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淮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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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1、总论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市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积极创新环境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为构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快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淮安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淮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本规划总结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我市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目标;阐述了为实现规划目标需采取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保证措施。力求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我市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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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生态破坏趋势得到遏止的总体目标。

2、“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得到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开始启动,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并开始全面进入创建生态市的工作新阶段。

(1)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

通过“十一五”规划有关项目的实施,全市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各主要河流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有较大改善,淮河干流和洪泽湖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苏北灌溉总渠、入江水道、盐河等河流水质稳定在三类水标准,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比“十五”末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稳定在90%以上;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7分贝,分别比“十五”期末下降了1.2分贝和上升了0.4分贝;全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至2009年,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7 %,人民的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支撑条件。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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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08﹞92号)等政策文件,通过采取推广清洁生产、加强节能减污生产工艺和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加大清洁能源使用等措施,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大幅增长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至2009年,全市废水排放量2.45亿吨,其中化学需氧量7.753万吨、氨氮0.903万吨;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 1517.92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4.147万吨、氮氧化物5.086万吨。“十一五”以来,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累计减排0.46万吨和0.81万吨,已完成“十一五”减排总目标的90.5%和82.7%。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持续利用和处臵率进一步提高,2009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为99.84%。危险废物集中处臵率达100%,市区医疗固体废弃物全部实现集中处臵, 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总量控制的指标任务。

(3)工业污染防治成果得到巩固

“十一五”期间,淮安市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同时,围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在全市先后开展了“七整治一夯实”行动,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市区油烟烟尘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尾气及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夯实环保基础工作。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2007至2008年先后关闭了淮安翔宇酒精有限公司等4家重污染企业,年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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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200吨以上,2009年关闭了方舟化工、常福化工、耀丰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同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到2009年底共关闭小化工企业67家,搬迁16家,完成整改68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我市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2009年全市市直企业共新(换)发放许可证29家,将总量指标纳入许可证管理体系,对重点污染源单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其余大部分企业安装黑匣子、流量计等现代监控设备。做好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及联网工作,至2009年底,全市所有废水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臵,并已联网,对企业的废水排放实现全天候监控。我市的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率稳定在95%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市市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到建设规划中,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实行统一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形成企业间的共生网络,使资源得到梯级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浪费,近年来我市共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等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70多家,近两年又关闭小锅炉500余台,取缔粘土砖厂40余家,取缔小水泥4家,减排二氧化硫400吨/年。电力行业是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重点领域,2009年1月,淮阴发电厂1#、2#机组实现了关停,华能淮阴电厂1#、2#机组也已停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6000吨以上。

(4)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入开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决策部署,将淮河治理作为淮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完善防控淮河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水体监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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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重点加强对洪泽湖湖体、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河流水质监控。开展淮河流域整治违法排污行为“八查一提高”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创新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各地基本做到有“三图一牌”(即每个县区有一张所辖河塘任务分布图,乡镇有一张责任落实网络图,村有一张河塘地理位臵分布图,每个河塘有一块责任标示牌),内河环境明显改善。目前,我市四个国控断面是全省唯一全部达标的市,省控断面25个达标,达标率90%。

列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28项治污工程,已完成25项、在建3项,完成率89%,在沿淮八市中处于前列。

(5)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进程加快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市区已建有日处理工业废水6.5万吨的四季青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投资15323万元扩建四季青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将于2010年底建成投入运行。同时投入7863余万元新上了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95公里管网铺设任务,其它管线正在紧张施工之中。淮安市环保“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七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均已建成运营。截止2009年底,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日处理能力达36.5万吨。区域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即淮安市截污导流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底,已累计完成总投资45556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77.3%。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全面达小康”行动,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2009年,全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85.8分,较十五期末年高8.5分,比全省平均高0.8分。8个县(区)小康环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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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都达到省环保厅要求。小康综合考核指数最好的是淮阴区86.7分,其次是金湖县86.5分。

纳入“十一五”规划的淮阴电厂集中供热以及市区天然气供气项目已基本完成,楚州区集中供热工程已进入项目可研阶段。“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投入近7亿元资金用于淮阴发电厂供热技改项目等热源及其配套热网的建设,目前供热半径已达7.5公理,覆盖了含经济开发区在内的大部分城区。淮阴热电厂三期工程即将上马,届时将淘汰西南化工区内所有分散性燃煤锅炉,实现连片供热。

