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较

更新时间:2023-11-15 20:1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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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较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公司债 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管理部门 发改委 证监会 协会 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一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发行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般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或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发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直接审核发行。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核准发行。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发行申报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企业的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制度 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低于注册时信用级别的,发行注册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件,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自动失效。 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待偿还余额不超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发行规模 过企业净资产的金融类公司的累积公司债券余额企业净资产的41% 的42% 40% 按金融企业有关规定计算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应用于企业生产应用于企业生产经相关手续齐全:(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经营活动,并在营活动,并在发行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发行文件中明确文件中明确披露具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发行额不超过该项募集资金披露具体资金用必须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核准体资金用途。企业目总投资额的60%;(2)用于收购产权(股投向 途。企业在短融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3)用于调整券存续期内变更内变更募集资金用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募集资金用途应途应提前披露。 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4)用于提前披露。 补充运营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与其主承销商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市场供求状况等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债券利率 和所涉费用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因素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相同期限定期市场询价确定。 存款利率的40% 发行期限 不超过一年 一般2-10年,以5一般3-20年,以10年为主 年为主 一般3-10年,以5年为主 (2011-07-11 15:20:06) 企业债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或一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须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发行时间 次发行。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行。 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期发行的提前2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交易商协会报备。 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无强制性担保要求。若提供担保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的,担保的范围应是本金、利息、第三方担保债券。为债券发行提供保证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保证应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 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担保形式 不要求担保 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由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承销 择主承销商,需要组团的,由主承 销。 销商组团。 交易场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依据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项的通知》、《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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