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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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到2012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城市农贸市场达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分别达45%、20%;新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67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45个;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7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5%以上;23%以上的镇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镇标准,40%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建成1个县级生态市(区)、5个园林小城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科学、合理地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同时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

2.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和功能,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要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它地区采用生态改厕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

3.加强公厕和户厕的建设和改造。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村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及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中小学、托幼机构均须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新改扩建住房都要同时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沼气建设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4.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5.加快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在城市农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二)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重点整治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老旧居民区环境卫生,彻底消除旱厕;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灯光设置,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行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做到地面平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阻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2.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整治河塘,全面取缔露天粪坑,规范柴草垛堆放,搞好绿化美化等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落实农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形式利用,进一步高效利用秸秆资源;规范畜禽养殖和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定期清扫,加强考核,保持村庄清洁;广泛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活动,促进农村居民室内外环境整洁。

3.抓好重点场所、行业等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建设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乡镇集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户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

(三)着力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数字化城管等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切实抓好城市主次干道、河道、后街背巷、无物管小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努力做到卫生保洁工作由主次干道向后街背巷、社区延伸,由核心区域向城郊、周边拓展,由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完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讲究卫生,提高村民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2.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环境卫生与身体健康的关系、讲究卫生与预防疾病的关系,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

3.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抓好文明城镇村、卫生城镇村、生态城镇和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树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城乡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4.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认真实施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大力开展除“四害”达标创先活动。采取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灭杀活动,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加强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建设,满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需要。

(二)实行齐抓共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爱卫会要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工作,并强化督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管;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河塘疏浚整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创建生态县(市、区)、镇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户用沼气“一池三改”、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业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人畜粪便和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交通等部门负责铁路、内河航道和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文明办、发改委、文广新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新农村

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镇村建设有机结合,与文明镇村、卫生镇村、生态镇村、园林小城镇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内容和卫生防病知识、健康素养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自觉制止、纠正有损城乡卫生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这次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增强他们参与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整改。要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逐级督查、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各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促检查。市爱卫会将制定实施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估,通报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0-2012年)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增强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传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105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指导意见》(盐政办发?2010?16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全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有效途径,也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影响群众健康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脏乱差”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镇、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比较薄弱,制度不够健全。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卫生习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底,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

──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城市农贸市场达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60%;

──新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5个;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80%;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

──30%的镇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镇标准,15%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力争新建成园林小城镇1-2个。

(三)实施步骤。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全面启动阶段(2010年12月)。成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

──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2年6月)。按照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指导意见,突击重点、全面整治、逐项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85%。在开展日常行动和长效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并于每年12月对各镇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农工办、卫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表彰。

三、全面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措施 (一)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以卫生创建为抓手,重点整治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彻底消除旱厕;杜绝散养家禽,实现城市保洁管理全覆盖;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灯光设置,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阻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2、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整治河塘,改善农村

环境卫生面貌;落实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形式利用,进一步高效利用秸秆资源;规范畜禽养殖和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广泛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活动,促进农村居民室内外环境整洁。

3、抓好重点场所、行业等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乡镇与集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推进城市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新(改、扩)建住房要同时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村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镇卫生院及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中小学、托幼机构均须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并完善卫生洗手设施。

3、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它地区采用生态改厕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

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三)着力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完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讲究卫生,提高村民文明卫生素质。

2、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环境卫生与身体健康的关系、讲究卫生与预防疾病的关系,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

3、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抓好卫生镇村、生态城镇和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推进健康城市、镇村建设,大力培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城乡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4、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认真实施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大力开展除“四害”达标创先活动。采取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灭杀活动,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努力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区(园)要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加强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满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需要。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建立协调联系、通讯报道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和传递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强化工作职责。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

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饮用水水质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河塘疏浚整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创建生态镇工作,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农村户用沼气“一池三改”、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业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发展改革、文化广电、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相关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内容和卫生防病知识、健康素养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自觉制止、纠正有损城乡卫生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整改。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逐级督查、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镇、各区(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促检查。市爱卫会将制定实施考核评估办法,每年年中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各镇、各区(园)要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爱卫办2010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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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工作,克难奋进,圆满完成了全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乡、村三级爱国卫生管理组织体系,调整市爱卫会成员,完善各成员单位爱卫工作职责,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含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村委会、社区均成立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基层爱卫管理组织职责明确,人员和工作经费得到相应落实。全市爱国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达1038人。在加强爱国卫生网络组织建设的同时,市爱卫会还成立了“宜都市爱国卫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市爱卫会副主任严永梅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爱卫办、市卫生监督、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健教等相关单位的城市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示范旅游景区等爱国卫生创建活动的领导与考核评比;负责全市爱国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镇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认真做好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工作