(6)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十一五”期间,淮安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淮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标准》(淮办发[2009]62号)。2009年对境内1/3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2012年底前,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开展一轮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09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3.58万亩,年末实有林地面积312.37万亩,中心城市建成区新增公共绿地240万平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69万亩,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56.15万亩。全市疏浚县乡河道313条,整治392个村的1829个村庄河塘,实施渠南5期等6个灌区项目,兴建防渗渠道174公里。解决56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8个镇村生活污水试点项目,实现日处理能力635.4吨/天。新建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36座,完成农村改厕11.8万座。全市有19个行政村通过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验收,累计建成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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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态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扎实推进生态市、县建设,2007年生态市建设全面启动,金湖县、洪泽县、盱眙县三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相继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涟水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验收,至此,我市四县已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楚州区、淮阴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厅验收,并已上报环境保护部;建成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4个;市级绿色学校13所;建成5个市级优美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和14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全市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209万平方公里。2009年6月,淮阴区和楚州区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至此,淮安市六县区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2009年,盱眙县盱城镇、洪泽县高良涧镇和金湖县陈桥镇建成淮安市首批江苏省环境优美乡镇。同时,新建12个市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生态村、11个市生态村。考核验收了8个市级绿色社区、12所市级绿色学校。创建2个省级绿色社区,4所省级绿色学校。

组织落实《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5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2个、县级1个,总面积11601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1.5%。

(8)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完善环境执法程序,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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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淮发[2009]12号)和《关于印发淮安市“河长制”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09]53号),在全市实行“河长制”分级管理,对市域范围内的省管河流10条、市管河流14条和县级以下河道逐一明确“河长”,重点强化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对5个饮用水源地存在的10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在武墩、二河抽水站设立两个水质观察固定值班点,在二河、古黄河设立四个日监测断面,建立日巡查、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二河饮用水源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124人次,检查企业2508家次,立案83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6件。2009年,对1482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收费额达5200余万元,其中污水类980万元,废气类3940余万元,噪声、固废类346万元。加大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力度,35家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臵实现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

“十一五”期间,市环境监测部门每季度开展2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做好小康地表水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常规监测、委托监测等,全年共获得常规监测数据217907个。开展应急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3000多个,编发监测简报30余份;组织实施每日1次的饮用水预警监测,获得2万多个监测数据,编制报告251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增监测能力11项,其中有机监测能力10项,已经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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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饮用水源水质监测109项监测能力。开工建设古黄河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涟水县和金湖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各县(区)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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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形势分析

3.1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重道远

淮安市作为发展中的工业城市,始终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由于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尤其是第二产业中重工业比例较高,一方面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另一方面资源、能源消耗量较大,进一步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十一五”期间,我市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虽然基本完成省环境保护厅对我市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但“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节能减排任务仍十分艰巨。 (2)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

“十一五”期间,我市部分地表水体水质仍达不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其中里运河国控断面劣III类水质断面数为100%,部分水质指标仍处于劣III类水平。洪泽湖湖体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每年汛期尤其是枯水期淮河上游客水夹带的大量污染物对湖区水产养殖和淮安市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短期内仍无法解决。 (3)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全市大气污染逐渐向复合型、区域性转变。城市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等服务业排放的废气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粉尘、烟气、恶臭和有毒有害废气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农业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灰霾天气呈上升趋势。 (4)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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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处臵方式存在安全隐患,处臵能力尚待提高。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低,收集处理设施不够完善,农村的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多数农村尚未建立有效的生活垃圾收集、处臵设施;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污染尚未得到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城乡塑料包装物及农膜污染仍然较为突出。

(5)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村生活环境还没有实现根本性改善。生活垃圾还没有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农村“村收集、镇转运”体系的覆盖率较低。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污染贡献率超过40%。秸秆综合利用率不到40%,约5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农村环境保护受重视程度不够,普遍存在机构缺失、设施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

(5)生态破坏未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县区为了加大开发力度,工业用地比例逐年上升,耕地占用面积增加,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珍稀物种面临灭绝威胁。湿地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继续存在。水体容积下降,地下水水位下降,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和秸秆造成的生态问题仍没得到有效缓解。 3.2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1)污染物排放量仍将继续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控制

淮安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为GDP再翻番,达到2650亿元,年递增15.0%;人均GDP达到5.52万元;财政收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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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亿元。为实现这些目标,市政府将把工业强市战略作为加快发展的首要保证措施。考虑到经济快速增长,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污染行业还占有一定的比重等因素,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产生量将达到11.05万吨、6.37万吨,比“十一五”末增加3.3万吨、2.22万吨,城市环境改善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控制。

