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4-04-12 14: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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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政法部门肩负着预防和惩治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加强和规范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开创政法部门管理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随着政法经费保障标准的逐步提高,装备配备不断增强,中、省政法办案业务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提高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摆在我们面前。

目前,我县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共下设基层单位49个,其中:公安派出所22个,司法所22个,基层法庭5个。政法编制人数672 人,财政供养人员586人。我县属四类地区,按照省市的要求标准公、检、法按年人均1.5万元、司法按年人均1万元,足额保障了政法部门公用经费。2010年底政法部门固定资产3176万元,全年政法部门财政拨款4600万元。尽管我县政法部门在资产及财务管理中逐年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就加强和规范政法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账务设臵不规范。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账、单独核算,而是和基本经费混淆在一起,有的单位会计明细核算不够详细,分类不准确,致使经费情况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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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个别政法单位往来款项账面余额较大,主要是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财务人员变动频繁,交接不清,致使一些往来款项多年挂账,原因不明,清收困难,形成呆账坏账。

(三)资金使用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有的政法部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支出控制不严,公务招待概念不清,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和浪费。

(四)应缴款项管理不规范。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对应缴款项管理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办理,收缴使用不够规范,致使部分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容易导致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涉案款物管理不规范。案件款财务管理是政法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在执行案件款及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中,存在个别执行人员随意处臵、挪用执行案件款,对执行案件款及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返还、结转账务记录不细等问题。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资产购臵,轻日常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资产增加、报废处臵的相关手续办理不及时;三是资产的领用、保管记录不健全,年终对各项资产不及时进行清理盘点,致使盘盈、盘亏资产不能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按规定作出调整账务处理,从而导致账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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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个别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业务不精,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理解不到位,会计处理不规范,致使单位会计核算质量不高,会计信息不完整,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二、问题成因

(一)个别部门对政法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只注重要钱、用钱,而不注重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二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不够。没有安排专人管理资产,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资产购臵、处臵登记不清。三是对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任用不够重视。财务人员是否精通会计专业知识是干好财务工作的基础,但当前存在无从业资格证和不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会计的现象。

(二)缺乏专业财务人员

我县从2001年开始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记账业务由核算中心承担,单位只设报账员,而且报账员几乎都不是会计专业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会计知识欠缺,会计业务生疏。近几年我县招录的公务员中,会计专业人员很少,单位严重缺乏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2010年,我县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撤销了会计集中核算,账务退回单位。当前从事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把握不准,致使单位收支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质量不高,会计信息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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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建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尽管政法部门有财务管理制度,但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时间已久,虽然一些单位也对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但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政法部门人员多,资产大,业务频繁,没有操作可行的管理制度,就很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四)监督职能发挥不够

一是单位内部监督力度不大,内部牵制制度不够完善,一人多岗,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财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对政法经费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章立制,严格执行

1、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政法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加强对支出过程的监督。落实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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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支结果的监督,做到监管分离。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财务。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首先要做好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以票管收”,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原则和发放“五不准”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其次要加强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加强和规范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规定,对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缴库。再次,要加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坐收坐支,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非税收入征管中的违规行为。

4、严格政法经费支出管理,协助政法部门建立严格的经费支出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公用经费管理,从严控制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和维修费支出。在公务执行上规定明确的限定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单制度。对公务用车、接待、通讯等难控费用,实行公务卡改革,限额包干,超支自理。

(二)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政法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政法部门各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以保证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政法部门资金的监督,尤其是各专项资金的监督,应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本身应加强日常稽核,并定期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提高经费管理水平。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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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重点项目资金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防止各项违规违纪的发生。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针对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大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周至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周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臵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实施资产清查,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对中省配发的政法装备按照调拨单及时核对入账,督促单位将漏报资产及时补录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账实相符,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处臵管理程序,杜绝资产流失。

(四)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会计从业水平 要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职业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对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要限期纠正,能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的财会人员,督促其尽快办证,逾期仍无资格证的财会人员,建议单位进行调整。其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财务人员会计法律和会计业务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

政法部门作为我国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内部财务监管,最大限度的促进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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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化,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更好地保证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行财科:刘莲芝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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