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杀人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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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杀人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警示

[摘要]多次发生的“女大学生杀人案”,显示出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有限,探索案件发生的原因,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构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立体网络,实行全员育人,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成效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女大学生 刑事犯罪 思想道德教育

近年来,“女大学生杀人案”屡屡见诸网络、报端,为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敲响了警钟。探索事件产生的根源,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思路,提高教育质量,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已成为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频发“女大学生杀人案”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校女大学生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不时发生,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高度注意。

刘忆杀人案。2004年5月,湘潭大学化工学院食品工程系2002级学生刘忆(女,1983年生)通过其男友陈姜荣,认识了被害人谢仁生,刘得知谢的社会关系很多,想借助他的社会关系对自己的生活、学习及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遂同谢交往,后两人关系暧昧。因谢干涉刘忆同其他异性继续保持性关系,被告人刘忆对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4年10月27日,刘忆伙同唐榛(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及唐的朋友李某、杨某将谢某骗到家中杀害。

肖新花抢劫杀人案。2005年1月30日,厦门某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肖新花为了抢劫一对金耳环,杀害自己83岁的伯婆(爷爷的嫂嫂)。她将耳环出售后,获得人民币350元。

李爱娟故意杀人案。2006年10月23日,长沙医学院一年级学生李爱娟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李爱娟与被害人曾海燕系同班同寝室同学,多次盗打被害人小灵通。2006年4月,被害人发觉小灵通话费过高,要调取话费详单,李因担心事情败露,预谋杀人。4月30日,李购买了尼龙绳、菜刀、水果刀等作案工具,5月1日上午10时许,李将被害人曾海燕骗至宿舍楼七楼,乘其不备用菜刀连砍数十刀,直到认为受害人死亡才逃离现场。

舒小燕过失杀人案。2007年4月29日,四川省郫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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