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调试安全作业要求

更新时间:2023-04-22 17:3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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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船调试管理规定

船舶调试安全作业要求(正稿)

为进一步保证船舶各系统在调试效用阶段安全,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经研讨,制定如下若干风险控制措施,请各位领导审核,并给出意见:

一、 第一次启用设备/系统

1、

1)

机电组。

2) 设备送电前要确保相关线路接线工作结束,电装课在接线完后,可以交机电组电气作业要求 货舱、上建所有电器设备送电由电装课负责,机舱设备送电责任单位为技术课调试的设备,要到指挥部签名确认,之后反馈到机电组。

3) 机电组接到相关信息后,须进行必要的技术确认(检查线相、绝缘情况等),确定无误后方可送电。

4) 风机启动前,在指挥部的组织下,需由相关单位对风管安装完整性和内部是否存在杂物等问题进行检查确认;泵浦等动力设备启动前,技术人员需先确认管系和设备附件安装的完整性,首次启动必须点动检查转向是否正确、转动件活络情况等。(具体操作按照生产管理部原有的规定执行)

2、

1) 蒸汽系统效用 通蒸汽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相关管系安装的完整和密性试验工作,技术部门确保安全、减压阀状态良好。

2) 通蒸汽前,机舱主通道附近的蒸汽管须包扎必要的隔热绝缘,或挂上醒目的告示牌,避免行人灼伤。——责任单位:指挥部、施工课、技术课。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全船蒸汽系统布置状况,对不需通蒸汽的管系,控制阀门要确保关闭(并做上标识);对需要通蒸汽的管系和相关区域,要确保附近无施工人员、相关管系上不得贴挂电源线和风喉管线等,以免人员烫伤或烧穿管线造成漏电、漏气等隐患事故。——责任单位:指挥部、施工课。

新造船调试管理规定

3、

1) 油、水驳运和压载系统操作 首次操作前,施工单位要在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认真检查相关舱容状态(涂装、附件完整、人孔盖状态等),并进行完整性会签确认;技术课重点检查管系和附件完整性、设备效用状态、阀门启闭状态等,确保无误后方可施工。所有已经进行完整性会签确认的舱容,如果需要再次施工,包括开关人孔盖等,必须到指挥部办理手续。

2) 油水驳运过程要求随时了解相关舱室的液位变化状态(可以用液位遥测或测深尺)。同时对整个船舶状态要注意监控,避免船舶搁浅或横倾现象。

3) 各舱加水或驳油结束后,及时关闭有关阀门,同时对相关舱室液位状态进行测量记录。之后,等候10min左右,再次检查船舶状态和液位变化情况,确认没有泄漏后放算完成。

4) 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认真巡视机舱状态,在不需要海水系统时必须关上海底门,并做好记录,才能离开,交班人员要关注交接班记录。

二、 后期机舱调试安全管理要求

后期机舱调试安全管理执行OHS作业指导书GWS/MSC031-013《船舶配电板通电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GWS/MSC031-018《船舶机舱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GWS/MSC031-019《船舶加油、加水安全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规定。

三、 管理与考核办法

1、

2、 对有会签确认、但确认内容无落实者,会签人需进行考核,每例考核5分; 对会签完,未办理手续施工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同时进行考核,责任单位

每例扣4分,责任人每例扣8分;

3、 对未执行上述管理要求作业,造成机损、电损、人身伤害等,由指挥部组织认

真分析原因,对照检查,责任人每例扣8分,责任单位每例扣4分。

生产管理部

2007-04-1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x2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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