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常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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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常识》讲座

学 期: 2010 年 下 半年

讲课教师: 冯 学 强 课程性质: 公共选修课

第一讲 天文 历法

一、天文

(一)七政

古人把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合起来称为七政或七曜。 金木水火土五颗行星又合称为五纬。以下是五星的古称或别称: 金星:古曰明星,又称太白、启明、长庚。

木星:古名岁星,或简称岁。古人认为岁星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特定的星空区域,并用以纪年。

水星:又名辰星;火星:古名荧惑;土星:古名镇星或填星。 【附】关于“周”、“星期”和“礼拜”的来历 1. “周”和“星期”的来历、传播路线及名称的演变 2. “礼拜”的来历和演变 (二)二十八宿与四象

古人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是以恒星为背景的。经过长期的观测,古人选择了黄道附近的二十八个星宿作为坐标,称为“二十八宿”。

同时,古人又把二十八宿配在东南西北四方,每一方的七宿联系起来想象成四种动物的形象,叫做“四象”,即东方苍龙、北方玄武(龟蛇)、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具体如下:

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 二十八宿的作用:① 以恒星(二十八宿)为背景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 ② 用以测定岁时季节的观测对象。 (三)三垣与北斗

“三垣”是星空分区的概念。三垣即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古人在黄河流域常见的北天上空,以北极星为标准,集合周围其他各星,合为一区,名叫紫微垣;在紫微垣外,在星张翼轸以北的星区是太微垣;在房心尾箕斗以北的星区是天市垣。

北斗是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组成。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古代舀酒的斗形。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斗身,玉衡、开阳、摇光组成斗柄,叫做“杓”。北斗七星属于西方所谓的大熊座。

北斗的作用:辨方向、定季节。 (四)十二次与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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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为了说明日月五星运行和节气的变换,把黄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成十二个等分,叫做十二次。每次都有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作为标志。但是十二次是等分的,而二十八宿的广狭不一,所以十二次各次的起讫界限不能和宿与宿的分界一致,有些宿是跨属于相邻的两个次的。

十二次的名称与二十八宿的分配如下:(1)星纪(斗牛女);(2)玄枵(女虚危);(3)诹觜(危室壁奎);(4)降娄(奎娄胃);(5)大梁(胃昴毕);(6)实沈(毕觜参井);(7)鹑首(井鬼柳);(8)鹑火(柳星张);(9)鹑尾(张翼轸);(10)寿星(轸角亢氐);(11)大火(氐房心尾);(12)析木(尾箕斗)。

十二次的作用:① 用来指示一年四季太阳所在的位置,以说明节气的变换;② 用来说明岁星每年运行所到的位置,并据以纪年。

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上的区域来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地上的州国,使它们互相对应,这就是“分野”。

古人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为了观察所谓“ 祥”的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国的吉凶,是一种迷信的观念。

二、历法

(一)日、月、年的概念

古人最容易观测到的天象是太阳的出没和月亮的盈亏,所以以昼夜交替的周期为一“日”,以月相变化的周期(朔、上弦月、望、下弦月、晦)为一“月”。

“年”的概念,最初是由庄稼成熟的物候而形成的,《说文》:“年,谷熟也。”禾谷成熟的周期即是寒来暑往的周期,即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也就是太阳年。

(二)古代的历法

我国的旧历,以月亮的一个朔望周期为一个月,这是阴历(月亮称为“太阴”)。阴历平年12个月,有6个大月各30天,6个小月各29天,全年共354天。但一个太阳年约为36514日,比12个阴历月约多1114日。因为太阳年与季节的周期变化有密切的关系,而掌握季节变化的规律对于农业生产非常重要,所以为了符合太阳年的周期,我国古代创制了阴阳合历,主要方法就是设置闰月。

闰月设置的演变过程:三年一闰→五年两闰→十九年七闰

放置闰月的时间:起初置闰无定制。商周时一般将闰月放在年终,称为“十三月”;有时则一年两闰,所以有“十四月”。春秋以后没有一年两闰的情况了。汉初沿习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所以闰月置于九月之后,称为“后九月”。后来闰月的安排不固定,而与节气有关(闰月无中气)。

附:关于夏历、周历及我国古代著名的历法 (三)季节和节气

我国古代是农业国,对季节和节气非常重视。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春秋二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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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后来历法逐渐精密,由春秋二时再分出冬夏二时,所以现在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后来又按夏历十二个月依次分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

