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密斯的玻璃住宅

更新时间:2023-12-22 13:2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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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现代设计史

授课老师:赵泉泉

命题:现代设计

超越密斯的玻璃住宅

——菲利普·约翰逊玻璃住宅分析

韩伟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南京 210013)

[摘要]:菲利普早期曾学习过现代主义大师密斯·凡·德·罗的建筑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但是在他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之后,菲利普其实已经与他的老师——密斯,分道扬镳了。并且以建筑自己家的心态,为自己设计了玻璃住宅,这是一个无论在设计理念上还是在设计手法上都超越范斯沃斯的玻璃住宅。 [关键字]:玻璃住宅现代主义设计理念

密斯(Ludwing Mies van der Rohe)的范斯沃斯住宅(Farnsworth House,Plano,Illinois,U.S.A)设计于1945年,建成于1951年。而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Johnson)的玻璃住宅(The Glass House,New Caanan,Connecticut,U.S.A.)

[1]由于密斯高于菲利普·则是设计于1947年,建成于1949年。约翰逊的名望,

加之他的另一玻璃住宅——范斯沃斯住宅与约翰逊的玻璃住宅惊人相似(虽然菲利普的玻璃住宅比范斯沃斯住宅早完工两年,但是密斯的设计却比菲利普早两年),很多人都认为菲利普·约翰逊的玻璃住宅是对密斯住宅的一次模仿甚至是一次抄袭。

但是笔者认为,两个建筑在设计理念与设计的风格上并不相仿,并且在玻璃建筑用于住宅这一点上,菲利普·约翰逊比密斯更加高明。 一、菲利普·约翰逊早期确实学习过密斯

菲利普早年在哈佛大学主修哲学和希腊文,毕业之后和建筑史学家亨利·拉萨尔·希契科克结伴旅行欧洲,之后还提出了国际式风格“International style”一词。在33岁之时(1939年),菲利普重新回到哈佛学习,主修建筑,当时的导师是来自德国包豪斯的马谢·布鲁塞尔,而设计学院的院长是包豪斯的第一任校长沃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但是菲利普自己虽然在包豪斯思想风行的哈佛学习却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密斯派,并且对其老师以及院长的设计风格并不赞同。[2]而作为菲利普的哈佛硕士的毕业作品,是一个完全遵从“less is [1]时间资料来源:Christopher E.M.Pearson.1000 Monuments of Genius [M].Ho Chi Minh City:Baseline Co

Ltd,2009:p471.

[2]“然而当他在哈佛学建筑时,正是格罗皮乌斯和包豪斯学派风行的时期,始终自认为是密斯派的约翰逊B1003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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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的设计作品。

1947年,时任美国现代艺术博物馆(The Museum of Modern Art简称)建筑部主任的菲利普,组织策划了一场有关密斯设计作品的展览。并于同年出版《密斯·凡·德·罗》一书,此书现在仍为研究密斯的重要文献。期间,两人还交换了对玻璃建筑的看法。作为密斯第一次个人展的策展人,并且将密斯作品整理成书,菲利普一定对密斯的作品有很深的体会。因此,菲利普的建筑中必然会留下密斯的影子,就好像学生的作品中必然会有与其老师相似的地方,但这绝不是学生对老师的抄袭,而是对老师的学习。

密斯的作品主要材料是玻璃和钢,而菲利普作品的主要材料也是如此。因为材料是一个建筑最直观的地方,所以才会使得在一般人眼里菲利普的玻璃住宅和密斯的范斯沃斯住宅如此的相似。但实际上,除了材料,两个建筑在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上有很大的不同。

二、密斯是“割裂”,菲利普是“联系” 1 建筑的周围环境

[3]将建筑增加一定的基范斯沃斯住宅位于美国福克斯河边的的一个树林中。

座将建筑升高,并且与周围的其他建筑或环境区分下来是密斯建筑设计的一贯作风。(巴塞罗那德国馆就使用了这样的设计手法)而在范斯沃斯住宅中,密斯不仅让主建筑升高,还在主建筑的入口处增加了一个过度的平台,加之与环境完全相异的外部色彩(白色),这个住宅在环境中分外显眼。完全是一个与周围环境相“割裂”的白色玻璃盒子。