制定《宜都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备查工作。

(一)创卫工作宣传发动广泛。8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动员大会,对创卫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卫生、住建、工商等10个责任单位一把手和市长签订迎检复查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创卫工作职责;新闻单位开辟“关注城市卫生、优化人居环境”专栏,先后制作17期创卫节目,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和新闻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巩固和发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意义,形成了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局面,营造了良好的迎检复查氛围。

(二)全面落实创卫工作责任责。全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实现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全面硬化六大责任制:一是市级领导包街责任制;二是领导干部连带责任制;三是责任单位专项工作落实责任制;四是职能部门工作配合责任制;五是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六是迎检复查工作与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制。通过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推动了创卫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突出重点抓整治。在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过程中,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与管理:一是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三是狠抓

农贸市场的管理;四是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五是开展秋季除害灭病活动和单位、居民区卫生管理。针对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点,市政务督察室、市效能办、市爱卫办组织专门力量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暗访督办、模拟检查,先后下达“政务督查交示单”128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督办整改,在工作措施上消灭了卫生死角,消除了管理盲区,推动了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11月16日,我市顺利通过了宜昌市爱卫办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组的考核复查,并对我市的创卫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根据省爱卫办、宜昌市爱卫办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8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卫生镇创建单位一把手与市长、卫生村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办事处)一把手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保证金制度。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城乡各地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一)“创卫工程”实施有力。潘家湾乡、松木坪镇、枝城镇为本年度宜昌市卫生镇创建单位。通过创卫活动的开展,创卫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居民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镇容镇貌明显改善,环境保护工作明显推进,公共

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明显提高。11月24日至26日,上述三个乡(镇)顺利通过了宜昌市爱卫办的考核评审,对各地的创卫工作给予了中肯评价。

(二)“新农村家园清洁工程”进展顺利。以卫生村创建为龙头,实施“新农村家园清洁工程”,整体推进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我市本年度申报评审的卫生村(社区)计31个,其中,省级1个,宜昌市级30个。通过卫生村创建活动的引领,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一是环境设施得到加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五乱”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步伐加快,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达标 90 %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三是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农村三级保洁体系、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农村环境经费的筹集等制度建设在部分地区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牵手行动”效果明显。以“牵手行动”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农业、住建、文化、教育等部门联手行动,致力于做好大众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在车站、广场、公共社会服务机构庭前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画廊、橱窗21个;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在农村以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为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知识。通过“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活动的开展,积极传播文明卫生知识,改变不良卫生行为,

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

四、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

为加强对各单位和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推动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8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此次受评单位310个,其中,被确定认为优秀的70个,合格的226个,不合格的14个。将命名表彰一批本年度卫生先进单位,并遴选出“十佳卫生先进单”,以此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向纵深发展。 五、组织落实 “卫生先进单位” 申报

在宜都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发布本年度“卫生先进单位”申报信息,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狠抓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狠抓卫生制度建设、狠抓卫生管理奖惩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11月,向宜昌市爱卫办推荐命名表彰“卫生先进单位”77个,其中,“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24个、“宜昌市卫生先进单位”53个。我们始终把主动申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评比竟赛与规范引导相结合、考核督查与单位自律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单位卫生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今年4月,在全市开展了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农村以治理“五乱”(柴草乱放、

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重点,在城区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城区组织全体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千人大动员,万人大保洁”活动。活动中强化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治理和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铲除了四害孳生场所,使城乡各地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通过爱卫月活动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七、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坚持经常性开展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四害孳生地改造和治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除害灭活动,掌握科学除“四害”方法,使“四害” 密度得以有效控制。一是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新建了一批垃圾处理场,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新建、改造城区公厕,全部为水冲式。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岸、沟渠、荒地等地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三是加强城区生活垃圾的管理。按标准配齐带盖垃圾容器,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隔夜垃圾。四是加强对高危区域消刹工作。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集并房、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屠宰场等垃圾类孳生地成蝇和幼虫的药物杀灭,控制蝇类孳生。五是强化重点场所苍蝇密度控制。督促饭店,学生食堂、小饮食店及食品加工店等场所加强防蝇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药物灭刹力度。

