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文件2

更新时间:2024-06-15 18:4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

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建安字[2008]11号

委属各局,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08]19号)精神,市建委确定自4月2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督查行动,全面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将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建委职责内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察组织和要求 (一)督察组织

市建委成立以田庄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处,并设立六个专业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二)督察要求

1、坚持专项督察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注重环节,狠抓落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专项督察行动与企业责任落实相结合,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坚持专项督察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第二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4、坚持专项督察行动与(汛)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根据各自行业的(汛)暑期特点,制定措施,做好安全管理、检查、防范和抢险应急工作。 三 督查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拆除、勘察、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情况; (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八)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九)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第一、第二战役,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监控情况; (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所有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勘察企业及在建的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勘察现场,特别是近两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的建筑施工现场。

(二)督查方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督查工作;市建委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督查。市建委督察组的督察程序为: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部门关于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隐患排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的情况。

2、突出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事故多发区、事故多发企业和项目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

3、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对在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次督查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反馈、有关责任方要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认真总结、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认真对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五、督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25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专项督察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25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将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5日-6月25日前,各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整改进度的监督,督促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和消除。并针对汛(暑)期、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7月27日,各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的重点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督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督查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治理环节。各单位要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持续性强的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的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专项督查行动取得实效,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

础上,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确保督查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宣传,形成行动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专项督查行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引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积极主动排查和整治隐患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统计,定期上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各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市建委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以利于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分析和掌握形势,指导和推动专项督查行动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建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山大南路64号,电话:86401909)。

附件:济南市建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济南市建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田 庄

副组长:李从战 姜晓波 谭少军 崔哲华 季 良 王国富

成 员:武兆军 袁显信 周予和 李广聚 耿立华 周德顺 王维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督查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国富 副主任:周予和 (二)专业督查组:

拆迁组: 组 长:李从战

成 员:耿立华 赵 民 王继国 直属单位组: 组 长:姜晓波

成 员:武兆军 鲍富亮 勘察组: 组 长:谭少军

成 员:周德顺 姜 海 房地产组: 组 长:崔哲华

成 员:李广聚 谭 立

建筑业一组: 组 长:季 良 成 员:周予和 胡延鹏 建筑业二组: 组 长:王国富

成 员:王维佳 马全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29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