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2-02 23:3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文 本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 3 第三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 15 第四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规划 ................................... 19 第一节 禁止准入区 .............................................................................................. 19 第二节 限制准入区 .............................................................................................. 20 第三节 重点准入区 .............................................................................................. 22 第四节 优化准入区 .............................................................................................. 23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 25 第一节 行政组织保障 .......................................................................................... 25 第二节 政策法规保障 .......................................................................................... 25 第三节 资金投入保障 .......................................................................................... 26 第四节 技术人才保障 .............................................................................................................................. 26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性规划,它通过明确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二条 规划目的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以生态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通过设置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和改善经济社会活动的环境行为,达到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3).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4). 《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5).《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6);

6).《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 7).《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报批稿)》(2006); 8).《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大纲》(2001);

9).《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 10).《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

11).《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 12).《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3).《丽水市城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14).《丽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2006); 15).《丽水市土地利用规划》; 16). 丽水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以丽水市行政区域为范围,土地面积17298平方公里。包括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景宁县、遂昌县、庆元县、松阳县、缙云县、云和县。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功能区为依据、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在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有限环境资源的有效控制,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第六条 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统筹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发展环保准入条件。

(4)可操作性原则

市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落实,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需求,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5)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 规划成果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

第二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第八条 分区方法

生态环境功能的小区划分以浙江省生态功能三级区划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及其空间分异,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其它专项规划,通过对重点地区的实地勘察,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命名: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构成。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及含义: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直接采用省生态功能区划的一、二、三级区的编码;第二部分为县(市、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共7位,前4位为县(市、区)行政区编码,第5位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类别编码,其中A代表禁止准入区,B代表限制准入区,C代表重点准入区,D代表优化准入区。最后2位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

第九条 分区结果

丽水市共划分为225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各分区合计面积17331.98平方公里(注:《丽水统计年鉴》土地面积为17298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准入区112个,限制准入区46个,重点准入区41个,优化准入区26个。其面积分别为3122.51平方公里、13347.98平方公里、690.67平方公里、170.72平方公里,占丽水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8.02%、77.01%、3.98%和0.99%。详见表2-1和表2-2。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表 2-1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分区结果

类 别 个数 面积(km2) 百分比(%) 禁止准入区 112 3122.51 18.02 限制准入区 46 13347.98 77.01 重点准入区 41 690.67 3.98 优化准入区 26 170.72 0.99 合计 225 17331.88 100.00 表2-2丽水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类 别 区域 个数 面积(km2) 占县(市、区)行政区域面积的百分比(%) 莲都区 11 163.43 10.88 龙泉市 11 916.85 29.97 遂昌县 19 315.71 12.43 禁止缙云县 11 151.67 10.09 准青田县 22 304.09 12.19 入区 松阳县 12 300.92 21.40 云和县 5 145.51 14.83 景宁县 12 398.14 20.42 庆元县 9 426.19 22.46 莲都区 6 1203.65 80.13 龙泉市 6 2016.83 65.93 遂昌县 5 2095.52 82.52 限制缙云县 4 1232.31 81.96 准青田县 5 2069.11 83.0 入区 松阳县 9 1017.91 72.40 云和县 3 805.62 82.12 景宁县 4 1491.28 76.48 庆元县 4 1415.78 74.59 重莲都区 7 89.14 5.93 类 别 区域 个数 面积(km2) 占县(市、区)行政区域面积的百分比(%) 点龙泉市 5 114.34 3.74 准入遂昌县 4 107.70 4.24 区 缙云县 8 90.95 6.05 青田县 5 82.71 3.32 松阳县 2 74.84 5.32 云和县 2 22.73 2.32 景宁县 5 55.73 2.86 庆元县 3 52.53 2.77 莲都区 2 45.88 3.05 龙泉市 4 10.98 0.36 遂昌县 2 20.46 0.81 优化缙云县 5 28.57 1.90 准青田县 4 37.09 1.49 入区 松阳县 3 12.33 0.88 云和县 3 7.06 0.72 景宁县 2 4.85 0.25 庆元县 1 3.50 0.18 合计 / 225 17331.88 /

第十条 禁止准入区分区结果与概况

禁止准入区为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全市共划定禁止准入区112个,占全市总面积的18.02%。在全市以零散分布为主,在部分高海拔地区连接成片。包括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功能的各级自然保护区、承担重要水涵养功能和对县城、副城区和中心乡镇供水功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以及承担生态屏障保护功能的水域源头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域等,同时也包括海拔高度超过1000米,基本无人居住的中山区域。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该类区域实行强制性保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护。禁止准入区分区结果见表2-3。

自然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定的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共有38个,除云和外在其他各县市区均有分布,总面积1986.50平方公里。该类区域是极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区,也是生态环境极敏感区,一旦遭到破坏,生态系统难以恢复甚至无法恢复。因此将该类小区列入禁止开发、强制保护的范围。

饮用水源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共有65个,总计面积1114.87平方公里,在全市范围内均有分布。该类功能小

区具有重要的饮用水源提供、洪水调蓄等生态服务功能,同时也是一种极重要的战略资源,对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本规划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及重要水域源头地区列入禁止开发、强制保护的范围。

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划定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共有9个,面积总计21.1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龙泉、莲都、松阳的缙云等地区,以保护自然景观和旅游资源及周边区域为主要功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表2-3 禁止准入区分区结果