古人把周岁36514日平分为24个节气,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最初只有12个节气,后来又增加12个中气,这样平均每个月有1个节气,1个中气,全年共24个气(统称节气)。如立春是正月节,雨水是正月中;惊蛰是二月节,春分是二月中,节气和中气相间,其余依次顺推。

季节和节气系统的完备过程:二时→四季→四季+二分二至→十二节→二十四节气 【附】

1. 二十四节气名称

季 节 月 份 (阳历) 二 月 立春 雨水 节气 中气 季节 月 份 (阳历) 八 月 节气 中气

立秋 处暑 白露 秋分 寒露 霜降 立冬 小雪 大雪 冬至 小寒 大寒

2. 二十四节气歌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上半年来六廿一,下半年来八廿三,每月两节不变更,最多相差一两天。 (四)记录时间的法则

1.纪日:干支纪日、特定称谓纪日

2.纪时:(1)根据天色分时段:旦——清晨,明——黎明;隅中——将近中午,中日——中午,昃日——下午,昏——黄昏,夕——晚上,人定——夜半。

(2)以地支纪时:每个时辰等于现代两小时。后来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 附:地支纪时与现代纪时对照

3.纪月:(1)通常以序数为纪;(2)特定名称表示月份;(3)以地支配十二个月的“月建”法;(4)后来又以天干配地支纪月。

4.纪年:(1)最初按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2)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年;(3)星岁纪年法;(4)干支纪年法。

春 季 三 月 惊蛰 春分 秋季 九 月 四 月 清明 谷雨 五 月 立夏 小满 十 月 十一月 夏 季 六 月 芒种 夏至 冬季 十二月 七 月 小暑 大暑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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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历史概要 行政区划

一、中国历史概要

社会 形态 原始 五 社会 朝代(时期) 约前26~前21世纪 行政区域制度 部落联盟 帝 黄帝、颛顼、帝喾、尧、舜 夏 约前2070~前1600 国家形成 奴 商 约前1600~前1046 隶 社 会 周 西周 东周 约前1046-前771 前770-前256 春秋 前770-前475 战国 前475-前221 中央集权国家形成 (分封制) 秦 前221-前207 西汉 汉 东汉 三封 建 社 晋 会 十六国 南 北 朝 北 386-581 304-439 前206-公元23(包括王莽新朝) (郡县制) 25-220 265-317 317-420 (州郡县制) 220-280 国 魏(220-265)、蜀(221-263)、吴(222-280) 西晋 东晋 朝 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 南 420-589 朝 宋、齐、梁、陈 4

隋 581-618 唐 618-907 五代十五代 十 907-960 国 国 北宋 宋 南宋 902-979 (道路制) 960-1127 1127-1279 辽 907-1125 西夏 1032-1227 金 1115-1234 元 1206-1368 明 1368-1644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 1949) 清 1644-1911 民国 (行省制) 1912-1949 【说明】

1. 十六国:在我国北方先后建立的封建政权,包括:汉(前赵304—329)、成(成汉304-349)、前凉、(314-376)后赵(魏319-351)、前燕(337-370)、前秦(350-394)、后燕(384-407)、后秦(384-417)、西秦(385-431)、后凉(386-403)、南凉(397-414)、北凉(397-439)、南燕(398-410)、西凉(400-421)、北燕(407-436)、夏(407-431)。

2. 五代:指后梁(907-923)、后唐(923-936)、后晋(936-946)、后汉(947-950)、后周(951-960)。

3. 十国:几乎与五代先后并列的十个小朝廷,有:吴(902-937)、前蜀(903-925)、吴越(907-978)、楚(907-951)、闽(909-945)、南汉(917-971)、荆南(南平924-963)、后蜀(934-965)、南唐(937-975)、北汉(951-979)。

4.元朝:蒙古孛儿只斤铁木真于1206年建国。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

【附】

1. 中国历史朝代歌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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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尧舜禹,夏商周,春秋战国乱幽幽;秦汉三国晋统一, 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 ② 炎黄虞夏商,周到战国亡。秦朝并六国,嬴政称始皇。

