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沿河二中九校联考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22 23:50: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沿河县第二中学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九校”联考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际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共同进步,提升各校教学质量。经各校共同协商,决定2016年12月3日至4日在沿河县第二中学举行2016年“九校”联考。为了确保联考工作有序进行、圆满成功,现拟定《2016年“九校”联考工作方案》。

一、联考领导小组

顾问:杨树昌(教育局局长)

周勇 (教育局副局长) 黄剑 (教育局副局长) 罗亚军 (教育局副局长) 何开胜 (县招生考试院院长) 组 长:冯林

副组长:何高、崔巍、杨万友、孙国庆、张翔富。

成 员:黄冲、冉逑、胡付强、母志义、王国荣、陈明、杨杰、谢代奇 二、联考工作机构 1、巡视组: 组长:冯 林

成员:黄 冲、冉 逑、何 高、崔 巍、杨万友、孙国庆、 张翔富、 胡付强、母志义、王国荣、陈 明、杨 杰、谢代奇。 2、考务工作组: 组长:欧阳廷勇。

成员:崔永江、侯元权、夏希、谯佐强、杨青松、黎芝强、张玉龙、付丽娟。 职责:主要负责考场设置、考号编排、张贴、试卷发放、试卷扫描、登分等考务工作。

3、安全工作组: 组长:田仕洪。

成员:黄孝飞、田小容、陈南朗、田泽军、邹勇、侯天正、陈万素、冉茂娥、田银、崔艳红。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环境卫生、安全事故的排查处理及安全巡逻。 4、医务工作组:田海霞。

1

职责:主要负责考试期间师生突发病事故应急处理。 5、报道工作组: 组长:崔涛。

成员:龚一洪、杨秀文。

职责:整理联考相关资料、图片、编印简报上传及奖状打印。 6、接待、布置工作组: 组长:杨胜美。

成员:项超、毛飞、肖凤仙 、田仕明。 职责:考试期间接待与协调及颁奖布置。 7、后勤组: 组长:田景刚

成员:杨雄、陈朝碧、杨琼芝、李应河、崔晓丽。 职责:负责联考考场布置、奖品奖状的准备。 8、设备组: 组长:张国强

成员:张永生、黄黔林。

职责:负责班班通维护、保证英语听力的顺利播放、微机室阅卷顺利进行。 三、参赛学校及食宿

1、各校各年级参赛人数(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沿河三中20人、土地坳中学 10人、官舟中学 10人、板场中学 20人、官舟镇中学10人,黑水中学10人,晓景中学10人、新世纪中学10人、沿河二中60人。具体人数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微调。

2、食宿安排

由于我校没有学生公寓和食堂,不能统一安排,故请各参赛学校各自安排师生食宿。每个年级明确一名教师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

3、监考及评卷教师

各校分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每科派一名教师参与监考和评卷.

4、各校收到方案后,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及参与监考、评卷教师名单及时传送至沿河二中侯元权老师处。

QQ号:1051434372,电话:13595644078。 (见附件2、3) 四、监考与评卷 1、联考日程安排

2

12月3日:

数 学(7:30——9:30) 英 语(9:50——11:50) 文 综(14:30——17:00)

理 综(物理)(19:00——21:00、21:30) 12月4日:

语 文(7:30——9:30) 颁 奖(11:30——12:30)

2、评卷人员(由二中参评教师负责组织评卷) 语文:裴春红(初一)、罗冲(初二)、涂睿睿(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4日上午10:3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数学:刘永明(初一)、张明(初二)、熊梅(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3日上午10:3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英语:田小容(初一)、黎妲(初二)、郭易潜(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4日下午14:3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物理:吴礼波(初二)、崔国江(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4日上午7:3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化学:何小勇(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4日上午7:3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政治:程玉萍(初一)、何晓莉(初二)、龚一洪(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3日下午19:0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历史:田飞(初一)、张冬(初二)、张智深(初三) 评卷时间: 12月3日下午19:00 评卷地点:二中微机室 评卷采用网上阅卷,考完一科评一科。

五、奖项设置与颁发 1、单科奖励

语文前三名、数学前三名、英语前三名、理综前三名、文综前三名。 2、总分奖励

一等奖四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名。

3、奖状颁发:颁奖仪式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11:30在二中三号楼五楼阶梯教室举行,由何高主持,冯林等领导颁发。

沿河二中“九校”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9日

3

附件1: 监考教师守则

1.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试纪律,认真做好考场的检查工作,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要严肃认真的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中心领取试卷、条形码。

3.监考教师须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安排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安排课桌摆放方向,确保抽屉式课桌背向学生;清理考场,提醒学生将书籍、笔记、纸张及其它不符合“考试规则”许可的物品集中送到讲台上,由监考教师监管;检查学生身份证、考试证;宣读考试规则,强调考场纪律。

4.清点学生人数和试卷份数。若学生人数多于试卷封皮上标明的试卷份数,必须让多余的学生到与本考场对应的考场考试;若试卷数少于试卷封皮上标明的试卷份数,请及时与考务中心联系补领试卷。

5.考试起止时间以铃声为指令,不得借各种理由提前或延迟考试时间。考试开始铃响,发放试卷,督促学生在试卷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卷。学生提前交卷的只能在考试结束铃响前的半个小时以内。

6.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纸、闲谈或做其它妨碍监考工作的事情,不得徇私舞弊或有意为学生提供作弊条件。

7.监考教师只能对试卷中印刷不清楚的地方予以说明,对试题内容不能作任何解释。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

8.监考教师必须随时巡视考场,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发现违纪学生,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终止答卷,并清出考场。监考教师当时应记录违纪学生姓名、学校、班、违纪情节,并签字。考试结束后到考务中心填写“考试违纪报告单”。

9. 除学校巡视人员和考试科目的教师外,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10. 考试科目的教师应巡查该门课程的考试情况,如试题中确有含义不清楚或字迹模糊的问题可直意简要说明,不得进行启发诱导式解释。如发现有启发诱导现象,监考教师有权制止,并向教务处反映情况。学校将视情节对有关人员给予奖惩。

11. 考试期间学校组成由校长、分管校级领导、教务处主任等组成的考试巡视组,依据“考场规则”和“监考教师守则”随时巡视检查学生考试纪律和教师监考情况,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12.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交给验收人员验收,不需装订。

4

附件2: 参赛学生名单

学校 年级 学生姓名 性别 附件3: 监考及评卷教师名单

学校 年级 学科 姓名 联系电话 5

附件4:

各科试题范围及分数设置

九年级:

语文:七年级上册至九年级上册完,150分; 数学:七年级上册至九年级上册完,150分;

英语:七年级上册至九年级上册(一至三单元),150分; 物理:八年级上册至九年级十八单元,90分。 化学:九年级上册完,60分;

政治:七年级上册至九年级上册(一单元至二单元第三课),75分;历史:七年级上册至九年级上册(12课至上册完),75分。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vc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