序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位于小安溪上及两条支流上,水域起始断面为武义莲都交界处,1 Ⅳ2-43000A01 小安溪饮用水源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3.86 终止断面为洪渡水厂下游莲都区 0.1km,陆域以溪两岸纵深1000米为界 2 Ⅳ2-43000A02 严溪饮用水源生态环包括莲都区区域内的严溪和方境功能小区 22.72 溪流域 莲都区 3 Ⅳ2-43000A03 高溪水库饮用水源生位于高溪乡,水域为高溪水库,态环境功能小区 2.55 陆域为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 莲都区 起始断面十八都原糠醛厂,终止4 Ⅳ2-43000A04 大溪饮用水源生态环断面为采桑村,陆域:一侧以53境功能小区 3.15 省道为界,另一侧沿岸纵深1000莲都区 米范围 序 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位于53省道右侧,区域范围为5 Ⅳ2-43000A05 玉溪水库饮用水源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73 玉溪水库坝址至莲都云和行政区界间的水域,陆域为沿岸纵深莲都区 200米范围 位于丽水市北郊,属白云街道。包括白云森林公园核心保护区,6 Ⅳ2-43000A06 白云森林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29 主要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莲都区 区,不包括三级保护区、公园入口处及森林别墅区 位于大山峰森林公园内,在森林7 Ⅳ2-43000A07 大山峰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88 公园的西北部,由大山峰、源头莲都区 岭、小井3个林区组成 位于大山峰森林公园西南部,由8 Ⅳ2-43000A08 钟山绿海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0.26 夏庄、木寮、水牛坪等林区及部莲都区 分集体林区组成 9 Ⅳ2-43000A09 猕猴峡自然景观保护位于大山峰森林公园内,由葑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9 洋、岭头洋等林区及部分集体林莲都区 区组成 包括东西岩风景名胜区核心保10 Ⅳ2-43000A10 东西岩风景名胜生态0.61 护区、重点保护区,地处瓯江支环境功能小区 流虎迹溪畔,位于莲都西北老竹莲都区 畲族镇 位于丽水莲都区城南2公里处,11 Ⅳ2-43000A11 南明山风景名胜生态包括南明山风景名胜核心保护环境功能小区 1.48 区、重点保护区,不包括风景区莲都区 入口处 瓯江“正源”水源涵包括瓯江正源锅冒尖流域及凤12 Ⅳ2-11181A01 养与凤阳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功能217.26 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龙泉市 小区 区、缓冲区及实验区 钱塘江源头自然生态位于龙泉西北部,北与遂昌相13 Ⅳ1-21181A02 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301.3 接,属于钱塘江源头流域,包括环境功能小区 住龙镇,宝溪乡北部及岩樟乡西龙泉市 北部 闽江源头自然生态保位于龙泉西部,西与福建交接,14 Ⅳ2-21181A03 护与水源涵养生态环117.40 属于闽江源头流域,包括宝溪乡龙泉市 境功能小区 大部分地区 紧水滩水库(龙泉段)15 Ⅳ2-21181A04 自然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149.80 位于龙泉东北部,包括道太乡部分地区。 龙泉市 区 16 Ⅳ2-21181A05 南大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5 位于南大洋水厂取水点附近 龙泉市 17 Ⅳ2-21181A06 竹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67 位于竹垟乡竹垟水库 龙泉市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18 Ⅳ2-21181A07 上垟地下饮用水源保位于黄源泉水取水点附近水域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01 和陆域。 龙泉市 19 Ⅳ2-11181A08 安仁溪饮用水源保护位于水厂取水点(筑水潭)附近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86 的水域和陆域 龙泉市 20 Ⅳ2-21181A09 梅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20 位于小梅桥上游取水点附近 龙泉市 位于龙泉中西北部,包括岩樟乡21 Ⅳ2-21181A10 岩樟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8.17 大部分地区、锦溪镇北部及城北龙泉市 乡西南部 大窑龙泉窑遗址文物包括小梅镇大窑、金村、高际头、22 Ⅳ2-21181A11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6.14 垟岙头和查田镇溪口、上墩村域龙泉市 区 内的青瓷窑址 九龙山生物多样性自位于遂昌县西部山区,包括九龙23 Ⅳ1-21123A01 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31.96 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小区 和缓冲区,涉及黄沙腰镇、柘岱遂昌县 口乡、龙洋乡和蔡源乡 石坑坪水库饮用水源24 Ⅳ1-21123A02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7.04 位于石练镇南部石角坑和大茂环境功能小区 坑两源汇合处 遂昌县 塘根水库饮用水源保25 Ⅳ1-21123A03 护和水源涵养生态环18.95 位于柘溪主流,大柘镇南部 遂昌县 境功能小区 26 Ⅳ1-21123A04 兰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43 位于王村口镇的突头自然村上游300m 遂昌县 27 Ⅳ1-21123A05 三归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15 位于湖山乡的黄箩坑上 遂昌县 反潭岗水库饮用水源28 Ⅳ1-21123A06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4.02 位于王村口镇的突头自然村上区 游300m 遂昌县 碧龙源水库饮用水源29 Ⅳ1-21123A07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24.35 位于龙洋乡的紫钱坑上游 遂昌县 环境功能小区 道关阳水库饮用水源30 Ⅳ1-21123A08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11.81 位于蔡源乡的蔡溪上游河段 遂昌县 环境功能小区 破石坑水库饮用水源31 Ⅳ1-21123A09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5.90 位于柘岱口乡的中北部 遂昌县 区 周公源水库饮用水源32 Ⅳ1-21123A10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86.04 位于柘岱口乡的中南部 遂昌县 环境功能小区 湖岱口水库饮用水源33 Ⅳ1-21123A11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11.79 位于西畈乡的西南部 遂昌县 环境功能小区 34 Ⅳ2-21123A12 成屏水库饮用水源保6.98 位于妙高镇南部的松阴溪上游,遂昌县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包括成屏一级水库和二级水库及部分集雨区 内坑源堰坝饮用水源35 Ⅳ2-21123A13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3.10 位于四都源上游河段内坑源,垵区 口乡南部 遂昌县 36 Ⅳ2-21123A14 吴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82 位于松荫溪支流忠溪上游坑岭源上,三仁乡南部 遂昌县 清水源水库饮用水源37 Ⅳ2-21123A15 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52.38 位于云峰镇北部的濂溪上游及环境功能小区 其集雨区范围 遂昌县 盘坑—天堂水库饮用38 Ⅳ2-21123A16 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24.82 位于云峰镇东部的濂溪上游及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其集雨区范围 遂昌县 39 Ⅳ1-11123A17 桐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16 位于应村上游约1.2公里处的桃溪干流 遂昌县 40 Ⅳ1-11123A18 应村水库饮用水源保公里处的桃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9 位于应村上游约1.2溪干流 遂昌县 小坪坑水库饮用水源41 Ⅳ1-11123A19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1.82 位于高坪乡政府以西庙家圆支区 流 遂昌县 好溪源头及饮用水源位于好溪的上游,属瓯江水系,42 Ⅳ2-41122A01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5.43 范围包括壶镇镇饮用水水源一区 级保护区和白竹乡好溪沿岸缙云县 250m以下的集雨范围 好溪五云饮用水源保位于五云镇周村、仙都核心景区43 Ⅳ2-41122A02 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3 下游的好溪,属瓯江水系,范围缙云县 包括前湖大桥至金沟山拦水坝 位于新建溪(武义江)缙云段,44 Ⅳ2-41122A03 新建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8 属钱塘江水系,范围包括源头(龙潭背)至新建镇取水点拦水缙云县 坝 位于缙云永嘉交界边境,属瓯江小楠溪源头及饮用水流域,范围包括缙云县最大的县45 Ⅳ2-41122A04 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67.26 林场及周边大洋镇、南溪乡和木缙云县 小区 栗乡海拔500m以上的山体、小楠溪河流 位于永安溪,属椒江水系,其主46 Ⅳ2-41122A05 永安溪源头水水源保要功能为源头水保护区,范围包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6 括仙居缙云交界处(西溪坑)至缙云县 仙居缙云交界处(黄坑) 位于缙云南部边境,属瓯江流47 Ⅳ2-41122A06 严溪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38 域,范围包括缙云青田交界处海缙云县 拔500m以上区域及严溪河流 位于缙云西北部边境,处于缙云48 Ⅳ2-41122A07 双川-新川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30 武义交界地带,范围包括新川、缙云县 双川交界处海拔500m以上区域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位于缙云东北部边境,处于缙云磐安交界地带,小区面积11.3549 Ⅳ2-41122A08 括苍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35 平方公里,属于缙云县括苍山林缙云县 场范围,也是缙云县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的重要区域 位于缙云东南部,包括缙云县林50 Ⅳ2-41122A09 缙云林场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06 场及周边胡源乡、大洋镇海拔缙云县 500m以上的区域 51 Ⅳ2-41122A10 仙都风景名胜生态环7.64 地处五云镇东北部,距缙云县城境功能小区 五云镇8公里 缙云县 位于东渡镇雅宅村附近,属于仙52 Ⅳ2-41122A11 塘葛岭风景名胜生态0.08 都风景区的五处飞地景点之一环境功能小区 的唐葛岭景点,范围为唐葛岭的缙云县 核心景区 53 Ⅳ2-31121A01 上湖口饮用水源保护3.82 包括小溪孙前渡口至瓯江干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太鹤大桥水域断面 青田县 54 Ⅳ2-31121A02 学神饮用水源保护生1.60 包括瓯江干流洲头至处洲街口态环境功能小区 水域断面 青田县 55 Ⅳ2-31121A03 沙门水库饮用水源保3.96 位于温溪镇北部,包括沙门水库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库区及水库大坝上游1000米 青田县 千丝岩水库饮用水源位于山口镇东部的千丝岩水库56 Ⅳ2-31121A04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0.57 大坝至龙潭坑与小平坑溪汇合青田县 区 处 大奕坑水库饮用水源57 Ⅳ2-31121A05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0.30 位于阜山乡北部,大奕坑上游 青田县 区 58 Ⅳ2-41121A06 金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70 位于季宅乡 青田县 高湖东坑源饮用水源59 Ⅳ2-41121A07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5.97 属船寮十二都源支流桐川坑的区 一条二级小支流 青田县 东源万岙坑饮用水源万岙坑属一都源小支流,流域总60 Ⅳ2-41121A08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4.21 面积4.2km2,是东源镇供水水源。