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美发与形象设计”项目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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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美发与形象设计”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美发与形象设计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对于美发和化妆工具、用品的选择和使用能力,对于美发剪吹造型和化妆造型、盘发造型技术的应用能力,以及对当前潮流时尚的掌控能力,引导我省中职院校专业改革,促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

三、竞赛内容及相关要求

以国家职业标准《美容》、《美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项目的竞赛内容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等要求。

(一)竞赛内容

美发与形象设计赛项包括美发(教习模特)和化妆(新娘化妆?盘发造型、真人模特)两个分项目。

分项目一:美发

美发包括标准卷杠、男士无缝推剪造型,由一名选手分别使用教习模特完成。 1.标准卷杠 图例(标准图例)

比赛规定

(1)提前发放教习模特,不可为模特化妆、染发、穿戴服装、服饰或做任何标记。

(2)赛前可为模特头发进行修剪。

(3)选手携发模入场时,发模头发向后梳直,不可事先分区。

(4)采用十字分区标准排列方式,可使用三种不同长度的专用圆形烫发杠,数量不少于60个。

(5)必须使用同一颜色卷杠,如有违规,组委会将以备用卷杠替代。 (6)使用教习模特型号:永丰3-A,12英寸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25分钟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卷杠少一根扣2分,超出数量不加分。 如出现漏卷发丝,扣0.5分,最高扣2分。 评分标准

(1)排列方式符合项目规定,分区均匀、划分线清晰、发片薄厚均匀、两侧卷杠数量对称、排列整齐、不压发根、不窝发稍(50分)。

(2)发丝服帖、松紧适度、平整光滑、清晰流畅,皮筋排列整齐(50分)。 2.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 图例(标准图例)

比赛规定

(1)在比赛现场由工作人员摆放教习模特,不允许为模特穿戴服饰及做任何标记。

(2)选手将教习模特的头发打湿,梳顺梳通。 (3)完成后的整体发型必须按图例向后梳理。 (4)比赛时可使用任何工具、发胶和护发品。 (5)剪吹造型要体现阳刚之气,突出技术功底。

(6)按裁判指令开始剪吹梳造型;规定时间到,继续操作,视同放弃比赛。

(7)必须使用指定教习模特,永丰84C10D 10英寸,100%真人头发。 (8)违反第1-7条规定,每项扣5分。 比赛时间:40分钟 评分标准

(1)修剪技术40%:修剪层次清晰,过渡自然、结构匀称。 (2)吹风技术40%:发型线条清晰、流畅,发丝富有弹性和光泽。 (3)整体造型20%:整体造型自然,符合脸型、头型,突出技术功底。 整体计分(本项目总分=标准卷杠*40%+男士无缝推剪造型*60%)

分项目二:化妆

化妆包括新娘化妆、盘发造型,使用同一位真人模特,由一名选手完成。 比赛规定 1.化妆

(1)适合婚庆场合的实用型新娘妆。

(2)模特婚纱由参赛选手自备,款式为白色婚纱。禁止选择长拖尾婚纱,禁止添加比赛规定以外的服装服饰,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捧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等)。

(3)模特面部不准有纹饰痕迹;面部粉底赛场完成,颈部以下粉底允许赛前完成;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不允许再有其它任何修饰的痕迹。

(4)所有的辅助化妆材料、假睫毛、美目贴必须在比赛现场粘贴。 化妆标准(化妆技术80%;整体效果20%)

(1)妆面粉底厚薄均匀,粉底颜色自然柔和,质感细腻。 (2)妆面干净,对称牢固,化妆技巧突出新娘化妆特点。 (3)色彩搭配合理,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4)五官轮廓清晰,比例均匀,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5)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新娘自身条件和新娘化妆要求,符合婚庆场合,突出新娘魅力,注重整体效果。

2.发型

(1)发型以时尚为导向,能够被消费者接受。

(2)赛前可做好吹风、卷筒等准备工作,模特入场时全部头发向后梳平梳顺。

(3)如需染发,可赛前完成,可使用1种颜色(不包括底色和过渡色),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允许使用1-2块填充物,整体发型高度不得超过面部的2/3;比赛开始前,填充物必须放在镜台前。