通过综防制措施的落实有效地控制了“四害”密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人们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巩固和发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二是全民健康科普知识有待于进一步普及;三是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四是基层爱国卫生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我们相信,有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有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一定会得到长足发展。

管理局爱国卫生月活动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在市政府和市爱卫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委的具体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响应号召,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月活动。

我局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全民动手为主,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重点对卫生死角、垃圾池周围、办公楼的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进行“四害”清除活动,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了人体健康,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并通过宣传教育形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城市荣誉感,促使群众爱护城市环境,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乱

写、乱画、乱张贴,提高全民爱卫意识。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人人爱新密,人人为新密争光的良好氛围。 二、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定期检查。

我局在年初制订了爱国卫生计划,成立了爱国卫生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爱国卫生工作,局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及门前走廊的卫生工作,专职清洁工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并由局爱卫办定期检查和评比,从而形成了清洁卫生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做,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保洁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建设局对外形象。

三、深入开展爱卫工作。我局以春季灭鼠为重点,开展了在全局范围内统一灭鼠活动,由财务科购买鼠药,分发到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实施科学投药灭鼠,不仅确保了鼠药使用安全,也使灭鼠工作在我局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在重点灭鼠的同时,开展了春季灭蚊、灭蝇活动,有效地预防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大力治理城区脏、乱、差,局投入资金购买大量清洁剂、草酸、扫帚、塑料桶、清洁球、钢刷等清洁用具,4月14日组织全体职工积极配合市爱委会举办的“万人清洁活动”上街进行路面清扫、街头小广告和绿化带垃圾的清除工作,美化了环境,改善了城区市民的生活质量。

4、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并按照此规定组织开展了“世界无烟日”活动,收效良好。

我局在上半年的爱国卫生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今后我局将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努力工作,争取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的宣传爱国卫生活动的意义,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10年半年工

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城管局 点击数:

1129 更新时间: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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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城管〔2010〕84号 签发人:张季頫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是我市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第五次“国卫”复审的关键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住建厅、省爱卫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复审为主要抓手,以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卫”复审、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为重点目标,着力打造城管工作新亮点、新特色,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四个四”发展战略营造优美环境,总体工作基本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简要总结

(一)立足科学发展,认真开展“两大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三化”建设,大力实施“讲团

结,树正气,促发展”活动,努力塑造城管队伍新形象。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都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需要科学谋划、用心落实,才能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能力,我局自加压力,大力开展“两大能力”(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建设和“讲团结,树正气,促发展”活动,使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和干劲,全力投入第五次国卫复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城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城管人的主力军作用。为使城管队伍健康成长、城管工作健康运行,我局于3月初即启动了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健全了劳动、财经、物资采购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做到了早预防、保安全。

(二)着眼务实创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的总体思想和目标,即举全局之力,科学、精细、扎实、高效地推进城管、爱卫工作,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突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大提升,确保顺利通过第五次国卫复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城市管理有创新、有突破,全面、出色完成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调整了局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城管、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目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创新目标管理模式,推行工作目标月推进计划和考核制度,使城管、爱卫工作月月有目标、天天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四是细化分解了省、市目标任务,修订了目标管理办法,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序推进。

(三)突出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谓力度空前,计划投资7000万元,全面增强城区市政环卫设施配套,为老百姓营造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有效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2010年市政环卫项目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市政设施建设方面,计划综合改造小街小巷18条、路灯等专项改造13条、路灯安全隐患改造9条,大、小维修改造41条、维修广场4个,解决无路灯街道数十条。已完成了枇杷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施工设计,小市沿江路垮塌拉筋挡墙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评审工作,龙马大道天河大酒店至区政府段人行道4个功能分区停车点的改造,王氏商城路灯电缆改造工程,龙马大道10个停车点和9条道路灯改造的预算评审,市政府大院草坪灯安装,市委道路改造,白塔广场、长起桥、枇杷沟桥护栏改造,以及第一批路灯改造、道路改造施工准备工作。 环卫设施建设方面,计划新建垃圾库2座、公厕1座,改造垃圾库3座、公厕11座,维修公厕6座,2个休闲广场给水点安装,新增果皮箱1000余个。已完成2座新建公厕、1座新建垃圾库的预算评审工作,5座改造公厕的设计、预算工作,6座公厕、3座垃圾库、1个小区化粪池改造工程的设计、预算工作,37座垃圾库绿化补栽工作,第一批370个果皮箱的制作安装工作。督促开发商配套定点垃圾库1座、公厕2座,备案化粪池25个、验收15个。