青田县 区 陆域:水源地上游集雨区 船寮徐岙水库饮用水61 Ⅳ2-31121A09 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4.16 位于船寮镇北部 青田县 小区 贵岙坑外源饮用水源坑外源是贵岙溪的小支流,是贵62 Ⅳ2-31121A10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1.39 岙乡的供水水源。陆域:水库上青田县 区 游集雨区 63 Ⅳ2-31121A11 仁庄半坑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0 半坑属四都港中游的一条小支流。陆域:坝址上游集雨区 青田县 岭根小吾源饮用水源64 Ⅳ2-31121A12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6.00 小吾源井岗背是岭根乡供水水区 源,陆域:坝址上游集雨区 青田县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北山庙边坑饮用水源庙边坑是张口源的一条小支流,65 Ⅳ2-31121A13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2.23 是北山镇供水水源。陆域:坝址青田县 区 上游集雨区 十七都港、海溪源饮用66 Ⅳ2-41121A14 水源生态环境功能小65.24 包括十七都港凉亭前至陈山埠区 水域;海溪源银坑至海口镇水域 青田县 67 Ⅳ2-31121A15 青田鼋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60 上起石门洞渡口上游400m,下至船寮镇白岸村口悬崖边 青田县 石门洞风景名胜区文68 Ⅳ2-31121A16 物保护与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环境功能小4.42 位于石门洞林场 青田县 区 69 Ⅳ2-31121A17 塘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47 位于吴坑乡的东部 青田县 位于仁宫乡的西北部,是仁宫乡70 Ⅳ2-31121A18 仁宫乡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43 的水源涵养区,总面积15..43 km2 青田县 位于祯旺乡的中部兆庄村,是兆71 Ⅳ2-41121A19 兆庄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90 庄村的水源涵养区,总面积10.9 km2 青田县 位于章村乡的东部,是章村港的72 Ⅳ2-41121A20 章村港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08 水源涵养区,总面积15.08 km2 青田县 万阜、阜山、汤垟水源位于青田县的南部,是万阜、阜73 Ⅳ2-31121A21 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54.71 山、汤垟三地的水源涵养区,总区 面积54.71 km2 青田县 位于青田县的北部,是十一都、74 Ⅳ2-41121A22 十一都、十二都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0.33 十二都港的水源涵养区,总面积青田县 90.33 km2 75 Ⅳ2-21124A01 箬寮岘风景名胜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69 位于松阳西南部边境,包括枫坪东南部和安民西部 松阳县 位于古市镇北部卯山省级森林76 Ⅳ2-21124A02 卯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2 公园和卯山全国农业旅游示范松阳县 点范围内 77 Ⅳ2-21124A03 万寿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36 位于赤寿乡北部 松阳县 78 Ⅳ2-21124A04 独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1 位于松阳城区南侧,以独山山脚线为边界 松阳县 位于松阳县城区以西2公里处,79 Ⅳ2-21124A05 延庆寺名胜古迹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48 以云龙山麓山脚线为边界,西至松阳县 黄公渡,东至上连头 位于松阳县南部大东坝镇石仓80 Ⅳ2-21124A06 石仓古民居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28 源,距县城25公里,东南与云和县为邻,包括后宅、蔡宅、下松阳县 宅街、山边、六村、七村等村在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号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区县) 内 81 Ⅳ2-21124A07 东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8.52 位于叶村乡中部 松阳县 六都源水库饮用水源82 Ⅳ2-21124A08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12.17 位于望松乡,包含古市镇的小部区 分 松阳县 梧桐源水库饮用水源83 Ⅳ2-21124A09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5.98 位于赤寿乡北部梧桐口村附近,区 同时处于松阳和遂昌的交界 松阳县 谢村源水库饮用水源位于谢村乡南部、玉岩镇北部,84 Ⅳ2-21124A10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33.46 包括谢村源水库库区及上游集松阳县 区 雨区范围 85 Ⅳ2-21124A11 毛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27 位于象溪镇东部,包括毛弄水库及上游集雨区范围 松阳县 位于松阳西南部,小港流域上86 Ⅳ2-21124A12 小港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2.07 游,包括枫坪乡的大部分地区、玉岩镇的部分地区及新处乡小松阳县 部分地区 环县域水源涵养与生87 Ⅳ2-22523A01 态屏障生态环境功能79.27 位于云和县周围山地林地 云和县 小区 紧水滩水库饮用水源88 Ⅳ2-22523A02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40.05 位于龙泉溪 云和县 区 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位于龙泉溪(玉溪水库),起始89 Ⅳ2-22523A03 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39 断面为石塘水库坝下,终止断面云和县 位于滩下村 梅垄溪饮用水源保护位于梅砻溪(梅砻水库),起始90 Ⅳ2-12523A04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24 断面位于菖蒲堂,终止断面位于云和县 梅垄水库入口 雾溪饮用水源保护生位于雾溪(雾溪水库),起始断91 Ⅳ2-12523A05 态环境功能小区 19.56 面位于金原头,终止断面位于雾云和县 溪水库大坝 望东垟高山湿地自然92 Ⅳ2-11127A01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29.12 位于飞云江和瓯江一级支流的区 源头 景宁县 云中大漈时思寺文物93 Ⅳ2-11127A02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0.0105 位于云中大漈时思寺 景宁县 区 飞云江源头饮用水源94 Ⅳ2-11127A03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14.25 位于飞云江源头 景宁县 区 小溪(英川溪)饮用水95 Ⅳ2-11127A04 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72.76 位于景南乡白云村上游至东坑小区 镇白鹤下游1km 景宁县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小溪(左溪)饮用水源96 Ⅳ2-11127A05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64.99 庆元入境断面至毛垟乡交溪亭 景宁县 区 位于龙潭桥水库上游2km至二水97 Ⅳ2-11127A06 鹤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2.77 厂下游0.1km,陆域纵深10m;三枝树至傍山,右以鹤溪水栋为景宁县 界,左边沿岸纵深5m 98 Ⅳ2-11127A07 洞背弥猴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9.20 座落在景宁县梅歧乡桂远村与文成县南田镇,景宁渤海镇交界 景宁县 99 Ⅳ2-11127A08 大仰湖湿地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14 位于景宁县林业总场大仰分场三节寺林区内 景宁县 100 Ⅳ2-11127A09 仰天湖湿地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7.65 位于庆元县官塘乡、景宁县大地乡、毛垟乡的三乡交界处 景宁县 位于景宁县东北部,包含陈村乡101 IV2-21127A10 东北部小溪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5.83 北部和西南部区域、大顺乡东北部和南部区域及金钟乡北部区景宁县 域 102 IV2-11127A11 大均乡小溪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34 位于大均乡西北部,主要包含三格村及周边部分区域 景宁县 103 IV2-11127A12 梧桐乡小溪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7 位于梧桐乡东南部,主要包括高演村及周边部分区域 景宁县 百山祖生物多样性自104 Ⅳ2-11126A01 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118.99 位于庆元北部百山祖乡、合湖乡小区 和贤良镇境内 庆元县 五岭坑自然保护生态位于安南乡境内,东至上余、南105 Ⅳ2-11126A02 环境功能小区 4.75 到余地、西至五里根、北至仙山庆元县 尖 位于松源镇镇区以东,五大堡乡的中北部,北起五大堡的西洋、106 Ⅳ2-11126A03 兰溪桥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41 西南至松溪的周敦桥,包括该段庆元县 松源溪水域,以及两岸4汇水山脊线以内的区域 左溪饮用水源与自然从江根乡南面省际交界断面箬107 Ⅳ2-11126A04 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13.24 坑岙至左溪镇北侧与景宁交界交溪亭,包括两岸纵深各500米庆元县 区 左右的汇水山脊线以内部分 位于竹口镇竹口村,竹口溪东侧108 Ⅳ2-11126A05 竹口饮用水源保护生龙口坑溪,龙口村下游400处,态环境功能小区 1.18 陆域沿岸纵深各300米左右的汇庆元县 水山脊线以内 包括该段的南阳溪水域,沿河陆109 Ⅳ2-11126A06 贤良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9 域沿岸纵深各500米左右的汇水庆元县 山脊线以内 110 Ⅳ2-11126A07 荷地饮用水源保护和35.68 荷地镇以西,人顶尖以南,陆域庆元县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沿岸纵深各500米左右的汇水山境功能小区 脊线以内范围 东部高山生态屏障自北起张村、左溪和荷地交界的大111 Ⅳ2-11126A08 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105.13 头山,沿荷地与左溪交界带往南庆元县 小区 至福建边界 中部高山生态屏障自112 Ⅳ2-11126A09 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120.13 处于五大堡乡与松溪、安南、举小区 水和岭头交界地带 庆元县 第十一条 限制准入区分区结果与概况

