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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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总则及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保险法》从什么时间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大意义?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四、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失去工作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社会制度。

五、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社会共济,责任分担,国家干预和主导。

六、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由什么构成?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

七、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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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八、《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报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权利: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缴纳社会保险费。权利:1、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1、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权利;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九、国家发展和支持社会保险事业体现在哪些方面?

1、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经费支持;

3、税收优惠政策。

十、国家为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2、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

3、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社会保险服务;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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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等。

十二、工会在社会保险事业中要发挥什么作用?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十三、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就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十四、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体系居什么地位?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位于第一层次,起核心和主导作用。

十五、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障基本生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哪三个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组成。

十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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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十八、国家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执行现行制度和政策,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2、凡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所在集体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要按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

十九、国家为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设定的时限是什么时候?

2011年底前,要确保基本解决。

二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什么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二十一、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主体是什么?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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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十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一100%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缴费基数,在5年内缴费基数达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

二十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工共同缴纳,雇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二十四、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承担什么责任?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二十五、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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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rb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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