而菲利普的作品则与密斯不同,虽然同是用钢,菲利普使用的色彩是更能与环境像融合的黑色,在建筑的底部也不是悬挑,而是用红砖作为地基。建筑的外立面是对称的,门开在一侧的中央,立面均匀的竖着六根黑色的钢材。(有关这一点,部分建筑史学家认为这个是菲利普的玻璃住宅比他之前的作品更加古典的地方。笔者认为如此说法太过牵强,虽然说对称是古典建筑的一个特征,而不对称有恰恰是现代建筑的另一个特征。但是古典建筑不等于对称建筑,而现代建筑也不一定不能是对称的,仅仅是因为玻璃住宅满足古典建筑的部分特征就认为古典,这样的说法笔者认为不妥。)

“對權衡事務之尺度的建立,強生(指菲利普·约翰逊)似乎從不需要估量事務的傳統手段,坐落於其土地上的那些建築物,在形態、配置、以及其間的相 自然对其不屑一顾。他认为格罗皮乌斯的建筑过于简单,因为强调功能而缺乏形式上的细致,认为其对于现代建筑没有任何影响。”《大师》编辑部.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Johnson)[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p6.

[3]Peter Carter.Mies van der Rhoe at work [M].London:The Pall Mall Press,1974:p82-85. B1003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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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關係上,顯得如此自在、渾然天成,好似筆記的形貌就是相對的關係的存在。紐凱南莊園實可視之為強生對地井與建築之相互依存性質的一種個人宣言。”[4]

从外部的设计空间上不难看出两个住宅的设计时有着对建筑周边环境的不同理解。

2 建筑的内部空间

“流动空间”一词最早由密斯在建造巴塞罗那德国馆时提出,因为他设计的建筑内部多是有一些自由的、不受牵制的墙体与隔断分裂开来,人可以在这样的半开敞,半封闭的建筑中不受墙体的限制,根据隔断的引导前进。但是,这样“半开敞、半封闭的”的空间实际上在运用于巴塞罗那德国馆那样的展览馆还可,因为展览馆的目的就是让人在隔断的引导下不断地前进。但是这样的内部空间格局并不适用于住宅,因为对于住在家中的人而言,不需要引导,自由自在才是舒适的住宅。

在有其他人认为玻璃住宅是对密斯住宅的一个翻版时,菲利普反驳说:“玻璃住宅中的砖砌圆筒并非从密斯那里引申而来,而是我曾看到的一个烧毁的村庄启发而来。该村庄除了基础和砖砌烟囱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砖烟囱仅仅是将房子牵制住的一种建筑手法。圆圈就是一个圆圈,因为这样空间可以绕它流动,而不是使他变成密斯那种分隔或界定房间的东西。流动代替阻塞,仅此而已。”

[5]可以看到菲利普对空间联系的重要性。他喜欢的更多的是流动的,不受阻塞的

空间。 三、结语

自巴塞罗那的德国馆面世后,密斯名声大噪。加之“less is more”的理念被大多数人认可,密斯的已是当时建筑界的北斗。但是过多的执着于这个理念,使得密斯的建筑显得乏味无趣(之后的建筑师、建筑学家直接将这样的理念改为lees is a bore),但是密斯他本人似乎并不想改变。诚然,密斯风格在当时得到广泛的认可,但过犹不及,若全世界几十年都是如此一成不变的建筑,必然遭受世人的反感。

不同于密斯沉迷于自己那一成不变的风格,菲利普却一直在求变求新,追求不同的建筑风格。或许在功能性的摩天大楼上,密斯高过菲利普一成,但是在住宅这一方面,一直将玻璃住宅视为家的菲利普是超越密斯的。

[4]Bryan Robertson.Philip Johnson:The Compound at New Canaan [J].Global Architecture,1983,8(12). [5]张钦哲,朱纯华.菲利普·约翰逊[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0: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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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现代设计

参考书目:

[1]Bryan Robertson.Philip Johnson:The Compound at New Canaan[J].Global Architecture,1983,8(12). [2]David

P.Handlin.American

Architecture

[M].London:Thames&Hudson

Ltd,1985:p243-244.

[3]Christopher E.M.Pearson.1000 Monuments of Genius [M].Ho Chi Minh City:Baseline Co Ltd,2009:p471.

[4]Michael J.Lewis.American Art and Architecture [M].London:Thames&Hudson Ltd,2006:p262.

[5]《大师》编辑部.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Johnson)[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p35,p48-52.

[6]张钦哲,朱纯华.菲利普·约翰逊[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0:p5,p19-25.

[7][美]罗杰·H·克拉克,迈克尔·波斯.世界建筑大师名作图析[M],汤纪敏,包志禹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p194-201.

[8]刘松茯.外国建筑历史图说(A Pictorial Histort of World Archictecture)[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11:p200-201,p252.

[9]Peter Carter.Mies van der Rhoe at work [M].London:The Pall Mall Press,1974:p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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