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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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编制:

审核:批准:

发布日期:2010年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0年5月11日

修订日期:2012年3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一线、生活区及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厂、各部门工作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包括试用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各有关部门、分厂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部提出计划,经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采购部负责按计划要求采购。

第六条 综合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及其劳动。

第八条 生产区域和各个办公室的清扫保洁工作自行负责和保持。

第二章 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办公区域、宿舍楼道等非生产办公区)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部负责安排专人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分厂应当按照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公共服务的活动中心、培训室、会议室、宣传公告栏、超市、招待所、医务室、理发室、澡堂等区域由综合部安排负责管理的人员完成清扫与保洁。

第十二条 厂区内的建设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施工时由综合部派人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卫生。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工作的各部门、分厂、班组,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各部门部负责清扫和保洁,生产一线各生产区域,由本班组人员或者工作人员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厂区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马路、宿舍楼道及阶梯,每日清扫两次,且随时保持清洁,每月大扫除一次;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二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澡堂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墙面内外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等其它纸画(综合部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车辆。

第二十一条 厂区内禁止私养或携带鸡、鸭、猫、狗等动物。

第二十二条 综合部要定期安排对公共场所(食堂、卫生间、垃圾倾倒地)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蟑螂。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 车间、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办公室、车间、班组、每个宿舍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卫生总要求:地面清洁无垃圾,地板砖成本色,地沟清净无垃圾,桌柜摆放整齐,门窗洁净,墙面无蛛网、无积尘,设备无积尘,物料堆放整齐,工具归整有序,工人衣着干净。

第二十六条 车间、室内不准许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内或倒入垃圾堆放点。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用具,使用的资料、纸张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生活用品。

第二十八条 车间、室内禁止停放车辆,乱拉线充电。

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员工衣着必须干净,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三十条 分布在生活区和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垃圾车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宿舍、分厂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车内。配置给各部门、各宿舍、各区域清洁工的垃圾娄、垃圾车由各部门、分厂使用并协助综合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二条 医务室、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内或倾倒在垃圾倾倒点。

第三十三条 车间产生的废料、废渣、垃圾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四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第五章 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工具配备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卫生设施(垃圾倾倒点、公共厕所等)和卫生工具(扫把、拖布等)的配置与管理,由综合部负责把控,各负责班组和使用人员具体

负责,配备在各办公区的清洁用品和宿舍的清洁用品使用年限为一年,清洁工的用具使用年限为一个季度,凡在使用年限内损坏的,自行购置,本条规定由库房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部门、班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七条 综合部派人负责厂区内垃圾车、垃圾堆放点、厕所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生产服务组负责渣场的清洁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设置在各部门、分厂、厕所、宿舍和办公室的清洁工具,部门、班组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维护工作,不得丢失、不得人为损坏,因管理不当,损坏的工具、器具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六章 食堂、饭店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四十条 食堂和饭店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部督导,实行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一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三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四条 门窗、纱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五条 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六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毛巾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七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八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五十条 已做好等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一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二条 炊事员上班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疲褥 、勤换工作服。

第五十三条 供给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四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清洁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消过毒的餐具。

第五十五条 员工未食用完、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再次食用时,必须先行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供给员工。

第五十六条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做到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十七条 炊事员使的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区别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八条 遵照公司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 罚

第五十九条 综合部要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卫生检查结果要与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以促进厂区的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高。(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

第六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综合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情节严重不思悔改者开除: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使用公共区域后未及时清理打扫,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五.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

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长久的保持好环境卫生面貌,保证员工

的身体健康,提升企业形象,我部门特制定该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卫生大扫除工作;清洁工必须按照要求做好责任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持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好配合和服从安排的工作。

一、成立卫生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综合部经理

副组长:综合部副经理

组 员:后勤主管、卫生班长、宿舍管理员、后勤文员

二、卫生区域划分

1、工人宿舍2—4楼;

2、工人宿舍1楼、行政宿舍楼、公寓楼4楼;

3、公寓楼1—3楼;

4、办公区2楼、生活区院子;

5、还原罐厂小院、镁合金车间马路、宿舍楼后面卫生;

6、超市——焦化厂煤台的马路;

7、回转窑马路、一制备车间外通道;

8、招待所、会议室、培训室、活动中心;

9、网吧、楼梯—责任人:网吧老板;

10、澡堂、超市、饭店、医务室、理发室、员工餐厅、各部门办公室;

11、每个宿舍的卫生。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区域1—7项,各清洁责任人每天负责对本区域卫生进行清洁、保

持工作。每月25号进行卫生大扫除。

2、区域8—10项实行半月大扫除一次,即每月1号和15号进行卫生大扫除。

3、第11项,工人宿舍每月25号—28号进行卫生大扫除工作,下月月初检查评比,。

四、建立日、周、半月、全月检查机制和处罚机制

1、卫生清洁班班长每日负责对非生产一线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每周周一下午卫生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对每个区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问题记录,并通知责任人整改。

3、每月1—5号卫生小组对每个卫生区域和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清洁工的检查打分结果和日常清洁班长及卫生小组组长、副组长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月奖罚体系,实行末位淘汰制。员工宿舍卫生评比,在月初检查时一次性打分评比。(附:卫生打分表)

A、清洁工月打分平均分排名第一名的员工,当月奖励50元,排名最后一名的员工,当月罚款50元,连续两月排最后一名的员工解聘。

B、工人宿舍每月评选出前10名和后10名(公寓楼宿舍卫生不实行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在上月工资中体现。凡检查出卫生特别差的宿舍,要求限期整改,不整改则由综合部派人打扫,人工费由该宿舍人员承担。

4、每月2号、16号由卫生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招待所、会议室、培训室、活动中心、网吧、澡堂、超市、饭店、医务室、各部门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工作,发现小问题进行整改,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整改,并罚

款。

五、关于清洁工月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1、评比对象:宿舍楼道清洁工、马路清洁工、办公区清洁工、招待所清洁工。

2、评比标准:

A:楼道、办公区域、招待所、会议室、培训室、活动中心:区域玻璃洁净、无积尘,铝合金框架见本色,窗台干净无积尘,水泥地面干净无垃圾,地板砖地面见本色,楼梯扶手无浮沉,垃圾车无垃圾。

B:马路清洁工:区域地面无垃圾纸屑,马路两旁无积尘,垃圾车内无垃圾,路旁绿化带和树木上无垃圾。

3、评比方式:每周周一环境卫生小组对各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分,月底评分后根据清洁班长的日常印象综合评定名次。

六、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5月份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t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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