夜景工程建设方面。启动了《泸州市夜景工程规划》修编工作,对部分重要道路和节点开展了详规设计。投资45万元,完成了市农行大楼、酒城花园夜景项目。下达了银鼎大厦、中天时代广场、阳光水岸、爱丁堡、市政务服务中心夜景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着力长效管理,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1.狠抓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一是创新市政维护管理模式。城区市政设施实行单元式维修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划分为24个检查单元定期检查维护,清理水窗板缝18312个次、雨水井和检查井淤泥19905个次;更换水窗板505块、检查井150套(块);维修车行道150㎡、人行道540290.47㎡,修补沥青砼路面108㎡,更换检查井垫板29块、路沿石295m,更换、安装拦车柱315根;清理路面牛皮癣4206处,油漆人行护栏4667m、拦车柱656根。城区一、二类道路完好率97.8%,三、四类道路完好率96.3%,人行道完好率97.2%,下水道畅通率98.5%,市政设施完好率97%。同时,积极推进主城区排水管网普查,通过公开比选确

定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路灯巡修制度。利用车辆GPS系统强化管理,加大巡修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累计维修路灯7850盏次、线路4500米、触发器510个、镇流器425个,清洗灯杆5000余柱次、灯罩30000余次,确保了全市3万余盏路灯完好率95%以上、燃灯率99%以上,全部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安全运行率100%。切实加强夜景照明设施保护,追回损坏赔偿27462元。

2.加大环卫设施维护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公共服务功能。一是规范管理垃圾处理场。做到了制度完善、专人管理,全部实施单元式元害化填埋处理,覆盖填埋垃圾10余万吨,绿化70000 m2(新增4000m2),有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日处理渗滤液100吨,无渗漏;医废系统运行正常。坚持场内外定期消杀,保证达到“国卫”要求。二是及时维修环卫设施。城区82座直管公厕、120座垃圾收集点、10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垃圾收集点新做大门、斗门67座次,维修更新350余次,清洗500余座次,消杀2500余座次;改造公厕外墙40余座、更新公厕标识标牌81座;维修果皮箱450余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00多个化粪池、200余个垃圾收集点(含临时的)、200多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加大化粪池清掏力度,推出了“时传祥”号清掏服务,清掏471座,确保了安全使用。

3.坚持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美观。一是城区日常保洁实行责任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并根据地段、时段不同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人员,确保保洁无盲区、无空档,保洁率100%、“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切实加强“门前三包”。按照《泸州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要求,补签责任书9930份,并加强了督促检查,为我市推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实现全民参与、互动管理,圆满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4.加强弃土和洗车站管理,切实维护城区环境。一是加大散装货运车辆加盖运输管理力度。

市政府投资25万元改造50辆散装车辆,已完成改装企业的招标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内建筑材料和废土废渣等易撒漏物质实行官闭运输管理的通告》要求,强化弃土密闭运输管理和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查处超高、超载沿街撒漏车辆80余次、污染道路施工单位30余次,减少了城区道路污染。二是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在办理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备手续时,与装修业主签订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共办理建筑弃土及装饰装修建筑弃土处置核准证148个,调配弃土400余万方。三是加强洗车站(点)规范化管理。健全了洗车站(点)设置标准,督促搬迁洗车站1家,查处违规洗车站5家。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城市执法管理效果。一是聘请4专业律师担任城市管理及城市执法管理法规顾问,为依法管理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2个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共审批各类户外广告196幅、占道挖掘240件、弃土处置148件。四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制定了《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泸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卫标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并开展了清理整治。目前已启动第一批户外广告风貌塑造工作。五是加强占道管理。会同交警部门,新增22处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点、37处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放点、30处板架车停放点,做到了标志标牌明显美观,管理规范。六是强化城市执法管理。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迎“国卫”复审,开展重点整治200余次,查处案件108件;拆除户外广告1530余幅(块);拆除遮阳蓬(布)1000余处、门前灶400余家,清理流动售货500余个、座商占道及跨门经营300余户、绿化带占道茶座100余个、烟摊24个;组织专人强力清除“牛皮癣”,捣毁制假窝点1个,抓获“牛皮癣”张贴者3名,查获未张贴“牛皮癣”1万余张,清除6万余张(处),教育群众万余人次,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六)强化质量考核,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设部市政环卫管理标准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修定了《泸州市2010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

