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中心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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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中心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中心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试 行)

1、适用范围。为加强中心职工书屋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心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物工字(2010)11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属单位各级工会组织。

2、职工书屋建设范围。中心各基层工会,都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职工书屋。职工书屋建设纳入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考核标准。

3、职工书屋建设标准。职工书屋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中心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符合要求的“职工书屋”要及时向中心工会申报,由中心工会审核合格后统一命名、挂牌。

4、图书资料的配备。职工书屋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职工需求为主,2010年藏书量至少达到500册以上,每年应按职工人均1册的标准补充或更新图书。有条件的单位要逐步建立电子书屋。

5、职工书屋管理人员的设置。各书屋需配备兼职图书管理员1名,负责图书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图书管理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基本的图书室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6、图书室管理。职工书屋应建立图书借阅制度、赔偿制度、剔除制度、阅览室规则、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职工书屋要建立图书登记册、图书分类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职工书屋要每季统计图书外借量和阅览室阅读量,并向该车间工会主席汇报。

职工书屋每年要组织一次清理核查,旧书剔除时图书管理员应列出书名及价格并报工会主席审批,对遗失的要督促责任人赔偿。

7、图书分类及存放。藏书要实行图书分类编号上架,做到存取方便、干净整洁。

物资供应中心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阅览室报纸每日要及时装订上架,每月装订成册;期刊杂志每期要及时上架,每年要装订成册。

8、职工书屋的开放。职工书屋开放时间要依据单位生产工作实际,以方便职工借阅为基本原则免费向职工开放。开放时间要征求职工意见,并有明显标识。可实行开架、半开架与闭架借阅相结合的办法,外借书的册数及时间由各书屋自行确定。

图书管理员要详细登记图书借阅情况,按时回收外借图书,依顺序上架。

9、阅读与辅导。职工书屋应经常张贴新书介绍,推荐阅读书目。积极开展读(读书)、讲(讲书、演讲、表演、知识竞赛)、写(心得、笔记)、展(笔记、心得、书评)、评(讲评、评比)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读书活动。

10、职工书屋的督查。各级工会要把职工书屋建设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一个重要途径纳入工会日常工作之中。各单位工会主席要做好职工书屋的兼管工作。

中心工会在作好职工书屋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布署的同时,不定期对职工书屋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其结果作为车间工会年度建家工作考核的依据。

11、图书的捐赠。切实组织好以“捐好书、献爱心”为主题的捐书助读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书,将捐赠的图书用于充实“职工书屋”。

12、中心工会将结合各单位实际,加强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职工书屋建设。

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4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4w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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