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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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在新世纪,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提倡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都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我们党历来有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密切联系和服务于当时党的政治路线,致力于党的建设。在现阶段,就是要坚持和服务于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来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就强调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健在人。”这里所讲的“人”,当然是指党员干部,特别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结构和总体状况,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组织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社会精英”。他们既是党的事业的实践者和战斗员,也是党的事业的各级组织者和指挥员。当然,他们应是从实践和群众中锻炼成长起来的最优秀、最有觉悟、最有献身精神、最有远见、最精明干练的群体,是能够顺应历史潮流,站在时代前列,善于团结、动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去改造旧世界、建设新生活的大大小小的领袖人物。伟大的社会变革,需要其领袖人物和骨干力量的引导与组织;而伟大的社会实践,同时也会选择、考验和造就出一代代这样的优秀人物来。然而,当一批批共产党人被社会历史进程推向某个领导岗位的时候,他们要能承担起和履行好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就必须迎接和经受住相应的历史务件下的各种不同的严峻考验。
对此,江泽民同志指出: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共产党人经常面临生与死的考验。在今天和平环境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虽然也有生与死的考验,但大量的、经常的是权力、地位和利益的考验。这种考验也是很尖锐的。这些年来,确有一些干部包括
有的高级干部,忽视和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住金钱、物欲等诱惑,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中央反复强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是根据当前党内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按照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逻辑,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只有在实践中认

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提高自己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包括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和能力,用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而在我们党执政的条件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环境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表现与突出标志,就是要看他们是否能够经受住权力、地位和利益的考验,也就是说,是否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来克服和战胜相应的考验。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努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是一个意义重大而紧迫的问题。只有着力不断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进一步提离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共产党员从政做“公仆”的思想前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权力的主体。新中国政权及其社会主义事业,是我们党领导工人阶级和革命人民长期奋斗、流血牺牲争取的胜利成果,是千百万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而我们党在中国法定的政治领导作用和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与根本保证。我们党在实现对国家的政治领导作用,在执政的过程中,有一批共产党员经由党和人民的考验与选择,而依法担任公职行使其职权,这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我们的党员干部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所执掌的那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掌权,用权力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主权在民”的原则,早已写上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典。然而,只有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国家,才真正开始把它付诸实践。在社会主义中国,每个党员干部只有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来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并用以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义务与责任,而没有“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从而违逆人民意愿,损害社会公益的任何根据与理由。
第二,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是党员干部避免官僚主义、永葆劳动人民本色
的思想条件。所谓“地位观”,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职责,是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是党和国家的需要、社会分工所使然,而不能自视特殊,高人一等,沾染官僚主义。只有这样,向己才能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在我们党内和我们社会,虽然人们职业有不同,职责有大小,因而有上下级之

分、管理与被管理之别,但这仅仅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没有人格尊严的区别。新中国公民,政治上依法一律平等,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特权。由我们党的性质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所有的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也都是普通公民、普通劳动者,都应当永葆劳动人民本色。毛泽东和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领袖,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们都自豪地称自己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当年刘少奇同志会见劳动模范时传祥时,曾恳切地说,我是国家主席,你是掏粪工人,这只是分工的不同,都是为人民服务。至今传为佳话。因为这形象、深刻地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地位观。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工作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有少数党员干部沾染了官僚主义作风,养尊处优,脱离群众,有的甚至玩弄权术,营私舞弊,欺压百姓,作威作福,直至腐化堕落。这虽是个别和极坏的典型,但却是官僚主义、特权意识的集中暴露。其次,这种官贵民贱、等级特权和“官本位”意识,是腐朽没落的封建宗法意识,也是官僚主义的思想根源。我们共产党人应当与此划清界限,努力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才能永葆劳动人民的本色。
第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无论从现实,还是从理论上看,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利益问题,都是共产党人的一个基础性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宜言》中已经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因而既要“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又要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这里,给共产党人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把无产阶级的现实和长远的根本利益,置于最重要地位而加以坚持和维护。相应地,中国共产党人就必须把中国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地位。在革命战争年代,老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奉献了自己的一切,直至献出自己的热血和生命;在当今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广大共产党人正在按照江泽民同志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努力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商潮”冲击、拜金主义的引诱下,见到旁人有的“暴富”了,心理失去平衡,也产生了非法敛财的邪念。有些党员干部包括有的高级干部,由此走上了以权谋私,违法犯罪,腐化变质的不归路。共产党人的利益观一旦被扭曲

,就要栽跟斗。但这决不是说,党员干部本身没有合法的个人利益和正当个性的发展要求。在和平建设时期,党员干部如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他们根据有关的制度和政策规定,还享有相应的干部待遇。由此获得的权益,都是合法和正当的,不能被他人非法剥夺和取消。但还须指出,模范地遵纪守法和实践社会公德,只是对党员和干部的起码要求;党员干部还必须以党章、以干部的行为规范、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来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然做了共产党员,又担任了公职,就应当淡泊名利,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为人表率。“做官发财”,不是共产党的规矩,也为社会主义制度所不容。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应当树立这样的利益观。
当然,这样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自己头脑里所先天固有的。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的具体表现。作为社会主义中国执政党的共产党人,要树立和实践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就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抓紧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首先,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正确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解决理想信念和人生价值的正确追求问题。同时,党员干部还要站稳正确的立场,一个党员干部只有坚持站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一边,才能真正代表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有,在这个奋斗过程,由于党员干部本身必须做出自己相应的牺牲和奉献,所以会时常产生利益上的碰撞和思
想上的交锋。因此,只有坚持从严治党,组织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同志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并开展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而党员干部本人在实践和学习中,更应当发挥自觉性,加强主观努力,才能够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础上,逐和真正地确立起自己的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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