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务规定与时俱进

更新时间:2023-11-07 12:1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新财务规定与时俱进

为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学期初(2013年2月28—4月9日),登封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就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对全市中小学校主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主管人员采用了集中培训学习、分散学习、交流学习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

新《制度》有哪些特点和亮点,说起来,让我愧不能语,也让当时与会的计财科宋科长感到惭愧之极,是因教体局新上任的景书杰副局长(主抓财务),他为我们全体财务人员在第一时间找到新制度颁布的信息,就新旧制度的解读给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解析。现就结合自己的愧和会议精神写点对新财规的理解,使我能更好的服务我们的教育教学。

一、新《制度》新在何处:

原《制度》分13章,共55条。修订后的《制度》章数未变,共77条,增加了23条,删除1条。新《制度》有5个显著特点:

1.调整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更加明确) 与原制度相比,适用范围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修订前职业中学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为体现对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要求,本次修订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二是将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将幼儿园修订为依照执行。幼儿园不属于中小学校,本次修订不再将幼儿园纳入制度适用范围,但由于当前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非常复杂,制订专门的幼儿园财务制度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制度附则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四是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五是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2.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规定(管理责任更加清晰)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的法人主体地位,制度明确要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这些规定为中小学校长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了直接依据,有力地保证了中小学校事权和财权的统一,更有利于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中小学校校长作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管理责任涉及中小学校财务活动的全过程。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校长在预算管理、负债管理、食堂管理、代管款项管理、决算管理、在建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并理顺了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强化了中小学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3.完善了预算管理(管理要求更加明细化)

一是细化了预算管理。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的程序,要求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预算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细化了中小学校支出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细化了结转和结余管理,要求经营收支结转结余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二是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严禁举借债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三是就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任职条件,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入账计价标准等,都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如: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提高至8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提高至1500元)。

4.强化收支管理(财务监督更加严格)

一是明确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如电费可分为取暖费和电费2项)。二是明确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我市小学经费一次性支出超2000元实行大额审批事前监督制度)、事

中监督(支出过程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事后监督(每年1-2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审计部门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每张单据的严格审核)和专项监督(有针对性单项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三是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出纳、保管等职)、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四是要求中小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完善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规范了专用资金。

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归原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专用基金: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特别强调:义务教育学校不提取修专项修购基金。财政拨款结余不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二、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第一要务

新《制度》适应时代要求,新财务规定与时俱进。当前,把国家给的钱管好、用好,是学校的第一要务。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已实施15年了,其间,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个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订。具体:一是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自2000年开始即我参加工作的第2年,由于种种原因我接触到了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直到2002年8月,我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改革,市教育系统成立了乡镇集中报账中心,我有幸也被乡镇核算中心的留下,当时我乡也不例外的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管理制度,此项改革使得我市的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作为示范被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所推广。当前,国家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产生了直接影响,由此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明确的修订意见。二是为了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2012年4月,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小学校必须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为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教育事业,教育经费投入连年增长,中小学校经费总量、结构和财务管理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2000年—2011年,我市中小学校随着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快速增长,2010年小学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年生均430元到2012年提高到530元,占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四是校长(单位第一负责人)有责任用好这些钱,为师生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目前的校长大多出身学科教师,学习财务管理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新制度对校长合理使用资金有了约束性、有监管指导性,校长的专业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财务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在这种形势下,需要修订《制度》,以适应财政经费管理要求,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屈 晓 芳 2013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67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