(5)头饰不能覆盖全头面积的20%,饰品高度不可超出整个发型的高度,禁止使用头发或类似纤维制成的饰品(比赛开始前,饰品必须放在镜台前)。

(6)比赛中可使用任何造型工具和发品。 (7)发型完成后不得外露卡子、发针。 (8)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将被扣5分。 发型标准(发型技术80%;整体设计20% )

(1)发色与发型、发片与发型、头饰与发型和谐搭配,体现作品的原创性。 (2)妆面、发型、服饰整体造型协调搭配,整体造型体现实用性与时尚性结合。

比赛时间:80分钟

整体计分(本项目总分=化妆分数*50%+发型分数*50%) (二)相关要求 1.职业道德

(1)明确岗位职责,敬业爱岗,了解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2)遵守操作规程和要求,加强责任感,自觉地、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应付,不马虎,不玩忽职守。

(3)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明确任何岗位都是整体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主动协调与其他岗位的关系。

2.相关知识与技能

(1)标准卷杠(卷杠的标准、操作流程)

(2)男士无缝推剪造型(剪刀和梳子的使用、吹风机和发刷的使用、美发用品的使用)

(3)新娘化妆(化妆工具和用品的使用、化妆流程、妆型设计) (4)盘发造型(盘发用品用具的使用、发型创意设计)

四、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个人比赛方式,每市每个分项目限报2人,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

每位选手只允许参加一个分项目。

以国家职业标准《美容》、《美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项目的竞赛内容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要求,比赛形式为现场实际操作。比赛结束后应提交的内容有:

(1)美发:标准卷杠完成后教习模特、男士无缝推剪造型完成后教习模特。 (2)化妆:完成新娘化妆、盘发造型后真人模特。 五、竞赛规则

1.竞赛分批次进行,参赛队的出场顺序、竞赛工位和竞赛题目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竞赛过程中,领队和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

2.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庄,讲礼貌守纪律。不得将通讯工具、摄像器材带入比赛现场。

3. 选手之间不准走动、交谈。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现场裁判员举手报告,得到确认后,如果确实是因为场地故障等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4. 选手所用电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选手所需美发美容用品、化妆品、饰物、剪刀、发刷、吹风机等各种工具、用具一律自备。

5. 在未宣布比赛结束前,模特不准做任何表演动作。

6. 选手如提前完成比赛作品,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完成时由裁判员记录在案,并由选手签字确认。

7. 竞赛结束前10分钟、5分钟、1分钟有提示音,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赛场。

8. 选手提前结束比赛操作示意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可以提前离开赛场。

六、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包括:检录区、备场区、比赛区、2次抽签区、评分区、统计区、申诉区、照相区及其他区域。

(二)竞赛设备 1.工作区域

工作区域应设置在开放的环境下,占地面积约1000m2,赛场主通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采光、照明、通风和控温良好,环境温度、湿度符合设备使用规定。工作区域环境电功率满足30名参赛选手同时使用电吹风等设备。

(1)备场区

在指定场地为选手及模特提供座位。 (2)比赛区

在指定比赛场地,布置主席台,背景墙,音响,电子屏,看台,媒体摄像区,室内外宣传。每个赛位由赛项提供1张工作台,1把椅子,1个头模支架,1个接线板,场地配备一定数量礼仪服务人员、安全员、卫生员。

(3)2次抽签区

为工作人员提供1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 (4)评分区

提供评分用的桌椅,打分夹子、打分表和打分笔,评判抽签号、手机屏蔽仪。 (5)统计区

提供1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 (6)申诉区

提供桌椅,1部电话。 (7)照相区 提供2台数码相机。 2.其他区域

在指定场地,设媒体区、休息区、服务保障区区域。 七、评分方法

本次大赛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艺术创新的综合评定。

1. 采取百分制。操作技能的成绩按照评分标准,依据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评判、计分。各个项目评分见“评分标准”,竞赛成绩由裁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除以裁判员数-2为每位选手最终得分。

2. 参赛选手的成绩出现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计算小分顺序为:美发: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标准卷杠;化妆:新娘化妆、盘发造型,以成绩高者

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操作时间,操作时间短者名次在前。比赛成绩若再相同,按选手二次抽签号码的序号,取排序在先的入选。例如:01 02 03 04 05号选手成绩相同,取01号选手入选。

八、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其它事项

真人模特由参赛单位在各中职或高职院校在藉学生中选择,身高标准1.65米~1.75米,三围不做具体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q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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