楚汉鸿沟界,最后属刘邦。西汉孕新莽,东汉迁洛阳。 末年黄巾出,三国各称王。西晋变东晋,迁都到建康。 拓跋入中原,国分南北方。北朝十六国,南朝宋齐梁。 南陈被隋灭,杨广输李唐。大唐曾改周,武后则天皇。 残皇有五代,伶官舞后庄。华歆分十国,北宋灭南唐。 金国俘二帝,南宋到余杭。蒙主称大汗,最后被明亡。 明到崇祯帝,大顺立闯王。金田太平国,时适清道光。 九传至光绪,维新有康梁。换位至宣统,民国废末皇。 五四风雨骤,建国存新纲。抗日反内战,五星红旗扬。 2.中国各朝代都城、开国君主及国号来历 朝代 都 城 夏 阳城 (山西夏县) 开国君主 国 号 来 历 (姒)禹 据《史记》引《帝王纪》云:“禹受封为夏伯,在豫州外方之南,今河南阳翟是也”,因用以称其政权为“夏”。另据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认为,是禹的儿子启西迁大夏(山西南部汾浍一带)后,才称“夏”的。 商 亳(河南商丘),(子)汤 相传商的始祖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于商(今河后迁都殷(河南安阳) 南商丘南),以后就以“商”来称其部落(或部族)。汤灭夏后,就以“商”作为国号。其后裔盘庚迁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后,又以“殷”称之,或者“殷商”并称。 周 西周:镐京 武王姬发 周部落到古公亶父时迁居于周原(今陕西岐山)。武王(陕西西安) 东周:洛邑 (河南洛阳) 平王姬宜臼 灭殷以后,就以“周”为朝代名。周前期都城在镐,后期都城在洛邑。因镐在西,洛邑在东,所以有“西周”和“东周”之称。 6

秦 咸阳 (陕西咸阳) 始皇帝 嬴政 据《史记》记载,本为古部落,其首领非子为周孝王牧马有功,被周孝王赐姓为“嬴”,并赐给了一小块土地秦(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一说秦州清水县谷名)。后来秦襄公又救周有功,被封为诸侯,为秦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朝。 汉 西汉:长安(西安) 东汉:洛阳 高祖刘邦 楚霸王项羽封刘邦为汉王,以后刘邦击败项羽,统一光武帝刘秀 中国,改国号为“汉”。汉朝前期都长安,后期都洛阳,故从都城上有“西汉”和“东汉”,从时间上又有“前汉”和“后汉”之分。 三国 魏:洛阳 蜀:成都 魏文帝 曹丕 魏: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后进爵为“魏王”,曹丕代汉后便称“魏”。因其皇室姓曹,历史上又称“曹魏” 蜀:刘备为汉中山王刘胜之后,其国号“汉”意味着汉昭烈帝 是东汉的延续,又因其占据益州,俗称蜀地,其政权刘备 历史上也称“蜀汉”。 吴:孙权占据长江中下游一带,春秋时的吴国就建于此,曹魏也曾封孙权为吴王,故史称“孙吴”;又以其位处江东,也称“东吴”。 司马昭逼魏帝封他为“晋公”,灭蜀后进爵为晋王。后来他的儿子司炎继承他的爵位,逼令魏帝退位,自立为皇帝,国号“晋”,定都洛阳。五胡乱华,晋室南渡,琅邪王司马睿在建康重建晋朝,因其在洛阳东面,史分为“西晋”和“东晋”。 (略) (略) 吴:建业(南京) 吴大帝 孙权 晋 西晋:洛阳 东晋:建康(南京) 南北朝 隋 大兴(西安) (略) 武帝司马炎 元帝司马睿 文帝杨坚 隋文帝杨坚之父杨忠,曾被北周封为“随国公”。杨坚袭此封爵,夺位后立国号为“随”,但其认为随有走的意思,恐不祥遂改为“隋”。 唐 长安(西安) 高祖李渊 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佐周有功,被追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太原起兵后,李渊称“唐王”,后废恭帝杨侑建唐朝。 7