全市划定限制准入区共计46个,总面积13347.9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7.01%。限制准入区分布广泛,是丽水市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的地区,以开展生态农林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

该区域主要为山区高地,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大部分区块森林覆盖率在

70%以上,人口密度相对较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该区域平地较少,耕地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以发展林业和农业为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只有少量的小规模

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分散分布。限制准入区分区结果见表2-4。

该区域主要由重要水源涵养地带、水土保持地带、生态农业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对于维持区域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功能小区组成。

农林业发展和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该类区域以林地、农田等为主,也包括规模较小的城镇、工矿用地。经济现状以农林业发展为主,大部分只有少量小规模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分散分布,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该类区域具有生态系统产品提供、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对维持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屏障作用。全市共划定了9个农林业发展和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1625.80平方公里。

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该区域植被覆盖率较高,多丘陵中山,多山溪性河流,对于维持本地以及上下游广大地区的生态环境安全、涵

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全市共划定了35个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11345.1平方公里。

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和其他旅游发展的集中区、历史遗迹保护集中区以及矿山集中治理区等区域。全市共划定了2个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保护区,总面积377.08平方公里。

表2-4 限制准入区分区结果

序面积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区(县) 北部水源涵养、水土保1 Ⅳ2-43000B01 持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157.86 包括雅溪镇除禁止区、重点区的功能小区 所有地区,仙渡乡所有地区 莲都区 2 Ⅳ2-43000B02 西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359.31 包括丽新乡、老竹镇、太平乡、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联城镇除重点发展之外的地区 莲都区 3 Ⅳ2-43000B03 东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6.62 包括黄村乡除禁止区的所有地区,双黄乡所有地区 莲都区 包括白云街道、岩泉街道、紫金中部水源涵养和城市生街道、富岭街道、水阁街道、碧4 Ⅳ2-43000B04 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270.99 湖镇大溪以西、大港头镇大溪以莲都区 区 西除禁止区、重点区、优化区之外的区域 5 Ⅳ2-43000B05 碧湖-高溪农业基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3.01 以大溪为界,碧湖镇西部地区、高溪乡除重点区之外的区域 莲都区 6 Ⅳ2-43000B06 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5.86 包括峰源乡除禁止区之外的区域 莲都区 钱塘江源头住龙镇水源位于龙泉市西北边陲,浙闽两省7 Ⅳ1-21181B01 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2.69 龙、遂、浦三县(市)交界处,龙泉市 境功能小区 包括住龙镇建成区 闽江源头宝溪乡水源涵8 Ⅳ2-21181B02 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1.03 位于龙泉市城区西陲,包括宝溪功能小区 乡建成区 龙泉市 位于龙泉西北部,包括龙渊、西9 Ⅳ2-21181B03 西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89.68 街街道西北部,城北乡大部分,锦溪镇、竹垟乡大部分,宝溪乡龙泉市 东南部、上垟镇北部区域 10 Ⅳ2-11181B04 东南部水源涵养与生态位于龙泉东南部,包括屏南镇镇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52.91 府所在地及屏南镇东南部、与庆龙泉市 元白山祖交界的部分地区,龙南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乡,小梅、查田东部,塔石乡大部分、安仁南部区域 紧水滩水库沿岸水源涵位于龙泉东北部,包括道太乡西11 Ⅳ2-21181B05 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298.95 部大部分地区,安仁北部,塔石乡的林垟片,龙渊街道凤鸣片区龙泉市 功能小区 域 位于龙泉西南部、中部,包括市12 Ⅳ2-21181B06 中部水源涵养及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71.57 区三街道的大部分,八都镇,上垟镇,小梅、查田、兰巨西部,龙泉市 竹垟、锦溪东部区域 位于遂昌的中部和西南部,包括金竹、大柘、石练、黄沙腰、王13 Ⅳ1-21123B01 乌溪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52.22 村口、湖山、焦滩、蔡源、龙洋、遂昌县 西畈、柘岱口等5镇6乡的大部分区域 位于遂昌的西北部,包括北界、14 Ⅳ1-11123B02 灵山港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27.19 新路湾、应村和高坪2 镇2乡的遂昌县 大部分 位于遂昌的东南部,包括垵口乡15 Ⅳ2-21123B03 成屏水库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20.94 大部分区域、妙高镇南部和三仁遂昌县 畲族乡南部 16 Ⅳ2-21123B04 妙高镇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3.99 位于遂昌的中部,包括妙高镇小部分区域和三仁畲族乡部分区域 遂昌县 17 Ⅳ2-21123B05 云峰濂竹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0.79 位于遂昌县东北部,包括云峰镇部分区域和濂竹乡部分区域 遂昌县 位于缙云县东南部,包括大洋、18 Ⅳ2-41122B01 东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50.44 南溪、木栗、石笕、方溪、胡源、溶江、双溪口、大源、三溪等十缙云县 个乡镇,及县级林场 位于缙云县东北部,包括白竹、19 Ⅳ2-41122B02 东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35.01 雁岭、前路等3个乡,和壶镇城镇与工业功能区块以外的地区,缙云县 及括苍山林场 位于缙云县西北部,包括新川、20 Ⅳ2-41122B03 西北部水源保护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3.75 双川2个乡和新建镇的西部、北缙云县 部山体200米等高线以西的山区 位于缙云县中部,西北至新建镇21 Ⅳ2-41122B04 中部风景名胜及水土保413.11 山体200米等高线,北至新碧、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东方镇与永康交界处,东、南、缙云县 西至东方、舒洪、东渡、七里乡序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的乡镇界,范围涉及新建、新碧、城北、七里、五云、东渡、舒洪、东方等8个乡镇的城区、工业区及风景名胜核心景区以外的区域 地处青田县西南部,包括石门洞西南部水源涵养与自然林场及高市乡、巨浦乡、北山镇、22 Ⅳ2-31121B01 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功能916.45 岭根乡、万阜乡、阜山乡、汤垟青田县 小区 乡、仁庄镇、方山乡、山口镇、章旦乡、仁宫乡十二个乡镇 地处青田县的东北部,包括万山23 Ⅳ2-31121B02 东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13.53 乡、吴坑乡、小舟山乡、贵岙乡、青田县 黄垟乡、东源镇六个乡镇 24 Ⅳ2-41121B03 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地处青田县的北部,包括舒桥乡、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4.31 海溪乡、季宅乡、高湖镇四个乡青田县 镇以及海口镇北部 25 Ⅳ2-41121B04 西北部土壤保持与生态地处青田县西北部,包括腊口镇、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87.05 章村乡、祯埠乡、祯旺乡四个乡青田县 镇以及海口镇南部 瓯江沿线水源涵养与水地处青田瓯江两岸沿线,包括鹤26 Ⅳ2-31121B05 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307.77 城镇、温溪镇、船寮镇、石溪乡青田县 区 四个乡镇 27 Ⅳ2-21124B01 延庆寺缓冲带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82 位于“松古平原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之内 松阳县 松阳东北部水源涵养与位于松阳北部边境,马鞍山西麓,28 Ⅳ2-21124B02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162.21 东连莲都区,北接武义县,包括小区 赤寿、古市、望松、西屏的上游松阳县 山地以及三都大部和四都全部 29 Ⅳ2-21124B03 竹溪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3.73 包括竹源乡竹溪源水库库区及上游集雨区范围 松阳县 30 Ⅳ2-21124B04 松荫溪下游农业发展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 233.17 包括西屏东部、象溪大部、裕溪全部、板桥中东部 松阳县 小港中下游农业发展与位于小港中下游,主要包括大东31 Ⅳ2-21124B05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294.00 坝大部分、安民东南部及西屏、小区 竹源、玉岩等与大东坝交界处的松阳县 小部分区域 32 Ⅳ2-21124B06 玉岩-枫坪农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8.94 包括玉岩南部、枫坪东北部 松阳县 33 Ⅳ2-21124B07 松阳中北部农业发展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121.66 包括新兴中西部、樟溪西部、斋坛西部、谢村东部和新处大部分 松阳县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小区 34 Ⅳ2-21124B08 松古平原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72 包括四个小区块,均位于松古平原内 松阳县 松古平原及象溪区块待35 Ⅳ2-21124B09 调整发展生态环境功能52.66 位于松古平原和象溪区块沿山边小区 的缓丘和沿松荫溪的溪滩地 松阳县 36 东北部农林业与生态旅 Ⅳ2-21124B01 游生态环 361.61 位于赤石乡、大源乡、紧水滩镇、云和县境功能小区 石塘镇、朱村乡 包括云和镇、安溪乡、云坛乡一37 Ⅳ2-22523B02 中部盆地农业和风景名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10.37 镇二乡以及武岱峰、夏洞天、江南畲族风情文化村、佛儿岩、狮云和县 山景区等风景名胜区 38 Ⅳ2-12523B03 西南部中低山林地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33.64 位于崇头镇、雾溪乡、黄源乡、云丰乡、沙铺乡、大湾乡等乡镇 云和县 东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地处景宁县东北部,包括渤海镇、39 Ⅳ2-1,21127B01 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74.78 大顺乡、陈村乡和郑坑乡四个乡景宁县 镇 中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地处景宁县中部,包括金钟乡全40 Ⅳ2-1,21127B02 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6.55 部,鹤溪镇、外舍乡和澄照乡的景宁县 大部分地区 东南水源涵养及水土保地处景宁县东南部,包括东坑镇、41 Ⅳ2-11127B03 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29.30 景南乡、雁溪乡、大际乡和梅歧景宁县 乡五个乡镇 位于景宁县西南部,包括沙湾、42 Ⅳ2-11127B04 西南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70.65 英川、鸬鹚、葛山、梧桐、大均、标溪、大地、家地、毛垟乡、秋景宁县 炉等11个乡镇 位于庆元县北部,包括百山祖乡43 Ⅳ2-11126B01 北部水源涵养及风景名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6.71 小部、合湖乡、四山乡大部和松庆元县 源镇北部 包括贤良镇、张村乡、左溪镇、44 Ⅳ2-11126B02 东部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45.51 荷地镇、五大堡乡、官塘乡、江庆元县 根乡、举水乡、龙溪乡和岭头乡 位于庆元县西部和西南部,包括45 Ⅳ2-11126B03 西南部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83.24 松源镇南部、安南、隆宫乡的大部、淤上乡大部、屏都镇北部、庆元县 竹口镇大部 46 Ⅳ2-21126B04 西北生态农业生态环境120.32 位于庆元县西北角,与福建省相庆元县 序面积 所属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区(县) 功能小区 接,包括黄田镇大部 第十二条 重点准入区分区结果与概况

根据各县(市、区)的分区统计,共划定丽水市重点准入区共计41个,总面积690.67平方公里,占丽水市国土总面积的3.98%。重点准入区分区结果见表2-5。

重点准入区以小范围连片的环境容量相对充足、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区块组成,主要分布在缙丽青、遂松、云景和龙庆城镇开发带上,沿金丽温、龙丽、丽龙庆高速两侧展开。该区域是丽水市地势比较平坦、交通区位条件好、资源要素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环境有一定容量,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和潜力,且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一般。

对这些区域实行重点开发,一方面要承接其他准入区,特别是优化准入区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要承接部分的人口转移,将逐步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区域。但应注意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承载空间。

