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操作规范(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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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州市地方技术规范 DBJ440100/T 92—2010 广广州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操作规范

2010-12-20发布 2011-01-14 实施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J440100/T 92—2010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规范由广州港务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南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建军、杜进、郑辉坚、曾伟思、黄建新、冯秉衡、黄小敏、张晓博。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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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广州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的靠离泊操作。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大型集装箱船舶

5万吨级及以上集装箱船舶。 3 靠离泊基本要求 3.1 泊位及港池要求

安排船舶靠离泊时,泊位及港池应满足以下条件:

——泊位等级符合靠离泊船舶的相应等级要求,防护设施完好; ——港池水域有满足船舶安全靠离的足够水深,水下无障碍物; ——泊位有效长度至少为靠泊船舶总长的120%。 3.2 设备要求

3.2.1 安排船舶靠离泊时,应配备足够数量和马力的拖轮,并提前半小时到位。 3.2.2 船舶夜间靠离泊时,码头应具备足够的照明。 3.2.3 船舶靠离泊前半小时,要求:

——靠离泊区域内的桥吊应根据船型确定停放位置并收起前大梁,靠水一侧支腿与船舶驾驶台及船

首、船尾保持安全距离;

——相邻泊位的桥吊应根据船方或引航员要求合理进行避让或收起前大梁;

——遇需要避让的桥吊发生重大机械故障(前大梁不能收起或大车不能移动)时,应及时沟通并作

应急处理。 3.3 人员要求

3.3.1 调度员、指泊员、系解缆人员均应经过相应岗位技术及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3.3.2 船舶靠离泊过程中,要求:

——指泊员应及时安排泊位清理、指泊信号摆放等工作;

——靠离泊区域内的桥吊司机应在驾驶室内,服从指泊员指挥,随时做好桥吊避让和动车准备; ——系解缆人员应配备充足,原则上不少于8人(船首、船尾各4人),并按要求穿戴好救生衣等

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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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船舶系解缆过程中,要求:

——缆绳受力时,现场人员应注意避让; ——系解缆人员应注意缆绳质量,发现过于陈旧或磨损严重或已断裂的缆绳,及时反馈和提醒船方; ——系解缆人员用手搬动缆绳琵琶扣时,双手应同向往外扶握在琵琶扣接近插接头处,以便随时可

松离;

——风大、浪高、潮急、船速较快的情况下,应高度警惕船舶断缆; ——禁止无关人员和机械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3.4 其他要求

船舶靠离泊过程中,如遇发生码头、岸上机械设备损坏及人员伤害的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和减少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 4 靠离泊操作流程 4.1 概述

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主要包括靠离泊计划、靠泊和离泊三个过程。靠离泊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靠离泊计划靠泊离泊船舶动态跟踪离泊准备船舶靠离泊计划制定靠泊准备解缆离船系缆靠船 图1 靠离泊操作流程

4.2 靠离泊计划

4.2.1 船舶到港前48小时,泊位计划员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预报信息(包括班期、船舶规范等),结合航道及港池水深、潮汐、气象、通航环境等,合理制定船舶靠泊计划。航程不足48小时的,根据船舶离开上一港前的预报信息制定船舶靠泊计划。

4.2.2 船舶到港前24小时,泊位计划员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确报信息(包括船舶预装卸量、注意事项等),结合码头作业效率以及船舶吃水、潮汐、气象、通航环境等,合理制定船舶离泊计划。 4.2.3 船舶进港前,调度员应密切跟进在港船舶及拟靠泊船舶动态,与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广州港引航站等相关单位人员保持联系,提前做好船舶靠泊准备。 4.3 靠泊

4.3.1 船舶动态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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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入航道后,调度员应实时跟踪船舶的航行情况,包括船位、航速、通航环境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协调处理。 4.3.2 靠泊准备 4.3.2.1 泊位及港池清理

船舶靠泊前,调度员提前通知港池水域内可能影响靠泊安全的船只避让,通知有关单位清理水下障碍物等;指泊员提前赶赴现场,督促船只和水下障碍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泊位、港池水域于船舶靠泊前半小时清理完毕,靠泊准备就绪。 4.3.2.2 指泊信号设置

船舶靠泊前,指泊员通过甚高频对讲机,与船方或引航员确认船舶靠泊方式(左舷或右舷靠泊)、船舶驾驶台的准确位置等,按要求设置指泊信号:

——白天靠泊使用指泊信号旗,船首、船尾摆放红色三角旗,船舶驾驶台靠船首一侧摆放蓝白方格

旗;

——夜间靠泊使用指泊信号灯,船首、船尾摆放闪烁红灯,船舶驾驶台靠船首一侧摆放闪烁绿灯; ——根据船舶靠泊方式设置指泊信号,船首、船尾预留一定的安全距离; ——船舶靠泊过程中,禁止随意改变指泊信号位置。

示例:

以船舶总长为L的大型集装箱船舶白天左舷靠泊为例,假设该船驾驶台靠船首一侧至船尾距离为La;预留船尾安全距离L1、船首安全距离L2,L1、L2之和不小于L的20%。指泊信号设置见图2。

驾驶台 La L1 L L2

图2 指泊信号设置

4.3.3 系缆靠船

4.3.3.1 船舶靠泊前半小时,系缆人员携带系缆工具到达作业现场,做好系缆准备。

4.3.3.2 船舶靠近码头并向地面抛出引缆绳,系缆人员接引缆绳时应注意船方的动作,码头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禁止将引缆绳套在手腕上。

4.3.3.3 系缆时,系缆人员应与船方密切配合,确认安全后通知船方绞缆。 4.3.3.4 两船同系一个缆桩时,应按要求套缆。

4.3.3.5 需借助机械配合拖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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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船方将缆绳松放至足够长度,然后将引缆绳与拖缆机械连接,无绳套的引缆绳可使用专用引 缆钩或对引缆绳进行活结处理;

——禁止直接将缆绳与拖缆机械连接;

——禁止站在拖缆机械的尾部用手牵拉引缆绳;

——机械拖缆过程中,应控制速度并随时调整方向,被拖缆绳应始终保持松弛着地状态,如发现有

紧绷趋势,应立即停车,待船方将缆绳松弛后再进行拖缆;

——缆绳的琵琶扣被拖上岸时,机械应及时减速,待整个琵琶扣被拖出码头前沿护舷后,再以正常

速度拖缆;

——人员应站在机械侧面4m~5m的安全处,禁止站立在被拖缆绳移动区域内。

4.3.3.6 待船舶系好最后一根缆绳、船方确认所有缆绳系挂正确并均匀受力后,指泊员通知系缆人员携带系缆工具撤离。 4.4 离泊 4.4.1 离泊准备

船舶离泊前,调度员提前通知港池水域内可能影响离泊安全的船只避让,通知有关单位清理水下障碍物等;指泊员提前赶赴现场,督促船只和水下障碍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泊位、港池水域于船舶离泊前半小时清理完毕,离泊准备就绪。 4.4.2 解缆离船

4.4.2.1 船舶离泊前半小时,解缆人员携带解缆工具到达作业现场,做好解缆准备。

4.4.2.2 解缆时,解缆人员应与船方密切配合,将缆绳按顺序从缆桩上解出,确认安全后再通知船方绞缆。解最后两根缆绳时,应待船方松足缆绳后上前解缆,禁止在缆绳处于受力状态下解缆。

4.4.2.3 待船舶解完最后一根缆绳、驶离至与码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后,指泊员通知解缆人员携带解缆工具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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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qz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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