五代十国 宋 (略) (略) (略) 北宋:汴梁(开封) 南宋:临安(杭州) 太祖赵匡胤 高宗赵构 后周恭帝继位后,命赵匡胤为归德节度史,归德军驻宋州(今河南商丘),赵匡胤为宋州节度使。赵匡胤陈桥兵变后即皇帝位,因其发迹在宋州,国号曰“宋”。定都汴梁。靖康年间,金兵攻陷汴京,北宋遂亡。徽宗第九子赵构在临安重建宋王朝,史称“南宋”。 辽 上京临潢府(内蒙古巴林左旗南) 太祖耶律阿保机 辽原称“契丹”,后因其居于辽河上游,遂称“辽”,“辽”字在契丹语是镔铁的意思。 西夏 兴庆府(银川) 元昊 拓拔思恭占据夏州(今山西横山),建国时便以夏州得名,称“大夏”。又因其在西方,宋人称之为“西夏”。 金 先建都会宁府(黑龙江阿城南),后迁都燕京(北京),再迁都至汴京(开封)。 太祖完颜阿骨打 金都城上京会宁(今黑龙江阿城南),位于安出虎水(今阿什河)之侧,相传其水产金,女真语“金”念作“安出虎”。另据《辽史》记载,由于女真长期受制于契丹,故完颜阿骨打立国时,针对“辽”字在契丹语中的意思,以其镔铁虽坚终亦变坏,而金不变不坏,取“金”为国号,以示压倒“辽”。 元 大都(北京) 太祖孛儿只斤铁木真(成吉思汗) 据《元史》记载:“元”的命名,是元世祖忽必烈定的。是取《易经》上“大哉乾元”句中的“元”,有大、首等意思。但也有人认为与蒙古人的风俗与图腾有关,有的认为与佛教有关。 朱元璋是继承郭子兴的元末起义军而发展起来的,郭子兴属于白莲教组织。白莲教又称“光明教”,其首领韩山童自称“明王”。朱元璋不仅曾经信仰白莲教,而且承认自己是白莲教起义军的一支。朱元璋取得政权后,国号便称“明”。 明 初期定都南京,太祖朱元后迁都北京 璋 清 北京 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 满族是女真族的一支。女真族在北宋时建立金国。明末女真势力复强,太祖努尔哈赤重建金国(后金)。后来皇太极把“女真”改为“满州”,把“金”改为“清”,有人认为是为避免引起尖锐的民族矛盾。 8

二、历代行政区划

第一阶段:秦、汉、三国、晋、南北朝(前221—公元583年) 1. 前期:秦汉时期(约400年)——郡(国)县两级制 秦:全国设36~40郡,共约1000个县,以郡统县。 汉:全国设105个郡(国),约1180~1500多个县。 【特点】郡县的区域,中原小,边疆大。 【郡国县的演变】

郡——郡是行政区域,长官是太守。秦初分全国为36郡,后增至40郡;至隋取消郡,唐代州郡迭改,宋废郡。

国——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区,地位相当于郡。 县——地方基层行政区域,长官是县令。秦汉时以郡统县。 2. 后期:三国、晋、南北朝时期(约400年)——州郡县三级制 三国:魏12州、吴4州、蜀1州,共17州,州统郡,郡管县。 西晋:全国设19~21州,173郡,郡下设县。

南北朝:南北合计从50余州发展到300余州,郡增加到600多个。

【特点】越往后,州郡的数目越多,而范围越小,所管的县越少。到后来,三级制名存实亡,至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3年)撤消郡,仅剩州县二级。

【州的演变】

1. 九州——设想中的地理区域,并非实际的行政区域

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1. 汉朝——基本上是监察区域,而不是行政区域。汉武帝将全国100多个郡、国分为13个刺史部,基本沿用州的名称,所以习惯上把刺史部称为“州”。

2. 东汉末~南北朝——成为实际的行政区域。州的长官为刺史(汉朝有时称“州牧”,宋以后称“知州”)。

3. 明清时期——将大部分州改为府。

第二阶段:隋唐宋(公元583—1276年,约700年)——道路制

隋:隋文帝取消郡,改为州县二级,全国近200个州;隋炀帝时又恢复州郡县的名称,但州为监察区域,不是行政区域,实际为郡县二级。

唐:唐初将郡改为州,全国共300多个州。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将全国分为10个道,唐玄宗时增为15道,均为监察区域,官员为采访处置使。安史之乱后,全国共有40~50个道,道成为州以上一级的行政区域,形成道—州—县三级行政区域制度。道的长官为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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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取消道与节度使,并在州以上设置路。但宋代的路不同与唐代的道,是一种专职机构,州一般可直达中央。最处全国共15路,后增至23路。

【特点】在这一时期,基本上是道路统辖州县。期间有几次将州恢复为郡,但时间不长,共27年。此外,唐宋时已出现“府”的名称,地位略高于州;到宋代又有“军”“监”两种,地位略低于州。