表2-5 重点准入区分区结果

序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区(县) 四都—七百秧-富岭工业1 Ⅳ2-43000C01 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40.28 主要水阁工业区以东,南明山以南 莲都区 小区 主要范围为碧湖镇城镇建成碧湖产业与城镇发展生态区和工业规划用地范围、浙江2 Ⅳ2-43000C02 环境功能小区 26.87 丽水工业区块及郎奇村、上黄莲都区 山村、马利沅、高低村等低缓山坡及部分农保田 3 Ⅳ2-43000C03 雅溪镇城镇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81 主要包括雅溪镇及西南区块 莲都区 4 Ⅳ2-43000C04 大港头北埠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82 集中布置在大港头镇的北埠村 莲都区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联城-花街城镇发展生态位于丽水市区西部,与市区有5 Ⅳ2-43000C05 环境功能小区 10.92 较高山地相隔,属丘陵山间盆莲都区 地,西至大溪支流 6 Ⅳ2-43000C06 老竹镇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包括老竹镇及后坑、兰花村、功能小区 6.35 沙溪周边地区 莲都区 西界为瓯江玉溪水库坝体为7 Ⅳ2-43000C07 大港头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9 界、东面以对门圩东端为界,北界以大溪南岸为界,南部包莲都区 括规划区在内 位于龙泉中部,城市中心,包8 Ⅳ2-21181C01 中部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32 括龙渊街道东南部,剑池街道龙泉市 北部,塔石乡西北部地区 9 Ⅳ2-11181C02 丽龙高速沿线安仁城镇综位于龙泉东部,包括安仁建成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98 区及北部 龙泉市 10 Ⅳ2-21181C03 龙庆高速沿线兰巨城镇综位于龙泉中南部。包括兰巨乡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05 西北部低丘缓坡部分 龙泉市 龙庆高速沿线查田—小梅位于龙泉中南部,分布于龙泉11 Ⅳ2-21181C04 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18.61 溪两侧,包括查田镇中部及小龙泉市 能小区 梅镇中北部低丘缓坡地区 龙浦高速沿线八都上垟城位于龙泉西南部。包括八都镇12 Ⅳ2-21181C05 镇综合发展与特色工业发43.38 大部分、竹垟东部、上垟东中龙泉市 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部,锦溪东南部 妙高三仁城镇发展和特色13 Ⅳ2-21123C01 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生态29.92 位于遂昌的东部,包括妙高镇环境功能小区 的中部和三仁畲族乡的中部 遂昌县 云峰濂竹特色工业发展生位于遂昌的东北部,包括妙高14 Ⅳ2-21123C02 态环境功能小区 56.53 镇的东北部、云峰镇的西南部遂昌县 和濂竹乡的西部 新路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小区位于遂昌的北部,包括新15 Ⅳ1-11123C03 环境功能小区 6.60 路湾镇从小马埠沿小金线到遂昌县 焦川的低丘缓坡部分 大柘石练综合发展和竹木位于遂昌的中部,包括大柘镇16 Ⅳ1-21123C04 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14.65 的镇区、大田村、后田村等村,区 石练镇的镇区、坞瑶、黄墩、遂昌县 宏岗等村 17 Ⅳ2-41122C01 新碧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7.13 位于缙云县仅有的两个小盆地之一的北部盆地 缙云县 位于缙云县仅有的两个小盆18 Ⅳ2-41122C02 壶镇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3.44 地之一的东北部盆地,包括壶镇工业功能区块,及雁岭乡西缙云县 南部与壶镇接壤处 19 Ⅳ2-41122C03 舒洪城镇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3.24 主要为缙云中部舒洪镇 缙云县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位于缙云县城五云镇南翼,距20 Ⅳ2-41122C04 五东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县城2公里,包括五云镇南部能小区 16.04 与东渡镇交界区域及东渡镇缙云县 北部地区 位于缙云中部,包括五云镇西21 Ⅳ2-41122C05 七里-五云-城北城镇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17.56 北部、七里乡东部、城北乡南缙云县 部及与新建镇接壤部分 22 Ⅳ2-41122C06 大源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6 主要为缙云县大源镇 缙云县 23 Ⅳ2-41122C07 大洋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98 主要为缙云县大洋镇 缙云县 24 Ⅳ2-41122C08 溶江-双溪口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0 主要包括溶江乡和双溪口乡的乡镇 缙云县 位于青田东南部,地处瓯江干东部鹤城—温溪—山口中流沿线,包括鹤城镇东南部、25 Ⅳ2-31121C01 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28.42 山口镇东北部、温溪镇西部、青田县 功能小区 油竹新区及仁庄镇冯垟村、罗溪村一带 中部船寮—东源—高湖城位于青田中部,包括船寮镇中26 Ⅳ2-3,41121C02 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24.31 北部、高湖镇南部和东源镇西青田县 小区 南部 27 Ⅳ2-41121C03 西北部腊口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94 位于青田西北部,包括腊口镇中南部分地区 青田县 28 Ⅳ2-41121C04 海口—祯埠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88 位于青田西北部,包括海口镇中部、祯埠乡中部和西南部 青田县 石溪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位于青田中部,紧临中心城镇29 Ⅳ2-31121C05 境功能小区 2.16 鹤城镇。包括石溪乡西南部的青田县 溪口、下坦、石溪等村庄 30 Ⅳ2-21124C01 松古平原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2.32 位于松阳县工业园区 松阳县 31 Ⅳ2-21124C02 象溪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52 位于松阳县东南边境的象溪镇内 松阳县 32 Ⅳ2-22523C01 云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1.10 主要为工业园区规划用地范围 云和县 33 Ⅳ2-12523C02 崇头城镇重点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3 主要为崇头城镇规划用地范围 云和县 鹤溪—外舍城镇及工业发位于景宁东北部。包括鹤溪镇34 Ⅳ2-11127C01 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69 建成区东南部、北部及外舍乡景宁县 南部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号 (km2) 区(县) 35 Ⅳ2-11127C02 景泰公路沿线工业发展生22.48 位于景宁县中部,52省道沿态环境功能小区 线两侧 景宁县 36 Ⅳ2-1,21127C03 郑坑渤海工业发展生态环10.91 位于景宁东北部地区,包括郑境功能小区 坑乡北部、渤海镇南部地区 景宁县 位于景宁西北部地区,庆景青公路沿线,地貌以河谷低丘缓庆景青公路沿线沙湾—标坡为主。包括沙湾镇沙湾、七37 Ⅳ2-11127C04 溪—梧桐工业发展生态环9.93 里湾、仙姑、隔溪一带;梧桐景宁县 境功能小区 乡中北部梧桐坑、梧桐村、金兰、丘兰一带;标溪乡北部标溪村一带 38 Ⅳ2-11127C05 毛垟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位于景宁西南部,包括毛垟乡能小区 2.72 中部,毛垟乡建成区位于区内 景宁县 包括黄田镇南部、竹口镇北39 Ⅳ2-11126C01 黄田-竹口城镇发展和特部,北到黄田的曹岭,南至竹色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18.66 口的新窑,沿54省道两侧展庆元县 开 位于庆元县东部中心地区,包40 Ⅳ2-11126C02 中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27.31 括屏都镇大部,松源镇大部和庆元县 淤上乡北部 位于庆元县西南部低丘浅谷41 Ⅳ2-11126C03 南部特色产业和边贸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6.55 带,主要由淤上乡中南部,隆庆元县 宫乡东部和安南乡西部组成 第十三条 优化准入区分区结果与概况

根据各县(市、区)的分区统计,丽水市共划定优化准入区26个,总面积170.72平方公里,占丽水市国土总面积的0.99%。优化准入区分区结果见表2-6。

该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现状开发密度较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现状未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区域。丽水市优化准入区主要集中在市区及各县城建成区和老工业聚集区,这些区块开发历史悠久,开发建设活动对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深,产业结构布局有待优化。

该区域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城镇发展区,另一类是工业城镇复合发展区。城镇发展区主要为丽水中心城市、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乡镇的建成区范

围,这类区发展方向为行政、居住、商贸、文化教育等,属非工业区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口数量的剧增,生活污染负荷将随之增加。工业城镇复合发展区包括城镇发展区和其周边的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该类区域现状开发密度较高,产业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需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来解决城镇和工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优化准入区要实行优化开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境质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市区(县城)和城镇环境建设水平。

表2-6 优化准入区分区结果

序面积 号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km2) 地理位置与范围 所属 区(县) 北城行政、商务、文化位于白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1 Ⅳ2-43000D01 中心及综合服务功能35.21 街道、紫金街道,包括天宁工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园区,纳爱斯工业小区,岩泉物莲都区 流区 2 Ⅳ2-43000D02 水阁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67 位于水阁街道,包括水阁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 莲都区 位于龙泉市区,包括老城区块(剑市区老城区综合发展池路以北,剑川大道以西,环城3 Ⅳ2-21181D01 和产业优化生态环境7.56 西路以东区块)和水南单元 龙泉市 功能小区 4 Ⅳ2-11181D02 安仁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5 位于龙泉东部,东与云和县交界,以安仁镇建成区为主 龙泉市 5 Ⅳ2-21181D03 八都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5 位于龙泉中南部,以八都镇建成区为主 龙泉市 小梅城镇综合发展与6 Ⅳ2-21181D04 农产品加工优化发展1.02 位于龙泉南部,与庆元交界,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小梅镇建成区为主 龙泉市 妙高云峰城镇综合发位于县城妙高镇,主要包括凯恩7 Ⅳ2-21123D01 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14.68 集团工业区块、老城区、东城工态环境功能小区 业区块和云峰镇松荫溪北岸工业遂昌县 区块小部 北界特色农产品加工8 Ⅳ1-11123D02 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5.78 位于遂昌的西北部,与龙游县交能小区 界,北界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 遂昌县 五云城镇综合发展和位于五云镇中心,主要是沿好溪9 Ⅳ2-41122D01 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9.49 沿线南北两岸分布的缙云县老城缙云县 能小区 区及东面县城新区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号 面积 2(km) 所属 区(县) 缙云县 缙云县 缙云县 缙云县 序号 面积 2(km) 所属 区(县)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东方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新建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壶镇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新碧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鹤城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温溪镇工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船寮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地理位置与范围 功能小区编码 功能小区名称 松溪城镇与综合服务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地理位置与范围 10 Ⅳ2-41122D02 11 Ⅳ2-41122D03 12 Ⅳ2-41122D04 13 Ⅳ2-41122D05 14 Ⅳ2-31121D01 3.47 位于东方建成区及工业区块 5.70 位于新建镇 8.13 位于壶镇镇建成区 1.78 位于新碧镇建成区 4.60 26 Ⅳ2-11126D01 位于庆元县中心地带,主要是庆元县老城区,东至省里,南至塘3.50 庆元县 边,北到黄象,沿松源溪南北两侧分布 位于鹤城镇,主要包括鹤城镇建青田县 成区和水南、泥湾单元 15 Ⅳ2-31121D02 16 Ⅳ2-31121D03 17 Ⅳ2-31121D04 黄垟钼矿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位于位于青田东部,与温州交界,6.77 主要包括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青田县 村、学神村、伊山头村等 位于船寮大溪沿岸。包括船寮老城区、仁川、雷石、大路、叶庄、13.41 白岸、水井头、洪府前等村庄 青田县 位于县城东部黄垟乡。包括金坑村、石平川村、金坑口村、峰山12.31 青田县 村、外黄垟村、底黄垟村、石坑岭等村庄 8.12 位于松阳县县城西屏镇,包括西松阳县 屏镇建成区及叶村部分地区 包括古市镇建成区、谢村东部、樟溪北部,属于城镇建设用地及松阳县 拓展区域 位于象溪镇建成区 主要为石塘城镇规划用地范围 主要为紧水滩城镇规划用地范围 位于云和镇内 松阳县 云和县 云和县 云和县 18 Ⅳ2-21124D01 西屏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古市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象溪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石塘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紧水滩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云和中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鹤溪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东坑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9 Ⅳ2-21124D02 20 Ⅳ2-21124D03 21 Ⅳ2-22523D01 22 Ⅳ2-22523D02 23 Ⅳ2-22523D03 24 Ⅳ2-11127D01 3.06 0.96 1.58 2.40 3.08 位于沿鹤溪分布的河谷平原中心3.28 地带,是景宁的行政、文化和经景宁县 济中心,包括鹤溪镇建成区 1.57 位于景宁县东南部,包括东坑镇景宁县 东坑村、何村一带 25 Ⅳ2-11127D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三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第十四条 总量控制目标

本规划针对点源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制定总量控制方案,对于面源污染,则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1、近期总量控制计划

2006~2010年,重点控制工业点源与城镇生活点源,以2005年各县(市、区)重点污染物核查为基础,以改善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为目标,制定近期分年度污染物削减计划,作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环境准入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工业项目环保审批和污染物控制提供管理依据。

