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节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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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培训资料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节能培训资料 二零一四年三月

一、建筑节能的发展概况 二、建筑节能设计部分标准解读 三、绿色建筑部分标准解读 四、相关文件解读 五、建筑节能设计要点介绍

一、建筑节能的发展概况

2002

2005

2007

2010

2014

3次标准更新

与绿建结合 墙体自保温体系 新型板材保温体系

体系、材料、 产业升级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DBJ50-102-2010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 准 DBJ50-052-2013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2.1 《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条款解读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Ⅰ)计算门槛:5.0.1当设计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第4.2.1条、 第4.2.2条、第4.2.4条中各项规定时,应按本章的规定对设计建筑围护 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综合判断。综合判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50%为1.0

50%无此要求 50%为3.2

50%为2.7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Ⅱ) 对过度季节通风作了严格要求 条文:4.1.5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 在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7%。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 地板轴线面积的5%。50% 为5%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空调季节通风换气的技术保证(65%)

强制条文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Ⅲ)窗户的气密性按照新标准划分(GB/T 7106-2008) 条文(50%、65%):4.2.8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 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 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 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建筑物1~6

层的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2级;7层及7层以上的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 标准规定的3级。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Ⅳ) 防火要求 4.1.8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技术规定。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Ⅴ) 对凸窗的要求

(1)面积计算方法(洞口面积)(2)K值的限值 (3)凸窗底板、侧板的K值为定值 条文(50%、65%):4.2.3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当外窗采用 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2.4中的相应值小10%。 2 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3 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

保温处理后板的平均传热系数不大于2.5W/(m2 K)

二、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Ⅵ) 对天窗的要求 条文(50%、65%):4.2.7 居住建筑屋顶天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 于3.2 W/(m2 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50,且天窗面积不宜大 于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10%。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Ⅶ)多功能建筑的功能变化处 条文(50%、65%):4.2.11 当设计建筑为多功能建筑时,不

同功能空间的隔墙及楼板均应按分户墙及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进行节能设计。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Ⅷ)对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主要节能部位明确 条文(50%、65%):4.2.12 采暖、空调空间与土壤直接接触 的地面、采暖、空调空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土壤直接接触的 外墙应采取防潮、防结露的技术措施,热阻不应小于 1.2m2 K/W。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Ⅸ)对冷热桥作了明确 条文(50%、65%):4.2.13 建筑外墙和屋面的热桥部位应进 行保温处理,内表面不应结露。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2.2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 重点条款解读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控制项项目选址应符合现行《城乡规划法》及《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对场地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应违反现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 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防洪标准》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各 类保护区的要求。 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外窗,其外窗(含阳台透明部分)及幕墙可开启 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 风系统。 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相关主管部 门有关规定。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地面和地下室 外墙热工性能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 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表4.2.1-1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夏季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窗墙面积比≤20% 各朝向外窗 (包括透明幕 墙) 20%<窗墙面积比≤30% 30%<窗墙面积比≤40% 40%<窗墙面积比≤50% 50%<窗墙面积比≤70% 屋顶透明部分 传热系数K W/(m2 K) ≤4.7 ≤ 3.5 ≤ 3.0 ≤ 2.8 ≤ 2.5 ≤3.0 传热系数K W/(m2 K) ≤0.7 ≤ 1.0 ≤1.0 夏季综合遮阳系数Sc (东、南、西向/北向) — ≤0.50/— ≤0.5/0.6 ≤0.45/0.55 ≤0.40/0.50 ≤0.40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表4.2.

1-2围护结构部位 地面

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热阻R (m2· K)/W ≥1.2

地下室外墙

≥1.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中: 1 有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 数;无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 2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按照标准要求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 确定。 3 地面热阻系指土壤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4 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规定: 1 屋面和东、西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低于0.6。 2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功能与装饰构件应一体化设计. 混凝土结构中的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 带肋钢筋。

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解读

建筑每个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70%;当

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40%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未设建筑自遮阳、绿化遮阳等措施的建筑西向外窗(含透明幕墙)窗 墙面积比>30%时应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v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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