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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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作好示范创建工作,为了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收到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重心下沉、管理规范,素质提高、安全发展”的要求,实施示范引导,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为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平安遵义”,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遵义“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2010年年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成为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保障基础扎实、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示范样板,全部通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验收。

――全面开展以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城市安全社区、农村安全社区和企业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到2010年年底,在示范县、市中各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3个市级安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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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市级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示范创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发展创建试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扎实抓好创建试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四、实施步骤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时间从2010年6月开始,到2011年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6―7月,示范县、市对照示范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情况摸底,制订示范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示范创建培训班。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0月,按照创建方案全面实施,实现示范创建的基本目标,推动示范县、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成功经验,并及时总结和提炼,写出示范创建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12月,市政府安委会按照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标准,组织专项考核检查验收,对完成创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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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示范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经费补贴。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2―2011年1月,总结示范县、市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加快遵义安全发展建设“平安遵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试点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认真实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由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指导、帮助和督促。各示范县、市要周密计划,按照示范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具体问题,勇于创新,实施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创造性地探索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市政府决定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示范县、市要不断吸收省内外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实践,丰富和提升示范创建的内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广泛推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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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o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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