近期到2010年底,将丽水市COD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36014吨削减到2010年的30598吨;氨氮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4380吨削减到2010年的3873吨。各县(市、区)污染物削减比例根据《丽水市“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下达给各县(市、区)的比例确定。

2、远期总量控制计划

2011~2020年,在有效控制工业点源与城镇生活点源的基础上,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并制定远期削减计划。

丽水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见表3-1,各类小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分别见表3-2~表3-4。

表3-1 丽水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表

县(区) 污染物 2005年现状 2010年允许排削减量 削减率 排放量(吨) 放量(吨) (吨) (%) 莲都区 COD 5213 4420.1 792.9 15.2 氨氮 633.7 541 92.7 14.6 COD 3600 3060 540 15.1 龙泉市 氨氮 - - - - COD 5786 4930 856 14.8 遂昌县 氨氮 729.1 673 56.1 7.7 COD 6600 5600 1000 15.1 缙云县 氨氮 863 830.6 32.4 3.8 COD 4600 3910 690 15 青田县 氨氮 844 718 126 14.9 松阳县 COD 4915.4 4178.1 737.3 15 氨氮 907.7 771.6 136.1 15 云和县 COD 1000 850 150 15 氨氮 127.7 105.5 22.2 17.3 COD 2300 1950 350 15.2 景宁县 氨氮 275 234 41 15 庆元县 COD 2000 1700 300 15 氨氮 - - - - COD 36014.4 30598.2 5416.2 15.0 合计 氨氮 4380.2 3873.7 506.5 12.6 第十五条 总量控制原则

在兼顾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类型与现状特点基础上,进行各小区COD和氨氮排放总量的合理分配,并制定替代削减原则:

禁止准入区:不设点源排放口,所有点源污染物排放必须全部禁止。原则上2010、2020年点源COD、氨氮允许排放量总量为零,要求区域内点源排放量在2008年年底削减为零。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限制准入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只针对工业点源制定,即限制准入区的城镇生活点源不参与总量削减。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规模,不得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削减污染负荷的小区,新建达到规定指标的项目必须执行“以老带新”政策,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应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准入区:依据水环境容量、水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负荷削减潜力制定2010年点源允许排放量,同时结合“十一五”减排计划设置年度削减比例,至2020年点源允许排放量达到水环境容量要求。2005年现状排放量小于2010年允许排放量、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小区,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替代削减等量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

优化准入区: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确保环境功能达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依据水环境容量、水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负荷削减潜力制定2010年点源允许排放量,至2020年点源允许排放量达到水环境容量要求。此类功能区原则上不准新建造纸、印染、医药、化工、电镀、制革、水泥、冶金、酿造等高污染项目,属功能小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需建设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同行业中,或在处于同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同类功能小区的同行业中,按照1:1.5的比例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但《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 57号)等文件中对某些行业替代比例已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限制、重点和优化准入区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应在规划中实

施排污总量控制的污染源范围内进行,并优先在国家和省、市统计口径内的污染源中进行。需在行业内进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的建设项目,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重

点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其他污染物的替代按照规划要求执行。

表3-2 限制准入区污染物总量分区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序功能小区 功能小区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 号 编 码 名称 现 状 近 期 远 期 备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注 1 Ⅳ2-43000B01 北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3 0.5 4 0.3 - - 2 Ⅳ2-43000B02 西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9.2 2.6 20 1.3 - - 3 Ⅳ2-43000B03 东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0 1.2 10 0.6 - - 莲都4 Ⅳ2-43000B04 中部水源涵养和城市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12 31 154 15.5 - - 区 5 Ⅳ2-43000B05 碧湖-高溪农业基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2.9 9.1 25 4.6 - - 6 Ⅳ2-43000B06 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1 0.5 4 0.3 - - 7 Ⅳ1-21181B01 钱塘江源头住龙镇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5 5 25 5 23 4 8 Ⅳ2-21181B02 闽江源头宝溪乡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 5 15 5 13 4 9 Ⅳ2-21181B03 西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 5 20 5 18 4 龙泉10 Ⅳ2-21181B04 东南部水源涵养与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5 8 35 8 33 7 市 11 Ⅳ2-21181B05 紧水滩水库沿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 12 30 12 28 11 12 Ⅳ2-21181B06 中部水源涵养及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0 50 80 30 75 28 13 Ⅳ1-21123B01 乌溪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73.15 60.83 573.15 60.83 - - 14 Ⅳ1-11123B02 灵山港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81.39 18.71 161.27 15.71 - - 遂44 Ⅳ2-21123B03 成屏水库上游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9.36 6.3 59.36 6.3 - - 昌县 45 Ⅳ2-21123B04 妙高镇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 0.0 0.0 0.0 - - 46 Ⅳ2-21123B05 云峰濂竹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31 2.79 26.31 2.79 - - 23 Ⅳ2–41122B01 东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2 36 76 39.9 73 39.9 24 Ⅳ2–41122B02 东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2 7 52 7.6 50 7.6 缙云25 Ⅳ2–41122B03 西北部水源保护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3 4 29 4.2 28 4.2 县 26 Ⅳ2–41122B04 中部风景名胜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98 39 198 43.7 188 43.7 37 Ⅳ2-31121B01 西南部水源涵养与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0 24 100 18 95 17 青田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功能小区 功能小区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 现 状 近 期 远 期 备 号 编 码 名称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注 38 Ⅳ2-31121B02 东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150 28 100 19 96 18 县 境功能小区 39 Ⅳ2-31121B03 北部水源涵养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 9 40 7 38 7 40 Ⅳ2-31121B04 西北部土壤保持与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 6 20 4 19 4 41 Ⅳ2-31121B05 瓯江沿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 6 20 4 18 4 1 Ⅳ2-21124B01 延庆寺缓冲带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 0.0 0.0 0.0 0.0 0.0 2 Ⅳ2-21124B02 松阳东北部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9 0.9 8.9 0.9 0.0 0.0 3 竹溪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环境Ⅳ2-21124B03 功能小区 3.6 0.4 3.6 0.4 0.0 0.0 4 Ⅳ2-21124B04 松荫溪下游农业发展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3.2 6.5 50.5 5.2 0.0 0.0 松5 Ⅳ2-21124B05 小港中下游农业发展与水土保64.1 9.9 57.5 6.5 0.0 0.0 阳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县 6 Ⅳ2-21124B06 玉岩-枫坪农林业发展生态环境55.5 5.9 55.5 5.9 0.0 0.0 功能小区 7 Ⅳ2-21124B07 松阳中北部农业发展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 1.1 10 1.1 0.0 0.0 8 Ⅳ2-21124B08 松古平原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4.4 45 95.5 30 100 10 9 Ⅳ2-21124B09 松古平原及象溪区块待调整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 0.0 0.0 0.0 0.0 0.0 10 Ⅳ2-22523B01 东北部农林业与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3 0.7 4.3 0.7 - - 中部盆地农业和风景名胜生态云11 Ⅳ2-22523B02 环境功能小区 2.4 0.4 2.4 0.4 - - 和西南部中低山林地生态环境功县 12 Ⅳ2-22523B03 能小区 5.5 0.9 5.5 0.9 - - 27 Ⅳ2-121127B01 东北部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2 10 90 8 81 8 28 Ⅳ2-121127B02 中部水源涵养及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4 37 160 29 140.8 26 景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宁29 Ⅳ2-121127B03 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7 27 90 21 76.5 19 县 30 Ⅳ2-121127B04 西南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2 20 90 17 72 15 13 Ⅳ2-11126B01 北部水源涵养及风景名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0 - 50 - - - 14 Ⅳ2-11126B02 东部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240 - 190 - - - 庆境功能小区 元15 Ⅳ2-11126B03 西南部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0 - 130 - - - 县 16 Ⅳ2-11126B04 西北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 - 10 - - - 注:表中点源现状排放量和近期允许排放量中,包括规模化养殖场点源排放量。