预计至2015年全市人口将增加至565万人,较“十一五”末增加近20万人。城市化快速发展将导致城市生活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给城市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更加繁重。

(2)新生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潜在的环境危害日趋严重 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有机污染物;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流动源带来的城市臭氧和光化学污染已到相当的程度;可吸入颗粒物等小粒径颗粒物污染问题严重;土壤污染的程度和污染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上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3)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环境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市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得到加强,但仍然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和收费的价格偏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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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统筹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缓慢的矛盾,苏南、苏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污染产业转移的矛盾,工业化进程累积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的矛盾,一些现行政策法规与生态市建设实际之间的矛盾等,制约着生态环境与建设的快速发展。 3.3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1)国家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臵

环境保护已进入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开辟了新途径。

(2)环境保护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推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成为“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的八大措施之一,将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新的发展模式将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带来的新的压力,也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已经形成的结构性污染创造契机。

(3)坚持环保优先,加快生态市建设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省的建设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2015年基本建成生态市的建设目标,将在健全生态市建设体制、完善环保约束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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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江苏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把环保产业确立为重点培育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政策、资金和人才上都给予大力扶持,“十二五”期间,我市环保产业比将迎来快速发展。

(4)环境保护体制不断完善,参与综合决策的途径增多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财税、金融、外贸、投资和价格等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全面深入,对长期远离市场的环保事业来讲,是合理配臵环境资源的有利机遇。目前,我市在运用市场机制、价格杠杆、经营环境等方面正进行经济市场化的尝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其在环境资源优化配臵中地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多渠道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为保护生态环境创造广阔的空间。

(5)循环经济正在得到重视,经济增长方式将逐步转变 淮安市自“十一五”以来,加强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制造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取得了一定成果。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也逐年加大,对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推动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根本保证。

《江苏省淮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淮安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将使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正在确立和完善。

(6)环境保护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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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制化建设取得了进展,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的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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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探索淮安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和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止,城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开始恢复,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中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初步完成,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

(三)主要指标

淮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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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淮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一、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省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3、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 二、大气环境质量 3、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天数的比重 % pH % 91.2 6.55 2.13 ≥90 ≥6.0 ≤2 % % % 99.7 81.6 92.1 100 ≥95 ≥95 单位 2009年 2015年 环境质量4、降水pH值均值 指标 5、酸雨频率 三、声环境 6、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8、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9、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一、水环境污染物 10、COD年排放量 11、氨氮年排放量 二、大气环境污染物 总量12、SO2年排放量 控制指标 13、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14、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臵率 1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7、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 dB dB 分 75 55.6 66.9 85.6 ≥60 ≤60 ≤70 ≥86.2 万吨/年 万吨/年 7.753 0.903 11.048 1.139 万吨/年 万吨/年 % % % % 4.147 5.086 100 86 90 92 6.37 9.935 100 ≥85 ≥90 ≥90 17

续表4-1 淮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19、单位GDP能耗 20、单位GDP水耗 21、SO2排放强度 22、COD排放强度 2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25、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26、秸秆综合利用率 27、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8、森林覆盖率 生态环境29、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建设指标 31、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 32、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 平方米 % % % % 72.83 99.84 2.31 40 10.67 20.68 8.1 96 19.3 ≥80 ≥90 ≥3.5 ≥60 ≥11 ≥22 ≤4.1 ≥98 ≥17 单位 吨标煤/万元 立方米/万元 千克/万元 千克/万元 2009年 0.892 39 4.46 4.18 2015年 ≤0.9 ≤20 ≤5.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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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污染物总量控制

5.1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淮安市“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十一五”总量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基准数据以2009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为主要依据。根据环境质量规划目标,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2015年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见表5-1。

表5-1 淮安市“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预测表(单位:万吨)

