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防工程送审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流程

更新时间:2023-11-23 16:4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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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送审流程

一. 初审资料

1. 合同 2. 施工委托书 3. 设计任务书 4. 风险等级报批函

5. 设计方案(方案、系统原理图、系统平面图)

注:施工委托书、设计任务书、风险等级报批函由甲方提供并需盖章。初审资料送至区、市技防办接待窗口进行审阅,并予以安排方案初审会议日期。

二. 初审会议后从业单位需对在初审会议时区、市技防办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予以整改,

并将《上海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盖章,然后送至甲方盖章(一式四份由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市技防办、区技防办各执一份),最后送至市技防办接待窗口换取《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 三. 工程竣工后,从业单位需对系统进行试运行,将初步验收报告、竣工报告填写完整并盖

章,最后将竣工资料(合同,设计方案)送交公安三所,并由三所安排工程系统检测日期,从业单位等待三所通知领取检测报告。 四. 竣工资料

1. 合同 2. 施工委托书 3. 设计任务书 4. 风险等级报批函

5. 设计方案(方案、系统原理图、系统平面图)

6. 《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

7. 《上海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 8. 初步验收报告 9. 竣工报告 10. 检测报告

注:初步验收报告需甲方盖章。竣工资料送至区、市技防办接待窗口进行审阅,并予以安排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日期。

五. 竣工验收会议后从业单位需对在现场会议时区、市技防办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予以整

改,并将《上海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盖章,然后送至甲方盖章(一式四份由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市技防办、区技防办各执一份),最后送至市技防办接待窗口换取《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办事名称 办事机构 类别

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 公安分局(企) 公安司法

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办理时限

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局技防办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竣工验收

会。

申办对象条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

申办材料

申请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从业单位应向市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技防工程合同复印件;

(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3)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4)《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复印件; (5)《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原件; (7)工程正式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

办理程序

市局技防办收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组织技防工程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及技术专家召开竣工验收会。技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在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后,由 验收小组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办理依据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t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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