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杯知识竞赛

更新时间:2024-01-18 13:4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赤峰市“卫士杯”双拥知识竞赛题

一、双拥知识 1、什么是双拥?

答:“双拥”是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简称。拥军优属,即拥护人民军队,优待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拥政爱民,即拥护人民政府,爱护人民群众。

2、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是什么时间公布的?

答:1943年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出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2月5日—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公布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 3、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是什么时间召开的?

答:1991年1月10日至16日,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民政部和总政治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双拥工作会议。

4、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是什么时间成立的?现任领导小组组长是谁?

答:1991年6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现任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

5、赤峰市已经荣获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称号,请答出具体时间?

答:从1993年起,赤峰市已连续7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分别是1993年1月、1994年7月、1997年1月、2000年1月、2003年12月、2007年12月、2012年2月。

1

6、赤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有哪些?

答:(1)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2)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涉及全市性的问题,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一些重大问题;(3)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7、赤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有哪些?

答:赤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实行军地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有:(1)负责落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2)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双拥办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开展工作。(3)负责全市双拥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撰写工作,提出年度双拥工作要点,定期检查指导基层双拥工作。(4)指导和协调各旗县区、成员单位、大型企业和驻军部队的双拥工作,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各种社会组织和社区开展拥军活动。(5)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负责向自治区推荐双拥模范城(旗县区)的申报工作,推荐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6)组织“八一”、春节期间的慰问部队活动和双拥活动。(7)举办双拥工作业务培训班,负责对全市双拥工作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编印《赤峰双拥通讯》,加强双拥工作宣传。(8)制定相关计划和措施,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实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

2

8、赤峰市双拥工作联络员的双拥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在本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双拥工作。

其主要职责有:(1)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本单位落实双拥工作职责,总结交流经验,并及时沟通情况和信息,向市双拥办提供信息、宣传资料。(2)加强与市双拥办和驻赤各部队的联系沟通,了解全市双拥工作动态和部队所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做好汇报,提出本单位的双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双拥工作。(3)及时向本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双拥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的指示。(4)每半年向市双拥办汇报一次本单位双拥工作的开展情况。

9、驻赤部队的双拥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赤峰市双拥工作职责及制度》(赤双拥字[2010]1号)规定,驻赤部队有以下双拥工作职责:(1)把双拥工作纳入军队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党委工作报告,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2)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做到预案健全,准备充分。(3)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大力开展助学兴教活动,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地区学生结对助学;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4)积极参与地方绿化美化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成效。(5)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件有影响力的实事好事,广泛参与平安赤峰建

3

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6)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7)与地方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10、近年来,我市为加强双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了那些政策文件?

答:为加强我市双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名义下发了《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赤党发[2009]12号)、《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军分区关于印发〈赤峰市拥军优属规定〉和〈驻赤部队拥政爱民规定〉的通知》(赤党发[2010]3号)、《赤峰市双拥工作职责及制度》(赤双拥字[2010]1号)、《赤峰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任务分解表》(赤双拥字[2010]2号)、《赤峰市驻军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暂行规定》(赤政发[2010]54号)。

11、在赤峰市,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享受那些优惠优待政策?

答:根据《驻赤峰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暂行规定》(赤政发[2010]54号),各级教育部门对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对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给予就近、就便安排,并优先办理手续。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在本市内升高中时,给予基础分加30分的优惠。各级人社部门在事业单位公开

4

考试聘任工作人员时,对烈士子女给予照顾,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符合征兵条件并志愿参军的,人武部门在征兵时,应优先批准入伍。

12、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根据《赤峰市拥军优属规定》(赤党发〔2010〕3号)第六条:各级民政部门是各地区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认真完成拥军优属工作任务。

13、对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根据《赤峰市拥军优属规定》(赤党发〔2010〕3号)第二十一条: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在工种、班次上给予照顾。军人妻子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夜班,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军人配偶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探亲假,在探亲期间各种待遇不变。 14、什么是军民共建?

答:军民共建是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简称,是新时期全国军民继承发展双拥传统、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实践,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形式。 15、军民共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在军民共建活动中,要坚持“以地方领导为主、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三条原则。 16、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二是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三是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45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