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XXXXXX有限公司林地面积鉴定报告

更新时间:2023-11-22 08:2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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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10013310 编 号:XHSF植鉴字[2016]第0XX号 地 址: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 邮政编码:610081 联系电话:134 3809 9225

声 明

一、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三、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四、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五、鉴定意见中的附件是本鉴定文书的重要组成部份。

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XXX

(二)委托鉴定事项:对XXXXXXXX有限公司在XXXX县购买的林地进行面积鉴定。

(三)受理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四)鉴定依据:委托方提供的XXXXXXXX有限公司持有的林权证(林权证号: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所附林地流转四至范围图,共6幅。

(五)鉴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六)鉴定地点:XXXX县XXXXX村、XXXXX村;本中心实验室

(七)检案摘要

XXX(XXXXXXXX有限公司)认为XXX转给其的林地,虽然权证上载明有XXXXX亩面积,但林权证上缺失附图,仅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后附有XX幅林地流转四至范围图,但是与其实测的面积存在巨大差异。故此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林权证上载明的林地真实面积进行核实。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委托本中心对XXXXXXXX有限公司在XXXXX县XXXXX村XX组、XX组购买的XXXXX亩林地和XXXXX村XX组购买的XXXXX亩林地进行面积鉴定。

二、鉴定过程

1.20XX年XX月XX日,本中心接受XXX的委托; 2.20XX年XX月XX日,本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相关调查活动;

3.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整理比对并根据专家意见编制鉴定意见书。

三、分析说明

通过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所附林地流转四至范围图(比例为1:10000),进行现场核对;并对边界点等一些关键点位进行GPS地理坐标定位。依据现场核定点位作参照点,把林地流转四至范围图在ArcGIS软件中进行配准、校正,从而将林地流转四至范围图的边界投影到ArcGIS界面下的地形图中,通过ArcGIS自动计算每块林地的实际面积。最终核实林地面积结果如下表1:

表1 XXXXXXXX有限公司林地面积核实表

林权证 坐 落 XXXXX村XX组 XXXXX村XX组 小地名 小班号 林权证面积(亩) 核实面积(亩) 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

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 XXXXX村XX组 XXXXX村XX组 XXXXX村XX组 XXXXX村XX组 X林证字(20XX)第XXXXXX号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2010)规定,森林资源核查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不得超过5 %;而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购得的林地面积(林权证面积)与实际面积偏差已高达XXX.XX %,其林权证所载面积不符合林业部门相关行业规范。

四、鉴定意见

经本中心工作人员现地调查并将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鉴定结果为: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购买XXXXX镇和护邻乡两处林地实际面积为XXXXX亩,与林权证上载明的XXXXX亩存在着很大的偏差,不符合林业部门相关行业规范。

五、附件:

附件一:本中心司法许可证 附件二:本中心鉴定人资质证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0p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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