员戊:100 000×20%×2%=400(元) 第三步,做出分配剩余盈余的会计分录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20 000 贷:应付剩余盈余——甲 600 …… (19 000) ——乙 400 第四步,专业合作社兑现应付剩余盈余时: 借:应付剩余盈余——甲 600 …… (19 000) ——乙 400

贷:库存现金 20 000 (四)长期借款 (五)专项应付款

第三节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所有者权益是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在专业合作社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专业合作社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盈余。

一、股金的核算

股金是专业合作社成员实际投入专业合作社的各种资产的价值。它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1.专业合作社收到成员以货币资金投入的股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成员应享有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37】根据专业合作社和某外单位签订的投资协议,该单位向专业合作社投资25 000元,款存银行。协议约定入股份额占专业合作社股份的20%,专业合作社原有股金60 000元。

该单位投入到专业合作社的资金25000元中,能够作为股金入账的数额是:60000×20%/(1—20%)=15000元,其余的10000元,只能作为股金溢价,记入“资本公积”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5 000

贷:股金——法人股金 15 000 资本公积 10 000

2.专业合作社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资产,按投资评估价格或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产品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成员应享有专业合

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3.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成员退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并在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详细记录股金发生的变动情况。

二、专项基金的核算

专项基金是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用基金。 1.专业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例41】专业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专项补助50 000元建成水果保鲜库房一间,全部支出总计50 000元,工程验收完成交付使用。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0 000

贷:在建工程 50 000 借:专项应付款 50 000

贷:专项基金 50 000

2.专业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专业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按照所附发票记载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无所附发票的,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四、盈余公积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专业合作社的公共积累。根据章程规定和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金,弥补亏损等。 (一)专业合作社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年终进行盈余分配时,应按一定比例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专业合作社年终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

(二)专业合作社以盈余公积转增股金的核算

专业合作社用盈余公积中的公积金转增股金或弥补亏损等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盈余分配”等科目。

五、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1.盈余分配的要求

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盈余分配是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专业合作社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

专业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方案应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 2.盈余分配的顺序

专业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上年亏损。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

(2)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或者用于弥补亏损。 (3)提取应付盈余返还。盈余返还部分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当年成员分配的盈余。主要按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4)提取剩余盈余返还。扣除上述各项后的盈余可按“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为成员应享有的“剩余盈余返还金额”量化到成员进行分配。

【例46】专业合作社用盈余分配弥补上年亏损30 000元。

用盈余分配弥补上年亏损,会减少盈余分配数额,增加盈余公积,因此应借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30 000 贷:盈余公积 30 000

【例47】专业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盈余12 000元,根据经批准的盈余分配方案,按本年盈余的5%提取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额比例返还给成员,其余部分根据成员账户记录的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全体成员。 (1)结转本年盈余时:

借:本年盈余 12 000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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