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劳动合同基本要求

更新时间:2024-01-31 10: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球员劳动合同基本要求

为规范职业球员劳动合同文本,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际足联职业球员合同基本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球员劳动合同基本要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最终条款,应在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基本条款

1、俱乐部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球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永久居住地址、现居住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及经纪人姓名(如有经纪人参与谈判);

3、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最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赛季结束,最长期限为5年;

4、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二、

合同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

俱乐部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职业联赛现有及随时 更新的章程、规程、道德条例、规定及各项决议。

3、合同中应具备明确而详细的劳动报酬条款:

(1)常规工资(如月薪、周薪或与表现挂钩的工资等); (2)其他收入(如奖金、出场费、国际比赛出场费等);

(3)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如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其他福利;

1

(5)球员因工伤、执行各级国家队任务期间负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时的工资数额及履行方式;

(6)球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其在医疗期间内的工资和治疗费用的数额及履行方式;

(7)球员特定开销的报销。

4、合同中应明确款项的货币种类、支付截止日期及支付方式。 5、合同中应明确法律规定税费的缴纳方式及缴纳时间。 6、合同中应明确球员休假或带薪假期。

7、合同中应规定当俱乐部财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如升降级),劳动报酬的数额及履行方式。

8、俱乐部应为球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

(1)提供清洁、舒适、便利和安全的住宿安排和卫生且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

(2)提供具有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执教资格的教练员;

(3)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4)提供训练、比赛的全部服装、器材、装备和用品;

(5)提供由俱乐部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为青少年球员学习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以保证球员接受教育的权利;

(7)提供负伤或患病期间的治疗安排并承担超出球员保险金报销范围部分的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

(8)保留球员真实的伤病(包括上调国家队期间的伤病)记录并予以保密。 9、俱乐部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及纪律处罚措施,以保证球队的规范运营。俱乐部应当将相关规定告知球员。

10、俱乐部经球员本人书面同意,可以在合同期内将球员转会、租借至第三方俱乐部。

四、

球员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职业联赛现有及随时

2

更新的章程、规程、道德条例、规定及各项决议。

3、遵守俱乐部现有及更新后通知球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俱乐部其他合理的要求。

4、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竞赛原则,用体育精神对待比赛、训练,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尊重队友、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

5、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竞技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能和技能水平。 6、球员应按照俱乐部要求:

(1)参加所有训练、比赛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规定的训练、比赛任务; (2)参加所有社会公益、球迷服务、媒体宣传、赞助服务等活动; (3)进行医疗检查、身体监测、防疫注射、预防措施等,并应及时向俱乐部报告自身的伤病情况及康复状况,如影响训练和/或比赛的,应提供无运动能力的医学证明;

(4)对伤病进行诊断和治疗。如对俱乐部专家的诊断持有异议,有权要求另一名独立的医学专家进行复诊,如果初复诊结果存在出入,双方同意安排第三名专家做独立诊断。除紧急情况外,在未通知俱乐部队医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7、出席、参加俱乐部安排的训练、比赛、广告、宣传、推广等各项活动时,必须使用俱乐部指定和发放的服装及装备。

8、未经俱乐部书面同意,不得参加非俱乐部安排的媒体采访、商业宣传和其他活动,不得参与其他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

9、外出集训、比赛等期间,应服从俱乐部的食宿、交通等安排。

10、球员入选各级国家队,应按时参加国家队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活动。 11、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俱乐部的内部情况、信息、训练及比赛安排和/或俱乐部的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组织、媒体和/或个人披露、泄露俱乐部的前述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12、不得服用国际足联或国际反兴奋剂机构规定的违禁药品或违反兴奋剂检测规定。

13、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有碍合同执行的协议。

14、未经俱乐部书面同意,不得代表第三方比赛、参加第三方的训练或参加

3

任何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活动。

15、不得参与假球、赌球、消极比赛或任何违背职业道德、有损俱乐部及职业联赛声誉的活动。

五、

肖像权

1、俱乐部和球员应就球员的肖像权开发问题达成一致。

2、球员有权在不与俱乐部赞助商及合同伙伴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开发自己的肖像权;俱乐部保留开发球员以俱乐部一员身份出现时的肖像权。

3、球员获得的上述收入,由俱乐部或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

保密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擅自披露合同内容。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为合同备案之目的,向中国足球协会披露的; 2、向相应争议处理机构披露的;

3、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向该部门披露的; 4、依据法律、法规及足球协会规章的要求披露的。 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变更、终止而解除。 七、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 (1)隐瞒重大疾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的; (2)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足球职业的; (3)严重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比赛纪律或球员义务的;

(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俱乐部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履行与本俱乐部的合同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俱乐部提出,拒不改正的;

(6)球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正当理由。

3、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球员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一年内累计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超过3个月的; (3)未依法或依合同约定为球员办理保险的;

(4)对球员进行侮辱、体罚、殴打,或逼迫球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 (5)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球员权益的; (6)其他正当理由。

4、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俱乐部工作期间疑患足球职业伤病,在诊断期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2)因为俱乐部工作而患足球职业伤病或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5、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6、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赔偿金、补偿金,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

争议处理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

其他

1、合同一式四份,分别为A份、B份、C份、D份。俱乐部执A份,球员执B份,C份和D份在球员年度注册时分别提交会员协会及中国足球协会备案。四份复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为合同的附件,

5

合同附件须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与合同一并提交中国足球协会备案。未备案部分,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将不能得到承认和保护。

3、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报中国足协备案。

3、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存在不同语言文本,且不同语言文本的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5、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相关规定。

6

合同附件须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与合同一并提交中国足球协会备案。未备案部分,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将不能得到承认和保护。

3、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报中国足协备案。

3、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存在不同语言文本,且不同语言文本的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5、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相关规定。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x0i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