项目 2009年污染源普查基础排放量 4.147 1.523 2.412 0.212 5.086 3.862 0.179 1.045 7.753 1.180 4.033 2.54 0.903 0.066 0.565 0.272 “十二五期间预计增加量 21.303 1.5 19.7 0.103 17.3 16.7 0.089 0.6 4.698 1.19 1.958 1.55 0.425 0.03 0.229 0.166 预计“十二“十二五”期五”期末排放间削减潜力 量 19.08 1.35 17.73 0 12.54 12.34 0 0.2 1.403 0 0.843 0.56 0.189 0 0.159 0.03 6.370 1.673 4.382 0.315 9.935 8.222 0.268 1.445 11.048 2.37 5.148 3.53 1.139 0.096 0.635 0.408 预计增减量 二氧化硫 发电 其中 热电 非电 氮氧化物 电力 其中 非电 机动车 COD 工业 其中 生活 农业 氨氮 工业 其中 生活 农业

+2.223 +0.15 +1.97 +0.103 +4.849 +4.36 +0.089 +0.4 +3.295 +1.19 +1.115 +0.99 +0.236 +0.03 +0.07 +0.136 19

5.2 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5.2.1 COD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2009年全市COD排放量合计7.753万吨,其中工业源1.180万吨、生活源4.033万吨、农业面源(集中式养殖)2.54万吨。“十二五”期间淮安市COD排放总量变化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工业污染源COD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根据单位GDP排放强度算法进行计算,淮安市“十二五”期间工业增长速度较快,但随着能源结构的改善,技术的创新及节能技术的应用,单位GDP的产排污指标预计每年降低5%,预计“十二五”期间,淮安市GDP增长率约20%,根据公式计算,在淮安市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二五”期末工业COD 的排放增量约在1.19万吨左右。由于目前工业COD处理设施要求较为严格,达标排放率高,减排潜力基本没有。

(2)生活源COD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十二五”期间,淮安市生活源COD排放增加量主要体现在市区人口的增加,淮安市2009年末城镇总人口206万人,预计“十二五”期间城镇人口增长率6%/年。城镇人口排污系数为77g/天。预计“十二五”期间累计增加人口69.67万人,COD增加量1.958万吨。主要的削减潜力体现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十二五”期末,所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将由目前的一级B提高到一级A,预计淮安市“十二五”期间COD削减潜力约为0.0548万吨,另外,楚州区污水处理厂将扩建3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淮阴区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4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洪泽县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盱眙县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吨/天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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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能力,四季青污水处理厂扩建4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十二五”期间共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天,按负荷率80%计算,削减潜力0.788万吨,COD累计削减潜力合计约0.843万吨/年。

(1) 面源

根据要求,“十二五”期间,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只预测畜禽养殖部分。 “十一五”期末规模化养殖的农业源的COD排放总量约为2.54万吨,根据淮安市农业发展预测,“十一五”期间畜禽养殖的增长率约为10%,预计“十二五”期间农业源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1.55万吨。主要的减排潜力体现在畜禽的集中养殖和养殖废水的集中处理,由于淮安市目前的集中式养殖比例相对不高,废水处理相对比较困难,在“十二五”期间,将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废水的集中处理率将有所提高,根据农业部门相关规划,农业源的减排潜力预计可达0.56万吨。 5.2.2 氨氮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十一五”期末全市氨氮排放量合计0.903万吨,其中工业源0.066万吨、生活源0.565万吨、农业面源0.272万吨。“十二五”期间淮安市氨氮排放总量变化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业源

根据单位GDP排放强度算法进行计算,淮安市“十二五”期间工业氨氮产生源主要集中在盐化工业园区的联碱相关项目,工业氨氮排放量的增幅约在0.03万吨左右。工业氨氮减排潜力基本没有,预计没有削减潜力。

(2)生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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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淮安市生活源氨氮排放增加量主要体现在市区人口的增加,淮安市2009年末市区总人口206万人,城镇人口增长率6%/年。城镇人口排污系数为9g/天。预计“十二五”期间累计增加人口69.67万人,氨氮增加量0.229万吨。主要的削减潜力体现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十二五”期末,所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将由目前的一级B提高到一级A,预计淮安市“十二五”期间氨氮削减潜力约为0.028万吨。另外,楚州区污水处理厂将扩建3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淮阴区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4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洪泽县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盱眙县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四季青污水处理厂扩建4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十二五”期间共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天,累计削减潜力0.131万吨,氨氮削减潜力合计0.159万吨/年。