表3-3 重点准入区污染物总量分区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 序 功能小区 现 状 近期 远期 备 号 编 码 功能小区名称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注 1 Ⅳ2-43000C01 七百秧-富岭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 - 400 165 - - 2 Ⅳ2-43000C02 碧湖产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17.8 16.2 335 70.5 - - 3 Ⅳ2-43000C03 雅溪镇城镇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9.5 1.7 20 25 - - 莲4 Ⅳ2-43000C04 大港头北埠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 - 6 17 - - 都县 5 Ⅳ2-43000C05 联城-花街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1.1 1.3 340 20 - - 6 Ⅳ2-43000C06 老竹镇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7.8 2 87.9 8.8 - - 7 Ⅳ2-43000C07 大港头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1.1 3.1 71.4 7.1 - - 8 Ⅳ2-21181C01 中部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60 203 960 230 900 225 9 Ⅳ2-21181C02 丽龙高速沿线安仁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0 75 360 75 335 73 10 Ⅳ2-21181C03 龙庆高速沿线兰巨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10 25 220 30 205 28 龙泉龙庆高速沿线查田—小梅市 11 Ⅳ2-21181C04 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190 30 200 30 185 28 能小区 龙浦高速沿线八都—上垟12 Ⅳ2-21181C05 综合发展与特色工业发展250 45 330 45 310 43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妙高三仁城镇发展和特色13 Ⅳ2-21123C01 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生态105.99 17.51 105.99 17.51 - - 环境功能小区 14 Ⅳ2-21123C02 云峰濂竹特色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99.94 90.84 299.94 90.84 - - 遂昌15 Ⅳ1-11123C03 新路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9.97 11.66 109.97 11.66 - - 县 大柘石练综合发展和竹木16 Ⅳ1-21123C04 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237.87 25.14 237.87 25.14 - - 区 17 Ⅳ2-41122C01 新碧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53 102 834.7 107.6 900 53.8 18 Ⅳ2-41122C02 壶镇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20 32 900.5 32 1000 16 缙19 Ⅳ2-41122C03 舒洪城镇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219 37 347.5 40.4 400 40.4 云县 20 Ⅳ2-41122C04 五东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92 66 631.1 71.4 700 71.4 21 Ⅳ2-41122C05 七里-五云-城北城镇发155 16 187 16.3 200 16.3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 序 功能小区 现 状 近期 号 编 码 功能小区名称 远期 备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注 展生态功能小区 22 Ⅳ2-41122C06 大源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5 10 85 12.2 85 12.2 23 Ⅳ2-41122C07 大洋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4 11 34 11.2 34 11.2 24 Ⅳ2-41122C08 溶江-双溪口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5 13 55 13.7 55 13.7 25 Ⅳ2-31121C01 东部鹤城—温溪—山口中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120 22 800 147 752 140 26 Ⅳ2-3,41121C02 中部船寮—东源—高湖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330 61 500 92 477 87 青27 Ⅳ2-41121C03 西北部腊口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80 70 430 79 405 75 田县 28 Ⅳ2-41121C04 海口—祯埠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5 27 200 37 188 35 29 Ⅳ2-31121C05 石溪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0 11 100 18 95 17 30 Ⅳ2-21124C01 松古平原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09.8 114.4 1582 265.9 1636.4 32.8 松阳31 Ⅳ2-21124C02 象溪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 0.0 160 30 170 10 县 32 Ⅳ2-22523C01 云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39.4 53.7 399.9 62.1 - - 云崇头城镇重点发展生态环和33 Ⅳ2-12523C02 境功能小区 3.5 0.6 4.5 1.5 - - 县 34 Ⅳ2-11127C01 鹤溪—外舍城镇及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34.6 40 234.6 36 234.6 32 35 Ⅳ2-11127C02 景泰公路沿线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40.5 29 540.5 26 540.5 23 36 Ⅳ2-11127C03 郑坑渤海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3 9 113 9 113 9 景宁庆景青公路沿线沙湾—标县 37 Ⅳ2-11127C04 溪—梧桐工业发展生态环112 18 112 18 112 16 境功能小区 38 Ⅳ2-11127C05 毛垟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2 10 92 10 92 10 39 Ⅳ2-11126C01 黄田-竹口城镇发展和特色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350 - 350 - - - 中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庆40 Ⅳ2-11126C02 小区 525 - 525 - - - 元南部特色产业和边贸发展生县 41 Ⅳ2-11126C03 态功能小区 125 - 125 - - - 注:表中点源现状排放量和近期允许排放量中,包括规模化养殖场点源排放量。

表3-4 优化准入区污染物总量分区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序功能小区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 号 编 码 功能小区名称 现 状 近期 远期 备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注 1 Ⅳ2-43000D01 北城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67.2 562 1985 200 - - 莲都2 Ⅳ2-43000D02 水阁工业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57.8 2.5 957.8 5 - - 区 3 Ⅳ2-21181D01 市区老城区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95 240 650 130 610 125 4 Ⅳ2-11181D02 安仁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5 40 50 20 45 18 龙5 Ⅳ2-21181D03 八都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9 35 45 15 40 13 泉市 小梅城镇综合发展与农产品6 Ⅳ2-21181D04 加工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95 20 40 10 35 90 小区 妙高云峰城镇综合发展和产7 Ⅳ2-21123D01 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3535.62 420.02 2799.10 366.69 - - 遂区 昌8 Ⅳ1-11123D02 北界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1.61 13.48 111.61 13.48 - - 县 9 Ⅳ2–41122D01 五云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55 178 302.1 96.4 287 96.4 10 Ⅳ2–41122D02 东方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85 85 480.1 88.7 300 44 新建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缙11 Ⅳ2–41122D03 小区 558 89 558 97.1 400 50 云壶镇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县 12 Ⅳ2-41122D04 小区 710 99 576 108 448 54 13 Ⅳ2-41122D05 新碧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254 39 254 40.2 200 20 14 Ⅳ2-31121D01 鹤城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780 325 600 110 570 105 15 Ⅳ2-31121D02 温溪镇工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40 135 500 91 470 86 青船寮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田16 Ⅳ2-31121D03 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55 65 260 48 245 46 县 17 Ⅳ2-31121D04 黄垟钼矿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00 55 240 44 228 42 18 Ⅳ2-21124D01 西屏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603.9 618.7 1394 331.3 520.8 61.9 松19 Ⅳ2-21124D02 古市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89.9 88.1 631.9 79.3 237 17.6 阳县 20 Ⅳ2-21124D03 象溪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54 19.4 138.6 17.5 46.2 5.8 21 Ⅳ2-22523D01 石塘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 3.5 0 0 - - 紧水滩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云22 Ⅳ2-22523D02 境功能小区 3.6 0.6 3.1 0.5 - - 和云和中心城镇综合发展生态县 23 Ⅳ2-12523D03 环境功能小区 403.5 67.3 220.0 39.4 - -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污染物排放 现 状 COD 氨氮 501.4 241.5 45 30 总量控制目标 近期 COD 氨氮 250 177.9 36 24 序功能小区 号 编 码 24 Ⅳ2-11127D01 25 Ⅳ2-11127D02 功能小区名称 鹤溪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化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东坑城镇综合发展和产业优远期 COD 225 氨氮 32 备 注 景宁县

第四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规划

165.6 22 化发展生态功能小区 26 Ⅳ2-11126D01 松溪城镇与综合服务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50 - 320 - - 注:表中点源现状排放量和近期允许排放量中,包括规模化养殖场点源排放量。 庆- 元第一节 禁止准入区

县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自然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近期和远期自然保护区内重要物种得到100%保护,恢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提高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的适宜性。森林覆盖率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0%。

饮用水源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近期和远期区内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以上,其中位于水系源头的自然保护区水质达到Ⅰ类,山溪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Ⅱ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近期和远期地表水水质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重要的生态系统、保护目标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七条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建设开发活动。交通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禁止准入区,除必需的旅游和管护设施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和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受保护水体排放污染物或对水体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禁止准入区不设置允许排放量,除保护区自身建设需要外,禁止任何新增排污量的项目和开发活动。禁止准入区2010、2020年点源COD、氨氮允许排放量总量为零,要求区域内点源排放量在2008年年底削减为零。

第十八条 污染控制措施

优化监测站点设置,认真执行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和公告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安全监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放养禽畜、网箱、投料养殖活动,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严格执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影响库区环境的行为;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其综合功能。

实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重点控制区域村民生活、农业种植、畜禽养殖产生的面源污染及旅游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加强区内居民生活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治理,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需集中收集,区内家畜应采用圈养。

按相关规定合理有序开展旅游开发活动,加强旅游服务点环境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区内农林业生产,提倡使用沼气等燃料,减少和限制对区内山林植物的砍伐,注意保护该区域的古树名木和原始生态系统风貌。

第十九条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加大对管理经费的投入,加快监管能力建设。将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三个层次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维护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建立生态监测站,加强外来有害生物的防范。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采伐证核发,杜绝乱砍乱伐。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农牧业活动。实行生态移民,鼓励水源地周边村民下山或异地脱贫,从源头遏制污染源;有序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整治,做好

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破坏植被,重视植被恢复,控制周边地区旅游开发规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第二十条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污染控制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详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第二节 限制准入区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区内水环境质量达到各功能区标准,其中水源涵养及水系上游地区要求达到Ⅱ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林地、湿地和农业综合发展区要求达到一级标准。各旅游景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10年,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覆盖60%的行政村。

水源涵养区内重要物种得到100%保护,森林覆盖率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70%以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露天采场边坡整治和景观修复治理率达到100%。

区内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部重点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实施总量控制,限制准入区201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削减到3038吨;202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削减到1308吨(据不完全统计)。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二十二条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限制工业扩展,产业发展遵循《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2007)》、《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2010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目录的规定;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7〕25号)要求:水系源头地区、水环境功能为Ⅰ、Ⅱ类的水系上游以及饮用水供水水库的蓄水区,禁止新建化工、医药原料药、水泥、冶炼、味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对已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关停转迁;水环境功能为Ⅲ类的水系中上游地区,从严控制新建上述9类重污染行业项目。

近期,允许新建日排污水10t以下,日排化学需氧量1kg和日排氨氮0.15kg以下的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必须按照我市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50kg/ha。限制单位GDP能耗大于0.65 t标煤、单位GDP水耗大于150 t、单位GDP氨氮排放量大于0.8 kg、单位GDP SO2排放量大于2.8 kg的工业企业发展;同时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有行业发展。

限制准入区加强受污染区域的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污染物减排和污染企业关停、搬迁计划,重点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限制准入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建设项目需增加污染物排放的,应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 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增产不增污,关停或搬迁治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加强企业集聚,提高污染集中治理率,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对于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关停搬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完善治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加强运行管理,结合城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铺设,对不能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及农村生活污水(特别是小规模的养殖点或散养户产生的畜禽养殖污水)经沼气池、人工湿地、土地快渗系统等多种水污染处理系统,达到低成本治理水污染和生态修复的目的。

引导人口向城镇和其他经济区域异地转移,从源头控制污染来源,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业,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实施科学的水肥管理制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升。坚持网箱养殖总量控制,根据对水库水质的要求,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总量,确定养殖规模,合理布局。

规范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开展,加强旅游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景区应根据当地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节制超量接纳;对景区内的水体、古树名木严加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引导高山、水库周边村庄移民异地发展,合理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重点准入区域和优化准入区域转移,缓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保障,促进区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对于重点水源涵养区,特别是25度坡度以上且已开垦种植的区域,严格实行退耕环林。

开展“百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加大封山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优化林种结构,控制林木蓄积的消耗总量。

