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能源因素识别及优先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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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因素识别及评价和优先控制程序 文件编码: 1.目的

现行版本:A 修 改 码:0 QP/XZJM 4.3.1-01-2011 本程序旨在识别本厂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包括应考虑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变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评价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为确定节能点制定控制方案提供依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影响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能源因素的识别与控制活动。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能源因素进行排查、识别和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 3.2 安技科负责能源因素的汇总和审批,并评价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3.3 能源管理者代表对本程序负组织领导责任:负责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及控制方案的审批、批准。总经理(或授权人)对本程序负技术管理责任,协助管理者代表负领导责任; 4.工作程序 4.1 能源和能源因素

能源 (energy) 可以直接或通过转换提供人类所需的有用能的资源。矿井能源的种类:(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有电能、蒸汽、油脂类、气类等

能源因素 (energy aspect)在煤炭洗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影响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 4.2能源因素识别

安技科编制并下发《能源因素识别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识别出本部门内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包括考虑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变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填写《能源因素识别表》,并报安技科。 4.2.1能源因素识别的范围

工厂煤炭采洗所涉及的设计、生产、销售的相关部门、办公区、生产作业场地、生活区的能源相关的管理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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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

2)考虑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变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3)工厂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的资源种类、能力和能效等因素(包括能源、设备、设施、系统等产品中的节能因素和煤质管理因素),

4)能源需求流转在工厂的全过程、各环节及特点细化用能系统及其过程和环节(包括工程设计、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外转供)的因素;

5)工厂厂区布置布局和生产流程、能流平衡和匹配的因素; 6)能源的计量和统计因素;

7)用能系统和耗能设备设施的配置的因素;(包括用能设备的采购、维修,生产服务等)

8)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经验和应用的因素; 9)能源(包括余能、废弃物等)回收和再利用的经验和应用的因素 4.2.2能源因素识别的方法

1)调查表法(用能设备、部门结构、用能计量等)、现场观察法、现场监测法、头脑风暴法、比较法(纵向、横向)、专家咨询等

2)过程分析法、划分区域法、流程划分法(如能耗测算、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能效评价、能源审计等)等;

3)根据部门职能所及的活动和现场,按人的行为和需要,物的状态和需要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的因素

4)依据各类能源类型的用能系统,按数据采集和统计中单位因子(如能流图、能源网络图等)等 4.2.3能源因素识别和分析

部门在识别工序和耗能的能源因素的同时,应同时找出不合理的能源消耗,分析该能源因素节能改进的机会,进行节能潜力分析,包括考虑:

1)与法律法规及能耗标准的符合度;

2)现行的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效率管理措施及控制文件;

3)人的行为和设备运行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的影响;(包括跑、冒、滴、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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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的能源报告,如能源审计报告、能源监测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

5)相关方(如集团、客户、政府、社区等)关注的问题; 6)能源管理(能源计量、使用统计、记录报表等)的影响

7) 公司能源管理的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3能源因素评价

4.3.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填写的《能源因素识别表》,依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价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形成《能源因素评价表》和《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排序清单》报安技科。

4.3.2 能源因素评价时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能源状况(包括系统配置、布局、匹配、优化、经济运行)合理性; 3)影响耗能的频次、持续时长和数量; 4)对能源利用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5)是否为重要耗能部位或环节; 6)耗能关注程度; 7)能耗管理制度的完善性;

8)能耗控制难易程度;有无潜在的事故

9)节能潜力大小;有无节能改进的机会,技术、经济方面的可行; 4.3.3能源因素评价应考虑以下2个方面:

1)技术方面主要考虑能源节约、能源利用影响的规模、严重性、持续性、能源因素控制的难易程度等改造技术的可行性

2)经济方面主要考虑经济状况、节能经济效益、投资及投资回收期等; 4.3.4优先控制能源因素的确定 1)定性评价法(直接判断法)

⑴对违反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⑵节能潜力大、耗能量较大的能源因素直接判断确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根据工厂实际,大型用能设备、重点耗能工序、能源利用监测发现异常指标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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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等都应纳入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中。

⑶能耗指标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2)定量评价法(多因子评价):

根据常用的评价准则,适当量化影响因素为多因子,对能源因素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出优先控制能源因素。

(1)法律法规符合性:能源利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得3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2)能源状况合理性:针对设各设备选型、运转运作、运行过程的配置、布局、系统平衡、匹配、优化等环节等方面的合理性,合理得1分,基本符合得3分,不合理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3)影响耗能频次:影响能源困素的耗能频次,偶尔耗能得1分,间断耗能得3分,持续耗能得5分。