(3)面源

根据要求,“十二五”期间,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只预测畜禽养殖部分。 “十一五”期间农业源的氨氮排放总量约为0.272万吨,根据淮安市农业发展预测,“十二五”期间畜禽养殖的增长情况,预计农业源将新增氨氮污染物排放量0.166万吨。主要的减排潜力体现在畜禽的集中养殖和养殖废水的集中处理,由于淮安市目前的集中式养殖比例相对不高,废水处理相对比较困难,在“十二五”期间,这种情况将得到一定改善,农业源的减排潜力预计可达0.03万吨。 5.3 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5.3.1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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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主要体现在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上,根据二氧化硫的主要产生源,分为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热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和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进行分析。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约为3.943万吨。其中火电二氧化硫排放量1.523万吨、热电二氧化硫排放量2.412万吨、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0.008万吨。 (1)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

“十二五”期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源主要考虑淮阴发电厂330MW扩建工程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新增量暂定为1.5万吨。目前,淮安市火电二氧化硫已基本实现脱硫排放,减排潜力为0,减排潜力主要为新建电厂自身的二氧化硫削减量,预计削减潜力为1.35万吨。 (2) 热电和自备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

根据江苏省电力规划和淮安市电力规划,“十二五”期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源市辖各县工业园区配套热电站的建设,具体见表5-2。

表5-2 “十二五”期间淮安市重点建设的热电企业

序号 名称 涟水发电厂工程 淮安经济开发区2×600MW供热工程 华能淮阴电厂四期 地理位臵 电厂性质 装机规模 (MW) 2×660 投资 (亿元) 51 建设时序 2013年开工, 2015年#1机组投产,2016年#2机组投产。 2014年开工, 2015年#1机组投产,2016年#2机组投产。 “十二五”开工建设 一期2010年开工,2011年双投。二期“十二五”开工建设。 “十二五”开工建设 1 燃煤供热发涟水 电 淮阴开发区 淮阴区 燃煤供热发电 燃煤供热发电 2 2×600 56 3 2×660 一期2×180 二期2×390 2×180 50 4 燃机热电联国信燃机电厂 楚州 产 淮安工业园区燃机电厂 工业燃机热电联园区 产 14.8 5 16 23

根据上表,“十二五”期间热电企业预计增加总装机容量5220MW,其中燃机电厂增加1500 MW ,预计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万吨,减排潜力主要为新建电厂自身的二氧化硫削减,预计削减潜力为17.73万吨。

(3)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

淮安市目前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212万吨,根据城市人口增加率计算,非电二氧化硫在“十二五”期末预计增长0.103万吨,基本没有减排潜力。

5.3.2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控制分析

氮氧化物为“十二五”新增的污染物控制项目,现有量以环统数据为依据,“十一五”期间,淮安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4.90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3.862万吨,非电0.002万吨,机动车1.045万吨。“十二五”期间,各主要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预测情况如下:

(1) 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氮氧化物的主要排放单位,“十一五”期间占总排放量的78.7%,在“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的增加量主要考虑各热电厂的建设,热电厂建设项目同二氧化硫排放量变化分析中的项目。预计新建电厂及热电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6.7万吨/年,主要削减潜力主要体现在现有老电厂的技术改造和新建电厂自身的氮氧化物削减上,淮阴发电厂和华能电厂等现有电厂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约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2.32万吨,新建电厂自身脱氮处理,氮氧化物约可削减10.02万吨,合计削减潜力12.34万吨。

(2) 非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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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目前非电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79万吨,根据城市人口增加率计算,非电氮氧化物在“十二五”期末预计增长0.089万吨,基本没有减排潜力。

(3) 机动车尾气

2009年,机动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约1.045万吨,“十二五”期间,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仍将持续增加,根据近几年淮安市机动车增加速度,“十二五”期间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增加0.6万吨,主要的减排潜力体现在老旧车辆的淘汰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提高,减排潜力约为0.2万吨。 5.4 固体废物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由于综合利用率的进一步提高和市固废处臵中心的扩建,全市工业固废将继续保持零排放。生活垃圾产生量随着人口的增加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各县正积极筹建垃圾处理场和淮安市王元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全面投产运营,预计2015年垃圾堆放量为0万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市固体废物规划目标见表5-3。

表5-3 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处臵量(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危险废物产生量(万吨)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 危险废物处臵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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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388.39 387.75 0.63 0 0 0.65 0.31 0.34 2015年 483.5 481.08 2.42 0 0 0.81 0.39 0.42

危险废物排放量(万吨) 危险废物累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万吨) 生活垃圾堆放量(万吨) 生活垃圾排放量(万吨) 0 0 38 35 3 0 0 0 47 47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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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6.1贯彻生态立市理念,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淮安地处苏北腹地,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不足。长期以来,经济发展采取的是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发展模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根据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并重的原则和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生态保护将是全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工作的重点。我市将以生态县和生态乡镇创建为基础,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基础。 6.1.1建立生态农业体系