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使城市管理质量考核体系更结合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调整了局环卫科、市环卫处的职能,将环卫管理职能全部调整给市环卫处,局环卫科作为检查考核市政环卫执法工作的专职机构,抽调人员每天上街检查考核,每月汇总通报考核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市政环卫执法工作,城市管理质量明显提升,为第五次国卫复审的顺利通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着力城乡统筹,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一是按照全省爱卫工作精神制定了全市2010年工作意见,指导全市爱卫工作,并将爱卫工作纳入了市重点督办事项。二是结合“国卫”复审,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禁烟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第2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围绕“治理城乡,保护健康”主题,于4月11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主城区出动宣传车70余辆,设宣传台101个,医疗义诊点3个,悬挂宣传标语和气球标语295幅,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统一安排,按照《201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投入270余万元,对城区外环境及五小行业、中小餐饮进行除四害消杀,并完善防治设施,使“四害”得到了有效防治,“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卫标准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受到了省复审检查团的充分肯定。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成立了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省上下达我市的2009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农村改厕项目工作任务2800户。开展了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了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落实了市财政补助13万元(100元/每户)和区级配套经费和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目前,已完成2032户,在建409户。同时,扎实推进CES扩展项目,已完成90户,完成了90%的目标任务。我市农村改厕暨CES扩展项目工作得到了省督导考评组的高度评价。

(八)搞好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城管爱卫工作和谐发展。从构建和谐城管出发,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断提高城管爱卫工作水平。一是综治、安全、计生、保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纳入党政目标管理,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召开安全综治会议4次,开展垃圾处

理场、堡坎、下水道等公共安全隐患集中排查2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处(忠山路),正在研究上报整治方案。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打造服务城管。坚持及时有效处理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击责任区外卫生死角,清运垃圾150余车次,义务清掏化粪池51次;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9件,收到意见反馈表12份,满意、基本满意率100%;接办“12345”193件、信访42件、110应急联动指令27起,排查矛盾纠纷6起,得到了群众高度评价,收到群众锦旗2幅。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简要总结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迎“国卫”复审的牵头部门和主力军,始终以这两项工作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省、市总体部署,举全局之力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制定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0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次复审工作推进计划》,科学指导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迎复审工作。

(二)加大力度,治理“五乱”。继续大力整治“五乱”,严防反弹回潮,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1282个,整治店招店牌1694个,清除“牛皮癣”6.4万处,治理违章机动车12787台次,治理改造市场33个、摊位 611个,整治施工现场噪音扰民340起,整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94起,清淘堰塘、沟渠9.6万平方米。

(三)大力投入,完善设施。新建、改建垃圾处理设施71个、公厕25座、污水处理设施6座,新建、新设停车场26个,完善交通管理设施438处,新建市场1个,改造农贸市场26个,新增绿地11750平方米,新建、改造乡镇道路35条,新硬化村庄道路6352平方米,改造特色农房611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3254户,新建沼气池621口。

(四)统一规划,塑造风貌。制定了《泸州市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改善最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入手,完成了24000米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

整治和风貌塑造,城区主干道沿线、大梯步文化广场、“4.20”救灾楼等重要节点及各县区风貌塑造正有序开展。

(五)争先创优,稳步推进。积极申报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主城区、合江县城、4个乡镇、45个村庄已顺利进入省级示范名单;组织开展市级“211示范工程”,各区县组织开展本级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污水和垃圾处理,创新资金保障、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示范点全面达到示范标准。

(六)强力宣传,营造氛围。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明确每月主题,继续办好专栏、专题,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巩固“国卫”成果宣传在各媒体上天天都是“重头戏”。开设专题专栏31个,制作、播放专题宣传片22 部,刊发文章717篇,设置宣传栏1994个,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5万余人次、文明劝导活动1万余人次,散发宣传单100000份。特别是通过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七进”等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卫生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对“国卫”复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高。