(4)能源利用影响范围:影响较小得1分,局部影响得3分,系统全局影响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5)是否重要耗能部位或环节:以各系统设各技术特征、运行时效等方面为依据,判断具体能源因素提出的耗能部分、环节等的重要性。耗能部位或环节重要轻微得1分,重要性一般得3分,非常重要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6)耗能关注程度:根据所辨识出的能源因素确认该耗能环节的关注程度,略微关注得1分,一般关注得3分,非常关注得5分。

(7)能耗管理制度完善性:以辨识出的能源因素为依据,判断各单位的耗能设备、工作过程、流程及环节等管理制度方面的完善程度。完善得1分;不健全得3分;无管理制度及标准得5分。

(8)能源控制难易程度:根据能源因素采取的控制措施分析控制方法方案的难易程度,容易得1分,适中得3分,因难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9)节能潜力大小:根据各单位汇总的能源因素判断所带来的节能潜力,节能潜力无得1分,一般得3分,节能潜力大的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评价打分∶ K=A+B+C+D+E+F+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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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控制能源因素的评价标准:

a、当K≥25分时判断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b、当A或B或D或E或H或I得分为5分时判断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3)帕累托分析法:80%的能源是由20%的设备设施所消耗,即二八规则; 4)比率分析法:采用各工序能耗费用的比率分析和能源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率分析方法

4.3.5各单位按上述方法对能源因素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出重要能源因素,编制《优先控制能源因素登记表》,报能源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下发。 4.4能源因素识别的更新

4.4.1根据内部条件、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随着工厂的发展、治理的深入,不断地识别、确定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对能源因素以及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进行及时更新或补充。安技科负责按每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并依据新一年的发展规划,组织各部门全面对能源因素进行更新。

4.4.2各单位及时识别、评价、更新本单位能源因素,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能源因素,并将更新记录及时报安技科: 1)新、改、扩建项目;

2)新工艺、设备替换、能源或原材料替代、新增设施设备;节能技术、设备或经验方法应用时。

3)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4)用能系统变化时 5)紧急情况及事故发生;

6)管理层的要求。

4.4.3各单位的能源因素识别、评价工作由行政领导负责,选择精通业务、熟悉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参与;

4.4.4安技科负责及时获取、更新的能源因素的信息。对于更新了的能源因素,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参与,客观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为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4.4.5能源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及相关能源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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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以及能源管理方案。 4.5能源因素控制

4.5.1 将识别的能源因素和确定优先控制的的能源因素的信息形成文件,将识别评价结果形成文件并适时更新。

4.5.2各部门应针对识别出的能源因素严格按工艺设备操作规程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1)操作规范;(必要时包括过程控制参数) 2)各岗位的协调、调度方式;

3)设备检查维护要求,运行和维护记录。 4.5.3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的控制,

1)在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时,应对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加以考虑。根据需要策划对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采用目标控制、运行控制、能源管理方案等控制方式;

2)各部门用能单位针对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除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控制外,应根据设施、设备正常经济运行和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规定控制参数。加强监督、考核,并包括以下方面的控制:

a)确定过程控制参数(包括运行时间、温度、电压、电流、蒸汽和水的压力、流量等及其他特殊能耗设施设备运行参数)。

b)规定运行参数记录、维护记录、检查检修记录、点检记录等;(必要时) c)考核的方法和频次,改进措施等。

d)评价的方式、方法和频次;

4.5.4 根据能源利用的不可追溯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各用能单位可采用及时监控、分析和记录的形式对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进行控制,以便情况发生改变时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

4.5.5评价对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实施控制有效,用能单位定期采取统计分析、现场调查、会议讨论等方法对运行参数、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针对评价结果采取改变控制方法、文件修改、人员培训以及设备更新改造等改进措施。 4.5.6能源因素的动态管理;

4.5.6.1 各职能科(室)、车间对本业务范围内的能源因素的日常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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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进行检查、监督(包括漏识补充、新增、变化、更新)。

4.5.6.2安技科及时跟踪优先控制能源因素的实际控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考评其相关的能源消耗及能源利用效率情况;

4.5.6.3安技科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及本厂相关情况的变化情况重新评价选择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形成新的“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4.5.6.4安技科负责组织本厂各部门持续不断地识别和评价能源因素,为有效控制能源因素提供依据。

4.5.6.5安技科对能源因素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查出的不符合列出《不符合信息传递卡》,下发有关单位签收,并负责对纠正情况跟踪验证。

4.5.6.6管理者代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能源因素控制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4.6记录的管理

能源因素识别、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有安技科统一保管,各部门须持有本部门的《能源因素清单》和《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部门的“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内容可与工厂的汇总清单有增加)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能源因素识别表、 能源因素评价表、 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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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因素辨识与评价流程图

责任者 各部门 安技科 各部门 管理者代表 责任部门 流程描述 能源因素辨识调查 备注 汇总评价 确定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制订管理方案 NO YES 审批 管理方案执行 整改 意见 各类资料存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6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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