【道路军的演变】

1. 道——道在唐朝设置。起初为监察区,安史之乱后变为行政区,宋取消。但元明清直至民国时期另有道,不是一级行政区域,而是省的派出机构。

2. 路——宋代设置。最初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元代也有路,但元代的路小于宋代,相当于州府。

3. 军——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地位略低于州或府,后来把军提升为府,这样,军的名称不再存在。

第三阶段:元明清民国(公元1276—1949年,近700年)——行省制

元:开始设置行省。“行省”起初是中央政府的临时性派出机构,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后又简称为“省”;元中期以后成为固定的行政区域,当时全国有1个中书省直辖区和10个行中书省。

明:明太祖取消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明代全国共有两个直隶(直辖区,即北直隶[北京地区]和南直隶[南京地区])、十三布政使司。但民间习惯上仍都称为省,所以合起来全国是十五省。

清:清初仍为15省,至康熙六年,将内地分为18省。边疆地区另有建制和名称,具体为: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3个将军辖区,新疆由伊犁将军统辖,外蒙古由乌里雅苏定边左将军统辖,内蒙古采用盟、旗制度,西藏、青海设置办事大臣。直至光绪年间又设新疆省和台湾省(台湾原为台湾府,属福建省)。后又将东北三将军辖区改为省。至清末除西藏、青海、内外蒙古以及台湾(甲午战争后为日本侵占)外,全国共有22省。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在清末22省的基础上增设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4个特别区,国民政府将这4个特别区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此时,全国共有28个省。

【省以下的行政区域】

元:省以下有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属于路,有的属于府,有的属于州。

明:省以下有府、州、县。长官分别为知府、知州、知县。 清:省以下有府、厅、州、县。

民国:一律废府,并将不辖县的州、厅改为县;开始设市。

说明:(1)明清的州、厅有的直属于省,有的归府管;(2)元明清的州有的辖县,有的不辖县;(2)元明清民国另有道一级,但不是行政区域(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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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和府的演变】

1. 省——省本来是中央官署的名称。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设“行中书省”(即中书省的办事处或中书省行署),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又简称为“省”。

2. 府——唐代大州称为府,因为大州设有都督府或都护府。唐代府隶属于道;宋代府隶属于路;元代府有的属于路,有的直属于中央;明清大部分州改为府;至民国废府。

【附】

1. 我国现有省级行政区(共34个)

省(23个):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青海、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台湾、广东、海南。

自治区(5个):新疆、内蒙、宁夏、西藏、广西。 直辖市(4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澳门。 2. 周总理编写的地理诗

两湖两广两河山,五江云贵福吉安, 四西两宁青甘陕,还有内台北上天。

第三讲 职官 科举

一、职官制度

第一时期:夏商时期(约1000年)

1. 国家规模很小,机构非常简单,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 2. 国家君主称“后”、“王”,王位由父子世袭或兄终弟及。

3. 主要官员为“巫史”,主要职官有:羲和(掌历法)、大理(掌诉讼)、遒人(传达君命)、官师(掌教育)等。巫史的职务一般是世袭的。

4. 王室贵族也常参与国家重大事务,但没有明确的职务名称。 5. 宰臣原是管理王室家务的奴隶,后来也参与一些政事。

第二时期:西周到春秋(约六、七百年)

1. 王统治“天下”,称“天子”,王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诸侯、大夫都是天子的臣。

2. 此时巫史的地位已大大下降。王室机构是中央政府,主要由“三公”(太师、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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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等职官和“卿士寮”(职官有:司徒、司马、司空等)和“太史寮”(职官有:内史、御史、太卜、宗伯、乐师等)等机构组成。另有“相”、“宰”等职务。

3. 诸侯国是地方政府,诸侯国的职官设置与王室基本相同。执政的卿由周天子策命,并世代相袭。

第三时期:战国到清末(2300多年)

(一)皇帝的辅佐——宰相

1. 战国时期:国君下分设相将,分掌文武二柄。

2. 秦汉时期:秦代设丞相府(行政部门)、太尉府(军事部门)和御史大夫寺(秘书兼监察部门)。长官分别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汉初沿袭秦制,西汉末分别改称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号称“三公”,又称“三司”),但实权渐弱。至东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3. 汉以后宰相实权的演变:

