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本)贫困生认定所需材料及申请助学贷款材料准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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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南方学院2013年贫困生认定所需材料寄贷款申请材料

贫困生认定、缓交学费所需材料及2013-2014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所有附表都在文档后面)

1、 针对哪些人:有意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及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必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每学年一次,暑假回当地居委会办理,于开学初提交以下两份材料: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

注: 每学年由老师与班级贫困认定小组进行认定,贫困认定的等级有“贫困”与“特困”两种。

2、需要的资料:申请2013-2014学年贷款学生需于2013年9月10日前向所在系提供以下材料(需要经过贫困认定后的学生方可申请助学贷款,材料可同时准备):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长承诺书(一式三份原件、B5纸);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式三份原件、B5纸);

(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必须复印,一式三份); (6)家庭户口本首页、父母双方单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7)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必须复印,一式三份); (8)学生证复印件;

(9)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明复印件。 2、基本申请流程:

□ 学生提供申请材料; □ 系审核;

□ 组织申请学生网上填报申请材料; □ 系进行网上审核; □ 学院审核;

□ 教育厅助学中心审核; □ 国开行审核;

□ 签订贷款合同、填写贷款审批表; □ 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1)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

(2)各系必须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9月中旬初步确定2012-2013学年申请贷款学生人数。

说明:助学贷款的钱只能用于交学费,所以当年学费已经交齐的同学原则上不予申请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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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 2、

注意,上学年已经经过贫困认定过的同学,下学年还需要进行贫困认定,是每学年认定一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日常消费情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受资助情况、诚信程度、违规违纪情况、参与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等,由老师及班级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评议。暂定于2013年9月10日前,申请的同学需要上交以上三份表格。

3、

学院和各系每学年将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如若不清楚,请直接致电咨询林纯老师663840,13760644056谢谢。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填写要求:

1、 学生本人必须据实填写下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2、本调查表用黑色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 3、院(系)要严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4、此表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资助措施所必备表格。学生如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此表可不填写。

5、每学年进行家庭经济困难重新认定时,学生需重新填写此表。

6、学工部、系、学生本人复印留存一份,原件用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下面是安安同学的表格模版。所有X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有表格数字一律不能有涂改 系 : 工商管理系 年级: 2011级 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学号: 111031XXX 日期: 2013 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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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姓名 直 系 家 庭 成 员 年龄 关系 现在何处工作及职务 每月工作收入 (元)

(区号) 家庭电话(区号)

(无) 其他收入

生源类别:○城市 ○城镇 ○农村 主 姓名 要 社 会 关 系 年龄 关系

家庭月人均收入: 现在何处工 作及职务

元/月

学费金额:

18580 元

每月总收入(元) 家庭电话(区号)

与你家经济联系 或供养情况

家庭借贷款总额:

借贷来源:○亲戚朋友借款 ○私人贷款 ○银行贷款 ○其他 院系 审核

困难原因(此栏由学生本人划定) □ 10. 孤儿,无任何亲友资助 □ 11. 孤儿,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但本人生活仍很困难。 □ 12. 双亲均患重病而失去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有经 济来源。 □ 13. 单亲,患重病而失去全部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经 济来源。 □ 20. 无父亲(亡故或离异未再婚) □ 21. 父亲因患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 □ 22. 父亲因患病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

正常收入减少) □ 23. 父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 24. 父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 25. 父亲(健康)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因下岗等)

补充说明

□ 10 限选 一项 □ 11 □ 12 □ 13

□ 20 □ 21 限选 一项 □ 22 □ 23 □ 2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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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无母亲(亡故或离异未再婚) □ 31. 母亲因患重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 □ 32. 母亲因患病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 33. 母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 34. 母亲因年迈(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此导致正常收入减少) □ 35. 母亲(健康)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因下岗等) □ 40. 家中成员(除父母)长期患病(需要长期治疗) □ 41. 家中成员(除父母)年迈(65 岁以上,几乎无任何收入) □ 42. 家庭人口多(5 口或 5 口以上),但劳动力少(低于或等于 20%) □ 43. 家中多子女上学① (高中 2 人以上不含本人) □ 44. 家中多子女上学② (初中 2 人或高中 1 人以上不含学生本人) □ 50. 本人患重病(正在治疗)(需医院诊断) □ 51. 本人意外致残(需医院诊断) □ 60. 家居老少边穷地区或农村贫困户或城市低保家庭(需低保证明) □ 61. 家庭个体经营者破产负债(负债两万以上) □ 62. 家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如:洪水造成粮食绝收且房屋倒塌) □ 63. 家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造成粮食几乎绝收或房屋倒塌) □ 64. 家中遭受一般自然灾害(如:洪水造成粮食减产) 限选 一项 限选 一项 限选 一项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40 □ 41 □ 42 □ 43 □ 44 □ 50 □ 51 □ 61 □ 62 □ 63 □ 64 □ 65

困难原因填写说明: 1、学生在下表格左侧栏中对应存在的原因前面□划√,否则不划任何符号。 2、院(系)困难生综合评议工作组在下表右侧栏内对学生划的原因进行审核,如情况属实,在对应的栏上划√, 如与事实不符,在对应的栏上划×。 每月总收入: 元(包括: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和农 村农民的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 。

父 亲 单 位 意 见

简 述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例如:该家庭以农为主,今天恰逢大旱,农产品实收,其家父患有 X 病长期就医,经济困难

单位主管签章: 单位联系电话(区号)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每月总收入:

元(包括: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和农 村农民的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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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系别: 工商管理系 年级: 2011级 专业: 工商管理

学号: 11103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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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家 庭 成 员

年龄

称谓

工作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请详细描述影响家庭经济的有关信息,如工资、证劵、土地房屋出租、农副业等各类收入情况以及 家庭成员失业、患病、举债、赡养老人、子女读书、遭遇自然灾害等负担情况) :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或监护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同宿舍同学意见: 学习认真刻苦,生活简朴,不爱乱花钱,勤劳勇敢。 签名: 年 同宿舍同学意见: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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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各项资助措施所必备表格。学生如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此表可不填写。 2、每学年重新进行认定,由学生自愿申请。 3、“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栏填写不够可附页,并可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如民政部门证明、低保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4、请系、学生本人在系认定工作结束后将本表复印留存一份。

5、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020-6178733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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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B5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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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B5纸)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sx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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