(七)完善机制,增强效果。一是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泸州市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暗访工作制度》、《对口联系和督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暗访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问责促进工作落实。已发出整改通知书59件,件件得到了落实。继续执行新闻媒体曝光反馈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开设“曝光台”等栏目,对卫生陋习、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曝光监督。继续开通投诉监督热线电话(0830—3194234)和电子信箱,24小时值守,受理群众投诉。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32件,办结率达100%。

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并驾齐驱,实现了相互推动、共同提升。我市于1月初,顺利接受了省爱卫办的初检,于5月底

6月初,通过了正式复审,得到了省复审检查团“四个空前”的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职能工作也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查工作顺利推进,效果明显。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从总体上讲,主要是发展不平衡。县区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部分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仍需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尚需进一步探索新模式。总之,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化”标准、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第二,城管机构与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否则,难以适应与城市的快速发展、公共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难以有效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第三,保障城管、爱卫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城管、爱卫工作体制机制与城市快速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责任主体在某些领域中还不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资源和管理网络的整合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致使一些管理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第四,环卫作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作时间过长(每日工作12小时)、工作量过大(平均作业面积大于4500m2)、经济待遇偏低(650元/月),导致既无法聘年轻力壮有知识的人员(连社区4050人员都不愿做此项工作),又无法留住所聘人员。同时,环卫作业设备老化且配备严重不足,我局现有环卫工作车辆59辆(且有14辆均临近报废或超龄服役),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每万人配备2.5台环卫工作车的标准,我市需环卫工作车150辆,缺口严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省爱卫办的关心支持下,一定能够逐步解决。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克服困难,科学谋划,创新举措,狠抓落实,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高质量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暗访工作任务,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推动城管、爱卫工作和谐发展不懈努力。

(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分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将国卫复审工作全面融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以复审丰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容,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助推“国卫”精品建设。三是整体统筹推进“五十百千”和“211”示范工程,拓点扩面,以片促面,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是深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到2010年底,市区和各县县城、交通干线沿线的集镇要完成风貌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初见成效。五是加快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道路、广场、公园、绿化、桥梁、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要在年底前,力争纳溪、泸县、合江、古蔺四个区县的城区和全市新增30%的乡镇、20%的村庄达到“五化”标准,促进全市城乡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为2011年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整体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夯实基础。

(二)全力巩固“国卫”成果,确保第五次“国卫”复审暗访顺利通过。对照“国卫”新标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从各个细节上狠抓落实,确保第五次复审暗访顺利通过、“金牌”不倒。

(三)搞好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小街小巷改造规划、光亮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规划实施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百条街巷亮点改造、夜景工程特色提升、环卫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工作,增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四)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深化城市管理科学考核机制,加快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步伐,降低城市管理经营成本,切实提高环卫保洁质量。

(五)理顺县、区管理关系。积极探索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统筹发展的新路子,紧密结合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提高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六)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在城市,继续坚持和推进科学长效管理,巩固“国卫”成果,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在农村,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心,加快推进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和卫生集镇、卫生村的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步伐,不断提升农村生活环境和卫生质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区爱卫会的工作安排,我局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爱卫会关于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部署,以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灭蚊、灭蟑(以下简称“两灭”)先进城市复查为动力,紧紧围绕打造“两型机关”大局,广泛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除害灭病、健康教育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高全区整体卫生水平和市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上新台阶。现将本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0年,我局要根据市、区爱卫会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发扬锲而不舍,克难攻坚的精神,抢抓机遇,筹措资金,全面完成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提升我区城市建设水平,改善辖区居民人居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为武汉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根据区爱卫会统一部署,积极协助有关街道,以灭鼠和治理蚊蝇孳生地为重点,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为民办实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以社区为基础,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广播、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自我保健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三、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除害工作

除害工作坚持以发动群众参与为主,针对“四害”各自的消长规律,采用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合理使用化学药物除害的综合措施除害,建管站要引导建筑工地聘请专业公司开展除害。根据区爱卫会要求,2~4月和10~12月组织开展2次全方位灭鼠,6~10月以灭蚊蝇、灭蟑为重点,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各单位要根据所在街道社区统一布置和安排,搞好办公场所的“两灭”工作。 四、全民动员,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查活动,采取墙报、展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教育意识。局属单位可组织拔河、羽毛球比赛等各种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使职工业余生活丰富、健康。 五、加强爱卫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爱卫机构的建设,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爱卫工作,保持专兼职人员相对稳定,增加投入。积极参加区爱卫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确保爱卫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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