(1)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以“六清六建”、“三清一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通达工程、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农村改厕和户用沼气池建设工程,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2)发展壮大生态农业

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保障农产品安全,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规模5000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60个。到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民收入力争突破12500元。 6.1.2建立生态工业体系

(1)严格项目环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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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环保审批关口,将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落到实处,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进行环保审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投产。

(2)强化企业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非火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积极开展燃煤电厂脱硝工程建设。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对化工、电镀、皮革加工、蓄电池加工回收及危险废物处臵单位的监管。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3)大力推进污染减排

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原则,继续推进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控制新增总量,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4)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根据全市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化工、印染、医药等重污染行业“出城进园”。着力推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所有工业园区积极争创生态工业园区。

6.1.3建立生态服务业体系 (1)加快发展绿色服务业

合理调整一、二、三产业比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商贸业、文化创意产业,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在第三产业和GDP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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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臵

加强医疗废物收集网点建设,确保全市镇村以上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安全集中处臵率100%。 6.1.4建立生态资源保障体系。

(1)全面实施节能降耗

继续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向全市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大力推广成熟、高效的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确保年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到2014年底,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0.9吨/万元,全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0.55,全市工业用水重复率达80%以上。

(2)推进清洁生产

坚持以生态循环理念指导各类开发园区科学规划、科学招商和科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重点对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高污染排放企业,尤其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4年底,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100%。

(3)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全面落实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规划,强化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严格划定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到2014年底,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7%以上。 6.1.5 建立生态人居环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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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水环境环境整治

继续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推进节约用水,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坚决依法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坚决查处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排污单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整治,规范乡镇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快“白马湖”备用水源周边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清安河、张福河等城市河流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活水、清淤、疏浚、截污工程和沿线企业点源污染的全面治理,强化地表水环境监测,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河流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基本消除城市内河“黑臭”问题。

(2)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蓝天工程”行动方案,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整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努力控制灰霾污染。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控制,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排污管理。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3)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

坚持厂管并举、管网先行,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通过自建、合建、接管及生态处理法解决乡镇污水处理问题。力争通过2-3年年的努力,使全市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到生态市创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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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

全市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加快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重点推进洪泽、涟水、楚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建设。到2014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5)实施绿色淮安林业行动

本着“保护资源、扩张总量、彰显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高品位绿色精品,加快绿色生态淮安建设进程。围绕打造组团相间、生态相连的城市特色,积极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公益林、生态绿化景观工程。到2014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6)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大国家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生态细胞创建工程。到2014年,实现三个80%,即80%的县区创成生态县、80%的乡镇创成国家生态乡镇、80%的村创成生态村,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全面改善,在苏北率先基本建成生态市。

(7)加快科学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处罚率、纠正率、到位率达到100%,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8)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深入开展绿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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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活动,普及碳排放知识,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理念,提倡节俭理性的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碳补偿活动,使节能、节水、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9)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生态市建设信息公开化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公示公告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居民参与到生态市创建活动中,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建设生态市的良好氛围。

6.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全市的工业化进程逐步加快,镇、乡工业呈迅猛发展趋势,农村和小城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将凸显出来。为此,必须坚持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积极防治镇、乡工业污染,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和小城镇的环境质量。

(1)推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规划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和督促乡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乡村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典型示范村,引导全市镇村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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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环生态乡镇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每一个县(区)都应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大力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建成一批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真正做到“保护一泓清水,保留一片蓝天,保持一方宁静”。

(3)实施村镇生态和环境综合整治

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及生态修复小康示范工程,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治理与修复小康示范工程,重点解决由工业、农业废弃物、农用化学品及人畜粪便等造成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和农村脏、乱、差问题。结合农村区域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关、停耗能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依托17个省重点中心镇,将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没有污染的项目才能进入各乡镇的工业小区。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使用技术和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优化氮磷钾、中微量营养元素和有机、无机肥的投入结构,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保护性土壤耕作技术和合理轮作技术,控制水田和坡地的水土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

