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路基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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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建设[2005] XXX号

客运专线铁路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报批稿)

2005—XX—XX 发布2005—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主编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2005年XX月XX日

2005年·北京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5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84号)的要求,为满足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需要,实现质量一流的目标,而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铁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学习和借鉴了国际先进标准,充分体现了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和质量要求,坚持了―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原则。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了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的要求,全面核查工程质量状况;

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3.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

4.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可靠;

6.统一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管理与保存的要求;

7.提出了对参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应与《铁路耐久性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客运专线技术标准配合使用。验收过程中,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要求与本标准有差异时,应以标准高者为依据。

本标准共分14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过渡段,路堑,基床,路基排水,路基边坡防护,路基相关工程,路基附属设施,沉降观测,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太原市西矿街130号,邮编:030024),并抄送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编: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铁道科学研究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吴波辛维克黄直久石斌胡建

袁广龙何贤军赵伊平章国辉孙四平

万为胜覃国俊朱浩波祝景寰李学乾

尤昌龙叶阳升史存林邵丕彦王兴荣

张在保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工程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5)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0)

4 地基处理 (15)

4.1 原地面处理 (15)

4.2 换填 (16)

4.3 砂、碎石垫层 (17)

4.4 袋装沙井 (18)

4.5 塑料排水板 (19)

4.6 堆载预压 (20)

4.7 真空预压 (21)

4.8 砂桩 (22)

4.9 碎石桩 (24)

4.10 粉体喷射搅拌桩 (25)

4.11 浆体喷射搅拌桩 (26)

4.12 高压旋喷桩 (28)

4.13 灰土挤密桩 (29)

4.1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31)

4.15 打入桩 (33)

4.16 混凝土灌注桩 (36)

4.17 桩帽板 (39)

4.18 强夯 (40)

4.19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42)

4.20 洞穴处理 (43)

5 基床以下路堤 (45)

I

5.1 一般规定 (45)

5.2 普通填料填筑 (47)

5.3 改良土填筑 (50)

5.4 加筋土填筑 (51)

5.5 路堤边坡 (52)

6 过渡段 (53)

6.1过渡段基底处理 (53)

6.2 基坑回填 (53)

6.3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 (54)

6.4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 (56)

6.5基床表层以下填料过渡段填层 (57)

6.6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基床表层以下填土层 (58)

7 路堑 (60)

8 基床 (62)

8.1 基床底层 (62)

8.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 (64)

8.3 基床表层沥青混凝土 (67)

8.4 路基面 (68)

9 路基排水 (70)

9.1 地表排水 (70)

9.2 路堤横向排水沟 (73)

9.3 地下排水 (74)

9.4 过渡段排水 (76)

10 路基边坡防护 (78)

10.1 浆砌片石防护 (78)

10.2 干砌片石防护 (79)

10.3 骨架护坡防护 (80)

10.4 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81)

10.5 边坡固土网垫植草防护 (83)

10.6 喷射混凝土防护 (83)

10.7 植被防护 (85)

11 路基相关工程 (87)

II

11.1 电缆槽(沟) (87)

11.2接触网支柱基础 (88)

11.3 声屏障基础 (89)

11.4预埋管线、综合接地 (90)

12 路基附属设施 (91)

12.1 检查设备 (91)

12.2防护栅栏 (92)

12.3 取、弃土场 (93)

13 沉降观测 (94)

14 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96)

14.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96)

14.2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97)

14.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98)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0)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条文说明 (101)

III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1 总则

1 总则

1.0.1 为加强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铁路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无碴轨道铁路的路基工程尚应执行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3 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寿命期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1.0.4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1.0.5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弃土场应按设计要求合理选择,弃土不得堵塞沟槽、挤压河道、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物。弃土堆的边坡应作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0.6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保证工程质量。

1.0.7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1.0.8 客运专线铁路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质量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格

1.0.9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长期保存;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永久保存,施工单位应长期保存;其他资料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1.0.10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1.0.11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的工后沉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严禁进入轨道工程施工工序。

1.0.12 路基填料有条件时应作为结构物建筑材料采用集中供应方式。

1.0.13参加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技术、质量、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应经过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4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2 术语

2 术语

2.0.1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验收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设计寿命(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life(design working life)

结构或构件在预定使用环境和正常维修条件下,满足预定使用功能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2.0.4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7见证witness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见证检验、见证检测、见证试验等。

2.0.8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9平行检验parallel acceptance testing

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

2.0.10旁站stop and supervision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2 术语2.0.11 工序constructional procedure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隙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12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3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工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4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5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6 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方法。

2.0.17计数检验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18 计量检验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9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质量。

2.0.20 综合质量评定overall quatiy assessment

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以及观感质量进行的核查及评定。

2.0.21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22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23工后沉降settled behind filled later

有碴轨道铺轨工程(包括铺碴)开始时沉降量与最终形成的沉降量之差。

3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3.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3.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1.2 路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4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 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验。

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7.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8.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9. 单位工程的综合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检查共同确认。

3.2工程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3.2.1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 长度小于10km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

3. 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3.2.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3.2.6 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5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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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7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续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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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 )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 ) 对地基处理效果、路基填筑压实质量,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堑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3.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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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记录。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2填写。

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3填写。

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4.5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填写各项记录。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14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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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表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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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表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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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表3.4.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①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含有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②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抽查项目应按表14.1.1和表14.2.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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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表3.4.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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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ww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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