全面整治矿山开发,做到适度开采,关停的矿山要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在布局上应远离区内饮用水源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加强对文物原址、原物、原状保护,在重点文保单位范围内禁止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保护区内和附近周边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害文保安全的物品和设备,已建成的要限期转移、治理。

第二十五条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污染控制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详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第三节 重点准入区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露天采场边坡整治和景观修复治理率达到10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市达到70%以上,中心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市达到100%,中心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部重点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实施总量控制,重点准入区201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控制在13427吨;202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削减到10125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产业,鼓励发展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从严控制化工、医药原料药、水泥、冶炼、味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项目。淘汰规模小、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的落后企业。产业发展遵循《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

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2007)》、《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2010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的规定。

重点准入区要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不得使区域环境功能类别下降。区域环境功能不达标的重点准入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或从处在同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优

化准入类功能小区中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5的比例替代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解决。

区域环境功能达标的重点准入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建设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可在规划范围内的重点准入、优化准入和限制准入类功能小区间进行替代,其中从重点准入和限制准入类功能小区替代的,新增量与减排量的替代比例为1:1;从优化准入类功能小区替代的,替代比例按照优化准入区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比例要求执行。重点准入类功能小区跨功能小区进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不得超过该功能小区的总量控制目标,也不得削弱该功能小区及其相邻功能小区的环境功能。

第二十八条 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产业导向和排污总量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加快各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并纳入省环保局管理信息网络接受监控。

逐步实施垃圾分类袋装化,完善城镇垃圾收集点,完善城镇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严格控制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随河沿路倾倒。应结合该区自然环境特色,强化投资强度,加强工业区环境控制管理,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灵活划分工业地块;进行建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有毒有害废物的管理和处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用水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

坚持“节约优先,治污为本,提高用水效率”的基本方针,以企业为主体,加强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方面的技术改进,强化节水管理,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凡列入省市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高耗能企业应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对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评估。

第二十九条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建设开发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进行各地块的建设。结合该区自然环境特色,强化投资强度,加强工业区环境控制管理,生态优先,灵活划分工业地块;工业企业实施污废水梯级利用技术,加强冷却水和低污染水的循环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严格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物料运输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城镇居民区与工业区分区建设,居民区与工业区之间建立缓冲带,现状位于生活区内的工厂,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干扰的,近期迁往工业区;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干扰的中远期逐步迁往工业区,使工业污染对居民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止因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与山体滑坡;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形成区域生态长廊,确保区域生态安全。调整用地结构,适当兼顾公共绿地用地比重。加强区内矿山修复,通过复绿、生态系统重建等手段,改善区域景观生态环境。通过疏浚、清淤、固堤等手段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水体环境质量,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第三十条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污染控制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详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第四节 优化准入区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区内水环境质量要求达到功能区要求,空气环境质量要求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区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求达到其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城市(镇)绿地规划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生态市建设规划11平方米/人的最低要求。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市达到70%以上,中心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市达到100%,中心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部重点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实施总量控制,优化准入区201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削减到18568吨;202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总量削减到10245吨。

第三十二条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对已有的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在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的前提下,逐步进入工业功能区,并落实改造提升的措施。

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1:1.5替代同类污染物量。功能小区环境功能实现整体达标后(包括受其影响的其它功能小区),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按照1:1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禁止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印染、化工、医药、电镀等产业工业。按照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要求,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方面的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凡列入省市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高能耗企业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高能耗项目的节能评估和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审查,凡年新增综合用能3000吨标煤及以上(或年新增用电200万千瓦时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都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快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将污染物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变为生产过程的综合治理。

各小区新建项目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的准入指标按照相应的小区要求进行,以推进小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三十三条 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大三产服务业特别是餐饮业的治污力度;通过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燃煤脱硫工程的开展以削减气污染;针对区域内重点排污监控企业开展清洁审计,落实重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任务完成。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大城市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力度,实现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截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铺设截流管线,近期改直排式合流制为截流式合流制,新建城区均采用雨污分流制。

完善城镇垃圾收集点,严格控制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随河沿路倾倒,逐步实施垃圾分类袋装化。完善城镇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

进行城区生产、流通、消费等生态功能的整合和优化,提高工业集中率,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推进循环经济,建立工业循环利用产业链,构建生态工业园。

开展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运用宣传教育、法律和经济手段,强化环境管理,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杜绝随地吐痰、随意倾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垃圾中转、运输实施清洁密闭化管理;在居住用地、滨河绿地等范

围内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水冲式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搬迁与居住混杂的企业,以降低其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建立良好人居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符合现代化要求,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水域干流沿线两岸形成生态防护绿地,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持植被覆盖率,同时沟通沿路绿化带,形成空间绿网;工业与居住区之间建设生态防护林,构建绿色安全长廊;围绕丽水城市特色定位,结合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增加绿地面积。

加强河道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严禁填堵侵占,加强疏浚清淤,建设截污设施,禁止生活和生产污水排入河道。加强瓯江水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第三十五条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污染控制措施、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详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第一节 行政组织保障

第三十六条 加强领导与协调机制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组织实施是一项跨部门和行业的开拓性和综合性系统工程,其实施过程涉及各部门各级政府,因此必须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规划领导小组,政府要进行合理的部署与安排,发挥生态功能区规划在生态建设和保护中的指导作用,以利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也要解决各部门间交叉的问题,做好部门间协调工作,解决部门间的重大问题,从上到下,分级推进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健全落实与监督机制

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不仅要抓好领导协调,而且也要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的任务能够及时完整地得以落实,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要将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保护的各项任务纳入工作目标中,实行目标责任制原则,将规划工作层层分解到各单位,把责任级级落实到各部门。同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监督制度与激励机制,在调动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第三十八条 创新评价与考核机制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成果的评价工作也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鉴于县、区经济发展、政策支撑等各方面的差异,生态环境功能规划也具有浓重的地方特色,在进行横向比较的同时,要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绩考核制度。例如对限制准入、优化准入区和重点准入区应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比

例及权重。

第三十九条 强化综合性决策机制

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使之与该地区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等规划相协调,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加强对决策活动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各部门内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规划的决策作用。

第二节 政策法规保障

第四十条 合理制定相关政策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形成之后,应该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开展实施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另一方面,要借鉴其它地方的成功经验,制订与本地区生态功能规划相适应的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同时确保本地经济的稳定发展。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适时地改善行政管理制度,努力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纳入法制轨道。

第四十一条 大力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得到全面落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大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力度,严厉打击破环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有效地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四十二条 加强环境宣传普及

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示,增强公众环境观念和维权意识。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以点及面,从乡镇到农村,逐步扩展,逐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与法律意识。加大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通过媒体宣传,增强公众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等,疏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

第三节 资金投入保障

第四十三条 建立导向型经济政策

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方面流动。对于优化准入区,应立足于环境保护出台各种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进入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清洁生产、无污染企业,加速当地经济发展;对于限制准入区、禁止准入区,重点要支持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完善生态专项补助政策。对于重点准入区,结合重点发展项目,给予土地、人才、资金政策配套支持,帮助该区域真正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环境友好区域。

第四十四条 拓宽投融资渠道

增加政府投入,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用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生态扶贫、清洁能源等与生态建设相关的公益事业。财政要切实依照本地区的情况,合理地安排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实行“三集中”,集中资金,集中投向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项目,集中解决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重点问题,同时采用合理的政策正确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

第四十五条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严格征收各类资源有偿使用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政府应出台投资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投放等优惠政策扶持本地优势产业的发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收益”的互补互利原则,建立异地生态补偿制度,对禁止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进行生态补偿。

第四节 技术人才保障

第四十六条 生态监测系统的建立

生态环境规划的成果基于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构建。因此生态监测系统内容的及时补充、更新对以后规划的修编,以及规划实施的持续改进都是至关重要的。依托卫星影像、GIS、抽样调查、公众举报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提高生态环境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落实提供决策支持。

第四十七条 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

在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指引下,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稳步发展本地经济,在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加大对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等生态型企业的发展,从源上控制污染,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八条 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政府应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邀请权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作为顾问,参与到政府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决策中。鼓励企业引进环境保护类人才,建立企业内部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与工程,配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加强当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四十二条 加强环境宣传普及

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示,增强公众环境观念和维权意识。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以点及面,从乡镇到农村,逐步扩展,逐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与法律意识。加大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通过媒体宣传,增强公众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等,疏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

第三节 资金投入保障

第四十三条 建立导向型经济政策

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方面流动。对于优化准入区,应立足于环境保护出台各种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进入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清洁生产、无污染企业,加速当地经济发展;对于限制准入区、禁止准入区,重点要支持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完善生态专项补助政策。对于重点准入区,结合重点发展项目,给予土地、人才、资金政策配套支持,帮助该区域真正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环境友好区域。

第四十四条 拓宽投融资渠道

增加政府投入,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用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生态扶贫、清洁能源等与生态建设相关的公益事业。财政要切实依照本地区的情况,合理地安排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实行“三集中”,集中资金,集中投向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项目,集中解决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重点问题,同时采用合理的政策正确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

第四十五条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严格征收各类资源有偿使用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政府应出台投资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投放等优惠政策扶持本地优势产业的发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收益”的互补互利原则,建立异地生态补偿制度,对禁止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进行生态补偿。

第四节 技术人才保障

第四十六条 生态监测系统的建立

生态环境规划的成果基于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构建。因此生态监测系统内容的及时补充、更新对以后规划的修编,以及规划实施的持续改进都是至关重要的。依托卫星影像、GIS、抽样调查、公众举报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提高生态环境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落实提供决策支持。

第四十七条 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

在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指引下,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稳步发展本地经济,在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加大对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等生态型企业的发展,从源上控制污染,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八条 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政府应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邀请权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作为顾问,参与到政府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决策中。鼓励企业引进环境保护类人才,建立企业内部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与工程,配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加强当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rv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