(5)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推广麦套稻、稻套麦秸秆全量还田技术;利用秸秆氨化、秸秆微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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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技术,适当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混合饲料生产项目,探索高新技术在秸秆饲料化上的应用。逐步推进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探索秸秆发电技术,开展利用秸秆生物能发电试点。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按照养殖场规模的划分标准和沼气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大中型工程。正确使用农膜覆盖技术,减少农膜的破损;加强废膜的回收利用,提高废膜的回收利用率;研制和推广使用自分解农膜。

6.3 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计划,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

制定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一级保护区内的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水质有影响的活动,从严控制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开发和建设活动,严格控制有机毒物污染。

(2)加强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防范

制定《淮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特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通过定期演练,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市区和县城镇居民聚居区要建设备用水源。 (3)加强区域供水保障和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

加强饮用水源集中管理,提高城乡供水系统覆盖率、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至2015年,城镇居民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农村居民饮用安全卫生自来水供应率达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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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处于淮河流域下游,市区在用的饮用水水源地为:淮安二河水源地、废黄河淮安水源地、废黄河淮阴水源地,均属于河流型水源地,水源单一。为保证市区饮用水水源的安全,达到双水源供水,规划将白马湖作为市区备用水源地进行建设。白马湖作为备用水源地,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有:退渔还湖9.5万亩,湖底清淤900万m3,圩堤加固、环湖道路建设53km等。

(4)强化生活和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环保行动。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涉重企业专项检查。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该完善提高的企业要求企业完善提高,应该整顿治理的企业责令企业整顿治理,应该淘汰关闭的报请政府予以关闭。加大对企业的排污情况巡查力度,特别是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严格监管,严防偷排现象,确保流域环境安全。

(5)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快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禁建设耗水量大、污染重的化工、印染、制革、粮食深加工等项目,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大力推行节水技术和设备,节约水资源。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应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6)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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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机制,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建立起污水处理厂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到2015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3元/吨水。

“十二五”期间我市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7个(2万吨/日处理能力以上),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近16万吨,有条件的建制镇将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7个,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近21万吨,在不断完善污水管网的同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得到明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利用工程3个,项目实施后将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至201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 (7)落实排污总量控制措施

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和工业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对不能达到排污总量控制要的限产限排,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1.048万吨,氨氮控制在1.139万吨。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8)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所有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园,所有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污水的集中收集和处理,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全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应搞好生态工业规划,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级生态工业园区。 (9)加大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控制

全面整治全市河道两岸的港口、码头,关闭违规建设的小码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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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按要求建设废油、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设施;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污染防治规范要求,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航行、停泊、作业船舶的监督管理,沿岸的码头、船舶加油站设臵垃圾接收与处理设施,对船舶的残油、废油及有毒有害物品回收处理,禁止直排水体。 6.4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削减火电厂污染物排放,加快电力脱硫和脱销进程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在线监管,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鼓励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新型能源。2011年起,全面启动火电厂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优化、调整、提升政策,在“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大气污染物削减需求,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防止污染转移。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线,被保留的企业要安装高效脱硫和除尘设备,钢铁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脱硫改造。对在用的工业锅炉,必须符合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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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防治工作,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推广力度。

对石油化工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鼓励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

(3)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

轻型汽油车尾气检测一律执行简易稳态工况法,停止使用怠速法。在用机动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验,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签章手续。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建设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1年,全市实现环保检测全覆盖。

限制高污染、高耗能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实施机动车检测和维护制度,对维修机构进行资质核准;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营运在用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不达标车辆不得开展道路运输经营;加大对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的整治力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改善非机动车交通条件,优化公交线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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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安排车次,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提倡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加快推进国Ⅳ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工作,力争2011年起实施。同时,加快制定省级车用燃油质量标准。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4)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

(5)完善技术和政策支持机制,推进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对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实夏熟、秋熟秸秆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推进各地区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到2015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占总面积的6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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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80%以上。

(6)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工作

依据城乡规划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监管办法,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禁止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的废气污染控制;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对城区下水道、排水沟进行整治,防止恶臭扰民。

(7)控制工业炉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通过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停不合理、能耗大、二氧化硫污染严重、超期服役的工业锅炉。在更新或改造现有锅炉时,优先采用循环硫化床和高效层燃锅炉。现有工业锅炉应配套完善脱硫、脱销设施,脱硫率不低于60%。

(8)深化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收费制度

探索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施电力环保折价标准;实施严格的电力行业排放标准;推广应用电力行业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引入发电排放绩效管理机制,推行电厂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污总量控制在6.37万吨,氮氧化物排污总量控制在9.9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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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v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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