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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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哲学》高国希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 05年9月第一版 引论 当代道德哲学:挑战与出路

奥挪拉 奥妮尔《理性的建构:康德的实践哲学探索》 邓 库比特《新基督教伦理学》

辛格《生与死再思考:我们传统伦理学的崩溃》 二 探寻出路的努力

(一)消除二元对立,道德的目标是弘扬生命 (二)道德是自我献祭,还是自我完善? (三)自由平等条件下的合作契约 (四)富有情感的道德:德性伦理学运动

德性伦理学的几个特征

(1) 它是一种“以行为者为中心”的伦理学,而不是“以行为为中心”的伦理

学;

(2) 它关心的是人“在”的状态,而不是“行”的规条。

(3) 它强调的问题是“我应该成为何种人”,而不是“我应该做何种行为?” (4) 它采用特定的具有德性的概念(如:好、善、德)作为基本的概念,而不

是以义务的概念(正当、义务、责任)作为基本概念;

(5) 它不认为伦理学是提供特殊行为指导规则或原则的汇集。德性伦理学没

有、也不能,以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方式那样,提供行为的指导。 自我的道德统一性只能在道德共同体中体现。实践总是有历史的,它经多代人的努力而延续传习下来。德性在维护对实践的关系的同时,也维护了对过去、对未来和对现在的关系。通过这些传统,某种类型的实践被传递和再塑,并构成更大社会传统的组成部分。P29

一种实践的历史总是在更长远的传统历史中才体现出来,才使自己获得了历史性,才成为可理解的。

道德对于维系传统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P29

麦金泰尔《有依赖的动物:人为什么要有德性》 伊丽莎白 安斯库姆《现代道德哲学》 道德理论基本问题 第一章 美好生活与道德哲学

1、人的行为的独特性就在于超出了因果解释的动机。

包尔生《伦理学体系》“道德哲学的首要目的并不是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和应当根据什么原则来判断,而是描述和理解人们实际上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而要理解这些就意味着要理解他们的风俗、法律和法律目的论的需要。” 2、道德的奖惩并不是涵盖着人的一切行动,它有自己的适用范围。 一、“苏格拉底问题”

苏格拉底问题:“它涉及到每个人一生的道路问题——究竟要做哪种人最为有利?”

1、道德智慧,本质上是一种好的生活的品格,它涉及到一种深层的知识,这种知识是着眼于一种好的生活。伦理学关注我们应该做什么,思考那些指导我们做出选择的价值观,将这些价值观与所承担的义务以及这些义务所导向的目标结合起来。它的任务是陈述和评估用来解决实际伦理问题进行评估。因此,它是对道德情感深层所蕴藏的基本的价值观、生活意义的哲学思考。 二、“伦理”与“道德”

形式法与道德的区别表现在:前者只以禁令为其内容,因而严格意义的法的行

为,对他人的意志说,只具有否定规定。反之在道德的领域中,我的意志的规定在对他人意志的关系上是肯定的。意志作为主观的或道德的意志表现于外时,就是行为。

三、伦理学与道德哲学

1、伦理理论是对伦理思想和伦理实践的理论的说明。这种说明或者是饮食了对基本的伦理信条的正确性的一般检验,或者包含了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一种检验。 2、在西方思想史上,道德哲学曾具有广义的内涵,它不仅包括公共一活和私人生活中的规范的论述,而且包括政治和法律哲学。

3、道德哲学的三个分支:第一分支是实践伦理学。属于这一层次的,可以有描述伦理学:伦理研究的这一分支检视特定的群体的实际道德规则和实践;应用伦理学:在实际情境中使用道德规则或原则。第二分支是道德理论。它可以分规范伦理学和非规范伦理学。伦理学基础的层次是规范伦理学,它是对道德进行系统的推理。规范伦理学系统要做两件事:解释事情为什么是对的、错的、善的、恶的;以及在此基础上当我们面临道德选择时提供系统的决定道德问题的路子。非规范伦理学如品性理论,是对人的品质、情感、心理的道德分析,构成与规范伦理学不同的倾向和风格。第三分支是伦理学学理本身的探讨,亦称为元伦理学。元伦理学是对于描述我们应当如何生活的理论的“第一层次”的道德的设定、概念、主张再进行反思研究,即是“元伦理学”。元伦理学是分析伦理术语的意义和道德揄的性质的一个哲学探索领域。 第二章 人性与道德

阿尔弗雷德 阿德勒《理解人性》 一、人为什么要有道德 二、道德起源

(一)道德的种族起源——社会的生产实践关系 弗雷泽《金枝》

道德从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的。 (二)道德的个体起源,儿童的协作活动。 (三)理想人格与完美人性 第三章 自然律与道德律 一、两种规律

1、自然律是表示自然现象的恒久统一性的公式。包尔生区分了它的两种意义:狭义上,它意味着不承认任何例外的绝对统一性,如物理学的万有引力定律。“在这个意义上,因果律本身被理解为一个严格的普遍的自然律。”广义上,自然中虽不是绝对的、但却相当持久一贯的一类统一现象,也标示为自然律,如生物学的定律,就表现了普遍的、有规律的趋势。

2、道德律在康德这里指的是道德的法则、规律,也是斩钉截铁,必须执行的一种规律。??道德律肇始于我的不可见的自我,我的人格,将我呈现在一个具有真正和无穷性但仅能为知性所觉察的世界里,并且我认识到我与这个世界(但通过它也同时与所有那些可见世界)的连接不惟与前面那个世界的连接一样,仅仅是一种偶然的连接,而是一种普遍的必然的连接。道德律通过我的人格无限地提升了我作为理知存在者的价值,在这个人格里面道德法则向我展现了一种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整个感性世界的生命;它至少可以从由这个法则赋予我的此在的合目的性的决定里面获得,这个决定不受此生的条件界限的限制,而趋于无限。人能够具有“自我”的观念,这使人无限地提升到地还应上一切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之上,因此,他是一个人??一个与人们可以任意处置和支配的、诸如无理性的动物之类的事物在等级和尊严上截然不同的存在物。

二、“是”与“应当”

1、道德哲学道德是描述和理解人们实际上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由此就要理解人们的风俗、法律、制度的目的需要,这样一门描述和解释性的科学,就转变成为一门规范性的学科,它的命题就成了判断原则和行为规范,规定出人们应当做什么、人们应当根据什么原则做出判断。

2、道德思考的进程就是全面检视所有可能的选择中每一个选项的前因后果。道德理由应当是主体间有效的。

3、担负道德,信奉道德,最终是一个人的意志的事,而不是一个人的意志的事。理性可能给我们搞清信念的性质,能够引领我们充分地意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选择的可能性。但理性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要做出什么选择。我们不要期望有某个人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个谁,指明哪种选择应当被选取。——责任只储存于我们每一个人自身。P94

三、PHYSIS和NOMOS

1、道德规律与自然规律一样,都是有约束性的,其根据“既不能在人类本性中寻找,也不能在他所处的世界班干部 寻找,而是完全要先天地在纯粹理性的概念中去寻找。”(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P37)

2、学问的本性似应要求随时把经验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谨慎分开,在狭义的(经验)物理学之前,再加一个自然形而上学;在实践人学之前,要加一个道德形而上学,它清除一切经验的东西,以便知道在两种情况下纯粹理性能做多少事情。 四、自然法 五、实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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