三公 → 尚书台(尚书省) → 中书省 → 门下省(三省分职) → 以他官加职掌宰相权 东汉 魏 南北朝 唐 →二府(中书省、枢密院) →废中书省,后以内阁大学士掌宰相权 → 军机处 宋 明 清雍正时

(二)中央各部门及行政长官——九卿、六部和十部 1.九卿的演变

(1)西周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

(2)秦汉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2.六部

六部属尚书省,隋唐时定制,为中央行政机构。分述如下:(1)吏部:掌官吏的任免、考绩、升降等;(2)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3)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4)兵部:掌全国军政;(5)刑部:掌刑法、狱讼等;(6)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3. 清末中央机构——十部

清末改官制,成立责任内阁,所辖十部,即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掌财政)、学部、法部、陆军部、海军部、邮传部、农工商部、理藩部(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各部长官称大臣,均为国务大臣。十部之外,另设盐政院,盐政大臣由国务大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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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员选拔制度

(一)举荐制

1. 西周:有乡举里选之说。被选举出来的人叫“秀士”,担任低级官职。 2. 战国:贵族世袭官职被废除,通过推荐、自荐或养士来选拔和使用人才。

3. 汉代:有培养、察举、征辟三种途径。(1)培养:在太学学习的博士弟子,经“射策”考试选拔。(2)察举:由地方向朝廷推荐。常见的察举科目是贤良方正、秀才(茂才)、孝廉、明经等,有时要通过“对策”考试。(3)征辟:某些有名望的名人,皇帝不经选拔,直接下诏征聘。

4. 魏晋南北朝:由察举制演变为“九品中正制”。晋朝后,豪门贵族操纵了品评大权,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二)科举制

1. 隋唐:隋朝废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社会尤重进士科。进士科考试以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

以上都是常科,由礼部主持考试,通常每年举行。此外,还有制科,由皇帝特诏不定期举行的考试。

2. 宋代:只考进士科而废其余科目。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此外,还考论策。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放榜,授予官职。

3. 明清:明清两代考试制度大致相同。下面概要说明清代的科举制度: (1)功名的起点:童生经童试入学成为“生员”(俗称“秀才”)。 (2)正式考试分三级:

乡试(每三年秋省城举行)→ 会试(第二年春京城礼部举行)→ 殿试(皇帝主考) 取中后:举人∶解元 贡士∶会元 进士∶状元

(3)考试内容及录取等级:主要是八股文和试帖诗等。殿试考策问,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4)关于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等名目,是正式科举考试之外的入仕途径。

【附】八股文

按一定的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尝思”等开端。“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五经,所论内容主要据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不得自由发挥,极大地束缚了士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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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姓名 宗法 礼制

一、姓名

(一)姓和氏

1. 姓和氏的关系:姓是氏族(血缘)的标记,氏是家族(地望)的标记。《通鉴·外纪》:“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其所分。”

2. 姓和氏的作用:姓用来“别婚姻”,氏用以“明贵贱”。所以周代贵族女子称姓(因 为上古同姓不婚),男子称氏(与宗法制度有关)。

4. 氏的来源:①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②卿大夫及其后裔以受封的邑名为氏;③或 以所居的地名为氏;④或以官名为氏;⑤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⑥以技为氏。

【说明】① 战国以后,姓和氏逐渐合流,至汉代完全混同。先秦时,只贵族有姓氏平民没有姓氏;后来,自天子以至平民都能有姓了。

② 后世有非汉族的复姓,如:长孙、万俟、宇文、慕容、贺兰、独孤、拓拔、尉迟、呼延、秃发、乞伏、仆固、歌舒,等。

(二)名和字

1. 名和字的关系:古人有名有字。出生时取名,成年后(男子二十岁加冠,女子十五岁加笄)取字。原先名和字意义上有联系,或同义,或反义。 2. 周代贵族的称呼

贵族男子的称呼:排行+字+父(甫) 或用省略形式,或在字前加“子” 贵族女子的称呼:排行+姓+字+母(女) 或用省略形式

3.古代名字的用法: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

【说明】① 字以两个字为多。古人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② 除称字和号外,为表示尊重,还有称官爵和地望的。

(三)谥号、庙号、尊号和年号

1.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

2. 皇帝在谥号前还有庙号;从唐代起,皇帝生前还有尊号。 3.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从汉武帝开始使用。 (四)关于避讳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接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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